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句话说,重要的是修改这一行为本身。作家下定决心“要把这里修改得更好”,静心凝神在书桌前坐下,着手修改文章,这种姿态便具有无比重大的意义。相比之下,或许“如何改写为好”的方向性问题倒是次要的。很多情况下,作家的本能和直觉并非源自逻辑,而是从决心中提取出来的。就像用棍棒击打灌木丛,让鸟儿惊飞出来一样。不管用什么棍棒去打,用什么方法去打,结果都不会有太大的区别。反正只要让鸟儿惊飞出来,就算大功告成了。鸟儿们展翅高飞的动能会摇撼渐趋凝固的视野。这就是我的意见。嗯,也许是相当粗暴的意见。
总而言之,要在修改上尽量多花时间。倾听周围的人的建议(不管那建议会不会惹你生气),铭记在心作为参考来修改文章。忠告至关重要。写完长篇小说的作家几乎无一例外,个个热血冲头,脑浆过热,丧失了理智。若问原因,理智的人首先就写不了长篇小说。所以丧失理智并没有什么问题,不过得有所自觉,明白“自己在某种程度上丧失了理智”。而对丧失理智的人来说,来自心智正常的人的意见大抵都很重要。
当然,他人的意见不能照单全收。其中说不定有跑题脱靶的意见,还有偏颇失当的。然而,不论什么样的意见,只要它是合情合理的,就有一定的意义。这些意见想必会让你的脑袋逐渐冷却,恢复适当的温度。他们的意见就代表所谓的世间,而阅读你作品的终究是世间的人。如果你打算无视世间,世间同样也会无视你。当然,如果你觉得“那也无所谓”,那么我也根本无所谓。然而,假如你是个打算跟世间维持一定的正常关系的作家(恐怕大部分作家都是这样吧),在周围找出一两个阅读你作品的“定点”就很重要。当然,那定点必须是能真诚坦率地把感想告诉你的人,哪怕每次听到批评都让你热血冲头。
修改要来上多少次?就算你这么问我,我也给不出精确的答案。在初稿阶段就修改过无数次,交付出版社排出校样后,还会一次又一次地索要校样,惹得人家心烦。将校样改得黑黢黢一片寄回去,然后把新送来的校样又改成黑黢黢一片,如此反反复复。前面说过,这是一项需要耐心的作业,然而对我来说却算不得什么苦痛。同一篇文章反反复复一读再读,咀嚼韵味,调换语序,变更细微的表达,我天生就喜欢这种“锤炼敲打”。眼看着校样变成黑黢黢一片,书桌上排放着的十来支HB铅笔不断变短,我便感到极大的喜悦。不知为何,这种事情对我来说有趣之极,无以言喻,不管做上多久都不会厌倦。
我敬爱的作家雷蒙德·卡佛也是一位喜欢这种“锤炼敲打”的作家。他以引用其他作家字句的形式,这样写道:“写出一则短篇小说,再仔细地重读原稿,删掉几个逗号,然后重读一遍,又把逗号放回原来的地方,这时我就知道,这则短篇小说终于大功告成了。”我十分理解这样的心情,因为同样的事情,我自己也经历过许多次。到了这一步就算极限了,再继续修改的话,说不定效果适得其反——就存在这样一个微妙的关键点。他是以逗号的删添为例,准确暗示了这个关键点。
我就这样完成一部长篇小说。众口难调,只怕既有讨人喜欢的地方,也有招人不满的地方。就连我自己,也绝非对从前的作品感到心满意足,甚至痛感有的东西“如果是现在,肯定能写得更好些”。回头重读,缺点总是随处可见,所以除非特别需要,我一般不会把自己的书拿出来看。
不过我基本认为,在写那部作品的时候,自己肯定没有本事写得更好了。因为我明白,在那个时候,我倾尽了全力。投入了我愿投入的全部时间、倾注了我拥有的全部能量,才完成那部作品。可以说是倾其所有地打了一场“总体战”。这种“竭尽全力”的感觉至今仍然留在心里。至少就长篇小说而言,我从来没有应约稿而写的情况,也没有为截稿期疲于奔命的情形,而是在想写的时候,以想写的方式,写下想写的东西。这一点,我可以满怀自信地断言,所以大致不会发生日后懊恼“那里要是这样写就好了”之类的事情。
时间在创作上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尤其是长篇小说,“备料”至关重要。也就是在心中培育小说的萌芽、让它茁壮成长的“沉默的时期”。要在自己心里培养“想写小说”的渴望。这种用于备料的时间,让它逐渐成形的时间,将初具雏形的东西放到阴凉处好好“养护”的时间,再把它拿出来放在自然光中曝晒的时间,对凝固成形的东西仔细校验、锤炼敲打的时间……是否在这一道道工序上花了足够的时间,唯有作家才能真切感受到。而在这一环环作业上所花时间的品质,最终必定会表现为作品的“信服度”。也许肉眼看不见,但当中会生出鲜明无误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