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死的人硬是要在一起,活着的人要分开。
黄振华对我诉苦,味如黄连。
女人,他说他不明白女人。十年了,他与苏更生是公认的最佳夫妻,现在她与他冷战,搬到书房去睡,半夜三四点还在听柴可夫斯基的钢琴协奏曲,第二天起身后却又若无其事。
黄振华说:“她爱我,这女人到现在还非常爱我,但她却舍得如此对付我,我确实不明白这女人的心。”
我说:“或许她认为你不爱她。”
“我不爱她?”黄振华用手指向他自己的鼻子,“我不爱她还会娶她?她十年来就控诉我不爱她,女人们都祈望男人为她们变小丑,一个个为她们去死,她们设想到的是,丈夫死了她们是要做寡妇的。”
我不敢出声。
“不是我说,玫瑰纵有千般不是,她也有个好处,她从来不与男人争论这些事,玫瑰的头脑最简单,爱就是爱,她又不计算付出多少,得回多少,她从不把爱放在天平上量,你说是不是?”
我心中温柔地绞痛,玫瑰怎么同呢,世上有几个玫瑰呵,我们都是凡人,凡人中苏更生女士也算是数一数二的性情中人了,黄振华不能如此说。
黄振华说:“女人!没读过书的女人像红番,读过书的女人又要干革命。”
可爱得无懈可击的女人如玫瑰,然而命运又这样坏。
她决定与大哥到巴哈马群岛去度假,我们一起劝阻。大哥已经要每周定期到医院去吃药打针,离开熟悉的环境是非常不智的行为。
大哥豁达地笑,认为不打紧,“不去巴哈马也不见得就能多活十年,现在还不能作随心所欲的事?等几时?真的想经过一条有白光的隧道,等待来生乎?”
玫瑰也笑嘻嘻地支持着大哥,站在他身后,手搭在他肩膀上,另一只手轻轻的抚摸他的后颈,当大哥是一个小孩子。
他们两人那种视死如归的自若,决非假装,因此更加使我们害怕震惊。我们看着他俩上飞机。
大哥临走时跟我说:“家敏,家中书房里的几只琴,很值一点钱,不要当烂木扔掉,可以将它去换数辆发拉利地通那蜘蛛型跑车。”他笑。
我听在耳中,心如刀割,紧紧拥抱他。
玫瑰穿着七彩的花衬衫,三个骨开叉裤,梳一条马尾巴,大圈耳环,热带风情,一点没有伤感。
大哥笑语:“比起玫瑰,我简直是黑白新闻片拷贝站在特艺七彩歌舞片身边。”
玫瑰笑得前仰后合,咪咪也赔着笑。
他们终于走了,像一般度蜜月的年轻男女,只是他们没有将来,他们不会白头偕老。
回家途中,咪咪忽然说:“我明白了,我明白为何你那么疯狂地爱上玫瑰。”
我一怔,不出声。
“她真是天底下最美丽的女人。”咪咪由衷地说。
我说:“我也认为如此。”
“我们之中哪一个人,能够忠于人忠于自己,又同时勇敢地活下去?无论对谁,她都于心无愧,甚至是方协文,她给他最好的十年,她给他安琪儿似的女儿,”咪咪说,“她从不计算得失,我做不到她所做的十分之一,要我学她,比骆驼穿针眼还要困难。”
我在心中叹气。
我说:“我们幸运,可以在感情领域中兜圈子,有些人单为三餐,从早做到晚,大雨滂沦时挤在密不通风的公路车上,他们更加不能找到机会将伟大的人格发扬光大……”
我说:“咪咪,人与人是不能比较的,上帝并不公平,生命是一种幻觉,我唯一的年轻有为的兄弟要离我而去了,我束手无策,而公司左侧街角的那个老乞丐,他将继续蹲在灰尘中三十年,求路人施舍一个角子,你能解释这种现象吗?”
咪咪别转头,不出声。
隔了很久,她说:“家敏,我有孕了,我们第一个孩子将在明年六月出生。”
“啊——”我在愁肠百结中看到一线曙光,“六月,咪咪,如果是女孩子,我们可叫她六月。”
“男孩子呢?”她问我。
“叫小明,小小一点像家明就够了。”我说道。
咪咪微笑,“非常好,我们的孩子也不必太聪明,稍微一点点聪明就够了。”
“在小处着眼有什么不好呢?”我说,“做小人物才快乐呢。”
黄振华夫人显然不这么想,玫瑰与家明离开后三天,她便向黄振华提出分居的要求。
黄振华没料到有这一着,他震惊至精神极度紧张,无法应付工作,不住地问:“为什么?为什么?”
黄太太维持缄默。
黄振华咆哮:“你想我也患上血癌,与你搂在一起死,以便证明我对你的爱?”
黄太太收拾一只小衣箱要离开。
黄振华崩溃下来,“更生,求你不要离开我,这是我一生中第二次求人,第一次求的是你,第二次求的也是你。”
黄太太苍白地说:“你不明白,振华,你始终不会明白。”
我与咪咪为了做中间人,跑去坐在那里听人家夫妻相吵相骂,无限难过。
“我知道,你要我对你无微不至,你在开头的时候就希望我接你上下班,我没有那么做,你就记恨,我没有在约会的地方等你一小时,你就——”
黄太太抬起头,看着黄振华,黄振华忽然不说了,他叹口气,“我在大事上总是照顾你的。”
“大事?”黄太太说,“几时第三次世界大战呢?我肯定到那一天,你一定会带着我逃难。可是振华,这十年来,上班我一个人去,下班我一个人回来,中饭你没有空,晚上你有应酬,生了病我自己找医生。振华,在不打仗没有大事发生的时候,我要见你的面也难。”
我低下头。
黄太太说:“我仍然是一个寂寞的女人,你的阳光太高太远,照不到我身上。黄振华,我配不起你,你另觅佳丽去吧。”
黄振华说:“更生,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
黄太太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振华。”
黄振华说:“更生,我劝你三思,如果我们都要分开——”
黄太太不再言语。
黄振华叹口气,站起来离去。
走到门口,他转过身子来,跟我们无限悲凉地说:“我活得太长了,如果去年死去,我也就是世上最好的丈夫。”
黄太太仍然不说话。
直至他走,她不再说话。
她显然是下定了决心。
我只觉失望,他俩甚至不是早婚的两夫妇,这样的一对还要分开,不知是哪些人才能白头偕老。
咪咪像是洞悉了我的思想,她说:“哦,很多人,要面子的、因循的、懦弱的、倚靠饭票的、互相利用的,家敏,多得很呢,白头偕老的人多得很呢,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关系破裂了,有一种特制的夫妻牌万能胶水,粘一粘又和好如初。你少担心呢,满街都是恩爱夫妻,孩子们不停地被生下来加强他们的关系。你少担心,家敏,我们就是最好的榜样。”
咪咪哭了。
那是因为我变心之后她并无勇气离开我。
而我,我不能在玫瑰拒绝我之后做到除却巫山不是云的境界。
千疮百孔的世界,值得哭的事情原是非常多的。
大哥与玫瑰在三星期后回港。
玫瑰走出来,大哥用担架抬出来。
玫瑰脸色很坏,但是坚强镇定,眼睛有一丝空洞,她握紧我的手。
在车子里她对我低声说:“他说他爱我,他说他很快乐。”
我点点头。
大哥没有再开口说话,他一直处在休克的状态。
在医院病房中我们两夫妻与黄振华三人轮流看守,但是玫瑰一直在那里。
她的头发梳成两条辫子,穿件宽大的白衬衫,一条褪色牛仔裤,常常捧着咖啡喝。
玫瑰的神色非常平静,很少说话。
我们知道溥家明不会再开口与我们说话,他的生命已走向终点。
本来我已经歇斯底里,但是玫瑰的恒静对我们起了良好的作用,我们也能够合理地商讨家明的身后事。
星期日深夜,我们奉医生之命,赶到医院去见大哥最后一面。
玫瑰已经有好几天不眠不休了,她坐在床沿,低下头,握着大哥的手,将他的手贴在脸边,一往情深在看着他。
她没有哭。
这时候大哥早已不是平日的大哥,他的器官已开始腐败,每一下呼吸都传出难闻的臭味,他长时期的昏迷使得四肢死亡,肌肉出现一种灰白色。
一度英俊的人,现在就跟一切久病的骷髅无异。
但他在玫瑰的眼中,仍然是风度翩翩、俊秀懦雅的溥家明,她丝毫不以为意,轻轻地吻着他的手。
咪咪的眼睛早已濡湿。
医生替他注射,告诉我们,他会有一刻的清醒。
这就是俗语的所谓回光返照了。
玫瑰抬起头,见到我们,她说:“他也真累,应该去了,拖着无益。”语气并不伤心,也不激动。
咪咪伏在大哥身上饮泣。
大哥缓缓睁开眼睛,蠕动嘴唇,想说话。我们趋向前,他却没有发出声音,一个健康的人断不会知道说一句话也要这么大的力量吧。
他的眼光在我们身上缓缓转动,终于落在玫瑰的脸上,他深陷的眸子居然尚能发出柔和的光辉,玫瑰的嘴附在他耳畔,清澈地说:“我爱你。”
他听见了,微微点头。
“我爱你到永远永远。”玫瑰再说一遍。
咪咪泣不成声。
然后大哥的喉咙咯咯作响,我抓紧着他的手渐渐冷却,他吁出最后一口气,我知道他的灵魂已经离开,我暴戾地大声狂叫起来,声音串不成句子,护士斥责我,咪咪用双臂抱着我,号陶大哭。
我巴不得跟了大哥去,生老病死,都非出自我们本愿,人生到底为苦为乐。
玫瑰抬起头来,放好大哥双手,护士替他的脸盖上白布,从此这个生命就在世界上一笔勾销,太阳再也照不到他身上。
玫瑰过来拍拍我的肩膀,“家敏,别难过,别难过。”
这时黄振华与苏更生一前一后也赶到了。
黄振华双目红肿,他的分居妻子永远穿着白衣服,然而憔悴得不得了。
玫瑰似乎负起了安慰众人的责任,她对于死亡毫无恐惧,她接受这项事实犹如接受她生为一个美丽的女人般。
“我们走吧。”她建议,“我很疲倦,我想好好睡觉。”
咪咪说:“我们陪你——”
“不需要,”玫瑰温和地说:“我不会有事的,你们送我回老房子就可以了。”
黄振华说:“玫瑰,我送你,家敏的情绪不甚稳定,不宜开车。”
玫瑰说:“这里最适宜开车的人是我。”
“别这么说。”
我开车送了玫瑰回家,老房子阴暗华丽,仿佛那日我第一次见她,天在下雨,忘了带伞,她来替我开门,我一心一意地惊艳,到此刻仿佛已隔一个世纪了。
她说:“你们请回吧,我想休息。”
咪咪问:“你打算做些什么?”
“先好好睡一觉。”玫瑰说。
“睡醒了呢?”咪咪问道。
“吃一顿很饱的饭。”
“然后呢?”
“整理一下屋子——”玫瑰诧异地问道,“你们不相信我会如常生活?”
“可是——”咪咪嗫嚅地说:“家明已经不在了。”
“我知道他已经不在,”玫瑰说,“但是他希望我活下去,他会希望我快乐正常地活下去。”
“你做得到吗?”我问。
“我会学习,”她说,“为了家明。”
她推开书房的门。
她对这间旧书房有莫大的偏爱。
“你们请回吧,我要喝杯茶,抽支烟。”她说,“有女佣人在,你们可以放心,可以随时打电话来查。”
我们只好告辞。
“家敏。”她叫住我。
我转头去。
“家敏,不要太伤心。”她说。
我麻木地与咪咪退出。回到家中,我们几乎溃不成军,咪咪说我一连几夜叫唤大哥的名字。
溥家明从此不在了。
黄振华少了苏更生,什么事都办不成。苏更生总算念着旧情,常回来帮我们。
大哥把他的全部财产留给了我。
他把他的爱分为两份,一份给我,一份给玫瑰。他的生命是丰盛的,他给予,他也取索,他的生命也不算短,四十二岁,足够有余,生命只需好,不需长。
玫瑰又自由了。
她比往日沉默许多,徘徊在老房子的书房内,不大出去交际应酬。
玫瑰仍然令人心悸的美丽,并没有为家明穿孝服。她不在乎这种表面化的世俗礼法,照旧穿着彩色缤纷的时髦服装。
她又开始吸烟,本来已经戒掉,现在因陪家明,又染上重吸,通常与她过去的大嫂一起出入。
我曾自荐陪伴她,她却婉辞。
她说:“我现在这个年纪,总得学习避免嫌疑。家敏,你是已婚男人,太太快要生养,你的时间应全归妻子。”
她的道理十足,我只好知难而退。
家明的葬礼之后,我们家静下来。
再也没有他的琴声了,我的身子像是忽然少了一半,不能平衡。
咪咪怀孕的身体渐渐不便,她很坚强,仍然工作,有时极度疲倦,我劝她辞职,她又不肯,照样撑着上班,家事交给佣人。
我劝过几次,便省得麻烦,对她我有歉意,我的情感淡淡,不像对玫瑰那般火里来火里去。
我与咪咪是一辈子的事,不把精力蓄藏起来留待后用是不行的。
我在短短三个月间变成一个标准的住家男人,下了班就万念俱灰,回家脱了皮鞋便高声问:“拖鞋呢?”
女佣人倒一杯暧昧的绿茶,香是香,但不知何品何种,我也将就着喝了。书房内有数幅莫名其妙的画,我也挂了,也无所谓。
摊开报纸,我足足可以看上一小时,头也不抬起来。渐渐地我迷上了副刊的小说,一个叫卫斯理的人,写他的科幻小说,告诉我们,生命实在是一个幻觉,我一天天地追下去。
佣人说开饭,我就坐下吃,吃很多,对菜式也不挑剔,比较喜欢白切鸡这些简单易入口的肉类,很快就在肚上长了一圈肉,裤头都有点紧,也不刻意去理它。我知道我已经放弃了。
四月份我们的孩子出生,在产房门口等,我也不大紧张。
孩子顺产,强壮,是个女孩子,我有点高兴,拍拍咪咪的肩膊,半开玩笑地说:“同志仍须努力。”
我的一生,就这样完了吧。
我的一生与咪咪的一生。
但是玫瑰的一生却还早呢。
我们有时也看见她。她永远不老,只是一直成熟下去,美丽、优雅、沉默,脸容犹如一块宝石,转动时闪烁着异彩。
追求她的人很多,妇女杂志仍然以刊登她的访问为荣。即使不是她的美貌,现在黄家老房子那块地,也足以使她成为城中数一数二的富女。
她具备了一个女人所有的最佳条件。
我问她:“你快乐吗?”
“自然快乐,”她说道,“我干吗要不快乐?”
当时在她的书房中,我们喝着不知年的白兰地谈天,咪咪与孩子在客厅玩,黄振华带着他的新女友。
“可是——”
“可是什么?”她莞尔,抬头看着壁上悬着的一只小提琴,“因为家明的缘故我就应不快乐吗?我想起家明,诚然黯然,但是我认为一个人既然要什么有什么,就应当快乐。家敏,你亦应当快乐,就算是更生姐,我也这样劝她,世界上并没有十全十美的事。”
我低下头,她迅速改变话题。
“刚才我跟咪咪说,如今你轻松了,孩子生下来真可以松一下气,你猜她怎么说?她说:‘我又有了’。”
玫瑰笑,“我认为她有资格投资购买荷斯顿的孕妇装,反正要生七个,一穿七年,再贵的衣服也值得。”
我微笑。
“一个女人若爱她丈夫爱到生七个孩子的地步,真是……”她温和地说。
我说:“我知道她爱我。”
玫瑰说:“你现在身为人父,感觉如何?”
“责任重大。”我据实。
“大哥与更生姐这件事……”玫瑰说,“他俩现在成了好朋友,时常见面。”
“他不是有新女友吗?”我不以为然。
玫瑰笑,“那些女人哪能满足他?他现在对更生姐好得很呢,一次他同我去妮娜莉兹店,就买了好几件白衣服,叫人送了去给更生姐,以前他哪肯这样?以前他根本不理这些细节的。”
“有复合的可能吗?”我说。
“照我看,可能性大得很,他也该约会一下其他的女子,这样更能使他发觉更生姐的优点。”
“你呢?”
“我?”她笑着伸一个懒腰,“我还是照老样子吃喝玩乐。你知道,家敏,我除了这四味,什么也不会。”
“小玫瑰呢?”我问,“想她吗?”
“小玫瑰住在纽约,常跟我通讯,在纽约长大的孩子气派是不一样的。”她微微仰起她精致的下巴。
我心中轻轻地说:玫瑰,我还是这样的爱你,永永远远毫无条件地爱你。
“家敏,家敏。”她总喜欢如此一叠声地唤我,叫得我心神摇曳。
“什么事?”这真是一个使人愿意为她赴汤蹈火的女人。
“答应我,你要高高兴兴地生活。”
“我没有不高兴呀。”我说。
“这句话就已经说得够赌气的了。”她说。
“我会高兴,我答应你。”
“我要淋浴换衣服了,”她说,“今晚要参加一个盛宴,我添了一件圣罗兰的长裙,那设计真是美丽——”她伸一个懒腰,笑了,“我真永远不会长大,到今天还为了一件裙子一个宴会而雀跃,多么幼稚无聊。”
然而她在我眼中并无不妥之处,我觉得一个女人要似一个女人,而玫瑰正是一个像玫瑰花般的女人。
“与谁赴宴?”我问。
“罗德庆爵士。”玫瑰答。
呵,溥家明的一章已经翻过,至情至圣的人应当豁达。
“呵,他,”我诧异了,“他在追求你?”
“是呀,他们都这么说,”玫瑰天真地答。
“他们?”我问,“你是当事人,你岂不知道?”
玫瑰耸耸肩,“当局者迷。”又微笑,那点眼泪痣闪闪生光。
世间有什么男人挡得住她娇慵的这一笑。
我叹息了。
“我老了,家敏,”她把脸趋到我身边,“你看,都是皱纹。”
笑起来的确有鱼尾纹了,然而又怎么样呢?她仍然是罕见的美女,内美外美,无所不美。
“我们告辞了。”我说。
“有空来探我。”她说。
我双手插在口袋中不置可否。
咪咪抱着孩子进来,我自她手中接过孩子。
玫瑰扬了扬头发,站起身送客。
黄振华与我们相偕离去。
在车中咪咪又沉默起来。
每次见完玫瑰,她老有这种间歇性的沉默。
我知道为什么。
我说:“香港这地方,只适合赚钱与花钱,大人辛苦点倒也罢了,苦只苦了孩子们,在香港念书,根本不合情理——”
咪咪抬起头,眼睛发出了希望的光辉。
“咪咪,我们在加拿大还有一层房子,记得吗?我们回去那里住,生活是比较清苦一点,你或许一辈子没有劳斯莱斯坐,但是我们一家几口会生活得很舒舒服服,你说如何?”
她紧紧拥抱我,孩子在车子后坐轻轻哭泣起来。
玫瑰说过,她叫我要活得高兴。
“我会开设一间小公司,只要四五个同事,喜欢的工程才接下来做。我们会过得很好,只在暑假回来看看亲戚。咪咪,我们回去就收拾行李如何?”
咪咪在我怀中热泪不止,她拼命点头。
我抚摸着咪咪的头发。只有最平凡朴实的生活才是最幸福的。
但玫瑰,玫瑰是不一样的。
再见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