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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359)

作者: 玛格丽特·米切尔

狂怒之下,思嘉冲过后院,来到媚兰家。在那里,她用最大的音量声称,她要走路到锯木厂去,她要在亚特兰大到处向人诉说,她嫁了一个怎样的小人,她不想被人当成一个淘气、没有头脑的孩子一样看待。她要带上一把手枪,谁要是威胁她,她就杀了谁。她已经枪杀过一个男人,她也会,是的,也会再枪杀一个的。她会——连自家屋前的游廊都害怕走出去的媚兰,被这些威胁的话吓呆了。

“噢,你不该自个儿去冒险!如果你出了什么事,我宁愿去死!噢,别——”

“我要!我要!我要走——”

媚兰看着她,看得出,这不是一个因为生孩子身体还很虚弱的女人在发歇斯底里症。思嘉脸上有着那种百折不挠、勇往直前的决心,就像媚兰经常看到郝嘉乐下定了决心时脸上表现出来的神情一样。她双手搂住思嘉的腰,紧紧地抱着她。

“都是我的错,我没有你勇敢,一直要希礼在家陪我,他本该去锯木厂的。噢,亲爱的!我真没用!亲爱的,我会告诉希礼,说我一点也不害怕,我会到你家跟你和白蝶姑妈待在一起,这样他就可以回去工作了,而且——”

思嘉认为,希礼一个人是不能应付厂里的局势的,虽然连她自己也不愿承认这一点。她大声叫喊着:“你不会那么做的!如果希礼每时每刻都在为你们担心,他去工作又有什么用?每个人都这么可恨!连彼德大叔都不肯跟我出去!可我不在乎!我自己去。我要一路一步一步走着去,到某个地方去找一群黑人——”

“噢,不!你不能这么做!你会遇上可怕的事的。他们说,迪凯特路上的贫民窟挤满了卑鄙的黑人,而你非得经过那里不可。我想想看——亲爱的,答应我,你今天千万别干什么。我来想想办法。答应我,你回家去,躺下休息。你看上去满脸病容。答应我。”

因为生气已经让她筋疲力尽,别的事也做不了,思嘉也就绷着脸答应了,回到自己家去。家里人谁想来劝她,她都桀骜不驯地拒绝了。

那天下午,一个陌生人脚步笨重地从媚兰的树篱那边走过来,走过白蝶的后院。显然,他是嬷嬷和迪尔西称之为“梅利小姐从街上捡回来的那些下等人,就住在她的地下室里”的人中的一个。

媚兰的地下室里有三个房间,原先是用人房,其中一个是酒窖。现在,迪尔西住着一个房间,另外两个不断地有悲惨不堪、衣衫褴褛的过往流浪汉住在里边。只有媚兰知道他们是什么时候来的,或者要到什么地方去,也只有她知道她是从哪把他们带到这来的。也许黑人说得对,她真的是从街上把他们捡回来的。可是,正如大人物和想接近大人物的人被吸引到她小小的客厅里来一样,这些不幸的人也同样来到她的地下室。他们在那里有饭吃,有床睡,上路时还带着一包包的食物。通常,住在那些房间里的是较粗鲁、没有文化的原南部邦联士兵,无家可归的男人,没有家室、在乡间游荡着希望找到工作的男人。

经常也有棕色皮肤、形容憔悴的乡下女人带着一群头发蓬乱、不言不语的孩子在那过夜。她们是因战争而成为寡妇的女人,农场已经没有了,只好四处寻找走散失踪的亲戚。有时候,邻里们会因外国人的出现而感到很吃惊,他们不怎么会说英语,或者根本就不会说英语,是被南方很容易发财致富这一动人心魄的故事吸引到南方来的。有一次,还有个共和党人在那里睡过。至少嬷嬷坚持说他是共和党人,她说她能闻出一个共和党人来,就像马能闻出响尾蛇来一样;可是谁也不相信嬷嬷的话,因为,即使是媚兰的施舍,也应该有一定限度。至少每个人都希望这样。

“是的,”思嘉心想,她坐在边上的游廊上,把婴儿放在腿上,十一月苍白的阳光照射着她,“他是媚兰的一条瘸腿狗。他真的是瘸的!”

那个人正从后院脚步笨重地走过来,他像威尔·本廷一样有只木制假腿,人瘦高瘦高的,已经上了年纪,留着光头,脏兮兮的,泛着略带粉红色的微光,灰白的胡子非常长,都可以塞进皮带里了。从他刻板、有皱纹的面孔来判断,他应该已经过了六十岁。但他的身体没有因年龄大而松弛的肌肉,身材细长,粗俗难看,但是,即使有那条木制假腿,他还能动得跟蛇一样快。

他登上台阶,朝她走来,还没说出话来,口气里甚至就已经露出低地人不常见的鼻音和颤动小舌的“r”音。思嘉知道他是山里人了。尽管他衣服又脏又破,但像大多数山地人一样,虽然默然无语,但身上透出一种很强的自尊,决不允许别人有一点失礼行为,也决不能容忍一点愚蠢之事。他的胡子沾上了斑斑点点的烟草汁,而嘴里嚼着的一大团烟叶使他的脸都变形了。他鼻子窄小而多皱,眉毛浓密,还拳曲着,好像是巫婆的发卷。繁茂的头发从耳际冒出来,仿佛是毛发丛生的猞猁耳朵一样。眉毛下方是凹陷的眼窝,一道疤痕从那一直延伸到脸颊,穿过胡子形成了一条斜线。另一只眼睛苍白而冷漠,是只一眨不眨、冷酷无情的眼睛。他裤腰上的皮带上公然别着一把重型手枪,破靴子的顶部露出一把单刃猎刀的刀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