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号尸块为一头颅,黑色长卷发,发长47cm,头颅自第四五颈椎间离断,头高22cm,口腔黏膜有损伤。右颈部发现一处孤立的皮下出血,应系扼颈所致……5号尸块为人体左大腿,长30cm,周长50cm,上端自股骨头处离断,下端自股骨下关节面处离断,上下创面见多个皮瓣,断端皮肤边缘较齐。
6号尸块为人体右大腿,长32cm,周长52cm,上端自股骨头处离断,下端自股骨下关节面处离断,上下创面见多个皮瓣,断端皮肤边缘粗糙。
7号尸块为左小腿及左脚,左小腿长41cm,周长39cm,自胫骨平台处离断,断端见六处皮瓣,带有髌骨,骨表面见三条切砍痕。
将上述诸尸块拼接可构成一具女性尸体,可确定为同一人。
死亡原因
根据检验,死者系因扼颈导致的机械性窒息死亡。
死亡时间
死者尸块较为新鲜,结合死者胃容物消化情况,分析死亡时间在案发前17小时左右。
个体识别
根据死者皮肤光泽度、皮肤弹性及耻骨联合推断死者在30岁左右。死者双手指甲修剪整齐,手掌及手指光滑,不支持重体力劳动者。
致伤物
根据法医检验,各尸块断端处创缘整齐,创壁光滑,创腔内未见组织间桥,部分裂创可见拖刀痕,未见生活反应,符合用锐器切割及死后分尸。
作案人数
各尸块损伤呈现出同一类型、分散分布特点,其锐器损伤可由一种锐器形成,个别分尸部分手法并不熟练,能够解释一人完成从杀害到碎尸的过程,但应属初次作案。从抛尸现场分析,犯罪嫌疑人应在有交通工具的情况下分段抛尸,每部分尸块具有一定重量,可由一人完成,但不排除两人以上。
现场物证分析
尸块包装物均为黑色塑胶袋,并用透明胶带捆扎。黑色塑胶袋上无印刷字样,无从查找其来源。从其尺码看,黑色塑胶袋大小为47cm×35cm。死者身上无衣物,无其他能证明身份的物品。
犯罪嫌疑人刻画
犯罪嫌疑人用刀分尸,分尸时从各大关节处离断,但分尸手法并不十分熟练,说明嫌疑人具备一定解剖常识,但属初次作案。所有尸块均经严密包裹,且没有发现指纹、毛发,死者体内亦未提取到其他生物物证,说明嫌疑人心思缜密,具备一定的反侦查经验,独居的可能性较大。各抛尸地点较分散,说明犯罪嫌疑人自有交通工具,具备驾驶技能。每部分尸块具有一定重量,且死者身上只有较少的抵抗伤,嫌疑人应为青壮年男性,在较短的时间内即控制住死者,并完成强奸及杀人过程。
……
工作进展
认尸启事发布第二天,1990年11月12日10时30分许,我市居民温建良前往我局认尸,确定死者系其妻张岚(女,33岁,住铁东区平江路87号机车厂家属区48号楼443室,育有一子)。死者张岚于11月7日晚下班后参加同学聚会,之后就去向不明。11月8日早其夫温建良向所在辖区派出所报案……经办民警:马健 骆少华 杜成杜成夹着一大卷尚有温度的打印纸走进阅览室,找到一张无人的桌子,把打印纸平摊在桌面上。这是1990年的本市地图,杜成找了个在本市档案馆工作的朋友,把它放大后打印出来。他用双手支撑在桌子上,俯身凝视着这张老地图,看着那些曾无比熟悉,如今却已在城市的发展中消失不见的地标。片刻,他打开挎包,拿出一张2013年版的本市地图,放在老地图旁边,仔细地一一对照着,不时拿出红色签字笔在新版地图上勾勾画画。一个小时后,簇新的地图上已经遍布红色圆圈,旁边还标注着“11.91”之类的字样。
杜成直起已经酸痛无比的腰,看看手表,伸手从挎包里掏出一个药瓶,倒出两粒药片噙在嘴里,再翻找时,发现自己没有带水。他暗骂一声,手忙脚乱地收拾好东西,快步走出了档案馆。
他在馆外的小超市里买了一瓶水,一口气喝了半瓶,嘴里的药片已经化开,满口苦涩。杜成皱着眉头漱口,正打算吐掉,想了想,又咽了下去。
能否活到查明真相那一天,他自己心里也没底,尽力而为吧。
此刻时值正午,杜成回到车上,重新打开地图浏览着,最后选择了自己的目的地,驾车离开。
这是个雾霾天气。地处北方的城市,入冬后就鲜见蓝天白云。集中供暖需要燃烧大量煤炭,空气中就会飘浮着一层薄薄的黑灰。路上车不多,杜成看着灰蒙蒙的天,以及色调单一的建筑与人群,面无表情地转过一条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