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说过,我有一个怪癖。
其实,也算不上什么怪癖,就是我不喜欢,甚至特别讨厌箱子,尤其是那种厚重的、足以容纳一个人的大皮箱。
在我的从警生涯中,遇到过不少犯罪嫌疑人选择用皮箱藏尸或抛尸的案件。
邱楚义对箱子没有特别的感觉。他最讨厌的是井,尤其是深邃的井,只要是赶上深井藏尸或者抛尸的案件,他总是习惯性地站在我和老队长的身后。
就比如此时此刻,我和老队长站在一口废井旁边,邱楚义则站到了不远处。
发觉邱楚义不在身边,老队长招呼道:“邱子,你站那么远干什么呢,参观办案?”
邱楚义略显尴尬地应了声,不情不愿地走到老队长的身边。
我低声道:“喂,你天不怕地不怕的,怎么会怕这么一口井呢!”
邱楚义反驳道:“怕井?怎么可能,你胡说什么呢!”
我冷哼道:“少在我面前装蒜,如果你不怕,就到井边去站一站。”
邱楚义语带不屑地说:“李广通,你少在这里五十步笑百步,哪天碰到皮箱藏尸案,我绝对让你去拆箱子!”
听到我们的低声碎语,老队长瞪了我们一眼,我们便都不说话了。我的视线落到了眼前的废井上,简易的救援三角架子上悬挂着绳索。
十五分钟之前,澜安县公安局的赵法医下了井,寻找那个消防员口中的人的尸骨。
那天是2000年4月12日,一个普普通通的星期三。
此时老队长正在澜安县挂职,这是他从警生涯中的最后一次挂职。作为老队长的挂职标配,我和邱楚义自然一并跟了过来。
就在今天下午,一通报警电话打到了值班室,报警的是澜安县消防队的队员。他们今天下午接到一起救援求助,三五个孩子在野地里玩,一个孩子不慎落入一口隐蔽的废井。接到救援求助后,消防队的消防人员立刻赶赴现场,在简单了解基本情况后,一名于姓消防员下井进行救援。
二十分钟后,于姓消防员将坠井的孩子救了上来。孩子昏迷了,有些磕伤,但幸运的是并无大碍。随后,孩子被在现场的医护人员送至医院。
本以为救援就此结束,没想到那名于姓消防员气喘吁吁地对大家说:“井下面还有,还有……”
井边上的人追问道:“还有什么?”
于姓消防员惊恐地说:“还有,还有两颗人头骨!”
这两颗人头骨,直接让老队长带着我和邱楚义风风火火地赶到了现场。于姓消防员对老队长说,他下井之后,估算这口井有十二三米深,井下昏暗又逼仄。坠井的孩子就在井底,他抱住孩子后,正准备示意同事牵引绳索,忽然发现孩子身下压着衣服,他用力拨弄开,看到那里竟然藏着两颗人头骨。
于姓消防员吓坏了,他抱着孩子,连忙拉动绳索,带着孩子逃离了井中。
老队长知道,按于姓消防员所说,那口废井下至少有两具尸骨。废井周边野草覆盖,不易分辨,即便是成人,也有意外坠井的可能,但是不可能有两个成人相继坠井或者连续坠井的情况发生。因此,老队长推测这很可能是一起杀人抛尸案!
杀人抛尸案有两种可能,其一,凶手一次性杀害了两名或者两名以上的受害者,抛尸于此;其二,凶手至少犯下过两起杀人案,他将每一起杀人案的受害者都抛尸于此。不管怎样,这绝对不是一起普通的杀人抛尸案。
由于尸骨位于井下,且井口和井下空间狭窄,只能由一人上下,在老队长的协调下,最后决定由赵法医下井。其一,赵法医身形相对瘦小;其二,他是专业法医,对尸骨采集和复原更为精准。
经过消防人员的简单演示,赵法医做好安全措施,缓缓下井。在连续二十多次的上下井后,赵法医将井下的尸骨以及附着在尸骨身上的衣物全部运送到了井上。
赵法医在废井边将尸骨拼好后表示,由于井下空间狭窄封闭,在孩子坠井之前,尸骨基本上没有遭到破坏。两具尸骨为一男一女,男性受害者的颅骨上有裂痕,推测生前曾经遭受过重物锤击,是否为致命死因,仍旧需要确定,女性受害者的颅骨上没有类似的发现。一切要等待详细的尸检结果。另外,赵法医表示,井下虽然有一些零碎东西,但是尸骨以及尸骨上的衣物应该没有遗漏,全部采集到了。
现场的证据清点完毕,接下来的尸检工作极为重要。老队长安排同事将赵法医和尸骨送回了澜安县公安局。
在后续对废井周边的勘查中,我们并未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这里是一片荒地,周边没有任何庄稼。如果不是那三五个孩子来这里玩耍,又有一个孩子意外落入井中,井下的尸骨根本不会被发现。
我和邱楚义站在老队长身边,脚下杂草丛生,天空阴郁冷清。
我感慨道:“如果这真是一起杀人案的抛尸现场,这口废井就是绝佳的抛尸地点。”
邱楚义点头道:“这里偏僻又空旷,鲜少有人来,即便尸体腐烂发臭,味道也很快被稀释了,更何况,这地方就算有人到来,谁会愿意靠近一口废井呢!”
老队长看向我们,说:“这个世界上压根儿就没有绝佳的藏尸、抛尸地点,只要尸体仍旧存留,不管掩藏得多么隐蔽,丢弃得多么遥远,永远都有被发现的一天。”
那一刻,风从我们的身后吹来。清冷的风掠过我的耳际,像是隐约的低语,试图告知我这里曾经发生的一切。
井下之人是谁?他们经历了什么,又缘何被抛弃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