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收拾一下,跟我一起去。”
陈辰小心地点头:“好。”
……
宁媛被楚红玉拎着往宿舍走,她斜眼睨着宁媛:“怎么,打算让一个宿舍的人都知道你和总教官有奸情啊?”
宁媛:“(⊙o⊙)…呃……”
楚红玉翻了个白眼:“得了,你们那副样子,摆明是刚谈没多久,生怕别人不知道呢,下次注意!”
宁媛干笑:“知道了。”
楚红玉眯了眯狐狸眼:“我也不问你为什么你们谈对象还要假装表兄妹,但总教官喜欢你是真的,看好他,别叫人趁机挖了墙角。”
荣昭南那一身气质看着就不是寻常人,怕是从事特殊的工作,才必须做出没有直系家属的样子。
说话间,宁媛往前看,就看见了丁兰正端着两个水壶从宿舍出来。
一看见宁媛,丁兰马上热情地过来:“宁宁啊,我帮你打热水呗,你今天搞开业累了吧?”
楚红玉懒洋洋地笑:“这就不用了,宁宁有手有脚的。”
宁媛也马上婉拒,伸手要去拿热水壶:“谢谢,不必。”
但是丁兰麻溜的提着热水壶就跑了:“哎呀,大家都是一个宿舍的好朋友,客气什么?”
宁媛:“……”
楚红玉抱着手臂,懒洋洋地道:“不用管她,爱献殷勤就献殷勤。”
宁媛叹气:“我这不是怕她下毒或者干点别的吗?”
丁兰这种牛皮糖的热情是那么好享用的,便宜是那么好占的?
她可不想自己宿舍搞出一个马加爵灭舍友案,或者让复大投毒案提前发生几十年。
楚红玉一脸狐疑:“不至于吧?”
宁媛叹了口气:“我也是看地摊杂志上写了好些类似舍友不合杀人的案子,总之不要考验人性,谨慎总是没错的,丁兰的性格太……特别。”
楚红玉搓搓手臂起了鸡皮疙瘩:“你说得也对,咱们是得防着点。”
两人进了宿舍,严阳阳正在信纸上些什么,见她们进来,就抬头认真地道:“我联系了靳边疆学长,他法律系的,答应帮我们起草一个股权合作的合同。”
楚红玉和宁媛都没意见地点点头:“好。”
亲兄弟明算账,和朋友合作,有一点很重要——
要权责分明,丑话说在前头,以文件合同固定下来。
否则以后因为利益争执,朋友都没得做。
楚红玉迟疑了一下:“我参股这个,能不能写我对象的名字?”
宁媛一顿,有点无语地看向她:“红玉姐……你平时怎么教我不要恋爱脑的,你出钱写你男人的名字?”
是的,楚红玉其实有对象了,而且算是青梅竹马的对象。
这也是为什么,她身边那么多追求者,她却不多看一眼的原因。
她十五岁的时候就遇到了刚刚大学毕业分到她父亲身边工作的年轻俊朗的秘书。
那个男孩子当初其实也才二十岁就清大经济系毕业,也算是个天才少年了。
如今楚红玉二十二了,当初的男孩子二十七岁,也是平步青云,年少有为,当上了银行正科股长。
加上清大的学历,没结婚就分到了房。
如果不是楚红玉执意要考大学,他们大概已经结婚了。
楚红玉叹了口气:“我没那么傻自己掏钱,钱还是他出,我只是帮着做事。”
宁媛说的这个“恋爱脑”新鲜词,她听过之后,觉得很精辟。
但是,她的情况不一样……
她苦笑:“阿拉妈妈对他提了很多刻薄的要求,明知道他家里农村根正苗红,居然要他买东芝的彩电和录像机……几千块一套当彩礼。”
她父亲就算是银行行长,工资都买不起六千块一套的东芝录像机加彩电,那些东西也才刚刚进入港府豪门。
宁媛沉默了一下,这听起来是有点刻薄了。
有点像后世某些地区,明明很穷,却要万紫千红一片绿,最少三十万、五十万起的彩礼。
她和严阳阳这才明白,为什么楚红玉忽然决定冒险也要参股做生意的原因。
宁媛沉吟了一会:“让我想想吧,要不你把你对象叫来,咱们大家一起吃个饭。”
严阳阳马上英气的眉一拧:“对,叫人来,我们给你这个沪上娇气包掌掌眼!”
这一次楚红玉没跟严阳阳吵嘴,只点点头:“好。”
说话间,忽然宿管阿姨走了过来,敲敲门:“317,叫宁媛的,楼下有人找!”
===第249章 原来她是妖物===
u000fG宁媛憋着笑。
他在县城里表明想要和她当真夫妻的那天开始。
她才明白荣公子之前对欧明朗这个大白鹅的敌意哪来的——狗子哪里有不护食的。
他那时候就把她当成盘中肉,就觉得隔壁大白鹅想把她叼走。
宁媛弯了眼,很有些好奇地戳戳他的腰:“说说看,你什么时候对我上心的呀?”
以前在村里和县里那一年,她最多就是垂涎和欣赏下荣昭南的美色和偶尔露出来的身体。
但那也就是看见好看的异性有的反应,和后世那些追星族差不多。
她也一直记得荣昭南这性格大部分时间是超越年龄的清冷又沉稳的,但偶尔会有异常的——变态或者别扭。
比如他拿开山刀宰杀山里野兽的时候,那实在不像正常人的战斗力。
比如偶尔和她吵嘴的时候,把她拎起来满天飞转大圈,砸她一脸柿子的行为,也不像正常人。
就是没见过他和她暧昧,勾搭她的时候——
要知道,高中的时候,她也是收到过班里男生的情书的——邀请她一起高考完了,共同建设伟大的国家。
这人当初别说写情书,连个喜欢都没说过啊。
怎么突然大半夜莫名其妙地就想要睡她,和她当真夫妻了呢?
这一问瞬间让荣昭南憋住了,一张高冷俊美的面孔从脖子开始往耳朵爬上红色。
宁媛看得简直“友邦惊诧”——我去,这哥在害什么鬼羞——
她不就问了个正常问题而已!
荣昭南捏住她戳自己的手指,把她手捏在掌心,别开脸,轻咳一声:“我也不知道。”
他是真不知道,一开始就是监视个奇怪的小特务而已。
后来监视着、反复试探着一整年,就生出好奇来——她确实不是特务,也不像正常人,不知道是个什么玩意儿。
动用了特殊机关和人脉,都查不到她异常的原因,那基本说明她奇奇怪怪,但对社会没有危害性。
既然没有物理学上的危害,他就基本上放心了。
可这一确定没有物理上的危害,他脑子里就多了别的想法……
虽然马克思在上,他一直高举唯物主义大旗。
可他从一岁开始,就师从母亲给他在流落在国外的道门宗师,修的真炁和武学,当了道门弟子。
早年看多了道家典籍和‘封建迷信’的杂书,回了国才开始读马哲,成了唯物主义者。
但遇到这种无法以物理学解释的情况,荣昭南总是忍不住想起小时候读的朝代的《志怪》《XX斋》,里面总有主人公被山精狐妖吸引。
他也没救过兔子,宰过兔子倒是不少。
按理说也不会有什么兔子精来报恩,救他于下放的茅屋牛棚之中,还跟他领证。
按照他执行任务时吃了不少兔子的程度,真有兔子精,弄死他差不多。
半夜,趁着她睡死了,他还摸过她鼻尖和胸口,看看她有没有人的呼吸。
奇奇怪怪的念头,让他越来越对她上心,这上着上着,就下不来了。
具体怎么回事,他也没明白,就是动了把她私有化的念头——
查不明白的不明生物,那就圈禁归自己看着,当真媳妇儿就行。
按着那些封建迷信的杂书里,不明生物一般就是套了个人类皮囊,留得男子真阳,揣上崽子了,就会真的成为女人留下来,不会消失。
他不愿意直面自己古怪封建的‘邪恶念头’,只告诉自己就是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