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点唏嘘:“你说这飒飒,好看是好看,但比她更好看的也多,要说性子多温柔,也不见得,但是咱们杭杭,就爱围着她转,用现在年轻人的话说,跟个小迷弟似的”
童虹说:“这叫一物降一物,而且我敢说,肯定是你的傻儿子先喜欢上飒飒的,巴心巴肺地往前凑飒飒这姑娘,是你先对她好,她才会对你好,可怜见的,不知道跟小小年纪就没了家人有没有关系”
她忽然想起了什么:“对了,你上次带她去查身体,医生怎么说啊”
宗必胜说:“什么事都没有啊,医生说了,样样都正常。”
童虹皱眉:“是不是你找的医生水平不行啊,飒飒有一次是不太对劲,就是杭杭让阿姨做乌鸡红枣汤那次,我看她整个人都没精神,一张脸白得跟纸似的你下次多花点钱,或者问问人,找那种有名的医生。”
说到这儿,忽然伤感,眼圈都泛红了:“你说她这年纪轻轻的,万一真有点事,不说别的,杭杭这么喜欢她,得多难受啊。人这命数啊,也不能给来给去,不然,我给她个十年八年也行啊。”
宗必胜没好气:“好好散着步,又在这胡说八道,现在医学的发展是很快的,没准过两年,有什么新药出来,吃两颗就好了。再说了,年轻人要搞对象,老头老太就不要过日子了你这么大方,十年八年送给人了,我怎么办我就活该一个人过啊”
步道很长。
易飒玩闹的兴致很快过去了,只挽着宗杭一步一步走,有时会促狭似的去踩脚下的影子,走一步踩一步,有时又像没了骨头,把重量都倚在宗杭身上,拖拖沓沓让他带着走。
宗杭问她:“易飒,你现在开心吗”
真是隔三岔五就问一次,易飒没好气:“开心开心。”
“比你一个人在柬埔寨的时候好吧”
“是是是。”
明明都是嫌弃的语气,但宗杭还是听得乐滋滋的,有一种叫做“成就感”的东西在心底滋滋疯长。
他说得没错吧,跟着他走,就是能让她比之前过得更好。
他也学着她,拿脚去踩影子:“前两天我跟丁玉蝶聊天,听他说,安排在三江源的大部分人,都已经撤回来了,只在那留了个小分队。”
易飒嗯了一声:“他也跟我说了,说是实在耗不起,一个月两个月还行,时间一久,那些人就熬不住了,这件事如果真拖个十年八年的,还能让人家十年八年都在那守着吗”
宗杭叹气:“这对丁玉蝶来说,不是什么好事吧”
易飒点头:“有千年做贼的,没千年防贼的,事情都过去一年半了,再紧的弦也会松,没办法的事。”
宗杭说:“如果漂移地窟能休养生息个五十年,我们一辈子都会是太平日子”
他低头看易飒:“你希望这样吗喜欢这种日子吗”
易飒没立刻回答。
宗杭心里一动:“不喜欢啊”
易飒说:“也不是这日子挺好的,就是有些时候吧,有点恍惚,会想着,自己还是三姓的水鬼吗”
比如今天,她陪着童虹去做了旗袍,一直泡在各色花样、款式和布料里,给各种意见,说得嘴皮子都干了。
再比如上周,宗必胜在公司做了个艺术长廊,美其名曰要熏陶和提升员工的审美,让易飒选择里头的各类墙面挂画,于是她生平头一次要看什么伦勃朗、鲁本斯、提香、莫奈,决定着他们的复制画作要挂在墙上哪个位置。
水鬼的身份,远得好像是上辈子的事了,偶尔走过镜子,看见里头的影像,想起柬埔寨时的自己以及那只被扔给黎真香喂养的乌鬼,会觉得整个人有点分裂。
易飒自嘲地笑:“人可能就是这样,颠簸得久了,就想过回归田园的太平日子,田园里待长了,又觉得日子腻味,空气平静,不够刺激。”
又问他:“你呢”
宗杭说:“说真话吗”
他沉默了一下:“说真的,很多时候,我希望这事还没了结。”
易飒有点意外:“为什么啊”
“因为事情如果了结了,我们也就这样了,以后,不会比现在更好了,也许还会越来越糟。”
易飒莞尔。
没错,是这样,现在的日子,其实是最好的:感情正炽,躯体未衰。
“但如果没了结的话,或许还会有希望。就像我们之前虽然一次次涉险,但每一次确实是比上一次了解得更多、探知得更多。如果再多一次和漂移地窟对抗的机会,会不会能找到治愈你的法子呢”
他想了想,似乎又觉得自己太贪心了:“用不着治愈,能帮你多撑几年也行,人就是这样,得了一就想二,我之前想着,能和你在一起,就特别满足了。可是在一起之后,又想要长久一点、再长久一点。”
易飒站定了不动,低头看灯光下两人偎依在一处的长长斜影,聊这种伤感的话题,跟蚊子被蛛丝网住了似的,越挣扎越绝望,不如趁早飞离
她忽然瞪大眼睛看身后:“哎呀,叔叔阿姨不见了”
宗杭吓了一跳:“啊,我爸妈呢”
边说边张皇回头,恰看到童虹和宗必胜踱着步过来。
两人把这对答听个正着,但脚下不停,继续往前走,擦肩而过时,童虹忽然幽幽叹了口气,说:“养个儿子有什么用,还不如飒飒关心我们。”
宗必胜说:“可不是吗,当初还不如养块肉,还能炒碟菜。”
三江源,夜。
丹增开着摩托车兴冲冲往前赶,车灯在夜色里劈开一道韧直的光亮,而车后座上,搭半爿沉重的羊身。
他是游牧民,前些日子认识了一群搞地质的汉族朋友,那些人挺热情友好的,招待他喝酒,还送了他好多袋装零食,让他带给家里的小孩儿们。
来而不往非礼也,丹增心里一直惦记着这事,想拿对等的礼还,却一直没有能拿得出手的,可巧今儿杀羊,他特地留了半爿好的、肥的,想送给汉族朋友们做手抓羊肉吃心里一高兴,连等到明天都等不了,赶着黑就来了。
他知道他们驻扎在哪儿,也知道这群人都是夜猫子,绝没这么早睡。
不多时,营地就遥遥在望了,六七顶大帐小帐都亮着灯,帐边停了几辆越野车。
丹增刹住车,一个拎提挺身,把沉重的羊身甩搭上肩,大叫:“哦呀,扎西德勒。”
一般他这么一叫,他们就知道了,还会学着他的语气也叫着“扎西德勒”迎出来,而且,丹增特意扛着羊身,也是想让朋友们夸他有力气、厉害以前,他在他们面前搬抬重物时,他们也这么感叹过。
没有回音。
丹增愣了一下,侧耳听了听,把羊身搁下。
怪了,怎么好像没声音呢,不应该啊,往常晚上来,这儿可热闹了,他还凑着那个叫丁诚的小伙子的手机看过一部外国电影。
外出勘探去了不是说帐篷是跟着人走的吗
遭了狼了呸,更不可能,他们的装备带得可充足了,听说连什么喷火枪、电击棒都有,而且这附近,根本也没有狼。
丹增咽了口唾沫,拔出腰间的藏刀,小心地往里头走,一边走一边喊着他勉强能记得的几个人的名字
“丁诚”
“姜一通”
“丁唐”
还是没回音,丹增头皮有点发麻,正拐过一顶帐篷,视线里突然出现了一个人。
蹲着的人。
他吓得一颗心狂跳,猛然抬刀,下一秒又反应过来,忙不迭放下。
终于见着人了。
丹增的汉话说得磕磕巴巴:“我找朋友,送羊肉”
他下意识往肩上指,忽然想起羊肉扔在摩托车边,又赶紧往后指:“扔在那里,手抓羊肉,好吃”
他没再往下说。
奇怪,他来这么多趟了,这个汉人,从未见过。
这是个中年男人,约莫四五十岁,貌不惊人,手正从地上铺着的纸箱壳上挪开看来他刚刚,是拿这纸箱壳铺盖什么东西,但是地上平平展展的,也没什么东西要盖啊。
丹增说:“你是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