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道:“……我来。”
魏无羡道:“你真的要来?你真的要做这种事?”
蓝忘机眉角似乎在隐隐跳动,忍耐着什么般,道:“……你站着。别动。”
聂怀桑今日所受的惊吓里,还以此刻为最重。他还没敢相信蓝忘机真的代劳了这种事,蓝忘机已站起了身,道:“找到了。”
众人忙朝地上看去。当然,让他们失望了,含光君并没有真的除去尸身的衣裤,他只是在每具尸体的腿根部位划了一剑,轻轻划破了衣物,露出里面的皮肤。而有的衣物不必划,已经破破烂烂了。
他白靴边的那具尸身,两条大腿上各有一道淡淡的线圈,肉色细线的阵脚,密密麻麻。线圈以上和线圈以下,肤色微妙有着的不同。
显然,这具尸体的腿和他的上半身,并不属于同一个人。
这两条腿,竟然是被人以针线缝上去的!
聂怀桑尚在瞠目结舌,魏无羡问道:“聂家用来祭刀的尸体,都是由谁挑选的?”
聂怀桑道:“一般是由历代家主自己在生前挑选和囤积的。我大哥去得早,他没存够,我也帮他挑选了一些……只要是五官四肢都齐整的尸体我就留下了。其余的我也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这具尸体究竟是谁缝上双腿浑水摸鱼埋进来的,问聂怀桑必然是问不清楚的,魏无羡及时打断了他的一问三不知。从提供尸体的人到聂明玦自己,全都是怀疑对象,不计其数。恐怕只能继续追查下去,直到找到全部肢体,拼齐他的尸身和魂魄,才能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了。
魏无羡道:“这位仁兄看样子是被五马分尸啊……但愿他身体的其它部分没有被切得七零八落才好吧。”
☆、第28章皎皎第七
仔细对比查证,墙中这具男尸的双腿与那只左手断肢的肤色一致,而且如果将它们放置在近处,相互之间会产生强烈的反应,仿佛想要连到一起,奈何却怎么也差了中间部分的躯体。但已基本能确认,它们是属于同一个人的了。
这个人,也许是名门仙士,也许是山野隐士。除了他是一个身形高大,四肢修长,体魄强健,且修为十分了得的男子,其余的一概不知。
那只左手指引的下一步方向是西南。魏无羡与蓝忘机顺着那只手的指引,一路来到栎阳,食指终于又再次收起。
这附近一定有其余的尸体残肢。
之前没戳破身份的时候,魏无羡做了不少装疯卖傻丢人现眼之事,此刻两厢坦荡,他脸皮素来极厚,依旧没事人样的。他闭口不提,蓝忘机自然也不会提,依旧像前段日子那样,彼此之间,心照不宣。
入了城,在熙熙攘攘的行人之中,蓝忘机问道:“恶诅痕如何。”
魏无羡道:“金凌当时埋得离好兄弟太近了,沾染了不少怨气,颜色浸得太深。褪了一点,还没全消。大抵得找全尸体,或者至少找到头颅才能想办法尽数消除了。不妨事。”
“好兄弟”就是这位被五马分尸的仁兄了。因为不知他到底是谁、叫什么名字,魏无羡便提议用“好兄弟”代称。蓝忘机听了之后,沉默一阵子,算是默许了这个称呼。当然,他自己是绝不用这个词的。
蓝忘机:“一点是多少。”
魏无羡:“一点就是一点。怎么说,要不要脱给你看。”
蓝忘机眉头微动,似乎真的担心他当街脱衣,道:“回去再脱。”
魏无羡哈哈一笑,旋即正色:“含光君,你觉得,把好兄弟的手放到莫家庄,让它去袭击蓝思追他们的,和把他的双腿缝上另一具尸体埋进墙壁里的,是不是同一批人?”
虽然他从前和现在心底都是直接喊蓝忘机的名,但前段日子天天喊他尊称,喊出了习惯。况且这个称呼由他喊出来,带着一种故作正经的滑稽。他在外边,便半真半假继续这么叫了。
蓝忘机道:“两批。”
魏无羡道:“那个什么所见略同。大费周章把腿缝到另外一具尸体上,藏到墙里,明摆是不愿意让肢体被发现。既然如此,就不会故意抛出左手去袭击姑苏蓝氏的人,这样一定会引起注意和追查。一个费尽心思藏匿,一个却莽撞出手生怕不被人发现,应该不是同一拨人。”
话都被他说尽了,蓝忘机似乎没什么可说的了,但还是“嗯”了一声。
魏无羡边走边道:“藏腿的人知道清河聂氏有建祭刀堂的传统;而抛左手的人则十分了解姑苏蓝氏的动向,恐怕来路都不简单。要弄明白的事儿,可越来越多了。”
蓝忘机道:“一步一步来。”
魏无羡道:“你怎么认出我的?”
蓝忘机道:“自己想。”
他们你问一句我答一句,片刻不停,魏无羡本想趁此机会出其不意诱蓝忘机脱口而出最后这个问题的答案,结果仍是失败,暂且作罢,下次再战,改换话题道:“我没来过栎阳,之前都是我打听的,这次我偷个懒,你去打听吧。”
蓝忘机转身就走,魏无羡道:“且住且住。含光君,敢问你,去向何方?”
蓝忘机回头道:“去向此地驻镇的仙门世家。”
魏无羡揪着他的剑穗,把他往回拉:“找他们作甚。这是人家的地盘,他们纵使知道也不会告诉你。这种事都是要么嫌丢脸,要么不愿意让外人插手。尊贵的含光君,并非魏某人抹黑你,出来办事,你没我真的不行啊。您这样打听,若能问到什么那才是怪事。”
这话说得口无遮拦了些,蓝忘机的目光却一片柔和,道:“嗯。”
魏无羡笑了:“嗯什么嗯啊,这样也嗯。”肚里却腹诽得欢:“只会说‘嗯’,果然还是闷!”
蓝忘机道:“那要如何打听。”
魏无羡指向一侧:“当然是去那里。”
他所指的,是一条宽阔的长街。街边两侧高高低低挂满招摇的幌子,缠着鲜红的布巾,亮眼极了。每一家店铺都门面大开,圆滚滚、黑乎乎的坛子从店内摆到店外,还有伙计捧着一托盘的小酒碗向行人拍胸自荐。
烈烈酒香飘了满街,难怪魏无羡方才越走越慢,走到街口,就彻底走不动了。
魏无羡严肃地道:“这种地方的伙计一般都年轻机灵,手脚勤快,而且每日客多,人多口杂,附近流传的什么怪事,一定逃不过他们的耳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