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十四回写甄室玉“比这里的哥儿略小一岁”。前八十回内,甄家四个女仆说甄宝玉“今年十三岁”(第五十五回)。那时候刚过年,上年叔嫂逢五鬼,和尚持玉在手,曾说:“青埂峰下别来十三载矣。”不难推出贾宝玉今年十四岁,所以比甄宝玉大一岁。但是晚清以来诸评家大都把宝玉的年龄估计得太大,这位潦草的续书者倒居然算得这样清楚。
自“青埂峰下”一语后,不再提宝玉的岁数,而第四十五回黛玉已经十五岁,反而比他大,分明矛盾,所以续作者也始终不提岁数,是他的聪明处。只在第九十回贾母说:“林丫头年纪到底比宝玉小两岁。”那是他没细看原著,漏掉了第三回戴玉的一句话,“这位哥哥比我大一岁”,所以根据第二回黛玉六岁,宝玉“七八岁”,多算了一岁。
宝玉出家后遥拜贾政,旋即失踪,甲本添出贾政向家人们发了段议论,大意是衔玉而生本来不是凡人,“哄了老太太十九年”。这句名句,旧本没有,没提几岁出家。
在年龄方面,原续书相当留神,元妃的岁数大概是他存心要露一手,也就跟他处处强调满人气氛一样,表示他熟悉书中背景。鸳鸯自缢一场,补出秦氏当初也是上吊死的。直到发现甲戌本脂批,云删去“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一节,大家只晓碍死得蹊跷,独有续作者知道是自缢。当然,他如果知道曹家出过王妃,王妃享年若干,就可以知道他们的家丑。但是我们先把每件事单独看,免得下结论过早。
十二钗册子上画着高楼上一美人悬梁自缢,题诗指宁府罪恶。曲文《好事终》说得更明,首句“画梁春尽落香尘”又点悬梁。再三重复“情”字,而我们知道秦钟是“情种”,书中“情”“秦”谐音。
护花主人评“词是秦氏,画是鸳鸯,此幅不解其命意之所在。”这许多年来,直到顾颉刚俞平伯才研究出来秦氏是自缢死的。续作者除非知道当时事实,怎么猜得出来?但是他看《红楼梦》的时候,还没有鸳鸯自缢一事。一看“词是秦氏”,画是自缢,不难推出秦氏自缢。
他写秦氏向鸳鸯解释,她是警幻之妹,主管痴情司,降世是为了“引这些痴情怨女早早归入情司,所以我该悬梁自尽的。”下凡只为上吊,做了吊死鬼,好引诱别人上吊,实在是奇谈。这样牵强,似乎续作者确是曹氏亲族,即要炫示他知道内幕,又要代为遮盖。
秦氏又对鸳鸯说:“你我这个情,正是未发之情……若待发泄出来,这个情就不为真情了。”太平闲人批:“说得鸳鸯心头事隐隐跃跃,将鸳鸯一生透底揭明,殊耐人咀味,不然可卿之性情行事大反于鸳鸯,何竟冒昧以你我二字联络之耶?”是说鸳鸯私恋宝玉,也是假道学。续作者却不是这样的佛洛依德派心理分析家。
光绪年间的金玉缘写秦氏在警幻宫中“原是个钟情的首座,管的是风清月白”。甲本原刻本想必也是这样,后四十回旧本缺鸳鸯殉主一回,同乙本,作“管的是风清月债”。看来旧本一定也是“风清月债”,甲本特别道学,觉得不妥,改为“风清月白”,表示她管的风月是清白的。“风清月白”四字用在这里不大通,所以乙本又照着旧本改回来,这种例子很多。
秦氏骂别人误解“情”字,“做出伤风败化之事”,也就是间接的否认扒灰的事。卫道的甲本仍嫌不够清楚,要她自己声明只管清白的风月。第九十二回冯紫英与贾赦贾政谈,说贾珍告诉他说续娶的媳妇远不及秦氏。秦氏死后多年,贾珍还对人夸奖她,可见并不心虚,扒灰并无其事。赵冈赞美这一段补述贾蓉后妻姓氏,“其技巧不逊于雪芹。我们现在不知道雪芹在他原著后三十回是否就是如此写的。如果这不是出于雪芹自己笔下,则这位续书人也算是十分细心了”。
第五十八回回首,老太妃薨,“贾母邢王尤许媳妇祖孙等皆每日入朝随祭”。尤氏底下的许氏想是贾蓉妻。想必因为许氏在书中不够重要,毫无事故,谁也不会记得她是谁,所以他处仍旧称为“贾蓉之妻”。至甲本“邢王尤许”四字已删。是谁删的?
续作者将原书看得很马虎--太虚幻境的预言除外,当然要续书不能不下番工夫研究书中预言--总是一不留神,没看见许字,所以后面补叙是胡氏,既没看见,那就是甲本删的。但是看乙本程高序,对后四十回缺少信心,遇有细微的前后矛盾,决不会改前八十回迁就后四十回。而且没有删去这四个字的必要,只要把许字改胡字,或是后文胡字改许字就是--一共只提过这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