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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时期的爱情(35)

作者:王小波

六七年秋天的清晨,你到我长大的那所大学去,可以看到我们家过去住的那座楼房呈现出一种怪模样,以前它不是这样,后来也不是这样。有一个小个子从窗口爬出去,上了没有瓦片的楼顶上从容不迫地走着,脸上蒙了一条黑纱巾。那个人就是我。我对对面楼上打来的砖头不屑一顾,就算有一块大砖头就要击中我的头,也只稍稍弓一下腰,让它擦过我的领子;就这样向最高处走去。当时没有任何事情让我害怕。我脸上蒙着姓颜色的大学生的纱巾,它带有一点甜甜的香味,还有发丝沙沙的感觉。后来我走到最高的地方,伸了个懒腰,看到四周朝雾初升,所有的楼房都裸出了水泥的骨架,露出了黑洞洞的窗口,好像刚发了一场大水。空气是黄澄澄的,好像溶化了铁锈的水。这种景象就像后来在美国看的那些劫后余生的电影一样。我发誓,再没有一种景色让我这样满意了。

姓颜色的大学生从窗口爬上楼顶时不敢睁眼睛,需要有个人在一边拉着她的手引她到该抓的地方,然后再爬下去,托她的脚到该蹬的地方。这个过程就像把一个大包裹拖上楼去时一样,那个人手里还要拿一根镐把,因为对面楼上的人看到有人以近似静止的速度顺着脚手梯往上爬,就会用大弹弓打。他们投射过来的砖头飞到这里时速度已经相当慢,可以用木棍一一击落,但是也需要眼明手快。这个人通常是我。我从来没见过比她更笨的爬楼的人,而且她还敢说我是个小叭狗。她简直又累赘,又讨厌,十分可恨。但是后来我很爱她。这说明可恨和可爱原本就分不清。

我和姓颜色的大学生爬地沟到海淀镇去买大饼,那些地沟是砖头砌成,顶上盖着水泥板。从里面用灯光照着时,那些砖头重重叠叠,仿佛要向里面压下来。那是一段不近的路。我们俩都戴了涂胶的手套,姓颜色的大学生膝盖上还套了田径队员练腿时绑的沙袋——当然,袋里的铁砂倒掉了。我告诉她说,进了地沟就要像狗一样爬,口袋里的东西都要掏出来,否则会丢掉。她就把钱拿出来,塞到乳罩里,以免爬掉了。然后我们下到地沟里,开始爬了。我嘴里叼着马灯,爬起来膝盖不着地而且很快,这种技术也不是练了一年两年。姓颜色的大学生跟在后面,看来她爬地沟还有点天分,能跟上我。爬了一段,姓颜色的大学生忽然坐在地下,说:“小叭狗!”就哈哈地笑起来了。

那年深秋时分,我在四楼上铺设了铁道,架起了轨道,这样我和我的投石机就能及时赶到任何危机地点。除此之外,我还在策划把投石机改为电动的,让它一分钟能发射十二颗石弹。在此之前,我已经把那座楼改造成了一颗铁蒺藜。本来这样子发展下去,谁也不能把我们从楼里撵走,就在这个时候,校园里响起了稀疏的枪声。只要有了枪炮,我做的一切都没了意义。“拿起笔做刀枪”的人开始商量如何去搞枪,我却一声也不响。也许他们能够搞到枪,但是以后的事不再有意思了。他们还说让我回家去,说我待在这里太危险;其实他们并不真想让我回家去,因为在打仗的时候谁都不希望自己的队伍里有人回家。后来我劝他们都回家去,他们不肯听,我就一个人回家去了。因为这再也不是我的游戏。凭我的力量也守不住这座楼。在我看来,一个人只能用自造的武器去作战,否则就是混账王八蛋。罗马人总是用罗马的兵器去作战,希腊人总是用希腊的兵器去作战。那时候的人在地上拣到了德国造的毛瑟手枪,肯定会把它扔进阴沟,因为他们都是英雄好汉。总而言之,钻地沟离开那座楼时,我痛苦地哭了起来,用拳头擦着眼泪。我想古代的英雄们失掉了自己的城邦时也会是这样。还没等我爬完地沟,我身上的杀气就毫无影踪了。我又变成了个悲观的人。

等到六七年的武斗发展到了动枪时,我离开了“拿起笔做刀枪”回家去了。有人可能会说我胆小,但我绝不承认。因为用大刀长矛投石机战斗,显然需要更多的勇气。就以我们院为例,自从动了枪,就没有打死过一个人。这一点丝毫不足为怪,因为在历史上也是刀矛杀掉的比枪炮多得多。原子弹造出来已经有四十多年了,除了在日本发了两回利市,还没有炸死过一个人。

我在六七年遇到的事情就是这样结束的。到了七四年冬天受帮教时,我把它一一告诉了×海鹰。小时候有一位老师说我是一只猪,我恨她恨到要死,每天晚上在床上时都要在脑子里把她肢解掉;而第二天早上到学校时,她居然还是好好地活着,真叫我束手无策。后来我每次见到她,都说“老师好”,而且规规矩矩地站着。过了一阵子她就不再说我是猪,而且当众宣布说她很喜欢我。我在×海鹰面前磨屁股并且受到逼问时,对她深为憎恶,但是憎恶没有用处,必须做点什么来化解憎恶。聊大天也是一种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