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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读(109)

作者:priest

小小一个盒子,分量还不轻,骆闻舟接过来以后运了好几口气:“仪式感和忌讳是因为要敬畏生死——我告诉你费渡,这里面打开以后要是除了骨灰什么都没有,我就把你塞进去。”

他说完,把小盒放在地上,一咬牙揭开盒盖,拽出里面鸡零狗碎的稀湿剂和泡沫,顶着一身鸡皮疙瘩,拆开里面装骨灰的布袋,硬着头皮伸手拨了几下。

突然,骆闻舟一愣,他与费渡对视了一眼,继而小心翼翼地从一堆灰烬里扒拉出了一个密封的塑料袋。

费渡笑了:“看来我不用进去了?”

骆闻舟小心地隔着手套,把塑料袋外面的灰抖落干净,发现里面是一个很袖珍的旧笔记本,大约比六十四开大一点,粉色塑料皮,非常富有时代特色。

苏筱岚的字居然写得不错,一些连笔有几分大人的油滑,纸页间涂了很多不知所谓的装饰——圆珠笔画的骷髅头,红水笔抹出来的一团“血迹”等等,看起来十分压抑,到处都是不通顺的句子和感叹号。

“x年x月x日,贱人让那个胖子来弄我,自己在门口数钱。我要杀了她!揪出她的舌头!!用洒(酒)瓶杂(砸)碎她的脑子!!!”

骆闻舟刚一翻开笔记本,就被这么一句撞进了眼里,他不动声色地抽了口气,眉头拧紧了一圈。

“x年x月x日,邓颖来了!突然下大雨,没打伞,她以前来过我家,跑来躲雨,我家有人在,那个人喝醉了!(后面是乱七八糟的一整页墨迹)贱人帮着酒鬼把她托(拖)进了屋里,她完了!”

“x年x月x日,警察来学校,找邓颖,问了好多人,没问我,因为我那天请假了,邓颖在我家厕所里。贱人说,不处理她,我们都得完。”

“x年x月x日,贱人把邓颖装进冰箱,拉走了,和人说是批发冰棍去。冰箱里臭的要死,我吐了,贱人又打我。”

费渡问:“邓颖是谁?”

“不知道,”骆闻舟浓墨重彩的双眉好像绷紧的弦,压着声音说,“这个时间段,苏筱岚才上四年级,我们没找到符合条件的受害人,给排除了——如果这是第一个遇害的孩子,她应该是意外闯进来的,不见得具备之后那些特征。”

二十四年前,一个盛夏的傍晚。

四年级的女孩邓颖放学回家,突然天降疾风骤雨,她没有拿伞,冒着雨跑了几步,实在狼狈,想起同班一个好朋友的家就在附近,可以去躲雨,而且好朋友这天据说是生病请假了,正好可以去探望——

大片的槐花被雨打风吹去,柔软的暗香浸泡在满地的泥水中。

女孩没有手机,无法向任何人说明自己的去向,她临时起意,就奔向了一个万劫不复的岔道。

而那也许不仅是她一个人的岔道。

骆闻舟:“所以苏筱岚她妈应该就是从那以后,发现了女儿的另一个用途。”

费总不愿意大猴子一样蹲在地上,跟他围观骨灰盒里扒出来的小册子,就干脆坐在了旁边,支起一条腿,把受伤的胳膊架在上面,百无禁忌地背靠着骨灰墙。

他分出一半的神放在这件事上,另一半则放在骆闻舟身上,觉得这个人有点神奇,于是突然忍不住问:“苏落盏会怎么样?”

“苏落盏?”骆闻舟骤然被打断思绪,奇怪地看了费渡一眼,“什么怎么样?”

费渡:“我是说她不会判刑。”

“哦,对,收容教养——她这个程度,大概得三年,”骆闻舟翻了一页笔记,淡淡地说,“三年以后出来再看吧,到时候我会让辖区派出所多留神的。”

“三年,”费渡一挑眉,“念个本科都不够,我以为她说‘好玩’的时候,会有人想冲进来掐死她。”

“比较容易冲动的都被我支出去查案子了,没在监控室。”

“那你呢?”费渡带上了几分不依不饶,“你们通宵彻夜地查,被一干受害人家属支得团团转,听完人哭又听人骂,非得能设身处地,才能无怨无悔地把这案子办下去吧?现在好不容易抓住了犯人,他们非但不老实交代,罪魁祸首之一还毫无悔改之心,客观上也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你就没有什么想法吗?”

骆闻舟扫了他一眼,轻描淡写地说:“我开始当警察的时候,你还在家看动画片呢,‘实习生’。”

“我不看动画片,”费渡说,“只是偶尔打游戏。”

骆闻舟:“……”

他干咳一声,顾左右而言他:“苏筱岚的日记里没有提到苏慧是怎么处理尸体的,你有什么想法吗?”

费渡用十分“居心叵测”的目光盯了骆闻舟一会,盯得骆闻舟如芒在背,很想找根针缝上他的眼皮,这才暂时放过他,配合地接上话音:“我吗?我首选分尸,因为我有车,而且那个年代没法查dna,剁碎一点,买几袋排骨,把尸体碎块和动物骨肉混在一起,沿着整个城郊的荒山野岭扔,就算运气不好,人体尸块被意外辨认出来,警方也很难确定这尸体是谁。”

“如果是碎尸,苏筱岚的日记里应该会提到,”骆闻舟忽略了他兴致勃勃的语气,尽可能客观地说,“再说一个沉迷酒色的女人和一个小女孩未必有碎尸的体力。”

“那就想办法掩埋,最好是在一个绝对安全,确定永远属于我、我死之前都不会有人翻动的地方——如果是在国外,可以直接埋在自家园子里,不过在国内很难,咱们这种特殊的土地政策,埋一个尸体就相当于埋一个地雷,说不好哪天就炸了,不保险。” 费渡说,“所以只好再退而求其次。选一个尸体不容易被翻出来,即便翻出来,也不会有人在意的地方——比如一些乡下偷偷埋人的野坟地,或是长满水草的溺水高发区。”

“现在仍然有一些乡村没有完全推行火葬,田间地头总有那种花圈堆一堆的坟,找新坟、或是因为什么刚挖开修整过的地方,再埋进一个人,土色不会引起怀疑,短期之内,那片地方通常也不会再被挖开。不过这得要求凶手对抛尸地十分熟悉。”费渡顿了顿,又说,“更方便的则是在人脚腕上系块石头,让尸体沉入水里,过一阵子,绳子就会和尸体一起腐烂,重物也会和尸体自然脱离,白骨则会被疯长的水草缠在下面,很有潜力成为下一个水鬼故事的主角。世界上发生过的任何事都会留下痕迹,智者千虑也必有一失,与其跟整个公安系统斗智,不如记得遵守一个犯罪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