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恒转头看了看洪黎明的脸。
洪黎明的脸很平静,那是曾经有过深思熟虑而如今开始展望将来,言出必行的平静。
不是教书,是念书。
既然是冲着真货去,就只有货真价实的从头开始念。
「哥伦比亚大学环境不错,哈德逊河很美,ALMA MATER的雕像虽然不像报纸上说的那么有艺术感,但它沉淀的历史气味让人感到宁静。而且,那里的图书馆的前身,可是著名的英王学院图书馆。」
「等等!我说了要去念书吗?我多少岁了你知道吗?我连中学都没有拿毕业证,你知道吗?」
男人刚才说的几句话令人遐想。
也正是这瞬间的遐想,和现实中的荒谬摆在一起,更激起了张恒的愤怒。
星星那么高那么远,你他妈的非要我生出期待之心地去摘!
「你凭什么把我当小孩子一样安排人生啊?以为你是谁啊!」
张恒一生气就坐起来了,说话时习惯性地拳头乱挥,仿佛张牙舞爪的猫,告诫靠近它的人不要得寸进尺。
他都坐起来了,躺在他臂弯间的洪黎明自然也跟着起来。
姿势改变时,张恒拳头刚好过来,好死不死就敲在了白纱布上。
白纱布下面包裹着的,自然是伤口。
伤口被打到,哪怕是隔着一层纱布,一定还是很疼。张恒拳头触着软软的纱布,心里咯噔一下,心虚地往洪黎明脸上一瞧。
洪黎明眉间掠过一丝痛楚,但一发现张恒瞧着他,立即就把那分痛楚硬抹成了云淡风轻。
「我爱你。」洪黎明云淡风轻地说。
张恒一阵僵硬。
他看不懂洪黎明,但他了解洪黎明。
这是一只吃人的豹子,翻脸不认人的混帐王八蛋,算计人心的翻云覆雨手。
结果他触了他的伤,他却开口,给了他世界上最可遇而不可求的三个字。
「我们讨论的,是我去那该死的学校念书的问题。」半天,张恒恨恨地分析出一个道理,「这和爱不爱那种肉麻事没有一根毛的关系。」
「我爱你,我希望给你最好的,最舒适的,最安逸的,最能让你感到幸福的人生。而我坚信,重拾书本,才能填补你心中某部分的空缺。要我亲口说出这句话,我也很不甘心,因为我总觉得,我就能填补你人生中所有的空缺。」洪黎明缓缓地说。
他的声音很好听,很有磁性,每次缓缓说话,都显得很有说服力。
「我爱你,所以我看着你想要另一个人生,却不敢踏出第一步,觉得很心疼。所以我要推你一把,像老鹰把小鹰狠心地推下山崖。所以,我要把你那些没有用的自卑和彷徨碾碎,哪怕碾碎的时候你会很疼,很生气。所以,你不许再破罐子破摔。」
他用的排列句,不够押韵,但有沉着的力量,听起来像诗。
诗向来令人感觉肉麻,但诗绝对具有力量,尤其是当你喜欢的,在乎的那个人,站在你面前,深深地看着你的眼睛,认真地吐出每一个字。
开始也许是可笑,但可笑之后就会感到发麻。
不是恐惧的发麻,而是日出东方,阳光从远处来,如春藤般温柔地缓缓笼罩全身的酥麻,力量在春藤中,在阳光中,就此渗透皮肤和血管。
四肢百脉,因而颤栗。
洪黎明说了那么多所以,所以,张恒也不得不颤栗,尽管想撑着架子逞强,但一开口,就是颤巍巍的结结巴巴,「喂,这不是摄影棚,用不用这么……文艺腔啊?」
「从小到大,没有谁爱过我,也许我没学会怎么去爱一个人。」洪黎明顿了顿,然后很有力量地说,「但我想试试。」
张恒眨巴眨巴眼睛,想着他妈的!他妈的!眼眶这么热,一定是被家伙气的。
好歹都是混江湖的,每次大战之后都加一场哭戏,也太LOW了吧。
再说,到现在,念书和我爱你这三个字在逻辑上的关系还是没说清楚啊!这位老大,你说的话都是他妈的悖论啊!
难怪都说掉进爱河的人都没有理智。
果然无理可说。
既然不能说理,那就让我们把目光投向更现实的方面吧。
张恒翻身下床,往房门走。
「饿死我了!我去下碗面!」他停下脚步,转过头,冷冷地问,「你要不要也来一碗?」
也亏洪黎明大脑频率与众不同,速度不是一般的快,居然连反应时间都不需要,眼也不眨地就跟上了张恒的跳台,「要一碗。煎两个荷包蛋,半熟的蛋黄能流浆的最好。」
跟得上跳台也就算了,居然还提要求。
一秒钟变脸再加天下无双的厚脸皮,恒哥也真是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