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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都的秋(56)

作者:郁达夫

“人家说我在打落水狗,但我却以为在打枪伤老虎,在扮演周处或武松。”

这句话真说得我高笑了起来。可是他和景宋女士的认识,以及有什么来往,我却还一点儿也不曾晓得。

直到两年之后,他因和林文庆博士闹意见,从厦门大学回上海的那一年暑假,我上旅馆去看他,谈到了中午,就约他及景宋女士与在座的许钦文去吃饭。在吃完饭后,茶房端上咖啡来时,鲁迅却很热情地向正在搅咖啡杯的许女士看了一眼,又用告诫亲属似的热情的口气,对许女士说:

“密斯许,你胃不行,咖啡还是不吃得好,吃些生果吧!”

在这一个极微细的告诫里,我才第一次看出了他和许女士中间的爱情。

从此以后,鲁迅就在上海住下了,是在闸北区窦乐安路不远的景云里内一所三楼朝南的洋式弄堂房子里。他住二层的前楼,许女士是住在三楼的。他们两人间的关系,外人还是一点儿也没有晓得。

有一次,林语堂——当时他住在愚园路,和我静安寺路的寓居很近——和我去看鲁迅,谈了半天出来,林语堂忽然问我:

“鲁迅和许女士,究竟是怎么回事,有没有什么关系的?”

我只笑着摇摇头,回问他说:

“你和他们在厦大同过这么久的事,难道还不晓得么?我可真看不出什么来。”

说起林语堂,实在是一位天性淳厚的真正英美式的绅士,他决不疑心人有意说出的不关紧要的谎。我只举一个例出来,就可以看出他的本性。当他在美国向他的夫人求爱的时候,他第一次捧呈了她一册克莱克夫人著的小说《模范绅士约翰·哈里法克斯》;但第二次他忘记了,又捧呈了她以这册John Halifax Gentleman。这是林夫人亲口对我说的话,当然是不会错的。从这一点上看来,就可以看出语堂真是如何的忠厚老实的一位模范绅士。他的提倡幽默,挖苦绅士态度,我们都在说,这些都是从他的Inferiority Complex(不及错觉)心理出发的。

语堂自从那一回经我说过鲁迅和许女士中间大约并没有什么关系之后,一直到海婴(鲁迅的儿子)将要生下来的时候,才恍然大悟。我对他说破了,他满脸泛着好好先生的微笑说:

“你这个人真坏!”

鲁迅的烟瘾,一向是很大的;在北京的时候,他吸的,总是哈德门牌的拾支装包。当他在人前吸烟的时候,他总探手进他那件灰布棉袍的袋里去摸出一支来吸;他似乎不喜欢将烟包先拿出来,然后再从烟包里抽出一支,而再将烟包塞回袋里去。他这脾气,一直到了上海,仍没有改过,不晓是为了怕麻烦的原因呢?抑或为了怕人家看见他所吸的烟,是什么牌。

他对于烟酒等刺激品,一向是不十分讲究的;对于酒,他是同烟一样。他的量虽则并不大,但却老爱喝一点。在北平的时候,我曾和他在东安市场的一家小羊肉铺里喝过白干;到了上海之后,所喝的,大抵是黄酒了。但五加皮、白玫瑰,他也喝,啤酒、白兰地他也喝,不过总喝得不多。

爱护他,关心他健康无微不至的景宋女士,有一次问我:“周先生平常喜欢喝一点酒,还是给他喝什么酒好?”我当然答以黄酒第一。但景宋女士却说,他喝黄酒时,老要量喝得很多,所以近来她在给他喝五加皮。并且说,因为五加皮酒性太烈,她所以老把瓶塞在平时拔开,好叫消散一点酒气,变得淡些。

在这些地方,本可看出景宋女士的一心为鲁迅牺牲的伟大精神来;仔细一想,真要叫人感激得下眼泪的,但我当时却笑了,笑她的太没有对于酒的知识。当然她原也晓得酒精成分多少的科学常识,可是爱人爱得过分时,常识也往往会被热挚的真情,掩蔽下去。我于讲完了量与质的问题,讲完了酒精成分的比较问题之后,就劝她,以后,顶好是给周先生以好的陈黄酒喝,否则还是喝啤酒。

这一段谈话后不久,忽而有一天,鲁迅送了我两瓶十多年陈的绍兴黄酒,说是一位绍兴同乡,带出来送他的。我这才放了心,相信以后他总不再喝五加皮等烈酒了。

我的记忆力很差,尤其是对于时日及名姓等的记忆。有些朋友,当见面时却混得很熟,但竟有一年半载以上,不晓得他的名姓的,因为混熟了,又不好再请教尊姓大名的缘故。像这一种习惯,我想一般人也许都有,可是,在我觉得特别的厉害。而鲁迅呢,却很奇怪,他对于遇见过一次,或和他在文字上有点纠葛过的人,都记得很详细,很永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