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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诡事录(出书版)(107)

作者:魏风华

现在,回过头来说说上面提到的三种怪物。

蠼螋,一种昆虫,种类虽多,但活动神秘,所以并不常见。它属于革翅目,身体狭长,带触角,尾巴上有弯刀状的夹子,生活于潮湿或阴暗的角落,习性为昼伏夜出。古人认为,如果人影在灯光或月光下被其踏中,则不祥。短狐,又名蜮,形如龟,三只脚,生活在近水,习惯口中含沙喷射行人,即使击中人的影子,人也得怪病。它也是成语“含沙射影”的主角。最后讲到的是踏影蛊。这种蛊非常诡异,喜跟随在人身后,踩踏影子,被踩者,则遇凶险。

唐时的蛊术,属于巫术的一部分,跟幻术还不一样。蛊术又分多种,其中一种叫魇蛊术,一度流行于唐朝的巫师间。魇蛊术的特点是将自己欲加害的人,做成木偶或纸偶、土偶,藏于暗处,除每日在心中默默诅咒外,并用针射扎其心脏位置,据说这样可以使其人迷狂昏沉,丧失神智,最终死去。

蛊术在古代是属于限制级的。唐朝时,政府曾出台法律,专门禁止此术,违者处以流放或极刑。

当时,有士人李某,与妻苏氏感情疏冷,而宠爱其婢女。多日后,婢女和李某便生邪念,欲害苏氏。二人密谋后,得一术士,求桃木符,上写咒语,埋于厕所;随后,又剪了七个苏氏模样的彩色纸人,用细绳捆绑,每个都一尺多高,藏在院子东墙的土窟里,用泥堵上。自此后,婢女和李某每日在心中诅咒苏氏,欲使魇蛊术早日成功。

几年后,还未等蛊术成功,婢女和李某就先于苏氏而死了。

又过了四五年,蛊术终成。自此,不时有仆人在夜里看到有彩色纸人现于庭院。寡居的苏氏,渐渐感到神志迷乱,浑身无力,医治也不见效果。最后,聪明的苏氏想到庭院中的彩色纸人。

入夜,苏氏带仆人埋伏,纸妇人一出现,便扑得一个。灯光下,发现那纸人眉眼四肢无不具备,跟苏氏很像,被捉在手里后,还扭动不止,人们大恐。有胆子大的,抽刀去砍,竟有鲜血从纸内崩出。还是苏氏淡定,叫人抱柴禾来,把纸人焚烧。没想到,这一烧,竟引来了其他六个纸人,她们哭号,在空中辗转。更恐怖的是,被捕捉的纸人烧成灰烬后,庭院中竟有一股人的皮肤被烤焦的气味。

第二天,剩余的纸人不再呈彩色,而是身着白衣,飘荡于庭院上空。

此后半年里,在苏氏带领下,仆人们又陆续捉到六枚纸人。只有一枚,被捉后又逃逸了。在众人追赶下,藏匿到了厕所。大家进去搜寻,掘粪土七八尺,依旧没找到,却得到一个桃木符,上面的红色字迹依稀可见:“李氏婢女魇苏氏家女,作纸人七枚,在院东墙里。九年后当成……”

郎巾真的能测盗吗?

作为一个神秘主义者,段成式在《酉阳杂俎》记载了众多不为后人所知的黑暗和偏僻的知识,比如郎巾:予幼时,尝见说郎巾,谓狼之筋也。武宗四年,官市郎巾。予夜会客,悉不知郎巾何物,亦有疑是狼筋者。坐老僧泰贤云:“泾帅段宅在昭国坊,尝失银器十余事。贫道时为沙弥,每随师出入段公宅,段因令贫道以钱一千诣西市贾胡求郎巾。出至修行南街金吾铺,偶问官健朱秀,秀答曰:甚易得,但人不识耳。遂于古培摘出三枚,如巨虫,两头光,带黄色。得,即令集奴婢环庭炙之。虫栗蠕动,有一女奴脸唇动,诘之,果窃器而欲逃者。”

按段成式自述,他小时候曾听人说过郎巾即狼之筋。按古人的说法,郎巾是盗窃案中的断案神器。由于具备神奇的功效,所以一直被认为是特殊商品,而不能够随意出售。在唐德宗时代以后,官方就在市面上禁制了郎巾的买卖。

被禁前,郎巾的销售地主要集中在长安的西市。

长安城规划得非常完整,每个区坊都有其功能。其中,有两大商业区,也就是东市和西市。东市位于皇城东南,西侧紧邻平康坊、宣阳坊,东侧紧邻道政坊、常乐坊;西市在皇城的西南,东侧紧邻延寿坊、光德坊,西侧紧邻群贤坊、怀德坊。

在东市上做生意的,以唐朝商人为主;西市上做生意的,则以来自西域乃至西亚的胡商为主。他们兜售各种域外珍奇,换取唐朝人的金银、瓷器、丝绸以及茶叶等。比如,撒马尔罕的金桃、高昌的葡萄酒、波斯的三勒浆(一种美酒)、西亚的宝石,以及各种香料、珍禽异兽,乃至于胡姬和昆仑奴(来自南洋)。而郎巾,正是他们从域外带来的奇货,所以售价是非常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