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在王懋竑回家奔丧的这段时间里,弘时在京城的日子又过得如何呢?
三、父子反目的悲剧
首先,在王懋竑回家的同一年,弘时就出状况了。雍正二年十一月,在康熙去世两周年的祭典上,14岁的弘历第二次代表皇家去景陵祭奠康熙。一次也许是偶然,但连续两次指定弘历去,弘历为雍正默认的继承人人选,似乎已经没有了异议。
而弘时可能也意识到了,自己不管再怎么遵循老师的教导去满足父亲的期望,他都没办法赢过弘历了。相信此时的弘时,一定是很迷茫的。
就在一个月后,雍正二年十二月,时任吏部尚书的朱轼要出公差到浙江视察海塘。就在朱轼离京前,弘时专门私下找到朱轼,拜托他绕道去找一下自己的老师王懋竑,劝王懋竑尽快返京。
那我们又是如何知道这种私密谈话的呢?因为王懋竑对吏部尚书这种高官的到来过于意外,以至于在自己的日记中专门写下来了:
高安朱公奉命出,过江南,府君出谒,高安公促来春进京,且致三阿哥惓惓属望之意。
可见当时的弘时非常思念老师,希望转年春天就能见到老师。但事与愿违,王懋竑在丧母之后,就伤痛欲绝病倒了,一直拖到了来年八九月间才返京。就在王懋竑晚到的这半年中,没有老师的规劝与宽慰,生性冲动、放纵的弘时,犯下了他一生最大的错误。
雍正三年(1725)二月,雍正在坐稳了皇帝的位置后,正式着手处置“八爷党”。而弘时犯的错误,就是他在这场对“八爷党”的政治清算中,没有支持父亲雍正,反而旗帜鲜明地站到了八叔允禩那一边。
关于弘时这次自杀式的政治站队,其原因与经过,史书上都没有记载。大概率是被雍正删掉了,毕竟父子反目,这实在太过耻辱。而我们唯一能见到的就是结局,来自雍正朝的一份圣旨:
弘时为人断不可留于宫廷,是以令为允禩之子。
老八自己是有儿子的,没绝后,而且谁都知道雍正和老八是对立关系,究竟是什么事能逼得雍正把自己的亲儿子过继给敌人呢?最有可能的是,这个亲儿子背叛了自己。这一年,弘时22岁,他被自己的皇阿玛抛弃了。
待到王懋竑在雍正三年秋季抵达京城后,在他的文稿中,就再没有过“三阿哥弘时”的相关消息了。因为此时的弘时,他已经不是三阿哥了,也不再需要王懋竑的教导了。
雍正四年(1726)二月,雍正在开除了老八允禩的宗籍之后,连带着把亲儿子弘时的宗籍也开除了:
今允禩缘罪撤去黄带,玉牒内已除其名,弘时岂可不撤黄带,著即撤其黄带,交与允祹,令其约束养赡。钦此。
没错,弘时人生的最后时刻是和老十二一起度过的。而当时的老十二也因为一些错误,从郡王被贬为了镇国公。因此,弘时最后的处境就是,亲爹雍正不要他了,后爹允禩被圈禁致死了,最后投奔的十二叔也郁郁不得志。
我们完全可以想象此时的弘时是多么痛苦。他本是雍正的长子,本可以一生富贵,最后却落得一地鸡毛。也许弘时最后也会后悔吧,后悔小时候为什么没能安分守己,让皇爷爷多喜欢自己一点;后悔自己为什么偏偏昏了头,和老八搅在了一起。只是如今木已成舟,被开除宗籍的弘时,已经没有回头路了。最终,雍正五年(1727)八月初六,弘时在一片悔恨郁闷中,病逝在了老十二的家中。
没错,弘时应该就是正常地病死的。因为雍正实在没有理由去杀一个已经被开除了宗籍的儿子,他连老八都没杀,又怎么会杀弘时呢?更重要的是,“曾静案”爆发时,民间给雍正罗列的“十大罪状”中,也并没有“杀子”这一项。如果弘时真有可能是被雍正杀的,当年那些给雍正罗织罪名的人,是一定不会放过这盆脏水的。
事实上,雍正心中对弘时的死也是很难受的。就在弘时死后的一个月,时任陕西总兵的刘世明,因为弟弟刘锡瑗犯罪了,主动向雍正申请处罚自己,意思是:弟弟犯错,终究是我这个当哥哥的没有督促好他。而雍正当时给刘世明的批红回复,我们今天读起来,想象一下,皇帝会这么和大臣聊天,也是颇为感慨的。雍正说:
朕尚有阿其那、塞思黑等判(叛)贼之弟,刘世明岂能保无锡瑗之兄弟乎?不但弟兄,便亲子亦难知其心术行事也。骨肉间原有两种:善缘、恶缘。所以释家言,“不是冤家不聚头也”。
不仅弘时到死都想不通,可能连雍正自己也不明白,两人的父子关系怎么就走到了如此无法挽回的地步了呢?到最后,怕是只能用“不是冤家不聚头”这种话来解释了。但其实有些事,本是可以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