受到如此热情的欢迎,思嘉感到很高兴,可是隐隐感到有点不安,只得尽力掩饰着。这不安是因她穿的天鹅绒裙子引起的。裙子还是湿及膝盖,边上还斑斑点点的有污迹,虽然嬷嬷和厨娘热情百倍地用一个装着还冒着汽的水的水壶、一把干净的毛刷一再熨烫、刷洗,在火堆前一再烘烤也无济于事。思嘉担心会有人察觉到她曾在泥水中弄脏了衣服,意识到这是她唯一一件漂亮的裙子。可实际上其他客人穿的许多裙子看上去比她的差多了,这使她多少有点高兴。那些裙子很旧,而且有小心补过、熨过的痕迹。至少,她的衣服没有补丁,而且是新的,虽然有点湿——事实上,除了范妮穿的白色缎子婚纱,她的裙子便是晚会上唯一一件新裙子了。
想起白蝶姑妈曾经跟她说过埃尔辛家的经济状况,她为此感到很纳闷,买缎子婚纱的钱是从哪来的呢?还有买这些点心、饰物和雇请乐师的费用呢?这一定得花不少钱。很可能是借的,或者是埃尔辛整个家族捐款让范妮举行如此奢华的婚礼。在这种艰难时世举行这样的婚礼,对思嘉来说,这跟塔尔顿家小伙子们的墓碑一样,无异于一种奢侈。她此时感到有点恼火,一点同情心也没有,跟她站在塔尔顿家墓地里时的感觉一模一样。可以随心所欲地大把花钱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往昔的日子早已逝去,这些人为什么还要坚持摆出一副过去的姿态来呢?
但她耸耸肩,把这暂时的烦恼给甩掉了。这不是花她的钱,再说,她也不想因为对别人的愚蠢感到恼火而毁了这一晚上的快乐时光。
她发现自己跟新郎很熟。他就是来自斯巴达的汤米·韦尔伯恩。一八六三年他肩部受伤的时候,她曾经护理过他。那时的他是个年轻英俊的小伙子,身高六英尺,放弃了学医,参加了骑兵部队。可现在的他看上去就像个小老头,臀部负伤使他的背弓得很厉害。他走起路来颇为吃力,就像白蝶说过的,两脚叉开,样子非常难看。可他似乎对自己的外表全然不知,或者说根本不在意,一副对谁也无所求的样子。他已经放弃了继续学医的一切希望,现在成了个包工头,手下有一队爱尔兰工人,正在建新旅馆。他这副模样怎么能做繁重的工作,思嘉对此感到很纳闷,但她什么也没问,意识到只要万不得已,几乎什么都是可能的。想到这点,她脸上露出一副苦相。
汤米、休·埃尔辛及小猴似的勒内·皮卡德站着跟她说话,人们正在把椅子和家具往后推到墙边,为舞会作准备。休倒是没怎么变,思嘉最后一次看到他是在一八六二年。他还是她记忆中那个又瘦又敏感的男孩,那绺淡棕色的头发垂到额头上,那双看似没有用的娇嫩的小手也还是原样没变。可是,自那次休假时和梅贝尔·梅里韦瑟结婚以来,勒内却变了很多。他乌黑的眼睛里还是有那种高卢人特有的亮光和克里奥尔人的生活热情,可是,虽然笑得轻松释然,他脸上还是有一种战争早期在他脸上看不到的艰辛感。他穿着引人注目的军装时笼罩在他身上的那种傲慢的优雅神态,如今更是荡然无存。
“脸颊红得像玫瑰,眼睛绿得像宝石!”他说着吻了吻思嘉的手,称赞她脸上现出的红晕,“还像我在义卖会上第一次看到你的时候一样漂亮。你还记得吗?我永远也不会忘记你是怎样把结婚戒指放到我的篮子里的。哈,那真是太勇敢了!可我从来没想到你会等这么长时间还不打算再次戴上结婚戒指!”
他的眼里闪着不怀好意的光芒,胳膊肘戏谑地直碰休的肋骨。
“我也决没想到你会赶起卖馅饼的马车来,勒内·皮卡德。”她说。虽然他下等的职业被当面指出来,可他不但没有为此感到不好意思,反而好像很高兴。他大笑着,拍打着休的后背。
“说得对!”他叫道,“岳母大人梅里韦瑟太太让我去做的。这是我这辈子做的第一个工作。我,勒内·皮卡德,原来是打算以养赛马和拉小提琴终了这一生的。现在,我赶起卖馅饼的马车来了,我喜欢干这!岳母大人能使一个男人做任何事。她应该去当将军,那我们就会打赢这场战争了,对不,汤米?”
“哦!”思嘉心想,“居然喜欢上赶卖馅饼的马车来了,而他家的人过去可是拥有密西西比河沿岸十英里的土地,并且在新奥尔良有所大房子的!”
“如果我们有岳母们服兵役的话,我们一星期就能打败北方佬。”汤米赞同地说,他的眼光逡巡着,寻找着刚刚成为他岳母的那个瘦长、不屈不挠的身影,“我们之所以坚持这么久,唯一的原因就是站在我们身后的太太们不肯放弃的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