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鸟越先生,你也只是回国后看新闻或者听传闻知道那起案子的吧。就凭这个断言是他干的,会不会不太妥当?”
“你不也是怀疑他,才来找我的吗?”鸟越漫不经心地看着勋,“一个研究冤罪的人打探那家伙的人际关系,除了怀疑还能是什么?我就是很了解武内,才能看得出里面的蹊跷。如果你是研究冤罪的人,肯定会带着同情去接触他吧。你这样啊,他会蹬鼻子上脸,一个劲往你怀里蹭。反正我从来都是利用他,要么就躲开他,如果一直跟他这么打交道,肯定会变成那家人一样吧。”
鸟越说到这里,向他投来了询问的目光。
“我猜,你也是跟他来往了一段时间,觉得有点奇怪了对不对?于是,你就瞒着他来找我了。我就猜到是这样,才跟你讲这些。”
“且不论是不是这样……”勋搪塞道,“我想问的是,你为何这么确信他就是凶手?”
“还要什么确信,那家伙不都自己说了吗?”
“不,现在认为他是受到了调查方的强迫和诱导式讯问。”
鸟越笑着摇了摇头。“那家伙才不会因为这点小事崩溃呢。我都能猜到,肯定是刑警对他很亲切,把他当成了自己人,他就忍不住招供了。总而言之,那家伙就吃这一套。”
他的话虽然带着点玩笑性质,可勋却无法一笑置之,甚至有种被戳中了盲点的感觉。
“再说了,那作案手段一看就是武内。”
鸟越再一次平淡地说出了惊人的话语。
“你的意思是?”
“他不是突然用金属球棒袭击了关系很好的一家人吗?而且因为很琐碎的事情。”
不等勋回应,鸟越继续道:
“我们上大学那时,我和武内,还有成田和后藤,四个人组了乐队。后来咱们乐队去参加业余表演,当天武内买了四件一模一样的号衣,提议咱们穿着它上台表演。我们看了都特别无语。那时候披头士正好到日本来表演,他们也穿了号衣,可是那玩意儿就是外国人穿才有噱头,咱们穿了不就是普普通通的日本人嘛。穿上肯定成不了披头士,反倒更像一帮唱民歌的。”
鸟越说完嘿嘿笑了,然后他的笑容渐渐僵硬,最后消失了。
“可我知道他是什么性格,就乖乖穿上了,还高高兴兴地讨论要不要把乐队名定为‘哈皮士’。可是成田和后藤那俩人不一样,他们只把武内当成愿意借乐器给他们玩的工具人,根本没把他当回事。他俩竟然当场把号衣塞回去了,说那玩意儿太老土了不想穿。武内他还挺坚持,说买都买了,就都穿上吧,但成田他们就是不答应啊。说了好一会儿,武内终于安静下来了,我本来以为他放弃了,没想到刚一转眼,那家伙就抄起吉他把那俩人揍得头破血流。要是我没拉住,真不知道后果会有多严重……你说,这事跟那个灭门案有什么不同?”
见勋无言以对,鸟越歪着嘴笑了。
“跟那家伙来往特别费神。收了他的衣服,下次见面要是不穿,他就会问是不是尺寸不合适。就算是好几年前送的东西,他也会一直问这个怎么样了,那个怎么样了。所以只要是他送的东西,我全都摆在房间最显眼的位置。我说的讲情义,说白了就是这个。
“你可能不相信,在我被关进法国监狱之前,武内每年都给我过生日。不记得是十九岁还是二十岁的时候,我拒绝了生日跟女朋友出去约会的邀请,结果女朋友就怀疑啊,那天跑去跟踪我,发现我跟武内两个人在开生日派对。我说这个可不是讲笑话。要是我拒绝了武内,那家伙肯定会想方设法拆散我跟女朋友,或是干脆扛着球棒打上门来。我结婚以后,每年过生日也是夫妻俩一起被请到武内的小别墅去,吃他亲手做的大餐。他每年都提前一个月给我发请帖,年年不落空。我真想说我早就吃腻了。你知道跟那家伙绝交有多难吧。就算再怎么好利用,我也受不了啊。他从小就这样,简直是个疯子。”
鸟越一通狂笑过后,晃晃脑袋收起了笑容。
“对了……说到球棒,那是他从小到大的标配。当然小时候拿的不是金属球棒,而是木头球棒,可就算是这样,那时候也没几个人有啊。他家以前是地主,家里比较有钱,所以能有自己的球棒。那时我每天放学都会到他家玩,那家伙只要在学校遇到什么烦心事,就拿着球棒到后院去。他们家后院有一棵大杉树,他就拿着球棒发疯一样打树干,都不知道打断过多少根球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