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满屏幕的电视节目都在教育观众们不能盲从,要“做自己”可“自己”也分为更好的自己和更坏的自己,不是吗
然而,我知道我妈会说什么。
更好的自己来自于更好的成绩。
不是的,真的不是这样的。
我满心惆怅,一脑袋自己也理不清的乱麻,不知道什么时候慢慢睡着了。
一整夜我都没做什么好梦,不是赶不上考试,就是偷东西被抓包,反正都是需要狂奔的情景。梦中的我手脚并用像条狗一样,居然还是跑那么慢,我爸常说梦是对现实的反映,这反映得也太欺负人了吧
要不是上学要迟到了,我可能还会在衣柜前多纠结一会儿。我悲哀地发现,我冬天基本上就是那几件衣服轮换着穿,当我把红毛衣判死刑之后,我就少了20的选择余地。
最后还是憋憋屈屈地套上一件深蓝色连帽衫去上学。
不过中午休息的时候,我倒真的接到了我妈妈的电话,看来我向宇宙发射的“衣服、衣服、衣服、衣服”电波还是被我妈妈成功地接收到了。
妈妈说,她前段时间去了一趟外地出差,昨天刚回来,这周末休息,要带我出去吃饭。
我心中狂喜,但还是故作平静地表示希望她好好休息,要是太累的话就过段时间,我很好,不用她太担心。
然后,我妈思考了片刻。
我瞬间就想用空着的那只手扇自己一耳光。
幸亏她最终还是表示自己不累,就这周末吧。
下午第二节课就是赖春阳的英语。在上次空手夺白刃事件之后,赖春阳点过几次我的名字,让我回答问题,我都颤巍巍地过关了,但从此我再也不敢在英语课上溜号。
所谓恶性循环大概就是,我成了整个课堂唯一理会赖春阳的人,自打和她有了眼神交流,她就特别喜欢点我起来回答问题,放过了其他呈认罪伏法状安静溜号的同学;而一旦我也想要低头躲过,她遍寻不到我的专注目光,更加觉得我在溜号,会立刻把我点起来。
上英语课彻底成了煎熬。死β还幸灾乐祸地说,我是赖老师最偏爱的学生。
大家都是乐见其成的,因为我一个人吸引了全部炮火。
但是,你知道的,话不能说太早。
讲完语法,赖春阳让大家把上次发的练习卷拿出来,开始用她一贯半死不活的节奏讲习题。班级的气愤松懈下来,β还转身朝我不怀好意地眨眨眼。
我叹口气,只好装作认真听讲的样子,时刻准备着被赖春阳点起来。
“很多同学跟我反映完形填空总是会错很多,还不明白为什么。我记得我跟你们说过很多次了,要做好完形填空,是不可以孤立地去看每一句话的,这个词填在这里,语法上也许是对的,但是联系上下文,是不是准确地表达了作者的写作意图”
在缓慢地说完这段话之后,赖春阳又陷入了赖氏沉默。
我心中警铃大作。
而且现在全班除了我,谁都不会再把这种沉默当回事儿了。
“所以我们来看第37题。”
赖春阳结束了神游,继续讲起了课。我既放松又遗憾,白紧张了半分多钟。
“第37题,我觉得很多同学都会做错。四个词都是名词,而且都是不可数名词,填哪个,语法上都不算错。但是,要按我刚才说的,联系上下文,首先排除的就是feeg,然后呢”
她扫视全班,我汗毛直竖。
“显然,下一个teigence,情报,也不对。”
警报再次解除。
“ration,信息,这个选项很有迷惑性,但也不难排除。这篇文章的主旨是跟读书和学习有关,这个词放在这里依旧不准确。那么,作者想说什么呢作者想说的是,知识才是阅读留给阅读者的财富。那么”
赖春阳忽然看向我。
虽然我早有心理准备,但还是被她吓了一跳。三个选项都排除了,她不是都把答案说出来了吗,选c呗,knowedge。
赖春阳正要开口点我的名字,突然视线一转,盯上了我身边正在埋头演算到与世隔绝的余淮。
我心中一突突,还没来得及踢他一脚,赖春阳尖利的声音就以破竹之势穿过教室劈上我面门:
“余淮”
余淮立刻站起来的举动纯属条件反射,他看见赖春阳的时候还挺惊讶的,因为他从上节张老太的语文课开始就在埋头学习,下课也没挪动过一下,现在忽然抬头看见赖春阳,我猜应该有恍如隔世之感吧
“来,你说说,知识是什么”
我松了一口气,本来想偷偷给他指一下卷子上的位置的,看来不需要了,赖春阳还算厚道。
然而,余淮空前迷茫地看着黑板。
“知识就是力量”
赖春阳是吐着血走的。
面对大家的一致好评,余淮谦虚地表示自己知识太多都学杂了。
第三堂课照旧是合唱排练,上课前教室里乱哄哄的,我坐在座位上擦相机镜头,余淮则披上了外套,正在收拾东西。
“又要去行政区了”我问。
他正要说话,忽然抬起头,看向前排某处。我也跟着看过去。
文潇潇站在讲台前,朝余淮遥遥地绽放出一个“放心吧我罩着你”的温暖笑容。
余淮也朝她笑了笑,感激地点了点头。
在文潇潇的目光落在我身上之前,我偏过头假装没看到他们的视线对话。
“星期六上午就要考了。”他临走前对我说。
那不就是明天吗
我盯着他急匆匆的背影,直到他消失在后门口。没有其他人注意到余淮的离去,但我知道文潇潇也在看。
拜徐延亮所赐,我再也不用痛苦地跟着他们一句一句地唱歌了。虽然第一次拿着相机站在教室中间给大家拍照的时候很多人还不自在,但是渐渐地,没有人注意到我的存在了。
他们在我的镜头前自然地唱歌,自然地溜号,自然地偷偷低头去做题,自然地一脸不耐烦,自然地笑逐颜开。
我喜欢拍他们。
我说不清楚这种感觉。像是拿起相机的这一刻,我不再是只有五件冬衣的耿耿,也不再是样样都拿不出手的小人物。拍照片并没有让我变得多惹人瞩目,但让我短暂地忘记了自己所有的苦恼。
我喜欢一个个鲜活的人出现在我的取景框里,更喜欢我每次都能最准确地抓到最好的时机。人总是会更喜欢做自己做得好的事情,比如我喜欢给别人照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