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肌肉得花些时间才能开动。启动极其缓慢。一旦完成预热,开始工作,就能毫不费力、状态上佳地连续工作相当长时间。这不妨说是典型的“适于长跑”的肌肉,根本不适合短跑。倘使跑短跑,弄不好还没等我的肌肉发动起来,比赛就宣告结束了。虽然我不懂专业方面的知识,但这种肌肉的特性恐怕天生如此,而且同我的精神特质密切相连。莫非人的精神为肉体的特质左右么?抑或恰恰相反,是精神的特质对肉体起作用么?还是两者密切地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我只能说,恐怕人生来有着类似“综合性倾向”的东西,不管喜欢还是不喜欢,都无法逃离与摆脱。这种倾向可以进行调整,却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人们把它称作“天性”(nature)。我的脉搏一般每分钟只有五十跳。我以为属于相当慢的。顺带提一句,听说在悉尼奥运会上勇夺金牌的高桥尚子是三十五跳。然而跑了大约三十分钟,我的脉搏就会上升到接近七十跳。而全力跑完全程时,会达到近一百跳。亦即说,跑了一定的距离,方才达到普通人的脉搏数。这明显是“适于长跑”的体质。每天坚持跑步以来,脉搏显而易见地慢了下来,说明为了适应长距离奔跑,身体自己在调整脉搏。假若脉搏本来就快,随着奔跑距离的增加而越发上升,心脏立刻便会超负荷。去美国的医院看病时,护士先为你提供类似预诊的服务,量脉搏时,她们总是说我:“哦,你是个跑者嘛。”恐怕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长跑者的脉搏数都会趋同。跑在街头,一眼就能分辨出长跑新手和老手。呼哧呼哧地短促喘气的,是新手;呼吸安静而匀称的,则是老手。他们心跳徐缓,一面沉湎于思考之中,一面铭刻下时间的痕迹。我在路上与他们交臂而过时,总是倾听彼此的呼吸,感受彼此铭刻时间的方式,就像作家们感受彼此的表现方式一样。
闲话休提,我的肌肉现在紧绷绷,相当僵硬。不管自己如何大做特做舒展运动,它怎么也不肯变得柔软起来。即使在训练的高峰期,我依然觉得它太僵硬。有时候,我会用拳头砰砰地使劲敲打腿上僵硬的部位,让它松软下来,当然很疼。然而,就像我有点顽固一样,我的肌肉也十分顽固,或许更甚。肌肉记忆着,忍耐着。在一定程度上,它也会进步,却不肯妥协,也不肯给我通融。不管怎样,这是我的肉体,有着极限和倾向。与容颜、才华相同,即便有不尽如人意之处,也无足以取而代之的东西,只能靠它拼命向前。随着年华老去,这种状况便自然形成,就好比打开冰箱,只用里面剩余的东西,利利索索地烹调出随意的、不无巧妙之处的菜肴来。哪怕只有苹果、洋葱、奶酪和梅子干,也不吐怨言。手头上能有点东西,就应该感恩戴德了。能够这样思考问题,乃是年华渐去一事为数不多的好处。
时隔许久,再次在东京街头跑步。九月的东京依然酷热。都市的残暑特别严峻。我全身大汗淋漓,默默地跑步,感觉到帽子湿得滴下水来,看得见汗水从身上飞散出去。汗水飞溅的样子清晰地映在路面上。汗珠掉在道路上,须臾便蒸发掉了。
不论何处,跑长跑的人望去都是相似的。人人都像在思考什么问题,也许什么都没想,却似乎聚精会神。天气如此炎热,居然还在跑步啊!不知不觉便生出钦佩,然而仔细一想,我其实也在做相同的事。
正跑在外苑的慢跑道上,一位偶然路过的女子冲着我呼喊致意。是我的一个读者。这样的事情鲜少见到,偶尔有之。我驻足与她简短地交谈几句。“有二十多年了,我一直在阅读您的小说。”她二十岁未到便开始阅读我的小说,而现在已近四十了。人啊,都会公平地加龄增岁。“谢谢你。”我说。微微一笑,握手,告别。恐怕我的手上净是汗水。然后,我重开步伐。她朝着她的目的地——究竟是何处,我不得而知——继续走去,我则朝着我的目的地继续奔跑。我的目的地在何处?当然是纽约。
5 2005年10月3日
马萨诸塞州剑桥
即便那时的我有一条长长的马尾辫子
波 士顿一带,令人萌生想诅咒一切的念头的日子,一个夏季里总有那么几天。只要扛过那几日,其余的日子倒是相当不错。富裕的人都忙不迭地赶到沃蒙特或鳕鱼角避暑去,城里因此变得空空荡荡,十分惬意。行道树将阴凉的树影洒落在沿河的路上。闪耀着炫目光斑的河面上,哈佛大学或是波士顿大学的学生正在勤奋地练习划船。女孩子们在草坪上铺上海滩毛巾,听着随身听或是iPod,身穿慷慨的比基尼晒着日光浴。卖冰激凌的摆出了由轻便卡车改造的货摊。有人弹着吉他,唱起尼尔-杨的老歌。长毛犬目不斜视地追逐着飞盘。乘坐着暗红敞篷轿车的支持民主党(大概是)的精神科医生,迎着黄昏的风,在沿河的道路上呼啸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