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阳端着茶水走向自己的办公桌,看见叶思北,他看了一眼门口,有些好奇:“叶姐,你老公没来接你啊?”
“啊,”叶思北有些尴尬点头,“他最近忙。”
“哦,”陈晓阳察觉自己似乎触及了什么不太好的话题,他抓了抓头,颇有些不好意思,“那你路上小心。”
叶思北应了一声,便赶紧逃一般出门。等她走后,陈晓阳半身倚靠在办公桌隔板上方,看着她消失的方向,好奇问旁边正在算钱的陶洁:“陶姐,叶姐最近是不是和她老公吵架了呀?她老公以前每天都要来的啊。”
“岂止是吵架呀,怕是要离婚。”
陶洁按着计算器:“赵楚楚和她弟叶念文不正谈着恋爱嘛,现在要结婚,叶家要买套房,那叶念文今年才毕业,哪儿有钱买房啊?叶家两老凑一凑,逼着叶思北去贷了五万的信用贷,前两天在范总那儿开的工资证明,还特意嘱咐别告诉外人,尤其是赵楚楚。”
“当时范总就说了,”陶洁抬头看了陈晓阳一眼,颇为嫌弃,“叶思北脑子有问题,这种不会和人家说‘不’的人啊,迟早自己把自己糟蹋死。”
雨好像又下起来了。
春季以着最令人厌恶的方式,在与这些即将迎来盛夏的负心人告别。
叶思北拖着疲惫的身体,撑着伞,挤上回家的公交。
公交车已经不是高峰期,她在最后一排找到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这让她觉得有些高兴。
能在烦杂的人生里有那么一点点幸运,她觉得很是欣慰。
她靠着窗,看窗户外面被雨模糊了的世界,它们笼罩在暖色的路灯里,混杂着亮眼的车灯和斑斓的广告牌,让整个世界都变得绚烂起来。
她看着路边穿着雨衣、带着孩子、骑着摩托车疾驰而过的人。
看着路边用包挡在头上,小跑而过的人。
她像一个人世间的看客,一切都与她无关,她不敢在这片刻的安宁里去想那些繁杂的事儿,尽管他知道,有很多事儿需要她去处理,可这难得宁静的时光,她一点都不想被打扰。
但天不遂人愿,手机微微一震,她看向手机,发现是写着“秦南”两个字的名字发来的信息。
“晚一点回来。”
他如是告知。
叶思北疲惫回应:“好。”
其实该问一问他有没有吃饭,穿没穿够衣服,以显示她作为妻子的贤良淑德。
但那一刻,她一点都不想。
这时候她会清晰认知,其实她不爱她的丈夫,她也并不幸福于她的婚姻。
甚至于,当她努力想说服自己,告诉自己其实结婚这件事也不错的时候,她就会发现,她甚至很难在脑海里勾勒,秦南是一个怎样的人。
他们并不熟悉。
婚前只认识了六个月,那六个月也就是每周周末见一次,吃顿饭。婚后在一起一年,双方早出晚归,他工作忙,经常一回来就躺在床上。
他不爱说话,而她不善言辞,还有点怕他,于是结婚一年,她对秦南的所有认知,都浮于文字可以叙述的表面。
二十八岁,农村出身的独生子,父母早早外出打工,由爷爷抚养长大,父亲在他十七岁时在工地意外身亡,母亲和一个男人卷钱私奔。于是他高中辍学,在外面漂泊浪荡,学了些修车的手艺后,回到南城开了个小店,爷爷前两年病逝,就留了他一个人。
他的店叫“雪花汽车行”,她猜测是因为他喜欢喝雪花啤酒。
他不爱说话,喜欢打拳,抽烟,会主动做家务,不喜欢叶家。
除此之外,她对他一无所知。
也并不想了解。
其实她需要的,只是这段婚姻。
——让她不要当一个异类的婚姻。
她不知道对方是什么想法,但大概率来讲,也是一样的。
毕竟在时代轮回里,人越自由,越麻木。
当爱情难能可贵,人们就会拼命向往,像梁祝化蝶,罗密欧与朱丽叶。
可爱情没有任何阻拦,唾手可得时,就会恢复成它原本的面貌。
它本来就是所有感情中,最奢侈、最无用的一种。哪怕没有任何阻碍,也很少有人拥有。
叶思北觉得,他们只是到了年纪,勉强凑合在一起。
他们的勉强肉眼可见,不合到连吵架,都几乎没有什么言语。
每次吵架,都是她说对不起,他说他去静一静,然后在阳台上一坐一晚上,能抽两包烟。
而这次吵架,源于她对叶念文结婚的资助,她悄悄申请了五万的信用贷,给叶念文买房。
这事儿被秦南知道以后,他终于发了火,他提着外套,捏着拳头,死死盯着她。
“叶思北,你就觉得你这辈子就这样了,所以一点都不愿意为自己打算是吗?”
她还是只会重复:“对不起。”
他没回她,有那么一瞬间,她觉得他几乎是想打她。
她害怕得退了一步,而他似乎是被这个动作激怒,扭过头一脚踹翻了椅子,冲出家门,然后一直没回来。
直到今天,他才给她发了信息,说晚上回家。
公交车到站,叶思北从公交车上下来,她拖着疲惫的身子走进小区,想着晚上该做点什么,来挽救一下她的婚姻。
他们家是郊区一套旧小区,旧小区的楼房和现在五花八门的建筑不同,它就是一个整整的长方体立在水泥地上,一排八户,没有电梯,只有右手边有一个楼道,成为通往每一家的路径。
对于叶思北来说,每天最难熬的就是爬这一段路。
她踩着高跟一层一层爬到五楼,终于来到自家门前,掏出钥匙开门,利落抬手拍开了灯。
灯光落满屋子,这是一个70多平方的两室一厅,房间里没有其他人,叶思北放下包,去房间换好衣服,就去厨房煮饭,从冰箱里拿出菜,开始切菜。
一个番茄鸡蛋,一个黄瓜炒肉片,一个紫菜蛋花汤。
都是很简单的菜式,她也不会太复杂的东西。
等做完之后,她放到桌子上,就开始枯燥地等待。
菜冷了去热一热,没事干就打扫房间。
等到十一点半,她趴在餐桌上几乎快睡着,才听见“咔嚓”一声门响。
她骤然惊醒,就看见一个男人站在门口。
他看上去大约二十七八岁,身材高大,五官端正英挺,穿着带着机油的军绿色t恤,沾着泥的牛仔裤,手臂挂了一件夹克衫外套,手上拿着一个满是泥泞的公文包,似乎从哪里爬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