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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诡事录2:长安鬼迹(出书版)(9)

作者:魏风华

科学家给出的解释是:所有的一切,是因为电磁效应在作怪。

人们看到的那些士兵的身影,是强烈的磁场放射的结果。以洛阳鬼兵事件为例:洛阳地处中原,自古为兵家必争之地,在这里进行过无数次大战。在某一次大战中,有万千骑兵经过,当时可能也是雷雨天,被进行了电磁“录影”。在多年后的某一天,当电磁效应产生的条件适合时,当年被录下的影像也就被“回放”出来。

人鬼情未了

成都以北六十里新繁县县令府邸中。

阴森的灵堂里,供着县令刚刚死去的妻子的灵位。

在偏室,几个女子正忙碌着。她们在做凶服,即孝服。

唐朝时,由亲近至疏远,孝服分五类:斩衰(以生麻制成)、齐衰(以熟麻制成)、大功(以白色粗布制成)、小功(以白色细布制成)、缌麻(以白色超细布制成)。

女子们面色凄惨,默然无声。前来吊唁的宾客不时出现在县令的府邸,但没人注意到她们,更没有人注意到她们当中的一个女子。

素衣挡不住那名女子艳丽的姿容,一来二去渐渐被县令留意到了,问她是哪儿人,告知来自邻县。出殡完毕后,帮忙或雇来办丧事的人都离去了,县令悄悄把那个女子留了下来,秘藏深宅,甚是宠爱。

两三个月后,女子愁上眉梢,茶饭不思,县令奇怪,于是相问。

女子答:“我就要走了,因为我的丈夫即将要来了,我要跟着他远去,即将与君别,故而悲伤。”

县令说:“何必担心!我乃一县之令,你丈夫能把我如何?你只管像往常一样,无须烦恼!”

又过了几天,县令留之不住,女子还是要走。临别时,女子赠送给县令一只银酒杯:“有幸得您恩宠,赠此物以寄相思。”

县令回赠绫罗十匹。

女子去后,县令常常想念,手持银酒杯,把玩不已,即使升堂办公,也将其放在书案上。

放下痴情的县令不说,只说这新繁县还有一位县尉,负责县里的兵刑之事,但在不久前,因过被罢官,回到邻县老家。

回老家前,他的妻子死了,灵柩一直还停在新繁。

这一天,料理完家事后,这名前县尉重返新繁,想把妻子的灵柩护送回老家。他自然要与县令一见,县令也刚死了妻子,大约因为同病相怜,所以待之甚厚。

于是,问题也出现了。

吃饭时,前县尉突然发现,县令手里一直握着一只银酒杯,觉得那物件实在眼熟。县令问他为什么凝视自己手中的银酒杯。前县尉的回答叫县令毛骨悚然:“这是我亡妻棺材中的随葬之物,怎么到了您的手里?”

新繁县令妻亡,命女工作凶服。中有妇人,婉丽殊绝,县令悦而留之,甚见宠爱。后数月,一旦惨悴,言辞顿咽。令怪而问之。曰:“本夫将至,身方远适,所以悲耳。”令曰:“我在此,谁如我何?第自饮食,无苦也。”后数日求去,止之不可,留银酒杯一枚为别,谓令曰:“幸甚相思,以此为念。”令赠罗十匹。去后恒思之,持银杯不舍手,每至公衙,即放案上。县尉已罢职还乡里,其妻神柩尚在新繁,故远来移转,投刺谒令。令待甚厚。尉见银杯,数窃视之。令问其故。对云:“此是亡妻棺中物,不知何得至此?”令叹良久,因具言始末,兼论妇人形状音旨,及留杯赠罗之事。尉愤怒终日,后方开棺,见妇人抱罗而卧,尉怒甚,积薪焚之。(《广异记》)

县令叹息,动情之下,把所遇之事如实相告。

我们可以料想前县尉有多么愤怒,也许他当时就离席而去了,也许还抽了县令一耳光;或者他什么都没做,只是不断地在心中质问亡妻:你刚入阴间,为什么就干起如此勾当?

愤怒的前县尉开棺验尸,发现自己的妻子,也就是那具死尸,躺在棺材里,正抱着一堆绫罗。她即将腐烂而变成骷髅的脸上,露出无比幸福的笑容。妻子的棺材被他一把火给烧了。

这个故事在无意中为我们透露了唐朝时的一个社会现象:婚外情已不在少数。

另一个故事佐证了这一现象:河南扶沟县令某霁(姓已不得知),在唐代宗大历二年(公元767年)去世。半年后,其妻梦见某霁。

某霁说:“因生前有孽,我死后,在阴间深受折磨,每天有两条蛇和三只蜈蚣或从耳朵里钻进,由嘴里出来;或从鼻子里钻进,由眼睛里出来,每天在我的七窍之间爬来爬去,令我苦不堪言。此外,最近我生活得也很落魄,念在夫妻之情,你能送我条短裤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