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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魇(7)

作者:张爱玲

余如第九十五回“金玉的旧话”,第九十八回“金玉姻缘”,木活字本都作“金石”;今乙本作“金玉”;光绪年间的甲本(“金玉缘”)则改了一半,第九十五回作“金玉”,第九十八回作“金石”。--“金玉姻缘”、“木石姻缘”是“梦兆绛芸轩”一回宝玉梦中喊骂的。此处用“金石”二字原不妥,所以后来的本子改去。

此外尚有异文,详下。我也是完全无意中发现的。胡适先生晚年当然不会又去把《红楼梦》从头至尾看一遍,只去找乙本的特徵,如序中所说。

萃文书屋印的这部壬子木活字本不仅是原刻本,在内容上也是高鹗重订的唯一真乙本。现在流行的乙本简称今乙本,其实年份也早,大概距乙本不远,说见下。

这几个本子对满汉问题的态度,在史湘云结婚的时候表现得最清楚,旧本贾母仅云:“你们姑娘出阁,我原想过来吃杯喜酒。”甲本在这两句之间加上一大段对白,问知姑爷家境才貌性情,“贾母听了喜欢道:”咱们都是南边人,虽则这里住久了,那些大规矩,还是从南边礼儿,所以新姑爷我们都没见过。……‘“乙本同。

今乙本作:“贾母听了欢喜道:”这么着才好,这是你们姑娘的造化。只是咱们家的规矩还是南方礼儿,所以新姑爷我们都没见过。……“旧本根本没提南方。甲本提醒读者,贾史两家都是原籍南方,仍照南方礼节。乙本因之,今乙本删去原籍南方,只说贾家仍照南方礼节,冲淡南人气息。

甲乙本态度一致,强调汉化,但是“妞妞”改“姐儿”,到了乙本,高鹗又给改回来,仍作“妞妞”。如果甲乙本不是一个人修改的,那就是因为“姐儿”讹作“姐姐”,宝玉决没有称巧姐为“姐姐”之理。“大姐姐”更成了元春了。但也许仅因“妞妞”新妍可喜。乙本不大管前后一致,例如王(“佩”改作王字旁)璋举出的第十九回与茗烟谈(万字)儿,乙本添出一句“等我明儿说了给你做媳妇好不好?”违反个性,只图轻松一下。宝玉最怕女孩子出嫁,就连说笑话也决不会做媒。

红楼梦未完(2)

杨继振在道光年间收藏乾隆百廿回抄本,在第七十二回题字:“第七十二回末页墨迹沁漫,向明覆看,有满文某字影迹,用水擦洗,痕渍宛在。以是知此抄本出自色目人手,非南人所能伪托。”《红楼梦》盛行后,传说很多,都认为是满族豪门秘辛。满人气息越浓,越显得真实、艳异。所以又有满化的趋向。

如果相信高鹗续书说,后四十回旧本是他多年前写的,甲乙本由他整理修订,三个本子代表一个人的三个时期,观点兴趣可能不同。

高鹗是汉军旗人。他有一首《菩萨蛮》,“梅花刻底鞋”句是写小脚的鞋底,可见他的美感绝对汉化。即使初续书的时候主张强调满人角度,似乎不会那样彻底,把书中小脚痕迹一并删去。其实满人家庭里也可以有缠足的婢妾。原续书者大概有种族的优越感,希望保持血液的纯洁。

第二十四回写鸳鸯服装,“脖子上带着扎花领子”。甲本未改,同脂本。满人男装另戴上个硬领圈。晚清还有汉人在马褂上戴个领圈,略如牧师衣领。清初想必女装也有。甲本主汉化,而未改去,想未注意。

乙本改为“脖子上围着紫绸绢子”,又添上两句:“下面露着玉色绸袜,大红绣鞋。”既然改掉旗装衣领,当然是小脚无疑。只提袄儿背心,但是下面一定穿裙。站在那里不动,小脚至多露着鞋尖,决看不见袜子。所以原著写袜子,只限宝玉的。其实不止他一个人大脚,不过不写女子天足。高鹗当然不会顾到这许多。

问题是:如果高氏即续书者,为什么删去二尤与晴雯的小脚,却又添写鸳鸯的小脚?唯一的答案似是:高鹗没有看见二尤与晴雯的小脚,在他接收前已删。他是有金莲癖的人,看通部书写女子都没提这一项,未免寂寞,略微点缀一下。

后四十回贾母身边又出了个丫头叫珍珠--袭人原名,旧本已有珍珠。贾母故后,鹦哥--紫鹃原名--守灵,旧本缺那一回,所以无法知道旧本有没有鹦哥。甲本仍作珍珠、鹦哥。乙本将袭人原名改为蕊珠。

甲本既未发现珍珠有两个,自然不会效尤,也去再添个鹦哥。乙本既将第一个珍珠改名蕊珠,当然不会又添出个鹦哥。鹦哥未改,是因为重订乙本时没注意。所以第二个鹦哥也是原续书已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