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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我们(115)

作者:八月长安

我记得我将自己的钢笔笔尖对准同桌的笔尖,轻轻挤压墨水囊,给他的钢笔“渡真气”,因为后桌女生一句“哇你俩这算亲嘴啦”而激动地指尖用力,钢笔水滴得满桌布都是;

我记得相貌平平的隔壁班中队长在大队辅导员表扬她的那一刻,低下头去,露出一个羞涩的笑容,脖颈曲线被阳光镀了色,在微尘漂浮的室内,美得不可思议;

我记得高一放学回家的路上,从我背后经过的某个陌生男生突然自言自语道“今天晚上蹲坑拉屎的时候应该能背得完”;

又或者是高二的一个秋高气爽的晴天下午,我抱着书穿过升旗广场去艺体中心上音乐课,抬起头,看天,深吸一口气,对自己说,总有一天,会飞起来,像鸟一样,想去哪里去哪里,没有人能阻挡。

我的脑海像是一个容量巨大的硬盘,层级完整的文件夹和孤零零的图片、视频混在一起,没有种类的划分,没有创建时间的排序。

不知道记忆的鼠标会在什么时候碰到哪一个图标,毫无预兆地,一段来自过去的资料就跳了出来,不可思议,却又不容置疑。

这算不上什么特殊的才能。

谁没有回忆,谁不会怀旧。

然而我真心感激上帝让我在这方面如此敏锐。毫无预兆地想起一个名字都记不得的人,毫无准备时一个过去的瞬间带着色泽和气味席卷而来,那种感觉奇妙得难以言表。人总会衰老,总会失去,我却还有机会在闭上眼的瞬间回到年少时候的操场,烤着那一年的阳光,让那一年的烦恼和喜悦再次控制我,轻轻地拉住那一年的自己的手,摇一摇,告诉她,未来会更好。

我在未来等着她。

人说喜欢回忆的人无外乎两种:现在混得不好的和过去混得不好的。前者醉心于证明“老子祖上也阔过”,后者热衷于显摆“老子苦尽甘来了”。

幸亏我两种都不是,所以我不会别有用心地篡改记忆来服务于虚荣心。

回忆是一种喜好,有些人有,有些人没有,这种区别就像我和k,并没有什么高下之分。对我而言,这种能力最重要的意义恐怕在于,它让我借由自己和同龄人成长的路径,回溯到最初,想起我是谁,我又怎样走到今天这一步。

人的身体里住了很多小野兽,有野心,有虚荣心,有羞耻心,有进取心,有攀比心,有爱心,也有狠心和漠不关心。我记得在自己成长的每一个阶段,它们是怎样一个个觉醒,力量此消彼长,控制着我做出正确或错误的事情,喜欢上匪夷所思的男生,讨厌起人畜无害的女生。

我真正学会控制自己,而不是被这些小野兽所控制,花了漫长的时间。在苛责后原谅,在期望后释怀,最终生活得真正快乐而坚强。

这比什么都重要。

我有很多还在青春期的小读者,他们会给我发来许多信件,讲述那些在成年人眼中也许比芝麻还小的烦恼。可我并不真的认为这些烦恼微不足道。我们的家庭和学校教育很少教会他们认识自我,所以他们在和他人的攀比中寻找自己的坐标,又在被社会打击后迅速地给自己标签化,以物质和社会阶层为划分标准,彻底地将自己钉死在某个框框里,然后美其名曰,自己成熟了,现实了,“纯真年代一去不返了”。

这在我看来是可怕的。

有句话说“勿忘初心”,其实很多人从小到大都没有过“初心”,最原始的天赋、力量和喜好都在他们还无意识的情况下被外力压倒,没来得及长成雏形,根本无从寻找,更谈不上忘记。

曾经有人问我,为什么不去写一些“深刻”的东西,比如社会、职场、婚恋、官场

我觉得,以主人公的年长程度来判断作品深刻与否的想法本身就够肤浅的了。

我喜欢写少年人的故事。

记得哈德门烟头曾经说过,她有一天看电影,把字幕里的一句“星期六比较车少”错看成了“星期六比较年少”。

一星期的七天中,星期六的确比较年少。星期一到星期五要工作,那是属于成年人的责任和焦虑;星期五夜晚的疯狂则带着一种对前五个工作日的报复感,显得如此不纯粹;星期日夜晚充满对下一个工作周的恐慌,这种沉重和前瞻性也不属于少年。

只有星期六。星期六比较年少,可以尽情地睡懒觉,可以把一切推给明天,没有忧虑,也没有愤懑。

我喜欢写星期六的少年。

喜欢写他们的快乐和悲伤、挣扎与妥协。他们成长于无理由无条件的父母之爱,却开始学着追逐一份有条件也需要理由的男女之爱;成长于被爱,然后学着爱人;从无忧无虑,到被世界第一次恶意对待

这是成长的故事,是星期六终将结束的故事。

肤浅的青春期不会理所当然地接续一个深刻的成年期,睿智需要生根才能发芽,种子藏在少年人的心里,并不是只要有时间就一定可以催生。

这一过程就足够迷人和深刻。

我所能做的,就是在诚实的同时给予他们希望。

不粉饰世界的善良,也不承诺努力之后定会有收获,但是相信上帝创造每个人都有原因,你要做的,就是找到那个原因,不辜负这场生命。

“振华中学系列”一共有三部,前两部分别叫作和暗恋橘生淮南,是终结篇。余周周和林杨,洛枳和盛淮南分别是前两部的主角,和耿耿、余淮一样,都是振华中学的学生。

在里,他们的现状也有了交代。

其实这三个故事起源于同一个百无聊赖的冬天。在东京的留学生宿舍,我莫名其妙地敲下第一个字,后来就有了最好的他们。

表面上讲了一个同桌之间的爱情故事,实际上,我想要写的,是耿耿。

一个用阿q精神在振华这种完全不适合她的虎狼之地坚强求生的小姑娘,终于有一天成长为一个眼睛里始终有光芒的大人。

她没有登上时代杂志,既没有进常春藤也没有成为大富豪,但也不再随波逐流,而是扎根于自己热爱的领域,生活得快乐而有尊严,不再被外界的浮华所缠绕捆绑。

最终能够张开双手,去拥抱当年喜欢的人,用曾经汲取的温度,反过来温暖那个不再年轻的少年。

她成了最好的耿耿。而你,也终将成为最好的你。

如果让我回到2009年的初春,回到我写下这本小说的第一句“我叫耿耿”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