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八岁那年的我来说,最欣赏的书是约翰·厄普代克的《半人马星座》。但在反复阅读的时间里,它逐渐失去了最初的光彩,而把至高无上的地位让给了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而且《了不起的盖茨比》对我始终是绝好的作品。兴之所至,我便习惯性地从书架中抽出《了不起的盖茨比》,信手翻开一页,读上一段,一次都没让我失望过,没有一页使人兴味索然。何等妙不可言的杰作!我真想把其中的妙处告诉别人,但环视四周,竟无一人读过《了不起的盖茨比》,甚至连想读的人都没有!在一九六八年,阅读菲茨杰拉德的作品,虽然算不得反动之举,但也终非值得提倡的行为。
那时候,我身边仅仅有一个人读过《了不起的盖茨比》,我同他要好起来也是出于这个原因。他姓永泽,是东京大学法学院的学生,比我高两年级。我们同住一栋宿舍楼,充其量是点头之交。一天,当我坐在食堂朝阳的地方一边晒太阳一边看《了不起的盖茨比》时,他挨我身边坐下,问我读什么。我说读《了不起的盖茨比》。“有趣吗?”他问。我答已经读第三遍了,读的次数越是多,越觉得有趣的部分层出不穷。
“若是通读三遍《了不起的盖茨比》的人,倒像是可以成为我的朋友。”他自言自语道。
我们果真成了朋友。那是十月间的事。
永泽这个人,对他了解得越多,越觉得此君古怪。我在人生旅程中,曾经同相当多的古怪人相遇、相识和相交,但遇到古怪如他的人,却还是头一遭。论读书,我辈较之他可谓望尘莫及。他宣称:对死后不足三十年的作家,原则上是不屑一顾的,那种书不足为信。
“不是说我不相信现代文学。我只是不愿意在阅读未经过时间洗礼的书籍上面浪费时间。人生短暂。”
“那么你喜欢什么样的作家呢?”我问。
“巴尔扎克、但丁、约瑟夫·康拉德(3)、狄更斯。”他当即回答。
“都不能说是有当代感的作家啊!”
“所以我才读。如果读的东西和别人雷同,思考方式也只能和别人雷同。乡巴佬、小市民才那样。有识之士不会如法炮制,取羞于人。明白吗,渡边君?这宿舍院里,多少算是有识之士的,惟独我与你,其余全是废纸屑!”
“何以见得?”我惊愕地问。
“我看得出来,就像看谁额头有块痣一样,一清二楚,一望便知。再说,我们两人都在不约而同地读《了不起的盖茨比》。”
我在脑袋里算了一下:“可菲茨杰拉德才死了二十八年啊!”
“那有什么,才差两年。”他说,“像菲茨杰拉德那样的杰出作家可以网开一面嘛!”
不过,他这位秘而不宣的经典小说嗜好者,在宿舍院内的确未被任何人知晓,即使被人知晓,怕也不会引人注目。因为,他首先以头脑聪明知名。不费吹灰之力地考进东大,学习成绩无可挑剔,眼下正准备参加公务员考试进外务省,当外交官。父亲在名古屋经营一家大医院,哥哥同为东大毕业,继承父业,一家堪称十全十美。零用钱绰绰有余,人又长得仪表堂堂,因此谁都将他高看一眼,就连宿舍院管理主任在他面前也不敢粗声大气。假如他有求于人,那人便不折不扣地有求必应。不能不应。
永泽这人身上,似乎具有天生的那种自然而然地吸引人、指使人的气质。他有能力站在众人之上迅速审时度势,向众人巧妙地发出恰到好处的指令,使人乖乖地言听计从。而显示他具有这种能力的非凡气质,就像天使的光环,清晰地悬浮于他的头顶,任何人觑上一眼,都会即刻察觉“此人实非等闲之辈”,从而生出敬畏感。所以,当永泽把我这个平庸无奇的人选为他的私人朋友后,大家都大为惊异,甚至素不相识的人都对我流露出一丝敬意。其实,人们似乎尚未悟出,个中缘由再简单不过:永泽之所以喜欢我,不过是因为我对他从未有过任何敬佩的表示。对他性格中特立独行的部分,复杂难测的部分,我的确怀有兴趣,至于他成绩优异、气质非凡、风度潇洒之类,我却是一丝一毫不以为意。在他看来,这也许颇为稀罕。
永泽是一个集几种相反特点于一身的人,而这些特点又以十分极端的形式表现出来。有时他热情得无以复加,连我都险些为之感激涕零,有时又极尽搞鬼整人之能事。他既具有令人赞叹的高贵精神,又是个无可救药的世间俗物。他可以春风得意地率领众人长驱直进,而那颗心同时又在阴暗的泥沼里孤独地挣扎。一开始我就清楚地觉察出了他的这种内在矛盾,而其他人却对此视而不见,委实令人费解。他也背负着他的十字架匍匐在人生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