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当时我还没有毕业,学校安排我们到酒店实习,这是我的第一份工作。去的是一家四星级酒店,我们两个班共去了三四十人。尽管我们是实习生,但干的活和正式工一样。工资是每月六百,学校可能克扣了部分,因为钱是从学校领的。
酒店把所有人分散到各个部门,我被分配到了宴会部。当时我对实习工作是既期待又兴奋。因为我不喜欢读书,待在学校里很无聊,而实习工作则充满了新鲜感。我读的学校很烂,我不爱学习,但我的同学普遍比我更不爱学习,所以我的成绩还能排到班级前三。我的英语特别糟糕,其他主科则经常能拿第一。不过,对当时的我来说,成绩没有什么意义,就像对一个乞丐来说,不会弹钢琴有什么关系呢。
到酒店实习后,我才发现我的同学们不但不爱学习,也不爱劳动。更准确地说,他们觉得实习期的劳动没有意义——反正都是拿六百块钱,把日子混过去,拿到毕业证就行了。我和他们相比,倒显得特别积极。有一次,我们在宴会厅撤场,搬椅子的时候,我想快点把活干完,一次多码了几张椅子。身边的几个同学看见了,纷纷走过来调侃我。他们说你搬得越快,人家就找越多东西给你搬,活儿是干不完的,你以为会让你提前下班吗?这时我才察觉到,他们对我不满,而且肯定不是第一天了。他们认为我干活太使劲,领导就会以我为标准去要求他们。这就是今天人们说的“内卷”。不过作为“罪魁祸首”的我,并不是出于竞争的目的。首先我们干得好或坏都是拿六百,其次我们都打算在实习结束后离开酒店。我也不是真的比那些同学更勤快。他们不愿意在工作中出力,是因为他们清楚实习的性质——假如换一份报酬和付出挂钩的工作,他们可能会和我一样勤快,甚至比我更加勤快。
当时我似乎把工作当成自己的事一样看待,总想更快更好地完成,完全不考虑付出和回报。我不确定这是不是出于一种集体主义意识,如果是的话则必定是受了家庭的影响。因为我父母信奉集体主义,他们从不和我谈个人利益,更不用说教我计算得失了,他们只知道遵守和服从。此外我可能是想通过卖力干活博得身边人的好评。实际上我对钱的欲念不大,但非常渴望好名声,极其在意外人对我的评价。我年轻时羞于提钱,认为这是见不得人的私欲。而外人对我的好评却多来自集体的肯定。假如真的是这个缘故,那我显然搞反了方向。因为我的努力没有换来同学的赞赏,反倒是惹人憎嫌。
当时我很单纯,对人友善,喜欢迎合他人。在学校里,我也是玩在一块的几个同学里,地位比较低的,有时要被欺负一下。所以他们怎么说,我就怎么做,后来就尽量不在他们面前卖力干活了。这只是一件小事,但至今仍然让我印象深刻,不是因为它对我造成过伤害,而是因为那是我众多类似经历中,发生得最早的一件。我刚踏出校园时,人还比较懵懂,不像后来那样,对人际相处的细枝末节怀有过多的敏感和戒备。后来正是因为经历的积累和堆叠,我看懂了更多人们在言行背后掩藏的想法,才渐渐觉得和人打交道是件困难和令人讨厌的事。
我去的宴会部要管理两个大宴会厅和几个小厅。大宴会厅约四五百平方米,可以承接各种宴席、会议或活动,小厅就是只摆一桌的包间。在宴会部工作和在普通餐厅不同,普通餐厅的桌椅不用天天搬动,可能几个月都不挪位。但宴会部每天承接不同的业务,需要用到的桌椅样式和数量也各不相同。因此我们每天都要布场和撤场,甚至一天内重复两三次——桌子都可以拆装或折叠,椅子则十张一摞地码起,平常都堆放在储藏间里。当宴席或会议活动开始后,我们则负责传菜或随侍。因为我们酒店有国资背景,宴会厅有时会被用作开行政会议。布置会议席是有讲究的,每行每列的桌椅以及桌上的杯碟都要保持在一条直线,需要两人拉起一条绳子丈量,另一人负责调整,直到一丝不苟。此外也有一些商家会租用宴会厅开特卖会或发布会,还有婚庆宴席,这可能是我们部门的主要营收来源。
我大概在宴会部干了两个多月,之后被调到了西餐厅。宴会部在酒店的四楼,而西餐厅和中餐厅开在三楼。我们酒店里中西两个餐厅以及一楼的食街都是自营,并没有外包出去。
西餐厅的生意并不好,大概是因为开在酒店里面,很难和开在路边的店竞争。其次我们酒店是国有资产,经营上做不到像私营店家那样绞尽脑汁、竭尽所能。更重要的是西餐的消费客群本来也少,旁边的中餐厅生意就好很多。不过当然,中餐厅的服务员也比我们多。无论是在中餐厅还是在西餐厅,每个服务员的工作量是差不多的。西餐厅还要负责楼上客房的全天电话点餐服务,我们男服务生要轮流上通宵班。
相对来说,我更喜欢上通宵班。通宵班是三个人一起上:餐厅这边一个正式工带一个实习生,负责接电话、下单、送餐和结账,厨房那边则有一个厨师负责制作。上通宵班很自由,因为没有领导在,有餐的时候就去送餐,没餐的时候就坐着叠纸巾和毛巾。一般房客点餐都集中在上半夜,下半夜很少有订餐的,这时我们还可以轮流躺一会儿。
我们的实习期是六个月,期满后可以留下来转正,也可以离开。包括我在内,大多数同学都选择了离开。我还记得人事部的负责人是一个姓潘的大姐,我们都叫她潘主任。她对我的印象似乎不错,还特地向我表达了惋惜。不过我不喜欢西餐厅的经理,我觉得他有股痞子气,说话经常很粗俗。我有些同学有事没事喜欢围着他转,他们倒不是有什么明确的意图,只是觉得和领导混熟了,万一自己工作中犯了错,或没有达到要求时,领导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们这么做是不假思索的,就像是出于本能。这使我产生了逆反心理,我觉得这种行为有损人格。原本我瞧不起的应该是那些同学,但我却没有对他们表达轻蔑,反倒故意对那个经理很冷淡,从来不对他笑,还常常在别人面前表达对他的反感和轻视,一点都不担心甚至还有点期待他们把话传到经理的耳朵里,实际上他从没侵害过我的利益。
现在试着分析自己当年的心理,可能是我认为有一种巨大且不可名状的力量,会惩罚人性中的卑劣,奖励人性中的正直。在这股力量面前,经理显得微不足道。出于惶恐,我决心向这股更大的力量表达忠心。换一种浅白的说法是,我很怕被人从自己的品德中挑出瑕疵,当我发现身边的同学“品行不端”时,为了避免旁人把我和他们混为一谈,于是有了矫枉过正的反应。当然另一方面,也有可能我是在潜意识里鄙夷那些同学,想表达对他们的轻蔑,于是故意和他们唱反调,通过对比凸显对方的“丑态”,以此显示出自己的厌恶和不屑。但表意识里,我完全没有察觉到自己看不起他们。我对他们很友好,并没有虚伪地掩饰内心对他们的嫌恶——因为根本不存在嫌恶,或者有,但我意识不到。我是典型的讨好型人格,但偏偏不喜欢讨好领导,可能是出于一种“讨好领导会被人怀疑是谋取私利,而谋取私利是可耻的”这么一种心理。实际上不仅仅在这份工作里,在我其他的工作经历里,以及在学校里面对老师时,我都有类似的心理状态。好几年后我才认识到这个问题:我的羞耻感常常是不恰当和过度的。这种羞耻感既不是理性的,也不是由我的道德观产生,而是出于怕被指责的盲目恐惧,这导致我在和人相处及交往时表现得很不自然。
我曾经在读《菊与刀》时深有感触,本尼迪克特对日本“耻感文化”的分析,很多细节和我的家庭情况都吻合。比如父母习惯在外人面前贬低自己的孩子,孩子在家里没有隐私的空间,父母对孩子的爱非常内敛克制以至近乎冷漠,孩子和外人发生冲突时父母不分青红皂白地训斥自己孩子却偏袒外人,等等。这些教育方式可能使孩子变得缺乏安全感,胆小且不自信,服从性强,或隐忍压抑(压抑可能导致扭曲或暴力),认同集体价值而贬低个人价值,在个人利益上容易放弃且不敢争取。不过,本尼迪克特不是针对个体做心理分析,而是对一种文化传统做社会学研究,因此她是高度概括的。她只关心大的和普遍的方面,而没有深入个别情况——比如对象的社会阶层、生活社区、家庭经济、父母性格等无穷无尽的因素。故此我不能直接把她的分析套用到自己身上,也不能套用到任何一个具体的人身上。实际上我对《菊与刀》产生共鸣的地方非常多,但沿着这个方向推进论述意义不大,我缺乏这方面的专业能力。
回到前面的讲述内容,有一点我可以肯定:如果说我挑衅经理是由于潜意识里想要羞辱那些同学,则他们丝毫没有察觉到我的动机,可能只是觉得我对经理表达敌意既弱智又莫名其妙(这是我的猜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