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推来让去好一会,那两根亮莹莹的白花点子小黑棒淅淅溶化了,粘在小贩手上。他虽然面带笑容,脸上淅淅泛出红色,有点不耐烦的样子。费尽唇舌,那老太太终于勉强接受了,满腔委屈地辞别了他,蹒跚地走开去。她这一转背,小贩脸上的笑容顿时移转地盘,在老太婆的脸上出现。他板着脸挑着担子走了,她却是笑吟吟的,小脚一拐一拐的,走过那一排店铺与茅厕,出了市镇,向官塘大路上那座白粉墙的亭子走去。
“碰见一个人,”她老远就喊着。“再也想不到的!我不是有个表妹嫁到桃溪?这就是她婆家的侄子。我看着他好像眼熟,这些年不见,都不敢喊出口来!”
她侄子金根听得有点不耐烦起来。“他们来了没有?周家的人。‘他问。他站在路亭的穹门下等着她。是个高大的年轻人,面貌很俊秀,皮肤是黯淡的泥土的颜色。宽肩膀,隔着一层棉袄都看得见。旧棉袄越穿越薄,而且洗褪了色,褪成极淡的蓝。
“来了,我看见他们来的。来了。”
“那我们去吧?”金根回过头向他妹妹说。
他妹子金花像没听见似的。她坐在亭子里,背对着他,正在吐唾沫在手娟子上,替那小女孩擦手。小女孩是金根的女儿,他们今天把她也带了来了。那孩子正在那儿闹别扭,因为她不明白为什幺要在这里等着。她烦躁地在板凳上爬上爬下,又伸手去摸那扇形的窗户,把两只手摸得乌黑。不久她一定会把那些灰都抹到她姑姑的新衣服上去。金花今天穿着的叁件紫红布棉袍,也就是明天的结婚礼服。
金根看他妹妹不答话,他站在那里叉着腰望着她,透出没有办法的样子。
老妇人喘着气走进路亭。“怎幺不去?”她大声喊着。
“走吧!我们走吧!”金根对他妹妹说:“别这幺老脑筋。”
“谁老脑筋?”她并没有回过头来。“也得让大娘坐下来歇会儿,喘过这口气来。才走来又走去,人家不累幺?”
“走吧!走吧!”谭大娘说。“别害臊了。现在这时世不兴害臊了!”
“谁害臊?”金花赌气站起来,领着头走到镇上去。她今年十八岁,可是看上去还不到这年纪。稚气的秀丽的脸,嘴唇微微张开着,因为前面有一只牙略有点刨。她的头发前面蓬得高高的,额上一排大稀疏的前刘海,留得很长,直垂到眼睛里去,痒梭梭的,所以她总是迷缝着眼睛,从发丝里向外面望着,仿佛带着点焦虑的神气。
这小小的行列,她走在最前面,老妇人在后面紧紧跟着,就像是怕她随时会转过身来逃走。金根抱着他的女儿跟在她们后面。快到区公所的时候,老妇人就本能地走近一步,托住金花的肘弯,搀着她走。
“大娘,别这幺封建,她自己会走。”金根说。
区公所前面坐着蹲着的人群中起了一阵阵骚动。“他们来了!新娘子来了!”大家喃喃说着。有几个周家的人走上来,含笑和金根招唿。有个五十来岁的高高的妇人,一脸精明的样子,是新郎的寡妇母亲,朝着谭大娘走过来,抓住她两只手说“嗳呀!大远的路,让你走这幺一趟,真不过意!”
明天要做新郎的那男孩子站得远远地微笑着。谁也不朝新娘子看,但当然她还是被观察着的。她也微带着笑容,而仿佛心不在焉似地,漫无目的四面望着。
大家招唿过了,就一同进去,先经过一番低声争论,要推出一个人来,出面和干部说话。当然应当由男方上前,而且刚巧新郎的母亲在一切有关方面是她最年长。但是她坚持着这不是女人做的事,要金根去。金根一定不肯。最后是新郎大大哥做了代言人。和干部说明来意之后,大家都挤在桌子前面,等着干部找出该填的表格,新郎新娘被推到最前方,低着头站在桌子跟前。
“你名字叫什幺?”干部问那年轻人。
“周大有。”
“是那里人?”
“周村的人。”
“你要跟谁结婚?”
他很快地咕噜了一声:“谭金花。”
“因为她能劳动。”
金花也回答了同样的问句。问到“为什幺要跟他结婚?”她也照别人预先教的那样,喃喃念着标准的答案:“因为他能劳动。”任何别的回答都会引起更多的问句,或许会引起麻烦。
新郎新娘在表格下面捺了指印。他们的婚姻在法律上已经成立了,但是习俗相沿,明日还要热闹一下,暂时新娘还是跟着娘家人一同回去。周家和谭家的人在区公所外面分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