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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屋谜案(29)

作者:雨穴

我们在二〇一六年的六月搬到埼玉的新居,九月施行了“左手供养”。按照片渊家的规矩,我们必须在搬家三个月后杀一个人。可我并不想守这个规矩。我打算瞒过片渊家,不杀任何人,也不伤害任何人,渡过“左手供养”的难关。

我先调查了名单上的人目前的生活状况,然后选中了住在群马县公寓的T先生。T先生是二十几岁的自由职业者,听住处附近的人说,他好像欠了消费贷款。

我来到T先生常去的居酒屋,若无其事地接近他,又故意制造了几次和他在同一个桌子喝酒的巧合。闲聊之间,他渐渐向我敞开了心扉。

不知是第几次一起喝酒的时候,T先生向我坦白:“我有大概二百万的欠款,打工的钱还不上利息,很头疼。”我等的就是他这句话。

我告诉T先生:“我替你还钱,再另外给你五十万,条件是你要照我说的去做。”

当然,他一开始以为我在开玩笑,没搭理我。但我不气馁,和他谈了好几次,他终于答应了。

他说:“我知道这一切很奇怪,但如果有机会改变我目前的生活,无论成败,先信你试试吧。”

我做的第二件事是“找尸体”。在这份计划中,无论如何都需要尸体。

我先去了青木原树海[1]。我天真地以为,去了树海,肯定能找到自杀的尸体。可实际情况并不像我想的那样顺利。我只找到了一些疑似自杀者留下的物品,但无论怎么找,也没有发现死尸。我灰心丧气地回了家。

此时,离施行“左手供养”的时间只剩下一周了。如果再找不到尸体,我的计划就会破产。

就在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的时候,偶然听说了一个消息。邻镇有一位名叫宫江恭一的自治会长无端缺席了会议,且处于联系不上的状态。听说这个消息时,我的内心立刻涌起一股莫名的骚动。

我打听到宫江的地址,来到他住的公寓门口。按了门铃,屋里却没有反应。试探着推了推门,竟然没有上锁。我承受着良心的谴责,往房间里一看,果然有一个男人倒在地上。

男人的身体已经凉透了,地板上散落着药片。可能是慢性病发作或突发疾病,没来得及服药便去世了吧。这巧合简直像是恶魔的恶作剧。

那天晚上,我驱车赶往宫江先生的公寓,将他的尸体带回了家。我一边开车,一边想:我这样到底算犯了什么罪呢?一旦被人发现,绝对无法全身而退,但我没有其他的选择。一到家,我就斩下宫江先生尸体的左手,将它存放在冰箱里。

一星期后,“左手供养”当天的早晨,我开车去接T先生,并拜托绫乃利用这段时间准备饭菜。带T先生回来后,家门口停着一辆熟悉的车。那是清次的车。负责监视的清次对我说:“我就不进去了,在外面守着就好。”对我来说,这是一件幸事。

然后,我们在起居室劝T先生喝酒吃菜,不久将他带出房间,领到浴室。T先生照我事先拜托过他的那样,躲在浴室里。

我将准备好的宫江恭一先生的左手装进盒子,交给守在外面的清次。清次在车里打开盒子确认后,径直开车前往片渊家,将左手供于佛龛前。

目送清次离开后,我载上藏在浴室的T先生,往车站驶去。我拜托T先生:“请您直接坐车离开,尽量去一个远一点儿的小镇,至少半年内不要回公寓。”这意味着T先生从这天起便“下落不明”了。

那之后我度过了一段坐立不安的日子,整日担心谎言暴露。几天后,清次告诉我“仪式已经平安结束”时,我感受到人生中从未有过的安心。就这样,我们没有杀人,度过了第一次的“左手供养”。

只不过,即便如此,我也没有尝到成就感或喜悦的滋味。

尽管没有杀人,但我也毫无疑问犯了罪。宫江恭一先生的家属想必还不知道他已经去世,依然在寻找他的下落。念及此,罪恶感在我心中与日俱增。

而且,同样的事我还要重复三次。一面寻找尸体,一面畏惧着警方和片渊家。这样的日子,给我带来的精神痛苦远远大于之前的想象。恐怕绫乃也和我一样。

即使在这样的日子里,生命依然向我们展现其质朴的意义。那就是桃弥的成长。

我和绫乃常常到桃弥的房间,辅导他的功课,和他一起玩游戏、聊天。按照规定,“左手供养”结束后,他将回到片渊家,不必再受监禁。为了到时候他能像个普通的孩子一样正常生活,我们想要让他找回人性中的喜怒哀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