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渡一目十行地扫过卷宗中的案情描述——
凶手行凶后逃逸……火速出警……在热心群众的帮助下……堵在小巷……凶器……血迹……
他眉间一挑,忽然看向肖海洋方才拿出来的两张照片。
“说得对,亲戚把他当累赘,平时眼不见心不烦,恨不能他消失,丢了也不回有人找。”费渡低声说,“当时案发地点附近的地图有吗?”
“有!”肖海洋办事十分仔细,闻言立刻拿出一份标注得密密麻麻的旧地图。
“案发地点在一处自发形成的小商贩一条街上,我整理了一下目击者证词,当时死者余斌应该是在这——路口处一个卖肉的摊位前和凶手发生口角,随后冲突升级,凶手突然拿起肉摊上的刀,捅死了死者,然后朝路口对面的马路逃窜。并且在马路边上撞到了赶回来取钥匙的朱凤,爬起来以后,他挥舞着带血的凶器继续跑,穿过马路,几分钟以后,警察和保安赶到,又有一些胆子大的群众指路帮忙搜索。大约十几分钟吧——这是目击者证词上记载的,可能有误差——警察在一条小巷里抓住了钱程。”
费渡:“抓捕地点大概在什么地方?”
肖海洋仔细看了看,在地图上画了个圈:“应该是这,马路对面是一片待拆的棚户区。”
骆闻舟:“怎么,有什么问题?”
“我觉得有两种比较靠谱的猜测,”费渡说,“第一,凶手被冒名顶替的事是子虚乌有,朱凤自己胡说八道的……”
“第二,凶手确实被掉包了,但不是在逮捕审判的过程中,而在他被抓捕以前。”
骆闻舟一愣,随后立刻反应过来:“你是说,当街杀人的这个凶手和当时警方在现场逮住的钱程不是一个人?”
“凶手杀人、以及钱程被捕的时候,都是满身污垢、典型的流浪汉打扮,五官根本分辨不清,只要体貌特征相似,在那种突然情况下,除非是熟人,否则那些路人看不出区别很正常。”
肖海洋:“钱程是个没人管的精神障碍者,恐怕没有熟人。”
费渡继续说:“而当时除了目击证人以外,决定性证据就是血衣和凶器。如果像海洋说的那样,凶手逃窜和最终逮捕有一定时间差,那么在其中做手脚不难——他首先需要在待拆迁的棚户区里找个地方落脚,把替罪羊钱程绑走,杀人后趁乱脱离众人视野,逃进棚户区,抹去自己的指纹,把血衣和凶器塞给钱程。”
“穿着血衣、拿着凶器的流浪汉一出现,如果这时有人大叫一声‘凶手在那’,追捕搜索凶手的人会立刻下意识地追,并且以为自己抓住了凶手。反正这疯子连话也不会说,根本弄不清发生了什么事,更别提为自己辩解。”费渡一顿,“大庭广众之下无痕杀人,只要撤退路线计算得当,不出意外,可操作性比买下公检法大多了。”
肖海洋被他说得生生打了个冷战。
“钱程的邻居们都说这个人虽然不正常,但性格温和,朱凤又供述余斌是个不喜欢和人发生冲突的性格,这两个人都不像是为了一点鸡毛蒜皮在街上大打出手的,”费渡低声说,“这是蓄意谋杀。”
“可是……为什么要杀一个普通的美术老师?”
“这个问题很关键,”费渡抬起眼看着骆闻舟,“还有,后来被刺死在精神病院的又是谁?是真凶?还是那个倒霉的替罪羊钱程?”
“是钱程,”肖海洋说,“钱程的基本信息在被捕的时候就登记过,确认尸体身份当然也要经过法医尸检,中途换人肯定早就东窗事发了。而且朱凤也说,杀她丈夫的凶手仍然逍遥法外,她不承认死在精神病院里的是杀余斌的真凶——这说明什么问题?”
费渡:“如果以上推测是对的,钱程应该不是‘朗诵者’杀的,因为他是无辜的。”
“你觉得朗诵者不杀无辜的人?”骆闻舟神色有些阴沉,“那陈振、冯斌,还有小……”
“不,”费渡打断他,“朗诵者不会用这种带有仪式性色彩的手法杀无辜的人。”
他说着,站了起来,走到与客厅连做一体的阳台上。远处响起零星的鞭炮声,今年市区管得不严,不少人提前偷偷放炮,把才透亮了没几天的天空又放得烟雾缭绕起来。
“我现在大概可以给朗诵者做一个简单的心理画像。”
费渡略微闭上眼,多年前那个仿佛幽灵一样出现在费承宇地下室里的男人在他的记忆深处露出诡秘的笑容,他身材高大,眼窝很深,眼睛里是浓重而化不开的阴影,又折射出近乎刺眼的光……尖锐、冰冷,又仿佛是仇恨。
“‘朗诵者’是一个曾经的受害人们组成的互助组织,长时间得不到正确纾解的创伤会伤害人的信任感,有时会伴有过度警觉、攻击性强的症状,会改变一个人的人格,使自己异化、孤僻,与社会上其他人的隔阂感不断增加,只有面对同等遭遇的人群时,才能产生归属感——这是互助组织之所以有益的原因。”
“但正常的互助组织,是让受创伤者在一个相对舒适、有归属感的环境里,由专业人士引导,在彼此正向反馈中疏导压力,接受事实,慢慢走出小圈子,回到正常的生活里,而不是让他们互相沉浸于对方的负面反馈,加重和外界的隔阂,最后发展成一个封闭、孤立、抹杀了独立意识的小团体。”
“关于群体性心理研究的文献很多,著名的巴黎九月惨案、卢旺达大屠杀都是典型案例,而‘朗诵者’的发起人是这个领域的专家,他成功地构建了这样一个团体——他们认为自己是被迫害的、正义的,创伤性的过度警觉被不断加强,最初对于加害者的仇恨,会像一碗加满的水,溢出后,扩散到外界所有人身上——他们感觉到的不公平,都是社会的错,是这个社会上每一个人的错,至于本该主持正义的警察,更是渎职无能,罪无可恕。”
“最后小团体以外的人被物化,可以轻易成为复仇的工具,即使伤及无辜,也被视作是复仇和正义之路上必要的牺牲,”费渡的目光扫向所有隐含愤怒的刑警,“但是‘复仇工具’和‘复仇对象’是不一样的,为了增加团体的凝聚力,他们必然存在一定的信仰,培养这种信仰则需要仪式感——例如对犯罪者‘以牙还牙’,死于他犯下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