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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魇(75)

作者:张爱玲

第二回冷子兴讲到贾家四姊妹,迎春是“赦老爹前妻所出”,当然“政”字是错字,不然迎春反而比元春贾珠大。全抄本作“赦老爷之女,政老爷养为已女”。书中只有“大老爷”“二老爷”,并没有“赦老爷”“政老爷”的称呼。“老爹”在“儒林外史”里是通用的尊称。“爷”字与庚本的“政”字同是笔误。

戚本此处作“赦老爷之妾所出”,“爹”也误作“爷”了;妾出这一点,大概是有正书局的编辑根据第七十三回改的,回内邢夫人说迎春“你是大老爷跟前人养的”,与“前妻所出”冲突。至于是否作者自改,从前人不大兴提妾,“赦老爷之妾所出”这句在这里有突兀之感,应当照探春一样称为“庶出”而探春“也是庶出”。

因此这句四个本子各各不同,其实只分两种:① “赦老爹前妻所出”(甲戌、庚本)。② “赦老爹之女,政老爹养为已女”(全抄本)。

全抄本这句异文很奇怪,贾政不是没有女儿,为什么要抱养侄女?不管邢夫人是她继母还是嫡母,都应当由邢夫人抚养。当然这反映出邢夫人个性上的贾政也不能这样不顾到嫂嫂的面子。“养为已女”这句如果是妄人代加的,也没谁对迎春的出身这样有兴趣。

这句的目的当然是解释为什么住在贾政这边贾赦另住,来回坐骡车上街。经过荣府正门,进另一个大门。但是这一段介绍四姊妹完毕后,总结一句:“因史太夫人极爱孙女,都跟在祖母这边一处读书,”有了这句,就用不着“政老爹养为已女”了。所以各本都有,只有全抄那句是个漏网这鱼。想必作者也觉得贾政领养迎春不大合理,所以另抄了个解释,删去此句,只剩下“赦老爹之女”,只怕人误会是邢夫人生的因为直到第七十三回才自邢夫人口中说出她没有子女所以改为“赦老爹前妻所出”。在第七十三回又改为姬妾所生,那纯粹是为了邢夫人那段独白,责备迎春不及探春,迎春的生母还比赵姨娘聪明漂亮十倍。倘是正室就不好比。

因此“史太夫人极爱孙女”这两句话是后加的。其实这两句也有问题。惜春是侄孙女,也包括在孙女内。这是因为加史太夫人句的时候,惜春还是贾政的女儿。当然在大家族制度里,侄孙女算孙女,叔婆算祖母,勉强可以通融,因此史太夫人句没改。

归结起来,介绍三姊妹一段改写程序如下:① 原文:“二小姐乃赦老爹之女,政老爹养为已女,名迎春”。下句应当像这样:“三小姐四小姐乃政老爹之庶出,名探春惜春。

②加史太夫人句。迎春改为贾政前妻所出。删贾政养为已女。

③惜春改为贾珍之妹。

很明显的,如果惜春本来就是贾珍的妹妹,那就不会采取第一个步骤,使贾政领养了她,宁府的惜春为什么也在贾政这边,仍旧需要解释。

第五十五回里面,惜春还是贾政的女儿。第五十四回,五十五回本是一大回,到一七五四本才分成两回。这两回。这两回显然来自早本。

前面说过,第五十六回甄家一节是从早本别处移来的。此回本身与上一回是写探春宝钗代凤姐当家,一献身手。第五十五回即是早本,第五十六回是否也是早本,还是后来扩充添写的一回?

第五十六回内探春讲起去年到赖大家去,发现赖大家园子里的花果鱼虾除供自已食用外,包给别人,一年有二百两的利润,因与李纨宝钗议定酌量照办,“在园子里所有的老妈妈里拣出几个本分老成能知园囿事的”经管花木,省了花匠工钱,利润归她们自已,园中杂费与园中人的花纷钱由她们出,一年可以省四百两开支。平儿也在场,老妈妈们“俱是他四人素习冷眼取中的”,第一个选中老祝妈专管竹林,她丈夫儿子都是世代管打扫竹子,内行。凤姐病中李纨探春宝钗代管竹家务,凤姐是一过了年就病倒了的,商议园了的事在“孟春”。

第六十七回是同年新秋。第六十七回乙(戚本)有个祝老婆子在葡萄架下拿着掸子赶蚂蜂,抱怨今年雨水少,果树长虫子,显然是专管果树的。袭人教她每串葡萄上套个冷布(夏口袋,防鸟雀虫咬。

婆子笑道:“到是姑娘说的是。我今年才上来,那里就知道这些巧法儿呢?”

祝婆子即不管竹子,又不内行。正二月里探春等商议园子的事的时候,她也甚至还没有进园当差,可见她不是她们“素习冷眼取中的”。一七六一年的左右改写此回乙,“今年才上来”这句改为“今年才管上,”比较明白清楚,也更北方口语化,但是语义上换汤不换药,显然没有发祝老婆子与祝老妈似是而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