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重新主管中国经济,他也踱起方步来,成为专门考虑“战略性问题”的人。陈云依据过去的教训,再三告诫人们,在经济建设上务必防“左”,务必吸取“左”的教训。
出任中纪委第一书记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把陈云选为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这可能出于以下的考虑:
一是陈云担任过7年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熟悉中共干部情况;
二是陈云1978年11月12日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的“爆炸性”发言,一口气提到的5桩案件,即薄一波等“六十一人叛徒集团”冤案、陶铸冤案、彭德怀冤案、平反“天安门事件”、批判康生,全都属于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范围;
三是陈云本人作风正派,生活俭朴,向来遵守党的组织纪律。陈云走马上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便于1979年1月4日在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开宗明义,这样说道: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基本任务,就是要维护党规党法,整顿党风。我们这次会议就是要为实现这个基本任务做必要的准备工作。
陈云在讲话中列举了党内生活在过去极不正常的情况:
十多年来,林彪、“四人帮”的破坏是很大的。那时候开会就是翻语录本,“万寿无疆”还要喊三次,什么早请示晚汇报,打电话先要念语录。这些东西都是周恩来同志制止住的。没有周恩来同志,“文化大革命”的后果不堪设想。他保了很多同志下来,我们这些人都是他保的嘛!由于林彪、“四人帮”的破坏,正像叶剑英同志在1977年中央工作会议上讲的,我们党出现了很不正常的情况。到了1975年冬,来了个联络员,一个娃娃,毛主席的意见由他传达,政治局开会由他向毛主席汇报。叶剑英同志对我讲过,那时像他那样的党中央副主席也见不到毛主席。去年12月10日我曾问过华国锋同志,你那时能不能见到毛主席?他说,见不到,只能在接见外宾时讲几句话。连中央副主席都见不到毛主席,这是党内极不正常的状态。
陈云出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之后,抓了两件大事:
一是平反假案,纠正错案,昭雪冤案;
二是严肃党风党纪。
那时,正值“文革”刚刚结束,大批冤假错案亟待平反。1979年1月,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会通告就明明白白指出:
冤案、假案、错案一经发现,就要坚决纠正。一切不实之词,一切不正确的结论,一切错误的处理,不论是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做出的,不论是哪一级组织、哪个领导人批准的,都要纠正过来。
以陈云为首的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会同中共中央组织部,做了大量的平反工作。
在1979年2月,陈云就着手对“文革”中最大的冤案——刘少奇案件——进行复查。
陈云说:“刘少奇是人不是鬼,康生是鬼不是人!”陈云的这句话,曾经在中共高层广为流传。
一年之后——1980年2月——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为刘少奇平反昭雪的决议。这样,使这“‘文革’第一冤案”终于得以平反。
陈云在1978年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所提到的薄一波等“六十一人叛徒集团”冤案、陶铸冤案、彭德怀冤案,中共中央也逐一予以平反。
此外,在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推动之下,中共中央还为彭真、陆定一、张闻天、谭震林、罗瑞卿、萧华、黄克诚、邓子恢、贺龙等平反,为“中宣部阎王殿”、“总政阎王殿”、“谭政反党宗派集团”、“杨(成武)、余(立金)、傅(崇碧)事件”、《科研十四条》、“广州会议”、“华北山头主义”、“习仲勋反党集团”、“红旗党”等一系列冤假错案平反。
“文革”中震撼全国的“天安门事件”,也得以平反。
陈云所提出的关于康生的问题,经过审查,中共中央于1980年10月16日决定:
由于康生以及谢富治政治品质恶劣,在“文革”中直接参与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的阴谋活动,犯下严重罪行,证据确凿,决定开除他们的党籍,撤销对他们的悼词,并把他们的反革命罪行向全党公布。
陈云为平反潘汉年冤案,做了极其认真、细致的工作。
陈云跟潘汉年曾经三度共同工作:
一是1929年,陈云与潘汉年在上海共同负责中央特科的工作;
二是1935年,陈云与潘汉年奉中共中央之命,从长征途中前往上海,然后去苏联莫斯科;
三是上海解放之初,陈云来上海解决“两白一黑”问题,当时潘汉年是上海市副市长,跟陈云有许多工作上的接触。
应当说,陈云对潘汉年有着相当的了解。然而潘汉年一案,不是在“文革”,而是在1955年经毛泽东同意定案的。按照华国锋的“两个凡是”,“凡是”毛泽东定的案子,是不允许翻案的。陈云却认为,即便是毛泽东所定的案子,如果是冤案,也一定要平反。
然而潘汉年的案情错综复杂,主要罪名是“内奸”。
第一,1936年在国共谈判中“投降国民党”。
第二,“投靠日本特务机关”。
第三,“掩护大批特务、反革命分子”。
第四,“供给敌人情报,导致二六轰炸”。
所谓“二六轰炸”,是指1950年2月6日美蒋飞机突然对上海杨树浦发电厂进行轰炸。杨树浦发电厂是当时上海电力主要供应源,这次轰炸对上海的工业生产和市民生活造成很大损失。
陈云的首要任务,是深入进行调查,弄清潘汉年究竟是中国共产党的高级情报干部,还是在为国民党或日本人搞情报。
陈云找长期担任地下党上海市委书记的刘晓了解情况,找到潘汉年的老战友夏衍和史永(沙文威)调查,还找到长期在上海做地下工作的刘人寿夫妇谈话,请当年从事地下工作的廖承志、胡立教证明。大量的人证、物证表明,凡是潘汉年主管的上海地下党的人和事,联络机关都没有遭到破坏,这有力地否定了潘汉年是“内奸”的指控。
其中,特别是廖承志,非常坚决地说:“我认为应当给潘汉年平反!……我记得,1946年我从南京返回延安后,曾问过康生关于潘汉年所说中央批准了要情报工作打入敌伪的方针。此事,我记忆得很清楚,康生是肯定了的。因此,我后来一贯怀疑这件公案。如果潘汉年是汉奸,他在太平洋战争爆发前后,完全可以将上海、香港的组织出卖干净。但是,直到全国解放,我们了解的,潘所知道的香港电台、组织,一概毫无损失。如果潘汉年所进行的‘打入敌伪取得情报’这个方针是毛主席、康生所批准的话,那么执行这个方针的潘汉年不能说是汉奸,应予平反。而且潘汉年一案有关人员已差不多全部平反了,可见潘汉年不会是汉奸。如果潘汉年是当了汉奸,哪有不出卖自己部下来染红帽顶子的汉奸?潘汉年据说见过汪精卫,这详情我不知道,我也不曾听潘给我讲过。据说是潘向毛主席报告了,而毛就把潘逮捕了。当时康生为何不讲一句话?在什么情况下见的?情况怎样?都应分析。大概是康生内里墨黑,惯于落井下石,听到毛主席勃然大怒,就顺带地把他弄了一下,汉年就倒霉透了。这事如有,也无非是一个错误,够不上戴上汉奸、叛徒的帽子,何况有一连串事实证明,上海、香港组织纹丝不动,哪来‘叛徒’罪名?”
就在仔细调查潘汉年案件时,陈云得了直肠癌。1979年10月在手术之前,陈云为了预防不测,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特地为潘汉年一案给胡耀邦写了信,说明了有关情况。陈云说,虽然这次手术是小刀,但人老了为防万一,希望有生之年能看到潘汉年问题的解决。他郑重提及,1936年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派潘汉年回国去进行国共谈判,是由王明、康生和他3人决定的,现在王、康都已去世,只有他能为潘汉年作证明了。
1980年12月23日上午,陈云指示办公室的秘书给公安部打电话,说他要调阅潘汉年案件的材料,请公安部当天下午就将潘案最后定案的全部材料送到他那里去。
1981年3月1日,陈云亲笔致函邓小平、李先念、胡耀邦、赵紫阳:“我建议中央对潘汉年一案正式予以复查,如中央同意,可交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办理。”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陈云的提议和邓小平、胡耀邦、李先念的赞同,复查了潘汉年案件。其中最为可贵的是,查到中共情报工作主要负责人之一李克农上将在1955年就潘汉年案件所写的意见:
1.太平洋战争爆发前后,中央、中情部均有打入敌伪组织利用叛徒特务进行情报工作的批示(因之,潘与敌伪特务系统的接触,是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不应成为罪行,而且潘的这些接触都向中央报告过)。
2.潘利用某些人开展敌伪方面的情报工作是有正式报告的(这是指潘接触敌伪特务头子李士群事,不应当成为罪行)。
3.太平洋战争爆发前,敌对上海租界控制不严,有空隙可以利用,潘的面目有所暴露,但仍有存在条件(潘在上海一直未被捕,成为潘与敌特有勾结的罪证。所以这点作了相反的解释)。
4.在太平洋战争前,潘向中央报告过关于日特、伪军及日美谈判的情况。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经过周密的调查,否定了原定的潘汉年“内奸”的结论。
1982年8月23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为潘汉年同志平反昭雪、恢复名誉的通知》,终于为潘汉年平反。
陈云出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之后,所抓的另一件事情就是严肃党风。
1980年11月,陈云鲜明地提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因此,党风问题必须抓紧搞,永远搞。”
关于党风,陈云提出两个论点:
一是党的领导机关要坚持和贯彻党章所规定的民主集中制。陈云说:“不怕人家讲错话,就怕人家不说话。讲错话不要紧,要是开起会来,大家都不说话,那就天下不妙。”
二是“党性原则和党的纪律不存在‘松绑’的问题”。陈云指出:“对严重的经济犯罪分子,我主张要严办几个,判刑几个,以至杀几个罪大恶极的。要雷厉风行,抓住不放,并且登报,否则党风无法整顿。”
“我要有自知之明”
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上陈云当选中共中央副主席之后,吁请陈云出任国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主持全国财经工作的呼声甚高。
这不难理解,因为陈云曾长期主持中国的财经工作,一向务实,富有经验。毛泽东曾几度“甩”掉陈云,而事实表明,一旦“甩”掉了陈云,毛泽东便在经济战线上打败仗。
中共已决定把全党的工作重点转向经济,于是,财经领导工作愈发显得重要。“老马识途”,陈云可以说是众望所归。
在1977年6月20日,经中共中央批准,国务院曾成立了“财贸小组”,组长为姚依林,副组长为陈国栋、邓力群。这个小组的主要任务是:作为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助手,调查研究财贸工作的具体路线、方针和政策,提出改进意见;办理中共中央、国务院交办事项。它是国务院内部的办事机构,对下不行文。
这个“财贸小组”很快就不适合于形势。因为这个小组只是起“助手”作用,而当时更需要的是起领导作用。于是,酝酿成立国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而且主任之职非陈云莫属:
当年,陈云曾成功地收拾了内战所遗留下来的中国经济“烂摊子”;
如今,“文革”十年内乱几乎把中国经济推上了崩溃的边缘,这个“烂摊子”同样需要陈云来收拾。
1979年3月21日,陈云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发言,却表示他已不能再当国务院财经委员会主任。
陈云说自己要有“自知之明”:
要我当国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是有问题的。
一是体力上完全不行。
二是经验还很有限。解放初期的经济规模比现在小多了。现在这么大的规模,这么复杂的情况,应付不了。
不要把我说得这么好,也有很多反面教训。156项中,三门峡工程是我经过手的,就不能说是成功的,是一次失败的教训。
我要有自知之明。
要我做工作,我只能做我认为最必要的工作,只能量力而行。
陈云这位“调整大师”提出,中国经济要进行调整:“要有两三年调整时间,最好三年。”
那时候,在华国锋的影响下,又出现在经济上急于求成的情绪,又要求制定钢铁发展的高指标。
陈云又一次说要降低钢的年产量指标:“2000年钢的产量定多少合适?还有21年,我说达到8000万吨就不错了。我这个话大有‘机会主义’的味道。”
陈云还说:“过去说,指标上去是马克思主义,指标下来是修正主义,这个说法不对……今年钢不提3600万吨,也不提3400万吨,提出3200万吨到3300万吨,我看今年可以按3200万吨钢编计划。”
陈云依然是“低调子”。
尽管陈云推辞担任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之职,但是那时中国经济刚从“四人帮”的桎梏之下解放出来,急需调整,在大家一致的要求下,陈云最终还是答应了。
1979年3月14日,陈云和李先念一起写信给中共中央。此信现收入《陈云文选》,表明是陈云起草的,只是开头一段名单,在收入《陈云文选》时删去了:
中央:
我们建议,在国务院下设立财政经济委员会,作为研究制订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定财经工作中的大事的决策机关。财政经济委员会由下列12位同志组成:陈云、李先念、姚依林、余秋里、王震、谷牧、薄一波、王任重、陈国栋、康世恩、张劲夫、金明。以陈云为主任,李先念为副主任,姚依林为秘书长。
在这封信中,陈云和李先念谈了对于经济工作的几点纲领性的意见:
我们对目前和今后的财经工作,有以下几点意见:
一、前进的步子要稳。不要再折腾,必须避免反复和出现大的“马鞍形”。
二、从长期来看,国民经济能做到按比例发展就是最快的速度。
三、现在的国民经济建设没有综合平衡,比例失调的情况是相当严重的。
四、要有两三年的调整时期,才能把各方面的比例失调情况大体上调整过来。
五、钢的指标必须可靠。钢的发展方向,不仅要重数量,而且更要重质量……
六、借外债必须充分考虑还本付息的支付能力,考虑国内投资能力,做到基本上循序进行。
这样,陈云又开始主管中国的经济工作。
以陈云为主任的国务院财经委员会只建立了一年。1980年3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决定,撤销国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同时决定:成立中央财政经济领导小组,赵紫阳任组长,余秋里、方毅、万里、姚依林、谷牧为成员。
1979年7月1日,在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陈云重新被任命为国务院副总理。
1980年9月,在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陈云和邓小平、李先念、徐向前、王震一起,辞去国务院副总理职务。
所以,在这段新旧交替的日子里,陈云担任了一年的国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担任了一年零两个月的国务院副总理。很快地,他卸任了,把担子交给了年轻的一代。
“摸着石头过河”
陈云在1956年7月的一次会议上,曾讲过这么一段很生动的话:
过去旧商人中,有一种头戴瓜皮帽、手拿水烟袋的,他们专门考虑“战略性问题”……我们也应该有踱方步专门考虑“战略性问题”的人。
陈云重新主管中国经济,他也踱起方步来,成为专门考虑“战略性问题”的人。
陈云依据过去的教训,再三告诫人们,在经济建设上务必防“左”,务必吸取“左”的教训:
必须指出,开国以来经济建设方面的主要错误是“左”的错误。1957年以前一般情况比较好些,1958年以后“左”的错误就严重起来了。这是主体方面的错误。
代价是重大的。错误的主要来源是“左”的指导思想。在“左”的错误领导下,也不可能总结经验。
陈云提醒人们:
决不要再作不切实际的预言,超英赶美,等等。
好事要做,又要量力而行。
陈云以为,开放改革是新事情,缺乏经验。他提出一个着名的口号——“摸着石头过河”。
陈云的原话是这样的:
我们要改革,但是步子要稳。因为我们的改革,问题复杂,不能要求过急。改革固然要靠一定的理论研究、经济统计和经济预测,更重要的还是要从试点着手,随时总结经验,也就是要“摸着石头过河”。开始时步子要小,缓缓而行。
陈云此言一出,许多人对“摸着石头过河”不以为然。
陈云对人们的议论也不以为然,他依旧在不断地强调“摸着石头过河”的重要性。
陈云一次一次地强调谨慎的重要性:
做好经济工作,一定要谨慎从事,毛毛草草而发生错误和稳稳当当而慢一点相比较,我们宁可采取后者。尤其是处理全国经济问题,更须注意这一点。所谓谨慎从事,就是说,制定一项经济政策,采取一个重要措施,都需要瞻前顾后,权衡利弊,而不能头脑一热就做决定。
这“瞻前顾后,权衡利弊”,也就是“摸着石头过河”的注释,同时也是陈云性格的体现。陈云一生,向来“稳稳当当”,从不“毛毛草草”。所以,这一段话,是陈云自身形象的生动写照。
陈云强调“宁慢勿急”:
一切引进项目,都必须有专家参加,必须是领导干部和专家共同商量。
不同方面的专家,往往有不同的意见,要注意和考虑各方面专家的意见。
必须作出几个比较方案,择优选用。
定案时宁慢勿急。
陈云提醒人们:“我们是10亿人口、8亿农民的国家,我们是在这样一个国家中进行建设……我们必须认识这一点,看到这种困难。现在真正清醒认识到这一点的人还不多。”
当时,许多人热心于借外债。陈云这么说及:
出国考察的人回来吹风,上面也往下吹风,要引进多少亿,要加快速度。无非一个是借款要多,一个是提出别的国家8年、10年能上去,我们可不可以再快一点。有些同志不大好讲话,务虚会上很少有人提出反对意见。可以向外国借款,中央下这个决心很对,但是一下子借那么多,办不到。有些同志只看到外国的情况,没有看到本国的实际。我们的工业基础不如它们,技术力量不如它们。有的国家和地区发展快,有美国的特殊照顾。只看到可以借款,只看到别的国家发展快,没有看到本国的情况,这是缺点。不按比例,靠多借外债,靠不住。
陈云说,他并不反对借外债,“可以借不吃亏的外债”。
他提醒人们,有的外债“年利息高达15%左右”。他形象地加以比较说:“过去当铺年息是18%!”
陈云的话,有很多是颇有价值的,在当时也是起了很好作用的。
为棘手的宝钢问题拍板
在重新主管中国经济之初,陈云这位“调整大师”又一次确定了调整的方针。
经过十年“文革”,中国经济蒙受极大的摧残,在华国锋主政时,又急于求成,新上了一大批建设工程。当时,全国正在上马或者已经上马的大的建设项目达1700多个,小的则有几万个。可是,中国的经济能力有限,承受不了这么多新建项目。
“调整大师”下令调整,把许多项目缓建或下马。
陈云在调整中,遇到了最为棘手的问题——上海宝山钢铁公司的建设问题。
建设宝钢,是华国锋主政时定下的大型建设项目,这一项目已经在1977年仓促上马,1978年12月13日破土动工。
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随着华国锋受到批判,这一项目也引起争论,认为这是华国锋“贪大求洋”。
在纷纷议论之中,可以归结为三类意见:
一是停建;
二是立足国内,买技术,买专利,买关键设备;
三是全部从日本进口。
众望所归,人们企求陈云“拍板”。
中共中央也决定,委托陈云对宝钢问题作出决策。
这时,形势十分逼人。宝钢已经与外商草签了一揽子合同,大批的引进设备正在运往上海宝山。如果要停建的话,中国将要蒙受沉重的经济损失;如果继续上马的话,又得付出巨大的资金。可谓已成了骑虎之势,进退两难。受命拍板的陈云,却照样保持“稳稳当当”的作风。他先是在北京听取各种意见。
他先请薄一波在北京召开座谈会,听取搞过钢铁工作的干部的看法,在北京又仔细研究了中央7个部委有关宝钢建设的意见。之后,于1979年5月底专程到上海实地调查,听取上海市和市冶金局领导干部以及上海一、三、五钢厂厂长、副厂长、总工程师的意见,并与他们进行讨论。他还派秘书到宝钢工地的现场找工程指挥部的技术人员了解情况,并亲自与宝钢的领导干部进行深入探讨。在调查研究的过程中,他还非常注意收集钢铁工业发达国家在不同时期所采用的做法的资料。回到北京之后,他又一次听取了冶金部领导班子的意见,并召开国务院财经委员会工作会议进行讨论。
经过一个半月的调查研究,通过方方面面交换意见,陈云的看法有过三次反复,最后得出明确的结论。
陈云实事求是地指出,关于宝钢仓促上马,不是某个人的责任,而是由于我们对大规模经济建设经验不足所致。
1979年6月16日,陈云在国务院财经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老老实实地讲述了自己对宝钢问题的认识过程:
宝钢是一个特大项目,对全国、对上海来讲,都关系很大,事关全局。它投资大,在200亿元以上。应该说宝钢是仓促上马的。这样大的工程,按道理应该有更多的时间来调查研究,经过反复考虑后再决定。从开工以后的情况看,工程进度是好的,施工力量已有5万人,成绩是很大的。现在工程建设正在进行。我们应该从各方面再多加考虑,以弥补过去的不足。
在近一个半月中间,我对宝钢如何建设的问题,有过三次反复的考虑。第一次是在看了谷牧同志5月11日批的那个文件之后,认为应该基本立足于国内,买技术,买专利。
关键设备还是要进口。这时,我请一波同志在北京召开座谈会,听听过去搞过钢铁的一些同志的意见。第二次是5月31日到上海以后,有个想法:全部进口吧。上海市负责宝钢工程的同志有这样的意见,我也有。我加了一条,买设备的同时,也买制造技术,买专利。第三次是6月6日离开上海时,我最后考虑的意见,还是按照三委、三部和银行报告的意见办。
这三次反复,对我来说是很有益处的。
陈云经过调查研究,细听种种意见,最后作出决断:
干到底。举棋不定不好。
买设备,同时也要买技术,买专利。
只能搞好,不能搞坏。
应该列的项目不要漏列。店铺开门,不怕买卖大。
就这样,中共中央、国务院根据陈云的意见,经过研究,决定上海宝钢“干到底”。
1986年5月18日,陈云视察宝钢,并为宝钢题词:“埋头实干,从严要求。精益求精,不断创新。”
陈云关于宝钢的决策,已经被后来的实践证明是完全正确的。现在,宝钢已经成为年产量超过4000万吨钢的大型现代化钢铁企业。
“鸟”和“笼子”
在开放、改革的新形势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成了人们探索的新课题。
搞活经济、市场调节,与计划经济究竟是怎样的关系?对此,陈云说了一番话,作了“鸟”和“笼”的比喻。
陈云此言一出,在海外颇为引起注意。海外一些人把陈云这番话,称为“鸟笼经济”理论。有人把陈云的话曲解为经济是“鸟”,社会主义制度是“笼”,并由此把“鸟笼经济”视为“保守派经济理论”,把陈云视为“保守派经济专家”。“鸟笼经济”这一提法,只限于海外而已,在中国大陆,则提“笼鸟之说”。
细细查考陈云的“笼鸟之说”,可以明白,他并不是把经济说成“鸟”,把社会主义制度说成“笼”。
陈云的这一“笼鸟之说”,最初是1982年11月22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谈到计划经济指导和搞活经济的关系时,比喻为“笼”与“鸟”的关系。
在1982年12月2日,作为上海人,陈云在出席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时,跟上海代表团的部分代表进行了座谈,对“笼鸟之说”又作了进一步的阐述。
陈云的原话是这样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实行搞活经济的政策,效果显着。现在百货商店里的东西多得很,“卖方市场”正在变成“买方市场”。群众把票子拿在手里,好的就买,不好的就不买。这么好的形势,很久以来没有见过。今后要继续实行搞活经济的政策,继续发挥市场调节作用。但是,我们也要防止在搞活经济中,出现摆脱国家计划的倾向。搞活经济是在计划指导下搞活,不是离开计划的指导搞活。这就像鸟和笼子的关系一样,鸟不能捏在手里,捏在手里就会死,要让它飞,但只能让它在笼子里飞。没有笼子,它就飞跑了。如果说鸟是搞活经济的话,那么,笼子就是国家计划。当然,“笼子”大小要适当,该多大就多大。经济活动不一定限于一个省、一个地区,在国家计划指导下,也可以跨省跨地区,甚至不一定限于国内,也可以跨国跨洲。另外,“笼子”本身也要经常调整,比如对五年计划进行修改。
但无论如何,总得有个“笼子”。就是说,搞活经济、市场调节,这些只能在计划许可的范围以内发挥作用,不能脱离开计划的指导。
王梦奎曾在《学习陈云同志新时期经济论着四题》一文中,对海外所谓“鸟笼经济”,进行如下辩解:
陈云同志曾经把国家计划和搞活经济比喻为“笼子”和“鸟”的关系,这在海内外都引起了很多的误解。至今海外某些报刊还在喋喋不休地进行非难和攻击,似乎陈云是主张把经济像“鸟”一样关在大不盈尺的“笼子”里搞死的。我认为,用不着多费笔墨,只要读一读陈云同志的原话,这个问题就一清二楚了。
……
很显然,陈云同志的意思,不过是搞活经济要有国家计划的指导。“笼子”也不是死的,可以调整,即对计划进行修改。我想,读了这些话,是不应该再有什么误解的了。至于某些海外报刊不怀好意的指责,用得上一句格言,偏见比无知离真理更远。
迟爱萍在《陈云与社会主义新时期经济》一文中,阐述了陈云“笼鸟之说”的四层意思:
第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实行搞活经济的政策,效果显着。今后要继续实行搞活经济的政策,继续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
第二,搞活经济,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不能离开计划的指导,不能摆脱国家的计划。
第三,国家计划要适应搞活经济的需要,要允许经济活动在尽可能广阔的领域内活动。
第四,国家计划本身也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经常修改。
所以,陈云的那一番话,主要涉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关系,并不是谈经济和社会制度的关系。
中国的经济模式,原本照搬苏联,实行计划经济。陈云在多年的经济实践中,已经发现照搬苏联模式是不行的。
陈云早在1956年9月的中共“八大”上,就已经提出了“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思想:
在工商业经营方面,国家与集体经营为主,个体经营为辅;
在生产计划方面,计划生产为主,按照市场变化而在国家计划许可范围内的自由生产为辅;
在社会主义统一市场中,国家市场为主,自由市场为辅。
陈云的这一“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思想,曾被中共“八大”所接受,其中的基本点被写入了中共“八大”决议。
只是后来中国不断向“左”转,陈云的这一思想遭到了否定。
经过“文革”大灾大难之后,在1979年3月8日,陈云所作的《计划与市场问题》讲话,对历史的教训进行了反思。
陈云说:
1917年后苏联实行计划经济,1949年后中国实行计划经济,都按照马克思所说的有计划按比例的理论办事的。
当时苏联和中国这样作计划工作是完全对的,但是没有根据已经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经验,对马克思的原理(有计划按比例)加以发展,这就导致在计划经济中出现的缺陷。
60年来,无论苏联或中国的计划工作制度中出现的缺点,只有“有计划按比例”这一条,没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还必须有“市场调节”这一条。所谓市场调节,就是按价值规律调节,也就是经济生活中的某些方面可以用“无政府”“盲目”生产的办法来加以调节。
现在的计划太死,包括的东西太多,结果必然出现缺少市场自动调节的部分。
计划又时常脱节,计划机构忙于日常调度。因为市场调节受到限制,而计划又只能对大路货、主要品种作出计划数字,因此生产不能丰富多彩,人民所需日用品十分单调。
陈云还指出:
整个社会主义时期经济必须有两个部分:
一、计划经济部分(有计划按比例的部分);
二、市场调节部分(即不作计划,让它根据市场供求的变化进行生产,即带有“盲目”的调节部分)。
(第一部分)是基本的主要的;第二部分是从属的次要的,但又是必需的。
既掌握了政权,又有了第一部分经济,就能够建设社会主义。第二部分只能是有益的补充(基本上是无害的)。
应当说,在1979年,在计划经济理论盛行的年月,陈云说这样的话,为打破计划经济的一统天下,是起了积极作用的。
后来,1988年10月8日,陈云在与中共中央负责人谈话时,这样说及他当时的意见:
我在1979年3月说过,60年来,无论苏联或中国的计划工作制度中出现的主要缺点:只有“有计划按比例”这一条,没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还必须有“市场调节”这一条。
所以,我们需要改革。但在改革中,不能丢掉“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经济这一条,否则整个国民经济就会乱套。
在关于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的关系上,陈云的意见和邓小平的意见是一致的。
邓小平在1989年6月接见首都戒严部队军以上干部时这样指出:
我们要继续坚持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这个不能改。实际工作中,在调整时期,我们可以加强或者多一点计划性,而在另一个时候多一点市场调节,搞得更灵活一些。
以后还是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
邓小平还指出:
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
正确评价毛泽东
可以说,在20世纪,对中国影响最大的人物是毛泽东。
在粉碎“四人帮”之后,如何评价毛泽东成了中国政治的焦点问题。
对于毛泽东,有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即“凡是”派和“非毛派”:
一种是以华国锋为代表的“凡是”派,把毛泽东奉若神明;
随着对于“凡是”派开展批判,则又出现了“非毛派”,即效仿苏联当年全盘否定斯大林一样,全盘否定毛泽东。
关于毛泽东的争论,越来越激烈。
作为中共的第二代领袖,邓小平对毛泽东采取既肯定其正确面又否定其错误面的观点。亦即他在1977年4月10日给中共中央信中所提出的,用“准确的、完整的”毛泽东思想作为全党的指导思想。这“准确的、完整的”,便排除了毛泽东的错误面。
接着,邓小平在1977年5月24日的谈话中,引用毛泽东自己的话来说,对毛泽东应“三七开”。
邓小平清楚地意识到,从1935年1月的遵义会议至1976年9月9日去世,在这漫长的41年间,毛泽东一直是中国共产党的最高领袖。实行“非毛化”,否定了毛泽东,否定了毛泽东思想,等于否定了中国共产党。所以,尽管他竭力反对华国锋的两个“凡是”,却又认为绝不能走“非毛化”之路。
为了对毛泽东有一个准确的评价,为了对1949年以来的中共历史上的是是非非有个统一评价,以统一全党、全国的思想,中共自1980年起开始起草《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陈云曾4次与《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起草小组成员谈话。
陈云说:
从遵义会议到抗日战争胜利,毛泽东同志的一个无可比拟的成绩,是培养了一代人,包括我们在内的以及“三八式”的一大批干部。
陈云还说:
毛泽东同志在党内的威望,是通过长期革命斗争实践建立起来的。即使毛泽东同志犯错误的时候,许多老干部被整得那么厉害,可是大家仍然相信他,忘不了他的功绩,原因就在这里。老一代人拥护毛泽东同志是真心诚意的。
1980年11月,陈云两次对《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起草小组胡乔木等人谈起毛泽东,他指出:“毛主席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但是,身上也有封建残余,有些习惯很不好,说过的话,有时不承认,搞经济工作是外行,不过,全盘否定他就是否定我们这个党,还是应该一分为二地看他的错误。”
陈云还谈了三点意见:
一、毛主席的错误问题,主要讲他的破坏民主集中制,凌驾于党之上,一意孤行,打击同他意见不同的人。着重写这个,其他的可以少说。
二、整个党中央是否可以说,毛主席的责任是主要的。党中央作为一个教训来说,有责任,没有坚决斗争。假如中央常委的人,除毛主席外都是彭德怀,那么局面会不会有所不同?应该作为一个党中央的集体,把自己的责任承担起来。
三、毛主席的错误,地方有些人,有相当大的责任。毛主席老讲北京空气不好,不愿待在北京,这些话的意思,就是不愿同中央常委谈话、见面。他愿意见的首先是华东的柯庆施,其次是西南,再其次是中南。
在起草《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时,邓小平曾去看望过陈云,交换了意见。
邓小平是这么说的:
前天我去看陈云同志,陈云同志对修改决议稿又提了两条意见。一是专门加一篇话,讲讲解放前党的历史,写党的六十年。六十年一写,毛泽东同志的功绩、贡献就会概括得全面,确立毛泽东同志的历史地位,坚持和发展毛泽东思想,也就有了全面的根据。这个意见很好,请转告起草小组。二是建议中央提倡学习,主要是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重点是学习毛泽东同志的哲学着作。陈云同志说,他学习毛泽东同志的哲学着作,受益很大。毛泽东同志的着作认真读了一遍,这对他后来的工作关系极大。
陈云则这么表示支持邓小平的意见:《决议》要按照邓小平同志的意见,确立毛泽东同志的历史地位,坚持和发展毛泽东思想。
在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时,陈云实事求是地指出,应该把林彪集团与“四人帮”有所区分:
我的看法是,处理“四人帮”与处理林彪反革命集团要有区别。“四人帮”这些人祸国殃民,“文化大革命”十年,干尽坏事。而且在战争年代,他们也没有任何战功。林彪反革命集团则有些不同,他们主要是部队的,像黄、吴、李、邱他们,包括林彪,过去这些人都打过许多仗,也立过各种战功。他们现在犯了罪,应该处理,但与“四人帮”应该有所区别。
即便是对于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头目江青,陈云也坚决反对所谓“不杀江青不足以平民愤”。
当时,民革中央副主席屈武致函邓小平:
小平同志并转中央:
江青罪大恶极,死有余辜,如不处以死刑,则:1.不能为死者申冤;2.不能平民愤;3.使其余党存死灰复燃的幻想;4.使心有余悸的人担心将来变天。以上几点都不是从法律角度考虑,如按刑律,罪不至死当然可不判死刑;如依法应判死刑而不判死刑,则将铸成大错。
屈武的信,代表了众多深受江青反革命集团迫害的人们发出的“国人皆曰可杀”的呼声。然而陈云却在冷静地思索。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开会讨论对主犯江青量刑时,陈云明确表示江青“不能杀”。陈云的理由是同“四人帮”的斗争终究是一次党内斗争。有人提出党内斗争也可以杀,陈云依然坚持说:“党内斗争不能开杀戒,否则后代不好办。”
陈云甚至最后说,你们坚决要杀,请在会议记录里写上“陈云同志不同意”。
提拔培养中青年干部
当时的中共,有着“十二老”。这中共“十二老”是指邓小平、陈云、叶剑英、李先念、邓颖超、王震、彭真、刘伯承、聂荣臻、徐向前、杨尚昆、薄一波。
“十二老”皆老,开始考虑交接班了。
陈云说:“(老干部们)已经不能持久地工作,并且常常带病工作,时常因病住进医院。因积劳成疾而死亡的人越来越多,开追悼会的消息几乎每天都有。”
陈云当过7年的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他从组织工作的角度,意识到干部青黄不接是一件很危险的事。
1981年5月8日,陈云在杭州休息时,写了一份书面意见《提拔中青年干部是当务之急》,回北京时送给邓小平一份,送给胡耀邦一份。
邓小平看了,说道:“老干部方面的问题还没有处理得好。”
根据邓小平的意见,1981年6月8日,陈云召集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六七个人开了一次座谈会,写出《关于老干部离休、退休问题座谈会纪要》。
后来,陈云的《提拔中青年干部是当务之急》这份文件印发给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阅读。
陈云在这份文件中,提出了关于提拔和培养中青年干部的12条建议。
陈云指出:
有人认为“中青年干部缺乏经验”。过去常说:“嘴上无毛,办事不牢。”当然,中青年干部没有老干部那样丰富的经验,这正是一般中青年干部的必然现象。但是我们应该问一问,经验是从哪里来的?还不是从实际工作中锻炼出来的。把中青年干部放到实际工作的负责岗位上去,让他们挑担子,只要有三年五载,至多十年的锻炼,他们是一定能够锻炼成材的。
我们应该回顾一下,我们这些老干部还不是二三十岁已经担负了重要工作?老干部都是经过青年时期的锻炼,才逐渐成为成熟的中年干部、老年干部。才干是锻炼出来的,并不是天生的。
陈云强调:
从现在起,就成千上万地提拔培养中青年干部,让德才兼备的中青年干部在各级工作岗位上锻炼,老干部对他们实行传帮带,使大量的中青年干部成为领导干部。这种办法是对我们最有利的办法,也是应该努力去做的办法。
陈云提出重视知识分子工作:
提拔培养中青年干部,必然涉及对知识分子的态度。十年内乱时期知识分子是“臭老九”的观点,虽然已经受到过批判,但是,党在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提拔干部的政策远远没有实现。我们应该看到,没有老干部不能实现四化,没有大批知识分子参加到我们党的干部队伍中来,也决不能建成现代化的新中国。现在的情况是,知识分子要求入党,时常被拒之于门外。有些长期要求入党的知识分子,在生前往往不能实现,直到他们做出贡献而死后,才追认为党员。这种情况必须坚决加以改变。
1981年6月27日至29日,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成为中共高层领导开始新老交替的会议。
在这次会上,华国锋提出辞去中共中央主席的职务。由于考虑到华国锋虽然犯了严重错误,但是在粉碎“四人帮”中有功,这次会议仍选举华国锋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副主席。
会议选举胡耀邦为中共中央主席,增选赵紫阳为中共中央副主席。
这样,中共中央副主席增至6人,即叶剑英、邓小平、赵紫阳、李先念、陈云、华国锋。
中共中央主席和副主席,均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这样,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由中共中央主席和副主席组成。
在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之后,1981年7月2日,陈云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书记座谈会上,又作了题为“成千上万地提拔中青年干部”的讲话。
陈云说:
我在《参考要闻》上看到,美国卡特政府一个什么办公室主任,只有32岁;里根政府也是一个什么办公室主任,40岁。外国人一定比我们聪明,我们中国人一定笨一点吗?并不是这样。
陈云谈及,在中国,“提50岁左右的人,现在可能争论少一些。我只说‘可能少一些’,并不是说没有争论”。
陈云举了李鹏为例:
我看了国务院部长的名单,电力工业部的部长叫李鹏,在延安是个小孩子,李硕勋的儿子,后来到苏联学习,是学电的,回来以后在小丰满工作,我参观小丰满的时候还看见过一次。中央组织部第一次提出来的名单里头不是李鹏,到第二次,名单变了,是李鹏。这件事情刘澜波同志是力争的,说一定要提李鹏。为什么呢?他年纪轻,而且搞电是内行。刘澜波同志还跟我打了招呼,要我注意一下。就像这样的人,52岁,专门学电的,解放以后在电力部门工作了20几年,还有争论!所以,我说,提50岁左右的人可能争论少些,但不是没有争论,会有争论。
陈云再三地说,必须“成千上万,几千,一万,两万”地提拔中青年干部。
清理“三种人”
陈云大力提倡提拔培养中青年干部之际,特别告诫人们:
“绝对不要提拔那种头上长角、身上长刺的青年干部。”
1981年7月2日,陈云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书记座谈会上,提到了“文革”中那位“头上长角、身上长刺”的王洪文。
这时,邓小平便插话道:
“1975年,他(笔者注:指王洪文)到上海、杭州,第一句话就说,十年后再看。这句话可触动了我们,引起了我们的注意。”
正因为这样,不论是陈云还是邓小平,都不能不对“王洪文式”的人物格外注意,格外警惕。
此后,陈云在1982年7月3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又一次强调了在提拔中青年干部时,要警惕“头上长角,身上长刺”的人。
陈云说:
党的干部交接班的问题历来是党的一件大事。这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有过严重的教训,在中国党内也有过严重的教训。我们现在主动地有意识地来进行这项工作,证明中国共产党已经进一步成长为一个成熟的伟大的党。
对于提拔青年干部要注意:
一方面必须成千上万地提拔,决不是提拔几个或几十个;另一方面,在提拔中青年干部时,必须对“三种人”保持警惕,决不能提拔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对这些人一个也不能提拔,必须坚决撤下来。
从此,“三种人”成了一种专有名词。
1982年9月6日,陈云在中共“十二大”上发言,强调了要警惕“三种人”。
陈云说:
关于提拔中青年干部问题,我要说的另一句话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跟随林彪、江青一伙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这“三种人”一个也不能提拔,已经提拔的,必须坚决从领导班子中清除出去。
为什么一个也不能提拔呢?因为这“三种人”如果进到领导班子中,若干年后,到了气候适宜的时候,他们就会跳出来兴风作浪,再次为害国家,为害人民。
除了“三种人”之外,陈云还提出要警惕另外“两种人”。陈云说:
除了这“三种人”以外,还有两种人也不能提拔,这就是反对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路线的人,以及在经济领域内和其他方面严重违法乱纪的人。
根据陈云的意见,中共中央于1982年12月30日,发出《关于清理领导班子中“三种人”问题的通知》。
通知指出,在中央提出对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这“三种人”不可重用以后,对“三种人”进行了初步清理。但由于多方面原因,在少数地方和部门,仍有一些“三种人”留在领导班子中或要害岗位上,继续受到重用,有的还被作为接班人已经提拔或准备提拔。
1983年10月12日,陈云在中共十二届二中全会上,又一次强调了清理“三种人”的问题。
陈云指出,“三种人”为数不多,活动能力很强,活动范围很广,是一种不安定因素和不可忽视的潜在危险。必须坚决把他们从领导班子中清理出去,调离要害部门和要害岗位。
陈云说:
“文化大革命”对党造成的损害是严重的。有一批老干部(包括军队干部)在“文化大革命”中犯了错误,这些人虽然也有一定数量,但大家都知道,容易认识。最危险的是党内混进了一批“三种人”。
粉碎“四人帮”以后,对浮在面上的“三种人”,在揭批查中清理了一次。但因为各种原因隐藏埋伏下来的“三种人”和他们的“军师”还不少。
“文化大革命”中各地都有两派,发生了派性。现在有的领导干部用派性对待清理“三种人”的工作,只清理对立派中的“三种人”,而对自己支持的那一派中的“三种人”不积极清理,这是错误的。
“三种人”和他们的“军师”现在表现很“听话”,我们有些领导干部对这类人很赏识。
这次整党必须把“三种人”清除出党。为什么必须这样做?因为这些人是党内最不安定的因素,他们彼此间还有联系,若干年后,气候适宜了,他们还会兴风作浪。
1984年7月31日,中共中央根据陈云的意见,又发出《关于清理“三种人”的补充通知》。
通知指出:
清理“三种人”的方针既要坚定,又要慎重;
既不要漏掉,又不要扩大化;
强调清理“三种人”要抓住重点,关键是防止“三种人”进入各级领导班子、要害部门和第三梯队,已进入的要坚决清除出去;
要求严格区分“三种人”和“文化大革命”中犯有严重错误的人。
对“文革”中犯有各种错误或罪行的人的清理和处理问题,补充通知也作出了明确的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