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第二天,我见到太初时闲闲问她什么时候回香港,肚子里的气相当五百吨黄色炸药,脸上还得作一派不在乎状。

现在如有什么人来访问我,问及我有关恋爱,我就答以一个“苦”字。

太初沉吟着说:“本来我挂着父亲在这里一个人寂寞,现在他已经不在了,我何必留在这里……”

我提醒她:“你还没有毕业。”

“舅舅说可以转到香港的大学。”

“第九流。”

“咦,棠哥哥,你不是挺喜欢香港?”

“我现在改变主意了。”

“我也是为了你才答应舅母的,我想你父母在香港,我又与他们处得来,而且舅舅说得对,男人做事业要把握机缘,做建筑这一行,最好发展地之一便是香港。舅舅说现在还有得做,你又蠢蠢欲动,我想到一举数得,便答应下来。”

我的气消了一半,“是吗?是为我吗?”

“你怎么了?”她说。

大势已去,我帮着太初收拾行李,替她打包寄回香港。她很舍得,大部分东西送的送,丢的丢,对她来说,唯一宝贵的便是她自己的作品,那一大批画。

我却忽然婆婆妈妈起来,连当年咱们在佛罗里达沙滩捡的一大盒贝壳都要带在身边——如果太初变了心,那么保留这些也是好的——我深深为自己悲哀起来。

我快变成一个捡破烂的了,在杂物堆中徘徊,回忆。

一到香港,人生旅程便发展到新的阶段,大家都不再是从前那个人,转变是好是歹,谁也不晓得。人类对未知数的恐惧最大,转变也是一种未知,对太初来说,这项未知不会太坏。

黄家上下会来不及地照顾她呵护她,以便弥补过去十余年来的不足。而对我——

而对我来说,他们对太初的爱会分薄太初对我的注意力,但事情要是真是这么坏,我又可以名正言顺地不回去。事实上父母也想我同他们团聚,而且我学会了本事不去施展身手,也太对不起合家上下。

于是我们离开了圣荷西。

太初将住在她自己的小公寓内,她执意不肯搬进罗宅。黄家的人对她千依百顺,便在山上的新建筑内挑一层小公寓,替她装修。太初一回香港便做了业主。

那层房子是溥家敏负责设计的。他是个中好手,白色与米色的装修正是太初喜爱的。甚至连书桌上的笔架都准备好了,楼下两个车位内泊着一辆小房车与一辆小跑车。

衣柜一打开,里面挂着密密麻麻的四季衣裳,雕花的瓷囊挂在衣架侧,内盛于花瓣,传出草药的清香。

有钱的确好办事,但黄家为太初下的心思,又不止花钱那么简单,这一切一切加在一起,都表露了他们对太初的爱。

我浩叹,如今我势孤力单,要应付黄家谈何容易,当年罗太太一回到香港,不也就住了下来?

太初那幢“小公寓”也还比我父母住的地方要大,三间房间打通成曲尺型的宽大睡房,一架擅香木的古董屏风内隔开了小型书房。

太初见了这阵仗便连声道谢,显然她是被感动了。我也很感动,他们对太初,确确实实是下了功夫的。

我没有进黄振华的写字楼办公。我打算考公务局的职位。

黄振华着意劝我,一番话把我说得俯首无言。

他说:“我知道,你要表示你的事业与妻子的娘家无关。诚然,气节是重要的,男子汉大丈夫不得不避这种忌讳。但是棠华,请你记住,香港是一个走在时代尖端的商业社会,你若是不值三十万年薪,任凭你是我黄振华老子,我也不会付你这个数字,我只认得才华,不认得人,你别以为三十万折了美金,即使扣了税还是笔大数目,足够你在小镇舒适地生活。告诉你,在香港,这笔薪水约莫刚刚够你一个人略为宽裕的开销,养妻活儿还谈不上。你当然希望家人过得舒服,这里的生活程度就有那么高,不信你去问问溥家敏一家八口连两个女佣人的开销是什么价钱。我们生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里,不得不顾及这些事。你放心替我做事,我要是单为亲戚颜面便拉了你进公司,我做不到今天的事业。”

我有什么理由不相信他?他骗我有什么好处?于是我顺理成章地进了黄氏建筑公司。

太初的生活因顺利而感慨良多。

她跟我说:“原来不劳而获是这么快乐的一件事,舅母连钟点女佣都替我佣好了,每星期来三次,我要什么就有什么,茶来伸手,饭来开口,而且他们又不来烦我,连太太都没有叫我去陪她或是什么的。呜,我想这种日子过久了简直大告不妙,人会变懒精的,”她笑,“舅母连香皂都买好了搁在那里,都是狄奥的,我忽然变成了千金小姐了。”

“回来一个月都没跑步,昨天下楼运动,才跑半个圈,肺都险点儿炸了。唉,这便是好食懒做的结果。”太初说道。

但是这个好环境使太初有大量的机会施展她的才华,她几乎天天作画,作品改了作风,从写实转为抽象。她喜欢在露台上光线充足的地方画,日日都练习好几个小时。

在这两个月中,我内心极其矛盾,一方面庆幸她终于找到了温暖的巢窝,另一方面又担心这种转变会把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拉越远。

我看到的只是前车之辙,岳父临终郁郁寡欢,他提到玫瑰的时候,那种苍白茫然的微笑,惆怅旧欢如梦的无奈。

而玫瑰住在白色的平房里,一身锦衣,仍然迷醉着每一个见过她的人。

呵,生活的悲枪才是最大的痛楚,没有任何开脱藉口的痛苦,感情受创伤的不幸人,谁不情愿爆发一场战争,有个扔炸弹的机会,杀与被杀,都落得痛痛快快,好过历久受折磨。

我当然没有到那个地步,可是有时候也在床上辗转反侧,为我与太初的前途担心。

他们正在筹备太初的画展,忙着在大会堂租场子,找广告公司设计场刊,几乎连花牌都要订下了。

我觉得分外的寂寞。

太初的社交圈子越来越广阔,一大班无聊的俊男钉在她的身边,什么牙医生、大律师、建筑师,闹哄哄的金童玉女,每周未去滑水跳舞。

我若不跟着去呢,更加幼稚地造成与她之间的裂痕,跟着去呢,闷得要死。劝太初也不要去呢,又没这个勇气。

凭什么我剥夺太初自由的乐趣?我又不是那种乡下女人,嫁了得体的丈夫,却因她本人出不了大场面,迫不及待地禁止丈夫往上爬,把他的水准扯低来迁就她的无能。

不不,我还有这份自信与骄傲,我不会把太初拘禁在我自己的环境里,所以我痛苦了。

母亲劝我,“她已经是你的人了,不如早日结婚。”

我烦恼地说:“结婚有什么用?那些男人,又不是不知道她有未婚夫,一点都不忌讳,还不是如蜜蜂见了花似的围住她,香港这个无法无天的地方,人人都不择手段。他妈的!还不是看中了太初的母亲是罗德庆爵士夫人,她舅舅是黄振华绅土,不要脸。”

母亲说:“你想他们还懂得‘君子不夺人之所好’?结了婚到底好些。”

“妈妈,男子汉大丈夫,要以婚书来约束爱人的心……太悲哀了,现代的女人都不肯这么低威呢。”

“你若爱她,就不必争这口气,”母亲,“我与你一起上门求婚去。”

“向谁求婚?”

“她母亲呀。”

妈妈把家中烂铜铁都捡了出来,研究如何重镶过,变成套首饰送给太初做新娘时穿戴。

我忽然暴躁起来,“妈妈,谢谢你,别烦了,再搞也搞不过人家,人家钻石翡翠一箩筐一箩筐的呢!”

妈妈听了这话气得眼睛红了,“我管人家如何?子勿责娘亲,狗不嫌家贫!”

我立刻懊悔,“妈妈,原谅我,妈——”

“你糊涂了你!咱们几时要跟人家比?太初喜欢的是你的人,咱们也不过略尽心意而已,你却这样的来损你母亲!”

她老人家气得走进卧室,半日不跟我说话。

我倒在沙发上。

沉吟半晌,我反复地思想,唉,命中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做人要豁达一点。

我与母亲上罗家谈论婚事,得到上宾的待遇,罗太太亲自做了点心招待我们。

母亲见了罗太太,一怔,坦白开朗地说:“罗太太,真不相信咱们是亲家,你看上去像是太初的大姐姐。”

罗太太整个脸都涨红,嗫嚅地说:“我也不知道为老不尊是个什么意思。”

母亲连忙笑道:“罗太太,我岂敢是那个意思!”

平时并不见得精明的母亲,比起罗太太,也显得能说会道,由此可见罗太大的怯弱。据黄振华说:她只有在感情的道路上百折不挠,其余世事一窍不通,是个大糊涂。

当日她穿一件白色开司米毛衣,一条黑绿丝绒长裤,戴一套翡翠首饰,皮肤是象牙白的,四十岁的女人还有这许多美丽……我呆视她。

母亲说:“罗太太,我这次来拜访你,是想谈谈咱们孩子的婚事。”

“啊,他们几时结婚?”罗太太问。

母亲忍不住又笑,连她都呵护地说:“罗太太,就是这件事想请示你呀。”

“我?”罗太太一怔,“本来我是不赞成太初这么早结婚的,但棠华是这么好的孩子……你们拿主意好了。”

“当然要太初本人同意……太初自然是千情万愿……我是个不负责任的母亲,我能说什么呢?”她低下头。

我激动地说:“罗太太,你口口声声说自己不负责任,可是比起那些似是而非,满以为把孩子带大便是立了汗马功劳,于是诸多需索的那种母亲是胜过多多了。”

罗太太仍没有抬起头来,“当初我为了自己的快乐,而没有顾及太初的幸福……我并非后悔,但对太初我有太深的内疚。”

母亲没听懂,五十岁的母亲根本不知道在感情中翻筋斗的痛苦。

她说:“罗太太,那么我们与太初商量婚期就是了。”

罗太太说:“有了日子,记得告诉我。”

“那自然。”母亲爽快地说:“罗太太,岂有不告诉之理。”

罗太太轻轻与我说:“棠华,你不放心太初?”

我脸红。

罗太太又轻轻说:“有缘分的人,总能在一起,棠华,你别太担心。”听了这样体己的话,我忽然哽咽起来。

我说:“以前我与太初天天见面,送她上学放学,现在简直如陌路人一般,轮队等她的时间,有时到她公寓坐着,也不得安宁,几百个电话打了来找她,我很彷徨……”

罗太太默默地,在想安慰话儿叫我放心。

母亲知趣地坐在一角翻阅杂志。

“此刻工作又忙,我不能分心——有时候难受得像要炸开来,巴不得娶个平凡的普通的女孩子,结了婚算数,日子久了,生下孩子,多多少少有点感情,生活得宁静不一定是不幸福。”

“这真是气话……”罗太太轻轻笑,“太初怎能不爱你呢?她一切以你为重,你也太欠信心了。”

我说:“太太,你不必安慰我了。”

“呵!你瞧我安慰过谁,你这孩子!”

“我不是孩子,我早已大学毕业,我是个成年人。”

“你这个口气,像当年的溥家敏。”她莞尔。

“谁要像溥家敏!”我赌气,“我不要像他。”

“好,不像不像。”太太哄着我。

我觉得自己活脱脱地似个孩子,作不得声。

“棠华,你别多心了,活活折磨自己,又是何苦来。”罗太太的手搭在我肩膀上,手心的皮肤是滑腻的。

我在此刻也发觉太初并不像她母亲,她们是两个人,容貌上的相似并不代表什么。

我说“我要送母亲回家了。”

“你时常来,这个家根本就是你们的家,你们老是对我见外,”她略带抱怨地说,“下星期我生日,你俩又好借故不来了。”

“我们并不知道有这回事。”我意外。

“黄振华明明通知你们了,”她笑,“难道他忘了?”

“我们一定来。”我说。

“记得振作一点。”

“是。”我感激地说道。

回家途中,母亲说:“你去敲定太初,快快结婚,省得夜长梦多了。”

我心中想,但愿太初有她母亲十份之一的温柔就好了,这个女孩子的性格,掷地有金石之声。

当夜,太初在我们家吃晚饭,母亲说到我们的婚事,太初并没有推辞,我心中略为好过。

“那么现在可以着手办事,”母亲兴致勃勃,“先找房子,置家具,订酒席——”

我笑,“不必来全套吧?干脆旅行结婚好了。”

父亲问:“不请客?我怎么向人交代?”

太初掩嘴笑。

“除非媳妇倌不爱见客,”母亲悻悻然,“否则娶了这么漂亮的一个人,不叫亲友开开眼,岂非惨过锦衣夜行?棠华,这件事轮不到你开口。”

“喂喂喂,”我心花怒放,“可是在这件事里,我是新郎倌呀。”

父亲问:“太初,介意吗?”

“呵,我不介意,高兴还来不及呢,这样热闹一番多好。”

“那么你们去旅行结婚,回来补请喜酒。”父亲说。

“可是我没钱。”我说。

“你老子我有就行%。”父亲眯起眼睛,呵呵呵笑。

我那颗悬在半空的心,又暂时纳入胸膛内。

太初还是爱我的。

母亲抽空白我一眼,仿佛在说:你多烦忧了。

父亲问:“打算什么时候去旅行?”

太初说:“春季吧,他们都说春季在欧洲是一流的美丽,现在就太冷了。”

母亲说:“依我看,不妨再早一点。”

父样打圆场道:“春天也不算迟,就这样决定吧,春天棠华有假期。”

母亲也只好点点头。

我握紧太初的手。春天,多么漫长的等待,还有一百零几天。

我说:“我着手找房子。”

送太初回家,她做咖啡给我喝。

我问:“太太下星期生日请客,你知道了吗?”

“知道。”

“谁跟你说的?”

“溥家敏。”

“为什么不告诉我呢?”

“我不想去,不见得你会一个人去。”

“为什么不去?我好久没与你参加这种场合了。”

“棠哥哥,你怎么不替我想想,这场合多尴尬——自己的母亲跟陌生男人双双出现主持大局……我受不了。”

“你也太狷介了。”

“是,我学了我父亲小家子气,好了吧?”

“你怎么跟我吵?”

“棠哥哥,你根本不了解我,人家溥家敏反而很明白……”

“溥家敏溥家敏,我看最近你心中除了溥家敏,再也没有第二个人,你是我的未婚妻,你也可以替我设想一下,我听你嘴里老提着旁的男人名字,是什么滋味?”

太初气得跳起来,这时候门铃一响,太初跑去应门,门外站着的正是溥家敏。

好小子!把这儿当他自己的家了,动不动上门来,连电话通知都没有。

我顿时火遮了眼,猪油蒙了心,眼睛睁得铜铃般大,对着他咆哮:“你敢缠住我老婆,你有完没完?溥家敏,你失心疯了!你追不到她的母亲,你阴魂不散,想来追她?我告诉你,我周棠华活着一日,你休想!”

溥家敏不理我,他转头问太初,“小玫瑰,他喝醉了?”

太初脸色铁青,她说:“周棠华,你给我走!”

“你赶我走?”我嚎叫。

“你少出丑,回家清醒了,再说话。”太初如斩钉截铁般干脆。

我如万箭穿心似凄凉,指着太初说:“你,你——”

太初凉薄地问我,“你到底算文疯还是武疯?”

我一步步退出门去,溥家敏想来替我开门,我出一记左钩拳,把他打得撞在墙上,鼻子冒出鲜血,我恶毒地咒他:“杀掉你、我杀你的日子还有哩!”

我在太初的尖叫中冲下楼去。

风一吹就后悔,连心都凉了,我太沉不住气,在这种关口,功亏一篑,说出来也没有人同情。是,我恨溥家敏,但何必让他知道,这一拳把我自己的底子全打了出来,我的恐惧,我的自卑,我的幼稚。

我与太初就要结婚了,何苦为这种小事平白翻起风浪。我不想回家,到一间王老五呻酒馆去喝啤酒,一进门就遇见熟人,大家坐在同一桌。开始时我喝闷酒,听他们说及工作及前途问题。

张三发牢骚,“一般人以为咱们专业人士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其实有苦说不出,局里起薪点才七千三百元,真是啼笑皆非。”

李四说:“若不懂得长袖善舞,一辈子出不了头,屈居人下,白白浪费了大学六年的心血。”

王五说:“周棠华没有这个烦恼,幸运之神是跟定了他了,人家一出道就年薪三十万,老板即是妻舅,嘿,那种风光还用说吗?朝中无人莫做官……”

他们数人用鼻子发音说话,酸溜溜,听得我很不是劲,喝完一瓶酒,我就走了。

回到家,我决定第二天便辞职,一个月期通知黄振华,我另谋高就去,七千三百元就七千三百元,不见得我周棠华,就从此不能娶妻生子。

下了狠心,一转侧,也就睡着了。

第二天醒来,昨夜不愉快的事,忘了一半,阳光明媚地回到公司,觉得深宵三时半的决定在第二天十点半简直不起作用,刚想打电话叫太初原谅,却有公事绊住了。

两位同事在文件上与我起了争执。

我已经忍着气解释,岂不知其中一个忽然急急说:“跟老周争什么?未开口胜败已分,人家皇亲国戚——”

另一位急急推他一下,又白他一眼,像是叫他学乖住嘴。

我顿时呆住了,一阵心酸,差点急出眼泪来,一辈子都没有受过这种委曲。

啊,原来人们都这么看我吗?

原来我真受了黄家的恩泽——原来我是一文不值的一个人。

我气噎住,过半晌,想必脸色已经变了,那两位同事一声不响,害怕地看着我。我站起来,取起外套,一言不发,转头就离开了办公室了。

我并没有再回去。

我在街上游荡完毕,买了一份南华早报,在聘人广告一栏中寻找工作。

回到家中,我点起一支烟,搬出古老打字机,匆匆打了几封信寄出去。我的心在滴血,我必须要坚强起来,我告诉自己,不是为爱我的人,而是为恨我的人。

傍晚时分,有电话找我。

是黄振华。“你这小子,工作做了一半,坐了不管,开小差到什么地方去了?听说你打了溥家敏是不是?”

我抓住听筒,不想说话。

溥家敏可以告将官里去,我宁愿受罪。

黄振华问:“喂,喂,你还在那边吗?”

“我正式向你辞职,黄先生。”

“你拿这要挟我?”

“不不,没这种事,我只是向你辞职。”

“辞职也要一个月通知!”他恼怒地说。

我勇敢地说:“我明天回来,从明天起计算,一个月内辞职。”

“是因打了溥家敏?”他笑问。

“我不想多说了。”

“好,明天见。”他重重放下电话。

我要自己出去打天下,等到稍有眉目,才娶太初过门,如果一辈子当个小公务员,那就做光棍好了,没有本事,娶什么老婆。

我侧身躺在床上,脸枕在一只手臂上,真希望太初打个电话来,只要她给我机会,我愿意向她认错。当年我们在大学宿舍,每个周末,都这样子温存,不是看书,就是听音乐,从来没曾吵过一句嘴,那时的太初,是我的太初,我鼻子渐渐发酸,心内绞痛,眼睛发红,冒起泪水,我把脸埋在手臂弯中。

母亲敲门:“电话,棠华。”

我用袖子抹了抹眼泪,去取起听筒。

母亲看我一眼,欲语还休,摇摇头走开。

那边问:“喂?”

是太初的声音。

“太初——”我如获救星般。

她笑,“我不是太初,棠华——”

“你当然是太初,太初,”我气急坏败,“太初!”

“我是罗太太。”

“是太太!”我呆住了。

“是。”她轻笑,声音在电话中听来跟太初一模一样,分不出彼此。

我作不了声。

“你干吗打溥家敏?”她还是笑。

“全世界人都拥着溥家敏!”我一发不可收拾,“如果我可以再做一次,我愿意补多一拳,我吃官司好了。太太,他到底是什么人?非亲非故,为什么老找我麻烦?我受够了这个人,我不要看见他。绝对不要!”我挥拳,异常激动。

罗太太静静说:“你妒忌了。”

“不是,太太,你听我说,我不是妒忌,你们都夹在一起欺侮我,你们霸占了太初全部时间,联合起来对付我,想我知难而退,”我大声说,“但我决不退缩!”

我说完了,隔了几秒钟,听见罗太太在电话那一边鼓掌,“好,说得好。”她称赞。

这么美的女人居然这么具幽默感,我的脸红了。

“你总得帮帮我,太太。”

“我不帮你帮谁呢,然而你出手伤人,太过理亏,君子动口不动手呵。”

“总比那些卑鄙小人暗箭伤人的好。”

“嗳,谁是卑鄙小人啊?”她轻轻地问。

罗太太真是,几句话,我的怒气便消了,只是作不得声。

“你过来,我请你吃饭。”她说,“你不能老把我们当仇人。”

我不响。

“我开车来接你吧,”她仿佛在那边轻轻顿足,“罢罢罢,我半小时后到你家。”她挂了电话。

我就像吃了一帖十全大补剂似的,个个毛孔都舒服熨帖起来,过去那些日子里受的怨气,竟也不算得什么了,凡事有个出头的人才好,现在罗太太把这件事揽到身上,我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我穿好衣服在楼下等罗太太,她非常准时,开一辆白色日本小车子,来到门口停下。

我迎上去。

她侧侧头,斜斜向我看一眼。

我坐在她身边。

她轻轻抢白我:“看样子你要把黄家的亲友全揍一顿才高兴?”

我响也不敢响,俯首无言。

“你向你舅舅辞了职?”罗太太问。

我委曲地说:“是,是,我不想借他的荫头,同事说我是皇亲国戚,我要凭真本事打天下。”

罗太太叹口气:“人家说什么,你就信什么?你自己一点主意也没有?我说你像头驴子,你信不信?”

“信。”我据实说,她说的话哪还有什么商榷余地。

她忍不住笑出来。

罗太太今天又穿一件黑衣裳,料子柔软服贴,腰间都是皱折,也不知是什么名牌子。脖子上一串指尖大圆润的金珠,那晶莹的光晕微微反映在她脸上,她那象牙白的皮肤益发洁净美丽。头发挽在脑后,发髻上插着一把梳子,精光闪闪。钻石镶成一朵花的模样,如此俗的饰物,戴在她头上,忽然十分华贵好看,罗太太真有化腐朽为神奇的力量。

罗太太都这种年纪了,尚有这般容貌,难怪溥家敏要死心不息地在她身边幽云似的出没,企图在太初的身上寻觅她母亲的过去。

然而罗太太最大的万有引力尚不是她的美貌,而是她的温柔。

她对我说:“你别急躁,我带你到我自己的家去,请你吃饭,你有什么话,可以慢慢对我说。”

“你自己的家?”

“是,我自己有一幢老房子,”她很为得意,“是老得几乎要塌下来那种,三千多尺大小,隔壁盖大厦,想连我这边也买下来,我不肯,留下它,有时想逃避一下,享受清静,便去住上一两天。”

我纳闷,难道那白色的平房还不够清静吗,难道旧房子拆了不能再找一层新房子?她有非常稚气的单轨道思想,尤如一个孩子般。

她将车子驶上半山,停在一条横路上,我抬头一看,面前是幢战前盖的洋房,宽大的露台,紫藤花低低地攀出露台,垂下来,还有一种白色红芯不知名的花,夹杂其中。露台上挂着黄旧的竹帘,银色的钩子挽起帘子一半,在微风中摇晃,啊,整个露台像张爱玲小说中的布景,忽然有人探头出来,是一个白上衣梳长辫子的女佣人,她听到车声引身出来看,这不便是阿小的化身?

我顿时乐开了怀,烦恼丢在脑后。

罗太太笑眯眯地问:“我这个地方,是不是好?”

我一叠声,“好,好。”

我跟她上楼,她解说:“一共三户人家,我是业主,楼下两户都住老人家,儿女在外国,他们也乐得在这儿享清福。”

佣人替我们开了门,屋内天花板很高,低低垂着古董水晶灯与一些字画,老式丝绒沙发,一张配搭相宜的波斯地毯,一只大花瓶内插着大丛黄玫瑰。呵,玫瑰花并没有老。

我马上跑去坐在沙发上,摊开了手臂,舒出一大口气,这地方有股特别的味道,远离尘嚣的。

女佣人倒出一杯茶给我。

罗太太对我说:“到书房来,你有什么委屈,尽管告诉我。”

委屈,委屈?呵,是委屈。

那间书房非常宽大,一体酸枝家具,一只青花大瓷盆中放着新鲜佛手,冒出清香,一角是全套最好的音响设备与一叠叠的线装书,真是别致的对比。

罗太太忙说:“书不是我的。”

她开了音乐。我注意到墙上架子放着一只小提琴。

“在这书房里,我度过一生最愉快的时光。”她说。

“是吗?”

“嗯。”她说,“这原是我父亲的书房,后来传给黄振华,自他又轮到我。”

我点点头。

那甜蜜的回忆,是溥家敏的大哥带给她的吗?我想问而不敢问。

“好了,棠华,你可以说话了,究竟是怎么回事,到底为何辞职,为啥打人,你说一说。”

我想了一想,答:“我信心不足,想霸占太初独归自用,又没有那种胆量,因此心中矛盾。”

罗太太膘我一眼,笑了:“你肯这么说,证明你是个聪明的孩子,还有得救。”

我说:“我怕,我会失去太初。”

“失去的东西,其实从来未曾真正的属于你,也不必惋惜。”

“可是我与太初在美国的时候——”我心头一阵牵动,说不下去。

“那段时间已经过去,留为回忆,好好珍惜。”

我低下头。

“是不是得不到的东西一定是最好的?”罗太太问。

我绝望地问:“太太,可是我真要失去她了?”

“她不是已经跟你们议定婚期了吗?”

“离明年春天还有一大段日子,溥家敏又天天出现在她面前,我倒是不怕那些同年龄小子,我缺乏的他们不一定有,但是溥家敏已经有五个孩子,他竟如此……他妻子不管管他。”

“妻子怎么管得了丈夫的心?”罗太太浅浅笑,“棠华,你也太天真了。”

“他是不是追求太初?”

“是的。”

“太初的反应如何呢?”

“我不知道。”

我心急如焚,“太太,你总应该看得出来的。”

她叹口气,“我最不懂得鉴貌辨色,什么人对我好,我也不知道。你也许不相信,我是很糊涂的,这种事情,你舅母最精明。你要是不能豁达地等事情明朗化,最好是在她身上寻找蛛丝马迹。”

我说:“你没有失去过,不知道失去的痛苦。”

“我没有失去过?”罗太太苦笑。

“呵,对不起,太太。”我忽然想起溥家的大少爷。

“我失去太多太多,”她叹口气,“十七岁我第一次失去爱人。”

我吃一惊,我并不知道这回事。

“他娶了别人,抛弃了我,”罗太太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以后我没有见过他。”

“什么?”我不相信耳朵,“舍弃了你,娶了别人,以后你没有见过他?你不会再见到他了,他早已后悔至死了。”

“你也会讲这样浮滑的话?”她又笑了。

可是我实在是由衷的。

“不过我得到的也很多,”罗太太说,“德庆对我多好,我们相处得极愉快,足以抵得那失去的,况且我们为失去的痛心,不外是因为不甘心离开那最好的东西,至亲爱的人……我老是把事情反过来想,既然得到过,已值得庆幸了,有些人一辈子也未曾经历过呢。”

“太太,你真豁达乐观。”

“溥家明说的,我们应该细数我们目前所得到拥有的一切,棠华,最宝贵的生命。”

我握着自己的双手,“太太,与你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下星期我生日,如果太初不来,你来吧。我保证你一到,她也跟着来。”

“是,太太。”

女佣人走进来,“太太,开饭了。”

小菜精致清淡,出乎意料,罗太太吃得很多,一点不像时下摩登女性,喝茶都不敢加糖,巴不得活活饿死殉道——爱美之道。”

罗太太最自然不过,她的一切都是天赋的,没有一丝做作矫情,这样的人,即使不是长得万分美貌,也讨人喜欢。

饭后她的化妆有点糊,她也不去补粉,与我在露台上喝龙井茶。

我指着露台上那种小巧有红芯的花,不经意地问:“这是什么花呢?”

“这嘛,”她笑一笑,“这花叫作‘滴血的心’。”

我立刻呆住了。

那白花,花瓣上圆下尖,裹在一起,真像一颗小小的、洁白的心,花芯吐出尖端,血红的似一滴血。

我们的心,都有过滴血的时候,伤口或许好了,但是疤痕长留。

罗太太屋里的一切,都是为做梦的人所设。那些曾经流过泪、伤过心、失去过、有回忆、有感情的人,来到这里,宾至如归,因为这屋子的女主人,是最最至情至圣的一个女人。

我深深地感动,不能自己。

“我送你回去。”她放下茶杯,“听我的话,做人无论如何要开朗。”

“是,太太。”

“明天还上班吧?”

我点点头,叹口气,“不幸明天太阳依旧升上来,花儿照样的开,周棠华还是要上班。”

“找到更好的工作才辞职不妨。”她笑一笑说。

她把我送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