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小说时,我感觉与其说在“创作文章”,不如说更近似“演奏音乐”。我至今仍然奉若至宝地维持着这种感觉。说起来,也许这并非是用脑袋写文章,而是用身体的感觉写文章。也就是保持节奏,找到精彩的和声,相信即兴演奏的力量。总而言之,当我深更半夜面对着餐桌,用新近获得的自己的文体写小说(似的东西)时,简直就像得到了崭新的工具,心怦怦狂跳,兴高采烈。至少,它巧妙地填满了我在三十岁即将来临时感到的内心空洞般的东西。
如果把最初写的那部“不甚有趣”的作品与现在的《且听风吟》对比一下,大概更清楚一些,遗憾的是那部“不甚有趣”的作品早就被丢弃了,没办法作比较。那是一部怎样的作品,我也差不多忘得一干二净。要是保存下来就好了,可当时我心想,这玩意儿留着有什么用?随手就扔进了垃圾箱。我能回忆起来的,只有“写它时心情不算太好”这一点。写那样的文章并非乐事。因为那文体并非发自内心地自然流露,就像穿着尺码不合身的衣服去运动一样。
春天里一个周日的早晨,《群像》的编辑打电话告诉我:“村上兄的参赛小说闯进了新人奖评选的最后一轮。”距离神宫球场那场揭幕战已有将近一年,我已经度过了三十岁的生日。记得好像是上午十一点过后,因为前一天工作到深夜,我还没睡醒,困意朦胧,尽管手里拿着听筒,却没能理解对方究竟要告诉我什么。我甚至(真的是实话实说)早把向《群像》编辑部投稿的事忘到脑后了。只消写完它、姑且交到了某个人手里,我那“想写点什么”的心情便已释然。说起来无非是一部新起炉灶、信笔写来、一挥而就的作品,压根儿没想到这种东西居然能闯入最后一轮评选。连书稿的复印件都没留下。所以,倘若不是闯进了最终评选,这部作品肯定会不知所终、永远消亡了。而且我大概也不会再写什么小说。人生这玩意儿,琢磨起来真是奇妙。
据那位编辑说,连我的在内,共有五部作品闯进了最后一轮。我心里“咦”了一声。然而,还是因为睡意未消的缘故,并没有什么实际的感受。我钻出被窝,换好衣服,与妻子一道出门散步。走过明治大街的千谷小学旁,看见绿荫丛中趴着一只信鸽。抱起来一看,好像是翅膀受了伤,脚上套着名牌。我双手轻轻地捧着这只鸽子,把它送到了表参道同润会青山公寓(如今变成了“表参道Hills”)隔壁的岗亭,因为那是距离最近的岗亭了。我们沿着原宿的后街小路走过去,受伤的鸽子在我掌心暖暖地微微颤抖。那是一个晴朗舒爽的星期天,周围的树木、建筑、商店橱窗都在春日的阳光下闪耀,明亮而美丽。
这时我陡然想到,我肯定会摘取《群像》新人奖,并且从此成为小说家,获得某种程度的成功。看起来颇为厚颜,但不知何故,我确信会是这样,这个念头清楚无误。这与其说是逻辑性的想法,不如说是出于直觉。
我还清晰地记得三十多年前一个春日的午后,在神宫球场外场席上,那个东西飘然飞落到掌心时的感触;我的掌心同样记得一年之后,又是一个春天的下午,在千谷小学旁抱起的受伤鸽子的体温。当我思考“写小说”这件事的意义时,总是会回忆起那些感触。对我而言,这样的记忆意味着相信自己身上必有无疑的某种东西,以及梦想着将它孕育出来的可能性。这种感触至今仍然留在我身上,真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
写第一部小说时感受到的创作的“舒爽”与“快乐”,直到今天也基本没有改变。每天一大早睁眼起床,到厨房里热一壶咖啡,倒进大大的马克杯里,端着杯子在书桌前坐下,打开电脑(时不时还会怀念四百字一页的稿纸和用了多年的万宝龙粗头钢笔)。然后开始左思右想:“好了,接下来写什么呢?”这时候真是幸福。老实说,我从没觉得写东西是苦差事,也从来没有因为写不出小说而劳神苦形(真是堪称幸运)。不如说,如果不快乐,写小说的意义从一开始就不存在了。我无论如何也无法赞同把写小说当作服苦役的想法。小说这东西写起来应当奔流如川、喷涌如泉。
我绝不是以天才自居,也从不认为自己有什么特殊的才华。当然,连续三十多年作为职业小说家生存下来,我肯定也并非全无才能。大概原本就有些资质,或者说不同于其他人的倾向。然而这类事自己思来想去也毫无益处,还是交给别人去判断吧——如果哪儿有这种人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