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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黑者2:宿命(262)

作者:周浩晖

“杀人现场的照片吗?你怎么证明那个长发披肩、遮住半个脸庞,然后又满脸大胡子的人就是我?”

罗飞盯着年轻人看了片刻,问道:“你还记不记得你刚刚逃上马路的时候,一边跑一边摘掉了作案时戴的手套?这个时候正好有一辆尼桑轿车开过来,差一点儿撞到了你。你灵巧地躲开了,但同时你的一只手却下意识地在那辆轿车的前盖上撑了一下。”

“是的。”年轻人沉吟着点了点头,“我记得我用了中指,我用指尖撑住了尼桑车的前盖。”

罗飞又道:“我在高处拍到了这个瞬间的照片,那张照片能清晰地显示出你的手指触摸轿车的位置。”

年轻人明白了其中的关节。

“那你一定已经提取到了那个指纹,对吗?”他淡淡地问道,但目光却有些沉凝,似乎正在竭力思考着什么。

“不错。”罗飞并不避讳将自己的底牌亮给对方,“有了这个指纹,有了你触摸汽车的照片,再加上司机和现场目击者的证词,我想这已足够组成一条牢不可破的证据链。”

的确,如果这样的证据还不够充分的话,那世界上所有的凶犯都可以逍遥法外了。

不过年轻人此刻却偏偏还能笑得出来。

“罗队长,你还记不记得我当时用的是哪只手?”他忽然问了这么一句。

罗飞皱了皱眉头,不知道这个问题会有什么意义,不过他还是认真地回答说:“我可以非常确定地说,是左手。”

“那你真不应该只把我的右手铐起来。”年轻人一边说着,一边抬起了左手。然后就在罗飞的眼皮底下,他把中指最前端的关节送到了自己嘴里,牙关发力,狠狠地咬了下去。

“你干什么!”罗飞心中一沉,想要去阻止时却哪里还来得及?鲜血从年轻人的嘴角里流淌出来,而当他的左手离开嘴边的时候,那根手指的前端关节已经消失无踪,当然随之一起消失的还有能够坐实他凶手身份的那个指纹。

罗飞呆呆地愣住,眼看着鲜血从年轻人的断指中不断涌出,如密集的雨点般落在水池里,顷刻间便染红了一大片。

年轻人却像浑然感觉不到疼痛似的,他将那节指尖咽进肚子里的时候,甚至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

“我的名字叫杜明强,我只是一个网络记者。童木林是我的同事,我们共用一个网络账号‘甄如风’。我的确通过某种方法进入了专案组内部,并且在组员手机里安装了窃听器,可这么做都是为了满足我的职业需求,因为我是一个记者,我需要刺探那些最隐蔽的秘密——”他一边说着话,一边又变成了那种得意扬扬、目空一切的倨傲状态,然后他大声地宣布,“而我的目标,就是成为世界上最好的记者!”

罗飞无奈地看着对方,他想要苦笑,可却连一丁点儿的笑容也挤不出来。因为他知道对方此刻所说的全都是谎言,而自己却已失去了揭穿这些谎言的最关键的证据。

尾声

两个月后,二〇〇三年三月十一日下午四时零七分,省城中级人民法院内。

法庭中所有的人员此刻都站了起来,审判长已经准备要宣读审判结果。

年轻人站在审判席上,从他的表情中很难看出他此刻内心的情绪。

旁听席中有罗飞、慕剑云、尹剑、柳松、曾日华这些“四一八”专案组的成员,他们的脸上则显露出期待而又忐忑的神色,因为接下来的判词将是衡量他们几个月来艰辛战果的直接标尺。

阿华站在最角落的地方,他并不喜欢出席这样的场合,但今天的宣判他又不得不来。

审判长威严的声音终于响起:

……

A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杜明强犯伪造居民身份证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故意杀人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杜明强出于个人目的,利用警方对其进行人身安全保卫的机会,于二〇〇二年十一月间采用安置窃听器材的方法监控警方的办案过程,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和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公诉机关对杜明强伪造个人身份的指控缺少必要的证据,本庭不予支持。

公诉机关对杜明强杀害童木林、陈天谯二人的指控,相关证据缺乏排他性,本庭不予支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二百八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