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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军政巨人:西哈努克自传(54)

作者: (柬埔寨) 诺罗敦·西哈努克

人民派的激进分子却认为一九五三年同法国签订的一系列协定一文不值,他们把我们民族独立的确切标志说成是一九五四年七月的日内瓦会议,并把功劳归于越盟(越南人)及其附庸——越盟高棉所进行的武装斗争。

我在这里引用一些资料的要点来说明我为独立而进行的努力,不是从一九五三年才开始,也不是始于一九四九年,而可以追溯到一九四五年,即第一批戴高乐法国武装“解放”力量刚到印度支那的时候。日本投降以后,一些法国人在英国人的陪伴下来到柬埔寨。他们的领导人加济瓦少校连续给我写了三封信,要求我派一个负责同法兰西最高专员讨论“柬埔寨地位”的代表团,到蒂埃里·阿尔让留海军上将那儿谈判。

九月二十八日,我给加济瓦海军少校写了一封信。我对他说,柬埔寨王位和王国政府并不拒绝同法国政府谈判,但我们很想事先知道我们的代表是否被视为“一个独立国家的代表”。我还明确指出:“在一九四五年三月九日事件以后,柬埔寨已经宣告独立。”并表示柬埔寨愿意同法国保持“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友好关系,但是这些关系不能有损于我国的独立”。

我的这封信没有得到答复。实际上我对这封信的效果不抱任何幻想。大家都知道,我国一九四五年的独立是日本军人答应的,但东京政府并没有给予承认,因为几个月以后日本政府就宣布投降,它的成员们也都成了“战犯”。

法国一九四五年三月九日以后再也没有尽到对王国的保护责任,我们当然可以宣布法国的保护制度已经无效。但是,法国不接受这个结果。那么,还能有哪一个国家或哪一个国际组织会给我们以支持呢?我认为,最聪明的办法就是再从头开始(历史已证明我是正确的),进行外交和心理攻势。经过几年努力,我们同法国签订了一个又一个的条约,直至柬埔寨获得完全独立。从一九四五年到一九五三年期间,我一直受到一些政客和“抵抗战士”们——实际上不过是一些把柬越边界向越南人开放的强盗——的侮辱。

可是,年复一年,我一直在继续向法国要求我们的独立,根本没有考虑到他们是否把我看成是一个“危险的鼓动者”。一九四八年,过当笃节(展览节)时,我曾写信给法兰西共和国专员,再次提到这个问题。我在信中说:“如果我谈到独立,这是因为这个词及同这个词有关的一切构成了解决高棉——法国关系的关键……我最渴望的是,我国人民能得到和平和自由,法国和我国之间达到完全谅解……我最关心的不是我的王冠,而是柬埔寨的主权。我最大的抱负并不是为了我个人,而是高棉王国。我所期待的不是同胞们的感谢,也不是他们的酬劳,因为任何人都不是他自己国家命运的预言家。我向法国保证我绝不提出那任何有损于法国——高棉合作的要求,只要求我国能有权收回那些对于一个真正独立的国家还缺少的那些东西,我对我的同胞从来没有任何隐瞒。我不否认我的子民们还有缺点,不否认我们国家仍缺少有知识和有能力的人,更不否认我们的行政管理经验还很不足,但我认为这些并不能构成我国人民行使主权的障碍。很多例子告诉我们,不少独立国家也有盗用公款、政治丑闻、骚乱、造反、甚至是革命的发生!我认为不能因为对我们这些缺点有某些看法,法国就不能尽快满足我们的正当要求。”

我只好在国际法范围内一步一步前进,绝不能原地踏步。我希望一九四九年我们同法国签订的条约会包含有完全独立的因素,我也希望这个条约成为发展我们之间的关系的基础。在预备性会谈中,根据一九四九年九月四日的信,我郑重要求法国驻印度支那高级专员作出允诺和保证。我特别详细说明:

(一)条约必须确定柬埔寨的真正的内部主权;

(二)法国承认的柬埔寨独立应该具有国际性,应能得到世界诸大国的承认,以便使柬埔寨王国可以向国外派驻代表和参加联合国的工作;

(三)法国武装力量或混合部队的活动地区应该尽快缩小,逐步由高棉自己监督和管辖的和平地区取而代之;

(四)法国政府应同意赦免那些归顺的伊沙拉克分子。

一个月以后,皮尼翁先生向我作了答复。这个答复的内容是:

1、“陛下,我再次向您保证,法柬条约签字以后,我一定尽我的全部力量使柬埔寨的独立具有国际性并为世界各大国所承认,以便使柬埔寨可以向国外派遣自己的代表并参加联合国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