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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魇(23)

作者:张爱玲

接着宝玉回来,缠着彩霞与他说笑,“一面说,一面拉她的手只往衣内放。彩霞不肯……”(全抄本)庚本无“只往衣内放,”下句作“彩霞夺手不肯”。全抄本语气暧昧,似有秽亵嫌疑,不怪贾环杀心顿起,“便要用热油烫瞎他的眼,便故意失手把一盏油灯向宝玉脸上一推。只听宝玉嗳哟一声,满屋里漆黑。众人多吓了一跳,快拿灯来看时……”庚本“油灯”作“油汪汪的蜡灯”,无“漆黑”二字,作“满屋里众人都吓了一跳,连忙将地下的棹灯挪过来……”“棹”字点掉改“戳”。秦氏丧事,户外有两排戳灯,大概是像灯笼一样,插在座子上。疑是专在户外用的,校者妄改的例子很多。棹灯或者是像现代的站灯兼茶几。

全抄本显然是写室内只有一盏油灯,在炕桌上。贾环坐在炕上抄经。“一时又叫金钏儿剪蜡花”。如果炕桌上另有蜡烛,油灯倒了,不会“满屋里漆黑”。庚本作“蜡灯”,是补漏洞,照应“蜡花”二字。只有一盏灯,也太寒酸,所以庚本另有“地下的棹灯”。但是全抄本一声惊叫,突然眼前一片黑暗,戏剧效果更强。

庚本较周密冲淡。“拉着彩霞的手,只往衣内放”,也可能不过是写亲昵,终究怕引起误会而删去。

全抄本马道婆与赵姨娘谈:“若说我不忍叫你娘儿们受人折磨还由可……”“折磨”似嫌过火。庚本作“受人委曲”。

马道婆索鞋面,“挑了两块红青的”。庚本只有“挑了两块”。可见作者对色彩的爱好。大概因为一般人对马道婆鞋子的颜色太缺乏兴趣,终于割爱删去。

这一回最重要的异文自然是癞头和尚的话:“青埂峰一别,展眼已过十五载矣。”各本都作“十三载”。下文有“尘缘已满□□了”。俞平伯说:“二字涂改不明,似‘人三’,疑为‘十三’之误,谓尘缘已满十之三了。”

如果十五岁是十分之三,应当是四十八九岁尘缘满。甄士隐五十二三岁出家,倒真是贾宝玉的影子。写他一生潦倒,到这年纪才出家,也是实在无路可走了,所谓“眼前无路想回头”(第二回),与程本的少年公子出家大不相同,毫不凄艳,那样黯淡无味、写实,即在现代小说里也是大胆的尝试。我着实惊叹了一番,再细看那两个字,不是“人三”,是“大半”,因为此处删去六字,一条黑杠子划下来,“大”字出头,被盖住了:“半”字中间一划,只下半截依稀可辨;上半草写似“三”字。

十五岁“尘缘已满大半了”,那么尘缘满,不到三十岁。这和尚不懂预言家的诀窍,老实报出数目,太缺乏神秘感。庚本此句仅作“尘缘满日,若似弹指”,高明不知多少。

全抄本僧道来的时候,贾母正哭闹间,“只闻得街上隐隐有木鱼声响,念了一句‘南无解冤孽菩萨……’”庚本无“街上”二字,多出一节解释:“贾政想如此深宅,何得听的这样真切,心中亦希罕。”这一句不但是必需的──不然荣府成了普通临街的住宅──而且立刻寒森森的有一种神秘的气氛。

宝玉这一年十五岁,当系后改十三,早稿年纪较大。第四十九回仍是这一年,宝玉与诸姊妹“皆不过是十五六七岁”(各本同),也是早稿,他本第三十五回傅秋芳“年已二十三岁”,她哥哥还想把她嫁给十三岁的宝玉。全抄本无“年”字,作“已二十一二岁”,与十五岁的宝玉还可以勉强配得上。“二十三岁”当然是“一二”写得太挤,成了“三”。

各本第四十五回黛玉自称十五岁,也是未改小的漏网之鱼,照全抄本,宝玉仍是十五,那么二人同年,黛玉是二月生日(第六十二回)。同回宝玉的生日在初夏,反而比她小。但是各本第七十七回王夫人向芳官说:“前年因我们到皇陵上去……”指第五十八回老太妃死时,是上年的事,当作“去年”。可见早稿时间过得较快,中间多出一年。第二十五与四十五回间是否隔一年?

老太妃死,是代替元妃。第十八回元宵省亲,临别元妃说:“倘明岁天恩仍许归省,万不可如此奢华糜费了。”批注是“不再之谶”。旧稿当是这年年底元妃染病,不拟省亲,次年开春逝世。直到五十几回方是次年。第四十五回还是同一年。多出的一年在第五十八回后,即元妃死距逐晴雯有两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