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邵走进厕所,关上门后才有些疑惑的想,听顾宁昭刚才的语气,似乎原本决定去军训,但是又不想去了。
难道是因为觉得去军区参加军训太辛苦?
他摇了摇头,觉得自己有些国管闲事,把这事就忘在了脑后。
一天后,新生军训正式开始,大一新生按照专业班级被分到各个大巴车上,坐了两三个小时的车,才赶到军区大门。
然后教官把分到自己连的学生带走,并且要求每个学生扛着自己的行礼,步行到连队。
军区里每个排的建筑都一样,沈邵走了十多分钟,觉得如果有新来的人走远了点,还真不一定能找回自己住的地方,不是因为太路痴,而是这里的建筑风格太雷同,就连道路两旁的树木都很没特色,看起来都差不多。
沈邵被分到五排二连五班,每个班分了十八个人,但是居住的房间却很小,所以真如王壕说的那样,住在二三楼的学生全部打地铺。一楼的学生虽然有床,但是却是拼接在一起的,所有人都要挤着睡。
每次军训过后,同班的男生们鞋子一脱,都能熏死蚊子与苍蝇。不到五天,沈邵就觉得自己嗅觉已经出现严重的问题,因为已经对香臭这类的味道出现强大的免疫问题。
实际上军训前几天确实十分辛苦,但是之后便觉得习惯了,虽然偶尔晚上会紧急集合,洗澡也不太方便,吃的东西也很一般,但是架不住班级的同学在一起互助互乐与谈天说地,不到一周的时间,同一个房间的十八名同学都已经混熟了。
“我现在最盼望的就是唱《团结就是力量》,”一个高大健硕的男生在休息时间看着灿烂夺目的太阳,抹了一把额头的汗水,“因为唱完就能吃饭了。”
军训期间,每次吃饭前,所有学生都要唱一次这首歌,如果唱得不够有气势,还要重新唱,不然不能吃饭,所以学生们对这首歌已经充满了“感情”。
“你这算什么,”他旁边的男神指了指还在被训练的两个男生,“你看看人家沈邵与姚博轩,这会儿还在练习走正步呢。”
“他们两个是咱们方阵的领头兵,加训太正常了,”在场的男生没有几个羡慕沈邵与姚博轩“领头兵”的殊荣,因为这实在是太折腾了。
这么热的天,偏偏要走得又有气势又好看,这不是折腾人是什么?
只有在这个时刻,他们才会觉得长得帅也不一定全是好事。因为如果沈邵与姚博轩长得不是那么帅的话,也就不会去做“领头兵”这种苦差事。
容许他们替沈邵与姚博轩点一支大大的蜡烛。
上午的军训结束后,沈邵回到班级后就一口气喝下半瓶水,把帽子摘下来边摇边道:“我们军训都快十天了,怎么一场雨都没有下过。”
“军训艳阳高照,放假阴雨连连,是老天对我们人生的考验,你死心吧,”钱斌同情的拍了拍沈邵的肩膀,“你走正步的姿势很帅,比姚博轩帅多了。”
虽然都是信息分院的人,但是沈邵读的是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姚博轩读的是自动化专业,专业不同,自然也就有竞争。加上姚博轩为人有些傲慢,分院内很多男生与他都不太亲近,相比之下同样帅气但为人亲和的沈邵就比较讨人喜欢了。
在很多男生眼中,沈邵不仅比姚博轩长得好,而且还是省状元,但是为人却谦和有礼,不管哪都比姚博轩优秀,他们的好感偏移到沈邵,就很正常了。
这个世界上,谁也不喜欢抬头时,看到的是两个鼻孔。更何况他们都是各地录取来的优秀学生,对于姚博轩这种行为,就更加无法忍受了。
沈邵并不知道这些人的想法,在他看来,姚博轩不过是个十八岁的少年,家世好相貌好能力好,为人略骄傲一点很正常,等他再大一点,就不会把骄傲摆得这么明显,没准还会后悔自己现在这种幼稚的心态。
“你们别以为夸我帅,我就会忘记你们当初把我推出去当领头兵的嘴脸,”沈邵故意摆出一副冷酷的表情,“你们死心吧,我是不会放过你们的。”
“切!”男生们齐齐切了一声,钱斌更是直接道,“邵哥,这是咱们对你有信心,咱们想自荐去当领头兵,教官也不会同意啊。”
“钱斌说得有道理。”
“长得帅的人,多晒一点太阳又有什么关系?”
好吧,这一句大概才是他们险恶用心背后的真相。领头兵会加训,晒的太阳也就更多,遮太阳晒得越多,就越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