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所知,好像多数作家都会与读者一起成长。也就是说,如果作者上了年纪,一般而言,读者的年龄也会随之增长上去。所以作者与读者的年龄彼此重叠的情况比较多见。这要说好懂的话,的确也挺好懂的。如果是这样,写小说时当然会在心中设想大致与自己同龄的读者。但我的情况似乎并非如此。
此外也有一种小说类型,从一开始就将特定的年代和阶层设为目标。比如说青春小说是以十几岁的少男少女,浪漫小说是以二三十岁的女性,历史小说和时代小说则是以中老年男性为目标读者来写。这也容易理解。不过,我写的小说与这些也略有不同。
说到底,兜了整整一个大圈子,话又回到了原处:我的书究竟是哪些人在阅读,对此我是一头雾水,于是就成了:“既然如此,就只能为了自己高兴而写啰。”这是否该说是回归原点呢?真有点不可思议。
只是,我在成为作家、定期出书之后,学到一个刻骨铭心的教训:“不管你写什么、怎么写,最终都难免被人家说三道四。”比如说写个长篇小说,就会有人说:“太长了,显得冗繁,只要一半分量就足够把故事写完了。”诸如此类。写个短一些的,又有人说:“内容肤浅,漏洞百出,明显偷工减料。”同一部小说在这个地方被说成“重复相同的故事,陈旧老套,枯燥无味”,可换个地方又被说成“还是前一部作品好,新的手法白忙活了”。想一想,其实从二十五年前开始,我就一直被人家说到今天:“村上落后于当今的时代,他已经完蛋了。”吹毛求疵大概很简单,反正只管信口开河就行,又不用承担具体责任,而被吹毛求疵的一方想一样样去搭理的话,身子根本吃不消。于是自然而然地变成了“随它去吧,反正都会被人家说坏话,干脆自己想写啥就写啥、想怎么写就怎么写”。
瑞奇·尼尔森晚年的歌曲中有一首《花园酒会》,其中有这么两句歌词:
假如不能让所有的人都开心
不就只能自己一人开心了吗
这种心情我也非常理解。就算想让所有的人都开心,在现实生活中也是不可能的,只会自己白忙活而已。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只管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做自己最享受的、“最想去做”的事情便可。这样一来,即使评价欠佳,书的销路不好,也可以心安理得了:“嗯,没关系,至少我自己是享受过啦。”
爵士钢琴手塞隆尼斯·蒙克也这样说过:
“我想说的是,你就按照自己喜欢的样子演奏便好。至于世间要求什么,那种事情不必考虑。按你喜欢的方式演奏,让世间理解你做的事情就行,哪怕花上十五年、二十年。”
当然,并非只要自己享受了,就能成为杰出的艺术作品。不用多说,其中需要严苛的自我相对化。身为一个职业人士,也应该有最低限度的支持者。然而只要在某种程度上克服这些,“享受过程”和“心安理得”或许就将成为至关重要的准绳。须知做着不开心的事活在世上,人生未免太不快活了,您说是不是?心情愉悦有何不好——莫非又要回到这个出发点吗?
尽管如此,如果有人正色问我:“你写小说时脑袋里当真只想着自己吗?”那么连我也会回答:“不,当然没那种事儿。”前面说过,我是一名职业作家,要始终把读者放在心中从事写作。忘记读者的存在——就算心里想忘记——是不可能的,而且是不恰当的做法。
然而虽说将读者放在心中,也不会像企业开发商品时那样,去做市场调查、进行消费阶层分析、设定具体的目标顾客等等。我脑海里浮现出来的,归根结底还是“空想的人物”。那个人既没有年龄,也没有职业和性别。当然他在实际生活中可能拥有这一切,但这些都是可以替换的东西。总之,我是说这类东西并不是重要因素。重要的是我与那个人彼此密切相连,这个事实必须是不可替换的。是在哪里如何相连的,我不知其详。不过我有一种感觉,在遥远的底部、黑暗的去处,我的根与那个人的根紧紧连在一起。那地方太深太黑,无法随意前往打探情势,但通过故事这个体系,我们可以感受到这种联结,有一种养分正在彼此间流动的真实感。
不过,我和那个人即便在后街小巷擦肩而过,在电车上比邻而坐,在超市收银台边前后排队,也(几乎)不会察觉到彼此的根紧紧相连。我们互不相识,仅仅是偶然相遇,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各奔东西,从此只怕再也无缘重逢。然而实际上,我们在地下穿透了日常生活这坚硬的表层,“小说式地”密切相连。我们在内心深处拥有共通的故事。我设想的大致就是这样的读者。我希望能让这样的读者尽情享受阅读、有所感悟,而日日写着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