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着这种情绪,我们不难把世界上的一切分为好和坏两大类,不难“明辨是非”,但却不能做成任何一件事情。看到这儿真让人为安德谢夫捏把冷汗,不知他能给他儿子找个什么事做。可是他居然找到了。
噢!正合他自己要干的那一行。他什么也不懂,而自以为什么都懂,就凭这一点,到政界准能飞黄腾达……
让我们回到关于“明辨是非”问题上去。“明辨是非”并非毫无必要,但是如果以为学会了“明辨是非”就有了什么能力那就大错特错了。我们学会了把世上一切事物分成好的和坏的以后,对世界的了解还是非常非常可怜的。我们还要继续学习一切是如何发生、如何变化的。这些知识会冲击我们过去形成的是非标准,这时我们就面临一个重大抉择,是接受事实,还是坚持旧有的价值观念?事实上有很多这样的人: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却成了接触世界与了解世界的障碍,结果是终生停留在只会“明辨是非”的水平上。可以这样说,接受了一个伦理的体系不过达到了小学四年级的水平,而接受一个真理的体系就难得多,人们毕生都在学习科学,接触社会。人们知道得越多,明辨是非就越困难。
在一个伦理的体系之中,人们学会了把事物分成好的与坏的、对的与错的、应该发生的和不应该发生的,这样的是非标准对我们了解世界是有不良影响的。科学则指出事物存在和不存在、发生和不发生,这些事实常常与那些道德标准冲突。不该发生的事情发生了,如果我们承认它,就成了精神上的失败者。如果我们不承认它,那么我们就失去了一个认识世界的机会。事实上很多人为了这种精神上的胜利,就被永远隔绝在现实世界之外。在萧伯纳的戏剧中,这样的人物多得是。斯泰芬、巴巴拉、《英国佬的另一个岛》中的娜拉等人都是。还有另一种人物:他们信奉一套道德标准,在行动中却绝不遵守它。他们可以正确地认识世界,但是又不和旧有的信念冲突。他们保存了这个矛盾不去解决,结果活得很好。如薄丽夫人、《英国佬的另一个岛》中的博饶本。第三种人就是安德谢夫,他把这个矛盾解决啦。他干脆不去明辨是非,只信奉“绝不要脸”的信条,结果在那个社会非常成功。
在我们看来,安德谢夫是个十恶不赦的坏蛋,他残酷地剥削和欺骗劳动人民。但是他在那个社会中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又说明他有他的高明之处。比之那些糊涂的“善良人”,他是一个头脑清楚的坏蛋。一个坏蛋清楚的头脑中,真理的成分要比善良的糊涂人多一些。然而坏蛋终究是坏蛋。这一点提示我们,“明辨是非”的伦理体系并非毫无用处,我只是说,它不是接近真理的方法。萧伯纳在其戏剧之中,把这一点表达得淋漓尽致。
《血统》序
艾晓明请我给她的新作写序——像这样的事求到我这无名之辈头上,我想她是找对了人。我比艾君稍大一些,“文化革命”开始的时候是个中学生。我的出身当时也不大好,所以我对她说到的事也有点体验。我记得“文化革命”刚开始时,到处都在唱那支歌——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浑蛋——与此同时,我的一些同学穿上了绿军装,腰里束上了大皮带,站在校门口,问每个想进来的人:“你什么出身?”假如回答不是红五类之一,他就从牙缝里冒出一句:“狗崽子!”他们还干了很多更加恶劣的事,但是我不喜欢揭别人的疮疤,而且那些事也离题了。
我说的这件事很快就过去了。我的这些同学后来和我一起去插队,共过患难以后,有些成了很好的朋友,但是我始终以为他们那时的行为很坏。“文化革命”是件忽然发生的事,谁也没有预料到,谁也不可能事先考虑遇到这样的事我该怎么做人。我的这些同学也是忽然之间变成了人上人——平心而论,这是应该祝贺的,但这却不能成为欺压别人的理由。把“狗崽子”三个字从朝夕相处的同学嘴里逼出来,你又于心何忍。我这样说,并不等于假如当年我是红五类的话,就不会去干欺压别人的事。事实上一筐烂桃里挑不出几个好的来,我也不比别人好。当年我们十四五岁,这就是说,从出世到14岁,我们没学到什么好。
我在北方一个村里插队时(当时我是22岁),看到村里有几个阴郁的年轻人,穿着比较干净,工作也比较勤奋,就想和他们结交。但是村里人劝我别这么做,因为他们是地主。农村的情况和城里不一样,出身是什么,成分也是什么。故而地主的儿子是地主,地主的孙子也是地主,子子孙孙不能改变。因为这个原因,地主的儿子总是找不到老婆。我们村里的男地主(他们的父亲和祖父曾经拥有土地)都在打光棍,而女地主都嫁给了贫下中农以求子女能改变成分。我在村里看到,地主家的自留地种得比较好,房子盖得也比较好。这是因为他们只能靠自己,不能指望上面救济。据说在“文化革命”前,地主家的孩子学习成绩总是比贫下中农出色,因为他们除了升学离开农村外,别无出路。这一点说来不足为奇,因为在中世纪的欧洲,犹太人在商业方面也总是比较出色。但是在“文化革命”里,升学又不凭学习成绩,所以黑五类就变得绝无希望。我所见到的地主就是这样的。假如我宣扬我的所见所闻,就有可能遇到遇罗克先生的遭遇——被枪毙掉,所以我没有宣扬它。现在中国农村已经没有地主富农这些成分了,一律改称社员。这样当然是好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