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美食的追求,对体面生活的向往,
都源自人的本能,这是常识。
并不是对所有食物的最初体验都源于口腔。
初中有篇课文《我的叔叔于勒》,莫泊桑的。主人公的大龄二姐,好不容易找到对象,于是一家人决定去哲尔赛岛旅行。游船上,父亲看见两位先生在请两位漂亮太太吃牡蛎——我对牡蛎这种食物的认知或者想象,就是从这里开始的:“两位太太的吃法很文雅,用一方小巧的手帕托着牡蛎,头稍向前伸,以免弄脏长袍;然后嘴很快地微微一动,就把牡蛎的汁水吸进去……”
这个片段给我留下深刻印象,尽管语文老师的肥东口音乡土气息浓厚,但身处内陆平原的我仍然觉得:第一,吃牡蛎这件事很高雅;第二,牡蛎这种海鲜应该很美味。
二十年前,去法国拍片,同行的导演老杨是重庆人,长着“不吃米饭要死”的中国胃,走到哪里都要找中餐。而翻译小宋在巴黎生活过,不时推荐我们尝尝法国饭。三人行,众口难调。直到有一天,小宋说:“我们今天去吃牡蛎吧。”我和老杨异口同声问:“是《我的叔叔于勒》里写的那种吗?”
马路边一家餐厅,墙上扯出来巨大的遮阳伞(同事告诉我这种餐厅叫brasserie,意思是小酒馆),我们正经八百坐等牡蛎上来。现实总是骨感,没有像于勒叔叔一样的“年老水手”拿小刀撬开牡蛎,它们赤裸着,集合在侍应生的托盘上出现了。这一刻,我有点疑惑,忙问:“我怎么觉得,这东西有点儿像我们说的生蚝或者海蛎子啊?”小宋的回答非常决绝:“它们压根就是一种东西!”
我说这个“相见不如怀念”的故事,是想表达,一个吃货的养成,其实要经历无数次类似乌龙的尴尬。
是的,牡蛎就是生蚝,在全世界温度合适的海边都有生长。全世界对牡蛎的认识也有共通之处。首先,在很长的时间里,人类都认为此物催情。中国人认为它“形以壮阳补肾”,希腊人的爱神索性就是从牡蛎壳里诞生的。其次,无论东方还是西方都认为享用牡蛎的最好时节是秋冬两季。西方人甚至规定,单词里没有R的月份不吃此物(南半球除外),因为5月到8月,正值繁殖期,生蚝身心俱疲,且体内分泌一种酸,不好吃——这与中国人对水产的时令选择也一致。
然而,在吃蚝的方法上,东西方却有着不同的价值观。中国以蚝入菜,可以煲汤,可以抱蛋,潮州蚝烙、闽南蚵仔煎、胶东炸蛎黄、大连炖豆腐,但一定是做熟了吃,这应该是传统。尤其南方的烹饪,和生蚝同时料理的几乎还少不了荤油,比如蚝烙,视觉上已经肥美多汁的蛎肉,裹着芋粉煎,再一勺烧滚的猪油淋下去,登时腴香氤氲,动物性毕现。
西餐中牡蛎也用黄油或奶酪焗烤,但最常见的是生吃,最多配上柠檬、甜辣酱或者红酒醋,还属于选项。生蚝极难保存,因此可贵之处就在新鲜,生吃应该是对它最好的尊重。坚硬的外壳包裹着柔弱的蚝肉,挑落一颗,灵动跳脱,接近百分之九十的鲜美汁液滑落食道的刹那,眼睛都睁不开。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接受这种顺滑中不失锋利的味觉体验,比如英、德就少有蚝客。电影里,憨豆把海鲜拼盘中的号称牡蛎中劳斯莱斯的特级吉拉多生蚝弃如敝屣,看得我真心疼。
我好吃不求甚解,偶尔会参加所谓的“土蚝”聚餐,桌上罗列着地球上各个角落的蚝种,淡的重的口味一路吃过去,甚至有不用签证便环游世界的幻觉。在座都是美食行家兼地理老师,熟稔各种牡蛎的味型口感以及出产地。我真记不住这么多外国名字,如果说真爱,我比较中意原产日本、现在更多生长在美国西海岸的熊本蚝,猫爪子一样,小小的,呆萌呆萌,弹性好,回口有水果味。但我的朋友严肃地告诉我,熊本是入门级的,应该试试喜欢大牌的贝隆铜蚝,或者爱尔兰高威也比较有个性……对于一个三十岁才搞清楚生蚝就是牡蛎别名的人,这要求也太高了吧?
不过我还是决定继续在“蚝门”打打酱油,因为生蚝的美味和生活的美好。正如现在,我很难回忆起《我的叔叔于勒》是不是“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虚伪”,却清晰记住了吃牡蛎的场景一样。对美食的追求,对体面生活的向往,都源自人的本能,这是常识。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