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去跑纽约城市马拉松而造访那座城市(这次好像是第四次吧),我脑中都会晌起那支瓦农·杜克(Vernon Duke)作曲的洒脱而美丽的歌谣——《纽约的秋日》(Autumn in New York)。
两手空空的梦想家们,
注定为这奇异的土地叹息。
这便是纽约的秋日,
我喜爱再次生活在这里。
Dreamers with empty hands,
May sigh for exotic lands.
It's autumn in New York,
It's good to live again.
十一月的纽约实在是一个魅力十足的城市。空气仿佛打定了主意,澄静而晴朗。中央公园的树木开始染成金黄色。天空高不可测,高楼大厦的玻璃奢华地反射着阳光。从一个街区到另一个街区,似乎可以无穷无尽地一直走到永远。伯格道夫·古德曼百货店的橱窗里,展示着高雅的羊绒大衣。街角飘漾着烤椒盐卷饼的香味。
赛事当天,是一面用双足跑过纽约的秋日,跑过那“奇异的土地”,一面尽情地体味它呢?还是毫无余裕可言呢?还没有开跑,我无从得知。这,才是马拉松比赛。
8 2006年8月26日
神奈川县海岸的某座城市
至死都是十八岁
我 正在为铁人三项比赛勤奋练习。这一阵子集中练习自行车。在大矶海岸一条名叫“太平洋岸自行车道”的路线(名字虽然冠冕堂皇,其实被分割成许多小段,不容易骑),每天一至两小时,沿着侧风极强的海岸,一个劲儿猛蹬自行车。现在从大腿到腰部,肌肉僵硬,又酸又痛。
竞赛用的自行车,须在踩下踏板的同时,将它向上方提拉。踩下,提拉,这样提升速度,尽量圆滑地维持脚的这种循环。尤其是攀爬长长的坡道时,“向上提拉”更成了关键。“向上提拉”时必需的肌肉,却是日常生活中几乎用不到的,因此正式地练习自行车后,这一部分肌肉便会疲惫不堪、僵硬无比。早上练习自行车,到了傍晚则跑步。这样,做到用肌肉肿胀不已的双脚也能跑步。这当然不是让人欢天喜地的练习,但不能牢骚抱怨。因为正式比赛时,这些都将原封不动地重演。
我正儿八经地练习自行车,仅限于铁人三项赛事前的几个月。跑步和游泳,我原本不讨厌,即便没有赛事,也自然地将它们纳入生活之中,可是唯有自行车练习无法依样行事。我会感到心事重重,是因为自行车乃是“道具”,而且需要头盔、骑车专用的鞋子之类的附属品,对零件的维修保养也不可缺。我对“道具的维修保养”这玩意儿,天生不擅长。此外、还得有一条能自由地加速,又比较安全的路线,赶到那里去练习。一来二往之间,便觉得腻烦起来。
还有恐惧心理。要赶往有能像样练习的路线的地方,得骑着自行车穿越繁华市区。将鞋子固定在踏板上,骑着细轮胎、高灵敏度的体育赛车,哪怕路上有极小的凹凸都会颠簸不已,这样在汽车中穿行时的恐怖,不曾体验的人是无从知晓的。经验积累得多了,会习惯一些,掌握一些诀窍。然而也多次遭遇惊险场面,吓出一身冷汗。
在练习中也是如此。每当毫不减速地冲进急转弯道,我的胸口都蹦蹦乱跳。如果不能勾勒出一条漂亮的弧线,巧妙地倾斜着身体转过弯道,就会摔倒,要不就撞到护壁上。只能依靠自己,擦边球似的凭着经验寻找临界值。下坡时速度疾快,假如下雨淋湿了路面,更是恐怖。而众人挤成一团的比赛中,错了一步,便会摔在一起。
我本不是体轻如燕的人,也不是爱好速度竞技的人,对自行车竞技这些要求颇不擅长。铁人三项的游泳、自行车、跑步三项之中,自行车的练习总是拖到最后才作。理所当然,自行车成了我最不擅长的项目。虽然想通过其后的跑步来挽回损失,可仅仅十公里的跑步无法挽回局面。所以我突发一念,勤奋地练习起自行车来。今天是八月一日,比赛是十月一日,正好还有两个月。才开始练习,到比赛那天能否如愿以偿地练出专用的肌肉来,这还是个疑问。不过有必要让身体习惯自行车。
我骑的自行车是松下的钛合金体育竞技用车,轻省方便。同样的东西我用了七年多,操作齿轮变速装置有如使用身体机能的一部分,得心应手。这是优秀的器械,至少与骑手相比更为优秀。虽然我骑得很野蛮,可从未遭遇过一次像样的麻烦。骑着这辆自行车,我已经参加过四次铁人三项比赛。车身上写着“18 Til I Die”。这是借用了布莱恩·亚当斯的走红名曲《至死都是十八岁》的标题。当然是开玩笑。真想至死都是十八岁,只有在十八岁时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