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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和国防——王安石的政治主张和施政纲领(三)

第一,省兵。

北宋养了大量的军队而使国家变得非常疲惫,拥有百余万士兵,每年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二用于军费,但军队却不能一战,稍有见识的人没有不为此而深深忧虑的,但始终没有办法进行改革。积累成了很严重的问题,只有敢作敢为的人才能改变这种状况。然而,当时的士大夫偷懒已经成为习性,他们的心力不足以承担这项任务。在这里,我先介绍一下当时诸位德高望重之人对养兵之弊的论述,然后再谈王安石关于省兵的政策。宋仁宗嘉祐年间(1056—1063),知谏院的范镇上疏给皇帝:

如今田地荒芜得十分厉害,人口非常稀少,赋税又特别严重,国家财政很不充足,这些正是养兵太多造成的。有人一定会说,养兵多是为了对付契丹啊。但契丹五十年来不敢南下进犯我大宋,不是因为我们养了很多兵,而是贪图每年送给他们的大量金银财物。即使他们要放弃这些好处,南下进犯我大宋,则黄河以北,妇女、儿童都是守城的人,又何必要用城市里那些游手好闲的人和田地里辛勤耕种的农夫,而且还要预先把他们蓄养起来,给百姓带来困扰呢?从百姓中招募军人,百姓人口就会稀少;百姓人口稀少,田地就会荒芜;荒芜的田地多了,赋税和差役相应地就加重了;赋税差役加重了,百姓就会与国家离心离德。相反,如果将军队藏于民间,百姓的人口就会增加;百姓的人口增加了,就会有更多的田地得到开垦;田地开垦得多了,赋税和差役相应地就会减轻;赋税和差役减轻了,百姓就会和国家同心同德。与其以老百姓与国家离心离德来防备契丹,契丹未至,民力已经先匮乏了,为什么不使老百姓与国家同心同德来防备契丹呢?契丹或许南下,但民有余力,国库里也很充足,不是更好吗?其中的利害是很清楚的,就像黑白那样分明,一二那样简单,如今却认为很难办到,我感到非常困惑。过去,汉武帝因为发动战争而使得天下受到困扰,但他派兵征讨匈奴,一直打到漠北,得到了他想要的。如今皇上也由于养兵而使天下受到困扰,但并没有派兵去征讨契丹,没有得到想要得到的快乐,又何苦这样做呢?

欧阳修也发表了他的看法:

国家自从景德(宋真宗年号,1004—1007)年间罢兵以来,至今已经三十三年了。经历过战争的军人几乎都死光了,后来的这些人未曾听过战鼓响,也没有见识过战场上的阵势。生在无事的年代而又衣食无忧,怎能让他们不骄横懒惰?如今,军人入住营房,连被子都不自己拿,而支使别人帮他拿。禁兵发放粮草,自己不去扛,反而雇人帮他们扛。他们这样骄气,怎么肯于不怕辛苦浴血奋战呢?前些天,西部边防的官吏,比如高化军的齐宗举两次用兵都打了败仗,就是这个道理。如果这些兵不怕辛苦,很能战斗,消耗一些农民的赋税和劳役也就罢了,无奈这些兵徒有虚名,只是一些骄横懒惰、毫无用处的人。古时候,凡是高大健壮的人都在田地里耕种,农闲的时候,国家才教他们一些作战的本领。如今完全不同了,一遇到灾年荒年,州郡的官吏就拿尺子度量百姓中高大的人,并测试他们是否健壮,招募他们去当禁兵;次一等的,他们让个头不够尺寸而且稍显怯弱的人去做厢兵。官吏招募得多了还有奖赏,老百姓将要穷困的时候则争相报名投军。所以,一经灾年荒年,留在田地里务农的人都是老弱之人。官吏们说,这些人,不招募他们当兵,恐怕他们会去做强盗。唉,只知道他们一时没有成为强盗,却不知道终身骄横懒惰,等于偷吃国家的赋税呀。古时候,高大健壮的人在田里耕种,年老体弱的人闲散懒惰;如今高大健壮的人闲散懒惰,年老体弱的人倒在田里耕种。为什么差别这么大呢?诚然,老百姓在田里出力流汗,吃的可能还是猪狗之食;而一旦当了兵,就能终生安逸快乐,不愁吃穿了。这样一来,田里务农的人不得不每天减少了。所以说,有一种诱惑百姓的弊政,说的就是它。

欧阳修灼艾帖

又说:

古代善于用兵的人可以让这些兵赴汤蹈火,而对于如今的厢兵、禁兵,官吏不敢役使,逼不得已而暂时用他们一下,都要说借请,意思是说,请他们为自己做事。这些兵相互之间说话也说“某官员请我”,而且官府的文书也写着“请”字。奖赏是为了酬谢他们的辛劳。如今,因为国家要举行盛大庆典的缘故,没有辛劳也要奖赏,三年一次,要花费八九十万贯钱,官吏不敢耽误一天。士兵得到奖赏,不会因为没有功劳而心生愧疚,反而互相攀比,为多少而争执,稍有不如意的地方,就拿起武器,聚众闹事,要打皇上派来的朝廷命官。没有什么事的时候就是这样,可见这些兵是多么骄横。而这些兵为什么敢这么骄横呢?原因就在于没有很好的手段使用他们,法制也不够健全。过去的五代之乱可以说达到极限了,五十三年里,有五个姓〔分别是朱、李、石、刘、郭(柴)〕十二个君主(应为十三个君主——编注),其中亡国被杀的,最年长的不过十几岁,最小的甚至只有三四岁。这些君主难道都是很愚蠢的人吗?他们的心里都喜欢祸乱而不盼着有长治久安的办法吗?我看他们不能力挽狂澜的原因还是时代造成的。当时,五代统治者所据的中原四周被外族和割据势力包围着,东边有汾晋,即刘旻的北汉;西边有岐蜀,即王建的前蜀和孟知祥的后蜀;北边有强胡,即契丹;南边有江淮、闽广、吴越、荆潭,即所谓“十国”。天下被分为十三四份,四面环绕着中原地区。这样一个狭小的地区又被叛将强臣占地割据着,那些君临天下的人都是那种治理国家的日子很短,威严和德行都没有传播很远的人。以武力显示其强硬的君主,也只能守住自己这一代,不幸遇到不成才的子孙,不过传一两代又使天下陷入大乱的局面。因此,君主全力养兵就像小孩子喂养虎狼,只担心它们不听话,不能为我所用,哪还敢控制它们?这个国家就像一座破房子,修补它的内室,它的墙角又坏了,整修它的椽子,柱子又倾斜了,只是它们相互支撑扶持没有使房子倒塌罢了,哪里还有闲暇效法先王的规矩,制定新的制度?如今,大宋从建国到现在已经八十年了。对外平定了那些僭越本分的叛乱,没有了和大宋对抗的国家;对内消除了割据势力,没有了凭借武力搞叛乱的臣子。天下一统,四海安宁。建国不能说不长久了,天下也不能说不广大了。然而,军队却不能对外树立自己的威风,只敢对内骄横无理,制度不能被万世效法,却日益变得混乱和繁杂,一切事情都得过且过,和五代的时候没什么区别,这是很让人叹息的。

苏轼也有关于养兵之弊的论述:

兵没有事做的时候可以养着他们,但不能使他们聚集在一起;让他们聚集在一起,就不能让他们无事可做,只是给他们饭吃,这两件事相互制约,却不能并行不悖,这是形势造成的。如今,如果有百顷闲田,完全可以养四千匹马,花不了什么钱;如果把四千匹马聚集在一起,就要输送百顷土地生产的粮草供养它,它的花费要增加百倍,这个道理很容易弄明白。依照过去汉朝的制度,有拿了别人的钱替人服役的军卒,却没有在田地里耕种的士兵,虽然他们都来自农民,但只要当了兵,就不再需要知道农家的事。因此,郡县没有常备的军队,京城也不过部署一些卫戍部队和负责京城治安的部队,比如南北军、期门军和御林军等军队。边境有事,诸侯有变,都用虎符调发各个诸侯郡国的军队,等到事情平息,战争结束,危机消除时,又各自回到他们来的地方。这样做的结果就是,士兵平时并不聚集在一起,也不脱离田地,就不会造成国家的弊病。唐朝拥有天下之后,沿袭了隋朝的府兵制度,在京城长安设置十六卫府兵,作为禁卫军,又在全国设置军府八百余所,驻扎在关中地区的就有五百所,他们在没有战事的时候就耕种田地,储存粮食,不仅可以自给自足,而且还能扩大县里的储备。所以,虽然有这么多的军队聚集在京城周围,却并没有增加全国各地的负担,给国家带来危害,也就是没有不做事只吃闲饭。如今,聚集在京城周围的国家军队多达几十万,都不参加生产劳动,所有的给养都要靠官付供给。这样做的结果是,只得到了汉朝和唐朝的弊端,却没有得到汉朝和唐朝的好处,把二者的毛病集中在一起,兼而用之,因此危害更加严重。

天下的财富,近的来自江淮,远的来自吴楚,所有的车船运输、人力劳役没有不是为了将那里的财富运送到京城的。平安无事的时候,收取的赋税已经很重,甚至不能再增加了,而国家的支出仍然不够用。造成这种弊病的原因就在于大量军队聚集在京城周围而不从事生产,只能靠各地的赋税来养活。而且,不仅如此,驻防在各地的军队又要不断地互相调动。过去,在建国之初,国家存在着分裂的现象,有人拥兵自重,不服从中央,太祖、太宗二位皇帝亲自披甲上阵,经过严酷的战斗,终于取得胜利,使得他们的国君举手投降,又把他们的疆土收入我们的版图。不过,他们的故土上还生活着很多残余的民众,先皇预见到天下的融合还需要时间,恐怕他们再发生暴乱,在这种情况下,就派遣禁兵去那里防卫,大到州府,小到县城和乡镇,往往都有从京城派来的军队。由此看来,凡是天下的土地,一尺一寸都是皇帝自己在那里守护,这种情况能够长久不变吗?国家经费的开销没有比军费更大的了,而军费中的开销也没有能比出征的费用更大的了。如今,派遣禁兵到郡县去防守,远的要走数千里,除了供应他们每月的禄米和每年的俸禄之外,又要每天供应他们粮草。军队三年就要换防一次,路上来来往往,虽然不过几百个车队,但其结果和几十万大军出征没有什么不同。几十万大军三年出征一次,农民的财力怎么能不枯竭呢?运送粮食的士兵怎么能够不疲惫呢?

而且,如今天下不曾发生战争,在和平时期,那些武将军士用什么向上级邀功请赏呢?既然不能做个休养生息的无用之兵,那么现在这样就是为皇上去守卫地方了,也算是一种功劳吧。因此,他们享受着很好的待遇,穿着漂亮的衣服,吃着丰盛的食物,打开官府的仓库,用车子运送金帛,好像承担着多么重要的任务似的,有一点点不满足,就要聚众闹事。这是为什么呢?

天下属于一家一姓,已经沿袭了数千年。百姓对皇上拥戴,就是到了天涯海角和在京城附近也没有什么不一样的,所以没有必要怀疑地方上的军队而专信禁兵。过去,四川那个地方有过“均贼”,近来贝州(今河北清河)也发生过王泽兵变,这些都未必不是禁兵引起的。我认为,郡县的士兵通过训练可以渐渐地代替禁兵担负起保护地方的重任,禁兵渐渐地就可以被闲置而变得没有用处了。天下的勇武刚健之人难道有固定的所在吗?自然环境的陶冶,社会风气的熏染,各地的百姓都是一样的。过去战国时代常使用这些人,蜀人虽怯懦,吴人虽短小,都曾经抗衡过上国(秦国),现在为什么一定要用禁兵呢?

今天的士兵显得非常疲惫而又懦弱,一点儿都不振奋,其原因就在于他们见到郡县都有禁兵,而且待遇差别很大,就破罐破摔、自轻自贱,把自己等同于贱隶役夫。而且,他们也没有得到多少训练他们。如果禁兵能够渐渐地省去,那么将他们的军粮禄米资助郡县的士兵,郡县的士兵一定欢欣鼓舞,因为这是意料之外的事情,他们会特别感念皇上的恩德,就会特别卖力地做事,又怎能不如禁兵呢?士兵一天比一天多,禁兵一天比一天少,除了守卫京城之外,没有其他的事可做。这样一来,既少了聚集军队所需要的军费开支,又省了军队换防所需要的劳役、粮草,国家的开支也许可以省去一大半。

苏轼又说:

三代时的士兵不用选择也是非常精干的,这是什么原因呢?因为兵是从农民中选拔出来的,军队的数量是固定的,但士兵却是不固定的。国家有了危难,就要求一家出一名正式的士兵,这样也就罢了。所以,老人都可以得到很好的照顾,病人也能放心地休息,在官府服役的那些老百姓都是健壮的小伙子,没有战事的时候,他们照样在田里劳动,在山里打猎。所以不曾征用老弱的百姓,行军打仗,也不曾养过无用的士卒。如果这些人手脚轻快、动作敏捷,艰难险阻都不在话下,手持武器一点儿都不费力,他们的聪明就能使得他们按照旗鼓的节奏进攻,他们的强锐就能使他们敢于赴死而不贪生,一支有千乘战车的军队,每名士兵都可以独自为战。所以,那时的战争总是杀人很少就取得了胜利,费用不多但兵卒的作战能力却很强。到了后世,兵和民有了区别,当了兵就不能再当老百姓,于是军队中开始有了老弱的士兵。一个人既然已经被招募为士兵,他的妻儿和房屋也就被托管于军营之中,他的姓名也就登记在官府的户籍之中,既不能再去经商,也不能再去务农,只能靠官府养活,衰老了也不能回去,他的这条道只能一直走下去。所以,这些无用的士兵虽然待遇越来越差,但总能养老送终。凡是一个人的生命,从二十岁以上一直到衰老,不过四十余年,年轻气盛,勇武有力,敢于上战场和敌人拼杀的时间,也就二十余年。如今要养老送终,那么一个士兵大约将有二十年没有事做而仍然靠官府养活。

照此推论,如果养兵十万,就有五万人可以除去;如果屯兵十年,就有五年是没有效益的。如今天下招募的士兵非常多,当年陕西之战,把官府名册上的平民都征了兵。再加上明道(1032—1033)、宝元(1038—1040)年间国内发生了旱灾、蝗灾,还有最近几年青州、齐州的饥荒,以及河朔地区的水灾,百姓急于当兵的人一天比一天多。按照登记的户口来看,近世以来,官府募兵之多,没有超过今天的,然而都是老弱和没有经过训练的人,打起仗来不能当古代的一半,而衣食的费用,却超过古代上百倍。这种情况长久得不到改变,是特别不应该的。凡是百姓中当了兵的,很少有良善之人。他们年轻力壮的时候往往赌钱、喝酒,不能安心在家里过日子,有时也会拼命。等到他们青春已逝,英雄气短的时候,大概也会感到后悔的,但已经追悔莫及了。

明道、宝元均为宋仁宗年号。

我认为,一个人到了五十岁以上,如果有人希望回家去做老百姓,应该听其自便。从今往后,百姓中愿意当兵的,只收三十岁以下的,并限制当兵的时间为十年,超过十年的,就请他们转业或复员。如果百姓三十岁开始当兵,十年之后复员,他们的精神力气仍然可以养活自己,并安排一生的规划。如果他们在应募当天就知道当兵的日子不会超过十年的话,他们大概不会因为被从簿籍中除去名字而抱怨。以无用之兵一辈子白吃白喝的费用招募新兵,响应的人一定很多。这样一来,国家无老弱之兵,老百姓中不能胜任作战的人也不至于无辜地丧失生命。他们都知道自己不超过十年就能复员成为平民百姓,就会爱惜自己的身体,对可能违犯法律的事非常慎重,不至于和游手好闲、刁滑强横的人呼为同类,自暴自弃为凶恶之人。如今天下的祸患在于老百姓不了解当兵是怎么回事,所以当兵的常常表现得骄横凶悍,老百姓都怕他们。但是,盗贼来了他们不能防御,外族侵犯他们也无力抗击。如今让老百姓替换着当兵,当兵的也能复员成为老百姓,天下人对当兵的有了更多的了解,盗贼和外族对他们也就有所畏惧了。

读了上面这些论述,我们看到,当时养兵的积弊就是有一万个理由,也不能不进行改革了。范镇、欧阳修和苏轼诸位的这些建议正是后来王安石所实行的。为什么要等王安石来做这件事呢?因为这件事说说容易,做起来就难了,天下大业终非坐而论道者能够完成的。宋仁宗是个优柔寡断的君主,不可以和他谈论改革的大计,至于宋神宗,却是个英明的君主,完全可以辅佐他实践自己的主张。然而,一旦皇帝决定要进行改革,实行新法,诸位大臣就一个接着一个变了脸色,没有谁敢负这个责任了。其中第一个阻挠新法的人就是司马光,他说:

如果兵卒淘汰得过多,就会导致人心惶惶,很多人都愁容满面,怨声载道。虽然国家太平,法律一向都能得到伸张,但群情汹汹,恐怕也没有什么办法。诏书一下,万一有些流言蜚语被乘机传播,把老百姓惊动了,朝廷就是想要省事,收回成命,也很难了。而且,朝廷的威信也将立刻丧失,以后再向他们发号施令就困难了。如果坚持推行新法,则会惹得众人怨气十足,就像后梁要分魏博的兵,结果导致了张彦之乱,这事是可以当作借鉴的。

司马光的这种论调大概可以作为当时反对派的代表言论。他的理由不过是顾虑到骄横的士卒不容易制约,一旦实行省兵(即裁军),就会刺激他们,演变为暴乱。这种观点不过是在姑息他们,培养“毒疮”而已。假如没有王安石,这个举措很可能就会因为缺少主见而泡汤了。有一天,皇帝与王安石议论裁军的事,皇帝说:“司马光认为一定会发生唐朝建中之变那样的乱子。”王安石回答:“皇上鞠躬尽瘁,勤勤恳恳地治理国家,上下之间互相信任,没有发生这种事的道理。建中年间发生的动乱是因为唐德宗任用卢杞这样的人而疏远陆贽这样的人,他没有亡国已是他的幸运。如今需要皇上当机立断,不再犹豫,详细地制定条例,逐步推行。”神宗终于下定决心。于是,熙宁元年(1068年),诏令诸路监司(即中央政府派出的监察人员),核实各州的兵卒,不符合新法的,按照规定办理,不能胜任禁军的降为厢军,不能胜任厢军的,就免除为老百姓。不久,又下诏要求挑选诸路兵卒中的一半,即四十五岁以下能够穿起盔甲的人,作为最高限额,五十岁以上愿意回家做老百姓的,尊重他们的意愿。按照旧制,兵卒到了六十一岁的时候才能免去军职,即使这样,仍然不能马上批准。实行新法之后,免除军职做了老百姓的人越来越多,冗兵由此被大量减裁。熙宁二年(1069),神宗又下诏废除、合并各个军营,陕西马步军营三百二十七个,合并为二百七十个。马军的标准为三百人,步军四百五十人。其后陆续都进行了合并,马步军营五百四十五座,合并为三百五十五座。首都附近诸路和厢军都要汇总各营兵卒的数额,各自制定定额。熙宁至元丰年间(1068—1085),每年都对军队大量裁减,并且增加了武卫军,对他们进行严格的训练,不过数年都练成了精兵。

建中是唐德宗的年号,为780至783年。建中二年,即781年,唐成德节度使李宝臣病死,他的儿子李惟岳谋求袭位,唐德宗不允许,于是李惟岳联合魏博节度使田悦等发起叛乱,引发了四年之久的河北藩镇之乱。

冗兵应当裁减,当时人人都懂得这个道理,然而有的人不敢做,就以害怕激起兵变作为借口。但是,王安石毅然决然地要做这件事,而且制度严明,并不惊扰百姓,他们所担心的兵变在哪里呢?不过是诸位有身份的人害怕做事,不肯负责任,不能任劳任怨,宁可坐视国家凋敝,也不肯用自己的名誉、地位赌一把,在成败未知的情况下做一点尝试。他们自以为自己的打算是好的,但不知国家要这样的大臣究竟有什么用处。治平年间(1064—1067)的兵卒,总共有一百一十六万两千,到了熙宁年间(1068—1077),裁减为五十六万八千六百八十八人。元丰年间(1078—1085)稍有增加,也只有六十一万二千二百四十三人,大概是从前的一半。

王安石最初执政能够裁减宫廷费用和其他冗费十分之四,执政十年,能够陆续裁减多余的兵卒达到二分之一,由此看来,他的魄力真是雄奇伟大、果敢坚毅,我们是很难超越的。他工作起来任劳任怨,艰苦卓绝,也是可以想见的。这两项工作,都是当时的批评家们每天摇唇鼓舌谈论的东西,说说可以,却不能实行,王安石实行了,却又处处诋毁他,这些人可以说是没人心的人。后代研究这段历史的人对于这种丰功伟绩竟熟视无睹,他们也可以说是有眼无珠的人。对王安石裁减的兵卒,《宋史·兵志》有详细的记载,如果有学者想将建隆(宋太祖年号,960—963)以来的制度和熙宁(宋神宗年号,1068—1077)以来的制度做一番比较,了解更详细的情况,可以去翻阅,这里就不再叙述了。

第二,置将法。

王安石裁减军队的做法不是一种退缩的政策,而是一种进取的政策。大宋的军队数量虽然很多,但却不能用于作战,其中有很多原因,而最重要的原因是将领与士兵互相不了解、不熟悉。宋太祖吸取了晚唐、五代时的教训,担心将领把军队当作自己的私家军队,于是开创了更戍法。分遣禁军,戍守边城,以使骄将悍将不能再飞扬跋扈。

这种办法不仅调动频繁,浪费了国家的钱财,也伤害了老百姓,而且造成兵不知将、将不识兵的局面。这样一来,有兵也就等于没有兵,虽然有利于防止将领专权,却削弱了军队的战斗力。王安石执政以后,开始在全国各地分置将领和士卒,总的隶属于禁军,目的是让士兵了解他的将领,将领也要训练自己的士兵,不仅平时有了严格训练,而且没有了轮流出戍的辛劳,等有了战事再派遣他们出征,这的确是北宋兵制的一大改革。考察当时军队的数量和配置的情况,列表如下:

“将”在这里的意思不是“将领”,而是部队的一种建制,相当于今天的“旅”。

天下总共设置了九十二将,还有马军十三指挥、忠果十指挥、土军两指挥,共有二十五指挥,与将并行,这是王安石所制定的关于常备军的编制。其中一将一指挥手下有多少兵,史书没有明确记载,如今已经很难考察,只知道忠果十指挥的名额是各五百人,而东南路诸将所管辖的士兵有三千人以下的,大概各自按照驻屯地区的情况有多有少,名额并不一样。

这里所说的“将”并非将帅的称呼,而是一个团体的名称,大概类似于今日新军编制的所谓的镇,或类似于日本军队编制的所谓的师团。他以“第一将”“第二将”作为这些军队的编号,也与今天的制度契合,但他能选择全国险要的地区,分派军队驻防,各得其宜,这又是今天治理军队的人不能望其项背的。其中第一项的三十七将是用来守卫京城,防止契丹入侵的。韩琦曾经请求撤去这些军队,以此来消除契丹的疑虑。其中第二项的四十二将是要图谋西夏。王安石对于这两个外族政权一直处心积虑地要征服他们,所以他在这两个地区集中了特别雄厚的兵力。其中第三项的十三将则以守护境内地方上的治安为主,所以安排也很靠后,而其兵力也只有全国的五分之一而已。这种新的军队编制办法与晚唐、五代的制度不一样的地方主要在于这些军队都是禁军,皇帝自任大元帅来统率他们,将官都由中央派遣,不能把军队视为私有,所以,不会有军权旁落的祸患。它与宋太祖以来的制度的区别则在于将官与士兵相互熟悉,又能进行切实的训练,而没有了更戍的烦恼。和当今之世的各国制度相比较,只有德国、日本的陆军编制法与他的办法最接近,而现今中国仍然要向王安石学习,还未能达到他的境界呢,荆公远远地超越了他的时代啊。

自从元祐(宋哲宗年号)以来,王安石的新政被推翻了,新的将兵之制虽然没有被完全废除,但却给予州县官员统辖军队的权力,与军队将领分权,使得军令不能由一个地方发出,士兵的懒惰也就日甚一日。逐渐地,女真人长驱直入,没有人可以防御,而宋朝也就从此南渡了,多么可悲啊!

第三,保甲法。

裁军,重新编制军队,都是王安石的权宜之计,借以聊救时弊罢了。如果说到他的根本政策,还不在这里。王安石大概是一个主张全民皆兵的人,要想达到这个目的,必须废除募兵制,改为征兵制,于是保甲法应时而出。

保甲的性质有两点:其一是地方自治体的警察制度,其二就是后备兵员的民兵制度。王安石创办保甲的用意本来是想改革兵制,但他却从建立警察制度开始下手,所以先要谈谈关于警察的保甲。熙宁三年(1070年),开始颁布了保甲法,其内容如下:

(一)十家为一保,五十家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

其中同一保之内不够五家的,可以参加别的保。有从外面加入本保的,也可以收入同一保内,等到满十家后则设置一保。

(二)每保设置保长一人,每大保设置大保长一人,由主户中有能力的人充任。每个都保设置都保正一人,副保正一人,由众人所折服的人担任。凡是都保正和副保正都由选举产生。

(三)每户有两丁以上的,选择其中一人担任保丁。单丁、老幼、病患、女户等不论多少,都要求就近依附一保。家有两丁以上并有强壮余丁的户也依附保内。

(四)凡是不被禁止的兵器都允许保丁练习。

(五)每个大保夜间轮流安排五个人防守戒备强盗,凡是有所捕获的时候,都要对当事人有所奖赏。

(六)凡是同保中有人犯有强盗、杀人、放火、强奸、掠人(劫掠人口)、传播学习邪教、下毒伤害人畜等罪行,而同保之内知情不报的要加以惩罚,但如果不是法律所要进行纠正的,就不用告发。

(七)有人窝藏强盗三人以上超过三天的,邻保即使不知情,也要以失察治罪。

(八)这个法先在京城周围各县实行,以后陆续推广到诸路。

由此看来,保甲法最初的性质与当今世界的警察制度是很相似的。而所谓警察权,应该是委托给地方自治团体的一种权力。警察权应当集中于中央,还是分散到地方呢?应当任命官吏专任其职,还是选举人民兼任其职呢?这两种办法各有利弊,至今许多政治学者也没有一致的意见。然而,在幅员辽阔的大国,中央政府的力量不仅做不到宏观管理,也很难具体到细枝末节。至于委任官吏来做这件事,并不如让民众自我管理好。王安石的保甲法就是地方警察制度的性质。不过,王安石实行保甲法并不仅仅是为了组建警察制度而已,更重要的是想改革募兵制为征兵制,只是要借保甲法奠定一个比较好的基础。当时大宋有一种义勇兵,人数也不少,但是它的作用不大,和禁兵、厢兵差不多。王安石想用一种新的形式改变其精神,这才是保甲法的本意。刚开始讨论的时候,朝廷上没有谁认为这样做是对的,王安石与宋神宗以及各位大臣反复辩论,最终说服了他们,新法才得以实行。《宋史·兵志》记录了这场辩论。

皇帝说:“府兵制与租庸法是不是应该相互配合、相互依存呢?”

王安石说:“如今的义勇、土军轮流执勤服役,每月都有禄米供应给他们,那么无论贫富,他们都能入卫出戍(入可以保卫国家,出可以抵御外敌),虽然没有租庸调法,自以为也是可以做得到的。这些义勇兵都是良民,应当根据礼义给予鼓励和奖赏,但如今都颠倒过来了,在他们手背上刺字,花费很多钱粮去训练他们,让他们运送粮草,这三件事都是他们不喜欢的,如果驱使他们去上阵杀敌,更是他们所畏惧的。”

意思是说朝廷不能连这些义勇兵也要养起来。

冯京说:“义勇兵中也有想以自己的力量讨好施恩于他的人啊。”

王安石说:“想要表现自己的力量,但力量有所不足,就不想再进取了,这是因为朝廷施恩过滥,最初给予他们奖励,也不是鼓励他们在战场上英勇杀敌。如今想要利用这些义勇兵,就应该反其道而行之,使得危害在于不当义勇兵,而好处却在于当了义勇兵,这样才能改变社会风气,众人的武艺也就可以练成了。我希望从乡间豪杰中挑选一些人做将官,稍加奖励提拔,他们就会心悦诚服。况且,如今招募士兵来守卫京城,其中竟有慢慢升官至刺史,也就是州一级长官以上的,用这种办法对待义勇兵,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何况不至于花费这么多俸禄,已经足以使得他们趋之若鹜了。皇上如果真能从身边的大臣中挑选一些很有做事才能的人,到了需要的时候,可以派遣他们去率领这样一支军队。如今招募的士兵有许多都是无赖之人,还可以领导禁军或厢军,皇帝身边的这些大臣难道还不及此辈吗?这也是先王现成的法度,国家的长远之计呀。”

皇帝说:“是这样。”

皇帝又谈到了如何节省国家财政的问题。

王安石说:“裁减军队是最急迫的。”

皇帝说:“和庆历(宋仁宗年号,1041—1048)时相比,已经减少很多了。”因此列举了河北、陕西两路的军队数量,担心招募的士兵太少了,又缺少认真的训练,一旦有了紧急军情,也许会耽误大事。

王安石说:“认真训练招募来的士兵,从而鼓励三路之民都学习军事,很多兵就可以省了。我曾屡次指出,河北过去一直是武人割据,对内抗拒朝廷,对外抵抗四邻,也曾经抵御奚人和契丹,兵员储备很充足,不用向外面求援。如今,河北人口滋生繁衍得很快,又有整个天下的财富来资助,好像还经常感到不足。让他们抵挡一面之敌,他们的设施还不如武人割据的时候。如果说三路的事情有需要谋划的,就在于如何利用老百姓而已。”

皇帝又说:“戍守边疆的士兵承担不了保卫边疆的任务,白白浪费许多粮草和衣服,然而边防的守备力量又不能削弱。”

王安石说:“今天一定要裁减军队的话,的确就少了应付危机的力量,而不裁减又不知会大量消耗国家财富到什么时候。我以为,如果不能稍微恢复一些古代的制度来治理军队,中国要成为一个富强的国家怕是很难的。”

皇帝说:“唐朝建都在长安,府兵比较多地驻扎在关中地区,目的就是要巩固国家的根本。如今本朝建都关东(开封),府兵如此强盛,为什么京城的军队反而不足以防备四方的动乱呢?”

王安石说:“府兵在他驻防的地区有所作为,又可以命令他到京城来守卫,也就不用担心国家的根本不稳固了。”

韩绛、吕公弼都认为让府兵担任京城的守卫很难。

文彦博说:“像曹州、濮州人,专门做盗贼,难道可以让他们来守卫京城吗?”

王安石说:“曹州、濮州的人就没有被招募的吗?那些都是狡猾无赖之徒,尚不足为虑。义勇兵都是良民百姓,又任命有一定财产的农户出一人担任将官,怎么反倒怀疑他们呢?”

陈升之想让义勇兵去戍守附近的州郡。

王安石说:“皇上如果想要克服数百年来募兵制度的缺陷,就应该果断一点儿,详细地制定法律,把实施的细节也要制定好,不然就没有办法弥补了。”

皇帝说:“制度能够实行在于有法律,应当把条例预先做好,之后再逐步推行。”

文彦博等人又认为士兵是很难使他们到千里之外出戍的。

王安石说:“前代征讨琉球、讨伐党项,用的不是士兵吗?”

皇帝说:“招募的军人专门用于作战,因此可以依赖。至于民兵,军事、农业各一半,可以靠他们去作战吗?”

王安石说:“唐代以前没有在脸上刺字的兵一样可以作战。我认为,募兵与民兵没有什么区别,就看任用的将帅怎么样。将帅并不难求,就看皇上能不能发现他的才干,并善于驾驭他。如果皇上能发现他们的才干,又善于驾驭他们,那么人才自然会涌现出来并为皇上所用,也就不担心没有将帅了,而有了将帅也就不担心民兵不能作战了。”

宋代有“刺字为兵”的传统。

皇帝说:“从国家的长远政策考虑,一定要使百姓纳入军队的基层建制,这样做既节省了养兵的费用,又能使兵卒的数量大量增加,而且能与招募来的兵卒相互为用。”

王安石说:“为了使国家和民间的财富都不致匮乏,为国家的长远利益考虑,应当尽快变革募兵法。”

皇帝说:“如果要变革募兵法,枢密院认为一定会发生唐朝的建中之变。”

王安石说:“皇上鞠躬尽瘁、勤勤恳恳地治理国家,上下之间互相信任,没有发生这种事的道理。建中年间之所以发生动乱,是因为唐德宗任用卢杞这样的人而疏远陆贽这样的人,没有亡国已是他的幸运。”

当时有人散布谣言,说朝廷实行保甲法,训练乡民,是要送他们到边疆去打仗。乡民们都非常惊恐不安,有的父子抱在一起痛哭,有的自己把自己弄成伤残,只为了避免参加训练。韩维等人要求暂时停止实行保甲法,来安抚老百姓。

王安石说:“就保甲来说,人人希望能轮流执勤,这是人之常情,没有什么可惊慌、疑虑的。而且,如今那些窝藏盗贼的人和做了盗贼的人一定不喜欢新的保甲法。皇上,请看长社县的情况,在这里捕获的盗贼正是由于有了保甲而被迫在外逃亡的人,这些人大约有三十个。他们既不能被容留在京城附近,又被附近的郡县所拘捕,无计可施,于是就去煽动不明真相的老百姓。听说为首的煽动者已经被捕,而且来到京城的人不过二十几个,以十七县十余万家之众,被煽动的只有二十几个人,应该不算多。自古以来,做事没有不靠权势来领导众人却能让上下一致的。如果放任自流,谁肯服从命令?如果靠法律驱使他们,又不是人们所希望的。作为一个掌管天下万民的人,如果只能顺应民意,听任其自由选择,又何必设立君主和官吏呢?如今,要实行保甲法,最好先派遣官吏传达皇上的旨意,然后再按照我们制定的方法去推行。”

一天,皇帝对王安石说:“曾孝宽告诉我,老百姓有砍断自己的手指来告保甲的。”

王安石说:“这件事最初是从蔡骃那里得到的消息,赵子几派蔡骃去询问查验,不过是有个人因为砍木头误伤了手指,有几个人都可以做证。大概这个保甲法上自执政大臣,中间还有一大批翰林学士和中书舍人,下面则是盗贼和窝藏盗贼的人,他们都不希望它能够实行下去。然而,我曾召集乡人询问他们,都说很好。也许有砍断手指以躲避做保丁的人,但不都是这样。何况,保甲法不仅是为了防盗除盗,还有更重要的是要训练他们渐渐熟悉军事,成为真正的战士。如果这些人都能掌握一定的军事技能,又有旗鼓作为他们的联络方式,并且答应他们免去赋税,就可以使他们轮流执勤来取代巡检的士兵。另外,自保正以上的人如果能够捕捉强盗,还可用提升奖励他们。这样一来,人们就会争相劝勉,然后使他们与正规军队相互配合,不仅可以消除禁军的骄横之气,还可以节省国家的财政经费,这是国家的长久之计。”

皇帝于是将三路义勇兵按照京城周围所实行的保甲法进行改造。

冯京说:“义勇兵已经有了指挥使,指挥使大概就是这个乡里的豪杰人物,如今又要实行保甲,那么,让谁来担任大保长呢?”

王安石说:“古代民众居住在一起,这个地方就是乡,五家为一比,比有比长。等到用兵作战的时候,也就是五人为一伍,伍有伍司马。二十五家为闾,闾有闾胥。而到了作战的时候,二十五为两,两有两司马。两司马就是闾胥,伍司马就是比长。事情不同,名称不同,名称随着事情而变化,这是三代以来所实行的六乡六军的办法。这种办法在书上有记载,自从夏以来一直到周朝,就没有变过。秦国虽然分割阡陌,破坏了井田制,但军队的基层建制仍然仿照古代的制度,这是他们兵强马壮的原因,近代只有府兵和这种办法比较接近。如今我们抛弃了已有的好办法,反而固守五代以来造成天下大乱的办法,这样做不能使我们的国家安定和强大是没有疑问的。然而,人人活得都很安然,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不认为因循守旧是可以忧虑的,这是一种短浅的见识。”

有人说:“保甲不能代替正规军轮流执勤。”

宋朝守卫皇宫的执勤,分为东西各若干班,东班也称东兵。

王安石说:“等到他们训练成熟时,就可以轮流执勤了。而且,东兵的武艺也未必能比义勇保甲兵更优秀,我看广勇、虎翼二军的士兵就是这样。如今被招募来的这些兵大多数都是社会上那些狡猾顽劣、投机取巧的人,不能振奋精神。而那些农民却很朴实用力,服从命令,国家有了危难,没有谁像民兵这样可用。”

冯京说:“太祖皇帝征伐天下,为什么不用民兵呢?”

王安石说:“太祖时,五代刚刚结束,各方面都很艰难,豪杰多以从军来获取财富或地位。如今老百姓安居乐业,在军队中不再有像过去那样提拔他为公侯这样的事了,豪杰也就不再服务于军队了,而应征来当兵的人只是一些投机取巧、不能振奋精神的人罢了。”

这是王安石舌战群儒啊,并不比诸葛孔明逊色,形象生动,仿佛一台话剧。

文彦博说:“用圣人的道理来辅佐君主的人不能靠炫耀武力来使天下臣服。”

王安石说:“靠武力使天下屈服不是圣人的道理,然而真正懂得圣人道理的人一定都是能柔能刚、能弱能强的人。只有能够刚强,才不至于太柔弱。炫耀六军固然是先王愿意做的,但也不能专门炫耀武力。”

皇帝说:“保甲义勇兵所需要的粮草应当预先做好计划。”

王安石说:“用减裁募兵的费用供应保甲义勇兵就可以了,保甲义勇兵所需的费用只是养兵费用的十分之一二。”

皇帝说:“京城周围的募兵和过去相比已经裁减不少,为了保证京城的安全,不能完全裁减掉吧?”

王安石说:“已经有了保甲代替他们服役,也就不需要再养募兵了。如今京城的募兵跑的跑,亡的亡,一个季度就没了好几千人,只要不再招募填补,自然就减少了。既然厢兵已经很少,禁兵也不多了,我希望能尽快训练民兵,民兵训练成了,募兵也就可以裁减了。如今的保甲法规定了武艺的八个等级,达到优秀就有奖励,人人都能自觉地练习,不必等到轮流执勤的时候再练。我希望通过数年的训练,他们的武艺不仅可以胜过义勇兵,一定还能胜过正规军。正规军的训练靠法令约束,不同于保甲人人都有上进心。”

以上就是最初实行保甲法时王安石在朝廷之上与众人辩论的表现。我不厌其烦地详细摘录这些对话,一是因为保甲法是王安石重要的精神寄托,应该大力传播;二是《宋史》所载王安石的政绩总是十分简略,没有办法考见他立法的精髓、意义,只有《宋史·兵志》在记录此事的时候稍微详细了一些,因此需要我们将它们发表出来,让更多的人看到。

啊,我读到这里不得不感叹荆公见识远大,忧国之心极诚恳,做事坚毅勇敢,旷古以来没有人能和他匹敌。对于一个国民来说,服兵役是我们对国家最大的义务,在天地之间是逃避不了的。所以,士农工商都可以成为士兵,绝不能在士农工商之外再人为制造一个所谓兵的阶级。如果在士农工商之外还有这样一个兵的阶级存在,那么这个阶级一定是这个社会藏污纳垢的地方,这些兵也没有可以用的地方。宋朝由于实行了募兵制,导致兵成为社会上的一个阶级,它所带来的弊病当年那些贤德之人已经说得很详细了。

难道一定要到宋朝去寻找证据吗?就以当今的旗兵、绿营和防勇来说,其腐败程度是我们每个人都看得到的。王安石希望能够清除这种弊病的根源,才发现了专门利用乡兵民兵的办法,曾国藩、胡林翼、江中源、罗泽南治理湘军大有成效,用的也是这个办法。“农民都很朴实用力,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在国家有了危难的时候,只有民兵是最靠得住的。”我们读曾国藩的信函,其中这样的论述是很多的,不可计数。如果不是认真做事而且很有经验的人,未必能够认识到这一点。他们所使用的方法首先是按照礼义的标准奖励和供养他们,然后又用荣誉去鼓励他们,使得他们既免除后顾之忧,又具有荣誉感,曾国藩、罗泽南诸位贤人都靠这个来建功立业。日本人每天夸耀自己的民族的大和魂,他们在战场上屡次取得意外的胜利,让世界各国瞠目结舌、备感惊奇,也是凭借这个东西。而中国自秦汉以来两千年间所谓的士大夫何止千万,了解这一点的能有几人?了解它并能把它付诸实践的又有几人?

王安石在当时所推行的各种新法中在保甲法上倾注的心力最多,而他受到的诽谤、抱怨也最厉害。大概其他各种法律主要还是以便利百姓为主,所以批评他的人只有朝廷上那些意气用事的人,老百姓没有人应和。只有到了保甲法,因为和裁减军队相互为用,所以募兵怨声载道,这是其一。由于它的职责就像现代警察,负责维护社会治安,那些做了强盗和窝藏强盗的人自然也不喜欢,这是其二。但这还不是它最受指责的地方,作为一项法律,要让全国每个成年男子无论贫富,无论贵贱,都要习武练兵,还要用纪律来约束他们,那些不愿意做这件事的人也有抱怨,这是其三。

事实上,人之常情都是好逸恶劳的,喜欢放纵自己,而不喜欢被束缚。何况数千年来中国人民习惯了放任自流,尤其到了宋朝中叶,就更加严重,法度荡然无存,上下都习惯了投机取巧、怠惰偷安,已经成为一种本性。一旦把他们组织起来,向他们提出要求,劳其筋骨,并增加他们的负担,老百姓就会觉得对自己很严厉,一定要有所表现。所以,当时朝廷上的大臣听到的和看到的有砍断手指以逃避做保丁的,有父子抱在一起哭号的,这种情况是可以理解的,未必都是虚构的诬蔑之词。尽管如此,这些能够成为批评保甲法的理由吗?子产有“孰杀之歌”,孔子有“麛丧之谤”,任何一个政党在改革之初,大多数人都会感到十分痛苦,难道由于这个原因就放弃改革,不再实行新法了吗?那天下也就没有能够革除的弊端了。王安石曾说过:“自古以来,做事没有不靠权势来领导众人却能让上下一致的。”又说:“如果只能顺应民意,听任其自由选择,又何必设立君主呢?”这很像法家主张专制的言论,但政治学的原理其实就是这样。专制制度为人所厌恶,是因为它以个人利益危害国民、危害国家,如果所做的事情是有利于国家、造福于人民的,那么手握大权的执政者强制执行他的政策,有什么不好呢?要求国民必须尽到服兵役的义务,这正是国家必须做的,如果有人要抗拒,就是对国家的叛逆行为。但即使对这样的人,当时的王安石也没有简单惩罚一下了事,而是反复劝说,期待他们慢慢地觉悟,并用奖励劝勉的方式诱导他们。在这里,我看到了一颗充满仁慈的心,而非议他的人却以为他所实行的是“束湿之政”,这是一群有眼无珠的人所持的论调,真是不足以和他们讨论是非啊!

历史有训练保甲成为民兵的记载:

熙宁二年(1069)十一月开始建立《府界集教大保长法》,以王中正、狄谘兼任提举府界教保甲大保长,总共二十二个县,建教场十一所。大保长总共两千八百二十五人,每十个人训练一种事艺,配备教头一人。禁军配备教头二百七十人,都教头三十人,使臣十人。弓有八斗、九斗、一石,共为三等;弩有二石四斗、二石七斗、三石三等;马上射箭有九斗、八斗二等;才能超群的为头等。训练的时候,每月发给俸钱三千贯,每天供应食物,官府还发放武器、战袍,并以银碟、酒醪作为犒赏。

熙宁三年(1070),大保长学成武艺后便成立民团,教练阵法,以大保长为教头,训练保丁。每个都保按照远近编为五个团,在本团都、副保正的居住之地选择空地进行教练。学成武艺的大保长十人一组,轮流教练,五天轮换一周。保丁被分成五队,其中一队教练骑术,兼习马枪,两队教练弓箭,两队教练弩。在开封府界搞好了,再推广到三路,每一路各派文武官员一名任提举,河北路是狄谘、刘定,陕西路是张山甫,河东路是黄廉、王崇拯,支取封椿、养赡、义勇、保甲的钱粮用于民团训练的经费。这一年,皇帝将亲自检阅开封府界保甲民团练成武艺的士兵,录用那些练就武艺的人,剩下的则赏赐他们金帛。

熙宁四年(1071),将五路义勇兵改为保甲。这一年,开封府界、河北路、河东路、陕西路对保甲进行统计,都保共有三千二百六十六个,其中保正、保长、壮丁共有六十九万一千九百四十五人,每年节省养兵费用一百六十六万一千四百八十三贯,每年增加训练民兵费用三十一万三千一百六十六贯,而用于民团教练的赏钱,只有一百万贯多一点儿,这里就不多说了。

到熙宁九年(1076),据说,义勇兵、保甲和民兵共有七百一十八万二千二十八人。

王安石致通判比部尺牍

这是保甲法在熙宁年间推行的大概情况。

王安石治理保甲,成绩卓著。保甲开始发挥其警察的功能,盗贼很快就被平息了。在这之前,开封周围有许多强盗,他们攻劫杀掠,每年大约有二百起,到现在却一起都没有了。仅长野一个县,在开封附近捕获的盗贼就有三十人,他们都是被保甲追捕无处藏身四处逃窜的人。然后又通过保甲训练民兵,训练刚开始时,议论纷纷,等到训练结束,武艺学成,超过正规军队。用于训练的经费以及日常消费、奖励和赏赐的钱都从封椿各库和禁军缺额所节省的经费中支出,没有用国家财政一文钱。负责农业的官员亲自主持这项工作,监督、检查都非常精细,县里官员如果有人强迫保甲置办军服,增加百姓负担,骚扰百姓,都要给予严厉处分,所以人们没有敢不遵守法令的。而且,奖励十分优厚,那些在外做官和有实力的家庭,他们的子弟都欣然前来报名参与。由此看来,王安石和宋神宗经营十余年的苦心,可以说没有被辜负啊。可是,宋神宗尸骨未寒,他们的良法美意就完全被破坏了。

元丰八年(1085),宋哲宗继承皇位,当时任陈州知府的司马光首先上疏要求停止实行保甲法,他写道:

(前略)自从唐朝开元年间(唐玄宗年号,713—741)以来,利用民兵的办法已经不成了,戍守攻战都靠招募的长于征战的士兵,民间哪有懂得打仗的人?我大宋建国已经一百多年,天下太平,四方无事,头发花白的老人都不认识兵器。一旦在田间务农的人都穿起军服拿起武器,在田野里奔跑驰骋,那些德高望重的老人都叹息不已,以为是不祥之兆。这件事从一开始调度就很混乱,挨家挨户地骚扰,一户都没有遗漏。朝廷又时常派遣督查的人到处巡视检阅,每到一个地方就滥发赏钱,浪费的钱财何止千百万。这些钱财都是很残忍地从老百姓手里一分一尺收敛来的,使用这些钱财的时候却视如粪土一般。那些乡民百姓只会觉得劳役很辛苦,不会因为给他奖赏就感恩戴德。农民这样辛劳,国家的花费又是如此之大,而这些民兵最终能发挥什么作用呢?如果让他们捕捉盗贼护卫乡里,则用不了这么多人。如果让他们戍守边境,从事征伐,则那些生活在边远地区的外族民众平时就靠骑马射箭为生,攻伐作战是他们的风俗,从小到大没有别的事情。而中原的老百姓大多数从事农业,在田间劳作,虽然把兵器发给他们,教他们武艺,在练兵场上按照阵法或进或退,看上去很整齐,很有章法,但如果派遣他们和敌军遭遇,刚一击鼓鸣镝交战,就可以预料到他们会溃败,这一点不用怀疑。(后略)

啊,司马光指责保甲法的那些理由也不过如此了!我今天就试着和他讨论一下。他说百姓不知道打仗是怎么回事已经有上百年了,所以不能恢复民兵是形势所迫。但是,人为万物之首,最为尊贵,其原因就在于人是善于学习的,就算以前没有见过或亲身经历过这样的事,如果国家用奖赏来鼓励他们学习,那么没有不能训练成功的,更何况百年之前的遗迹并没有完全湮没呀。如果按照司马光的说法,国家一切教育训练的事业都可以不做了,为什么只说保甲呢?他还说,那些德高望重的老人都不认识兵器了,见到身穿军服、手拿武器的人,会叹息并认为是不祥之兆。这些话就更加可笑了。大臣应该为国家谋划百年大计,但是他的政策却取决于边远乡村那些年事已高的老人,天下的事就可以想见了。正是由于人民不认识兵器、不熟悉战争了,执政的官员才主张振奋其精神,并认为这是一件迫不及待的事情。宋神宗和王安石以亲力亲为的精神,要在严格规定的限期内,看到对普通百姓进行军事训练的成果。如果像司马光说的那样做,举国讳言打仗,执冰以嬉,对于歌舞升平来说是很好了,但此后北方外族长驱直入,百座城池都望风披靡,我却不知道它祥在哪里呢。

他还说,保甲法刚开始实行的时候,调度很混乱,每家每户都受到骚扰。任何事情在开始实行的时候,由于缺少经验都会遇到一些问题,举措也会有失当之处,这是在所难免的,但要看它是否值得去做。如果值得做,即使遇到一些困难,发生一些问题,也应该坚持下去,不能戛然而止。何况司马光说这番话的时候距离熙宁初年开始实行保甲法已经过去十七年了,官吏已经熟悉了此法,而且法令也已经有了成效,这时却翻出老账,这公平吗?况且,过去因为百姓不熟悉军事才要兴办这样的民团进行教练,也许骚扰了百姓,但今天要把百姓已经熟悉的生活完全改变,难道不是另一种骚扰吗?以暴易暴,尚且是不可取的,何况以暴易仁呢?

他还说,用于奖励和赏赐的钱财浪费了国家财政,表面上好像是这样。但为什么不想一想,保甲的经费其实来自封椿各库和禁军缺额所节省的军费,并没有动用国家财政一文钱。他也不看看熙宁四年(1071年)的统计数字,由于改行保甲的原因,每年节省军费一百六十余万贯,而保甲和犒赏所需只有一百三十余万贯,两者比较,还能节省不少于三十万贯钱。实际上,为了保持国家的实力,这些钱有时是不能省的。如今世界各国,不惜花费数以亿计的资金来发展海军,就是这个道理,何况它在前面已经节省很多了。司马光的这种说法不过是要迷惑皇帝罢了。

至于他最后的论调,以为中国人虽然加以军事技能的训练,也是毫无用处的。他这样说,即使判定他犯有侮辱国民之罪,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按照他的说法,似乎外国人就永远适合充当征服者,而中国人就永远适合充当被征服者。既然中国人经过训练仍然不适合征战,那么那些招募来的士兵难道不是中国人中的一分子吗?以前的这些募兵是不能抵御外族来犯的,这种情况,五尺童子都能了解,难道司马光竟不知道吗?如今只是指责保甲制度不能应付战争,却不提出哪种办法可以应付战争,推测司马光的用意,是不是可以认为以臣民的身份对待北方外族是天经地义的,没有谁敢于挑战这个事实呢?唉,当时那些贤德之人对新法不满的理由大概也就是这些了。从保甲法这一件事来看,其他的就可以类推了。

自从元祐年间废除保甲法之后,元符二年(1099年)虽然有人提议恢复,但终于没有实行。到了宋徽宗崇宁(1102—1106)年间,蔡京这个反复小人借口恢复神宗时实行的新法,再次提倡实行保甲法,但从精神到形式都不是王安石搞的那一套了。高安的陈汝锜说得好,他说:“宋朝是个武力衰败而国力贫弱的国家,武将的权力在酒宴上被解除,地方的兵力就衰落了。守卫天子的禁军承担了戍守边境、征讨异族的任务,京城的守备也就衰弱了。招募游手好闲的人,给他们刺上字,以充当士卒,既妨碍了当地百姓的生活,又因为供养他们而使得百姓陷入困顿之中,其驻地防御也因此显得很薄弱。所以,金兵一出手,就攻陷了朔州和代州,接着又围困太原,拿下了燕和蓟,直捣汴梁开封,于是才有了南朝(即宋朝)无人之叹,而太后的手诏也有人们不懂军事的遗憾。如果保甲法不被废除,民兵按时进行训练,用兵谋略越来越熟悉,家家都配备了兵器,而且人人都能同仇敌忾,纵然是胡马向南方嘶鸣,又何至于金兵能像自由自在的旅行者那样行进了数千里,竟然没有一城一垒敢触犯它的锋芒!又何至于纷纷召集军队,心情沉痛地下勤王的诏书!”

陈汝锜是明朝万历时人。

指南宋的创建者孟太后。

所以我认为,王安石实行保甲法,训练民兵,是已经预料到他日会有一场靖康之难啊。而靖康之难之所以像河决鱼烂一样,就是因为保甲法被破坏,只顶着它的名义,却抛弃了它的实质,国家财政的支出越来越多,而国家的锐气却越来越少,就像驱使有病的妇女和弱小的孩子赤手空拳去和豺狼搏斗,能不马上被利爪和锐齿撕碎吗?想到这些,还会有人诅咒和谩骂王安石吗?啊,这些话可以说是深得我心啊!保甲法已经被废除,募兵的制度也已被破坏,宋朝即使不想南渡,能够做得到吗?然而使宋朝陷入灾难的是王安石呢,还是司马光呢?

第四,保马法。

保马法就是官府把马送给百姓,由百姓代替官府养马,并且奖励百姓自己养马,等到有了紧急情况的时候,则由官府按照马的价值收购。马是作战的重要力量,军事家是不能忽略它的,所以历代都把马政作为国家的大政之一,即使当今之世各国也是这样做的。宋代时马是稀缺的战略资源,在这之前特意设置了群牧监,常以中枢机构的大臣担任领导,以表示重视这项工作。然而,官府养马弊病很多,耗费的资金巨大,而且达不到繁衍生息的效果。于是到了王安石执政的时候,有了保马法。

保与社有所不同,可见保马法很讲政策。

熙宁五年(1072年)五月,皇帝下诏开封府界各县保甲愿意养马的人,仍然以陕西一带市场上卖的马选送给养马人。六年(1073年),又下诏司农寺制定养马法,于是曾布等人递上了他们制定的条例,凡是五路义勇保甲愿意养马的人,每户限养一匹,家里富裕有能力的,愿意养两匹马,也听其自便,都由监牧挑选并提供马匹给他们,或者由官府出价让他们购买,但不要强迫。开封府界不要超过三千匹,五路不要超过五千匹。除了追逐盗贼之外,禁止骑马超过三百里。在开封府界,养马人免除征收粮草二百五十束,还要另外给他钱。在五路,养马人每年免除折抵应该缴纳的税金。三等以上的人家十户为一保,四等以下的人家十户为一社,以应对病死马的赔偿。保户马匹死亡,养马人独自赔偿;社户马匹死亡,社里的养马人赔偿一半。每年检查一次马的肥瘦,不允许私自扣留。保马法一共十四条,先从开封府界实行,五路委托监司、经略司和州县推广。

王安石所提出的各种新法中,最不合理的就是保马法了。马是生物,它的肥瘦生死往往不全由人力来决定,要求百姓饲养,有了损失还要让他们赔偿,这样做是为政不得要领。元祐初,很多批评王安石的人争相指出这项法令对百姓有害,从一般常理来看,他们说的并没有错,尽管当时王安石实行这项法令自有他的道理。大概王安石最看重的还是训练民兵,即保甲法的实行。但训练民兵不可以没有马匹,官府不提供就没马可用,而官府想要提供却没有马,所以把马贷给百姓,让他们饲养,以此与甲法相维系。然而,即使为了此事来谋划,也应该有具体的办法和措施。保马法是他在最不应该干涉的地方进行干涉,这是千虑一失啊。如今世界上的各个国家筹划马政的办法其实是很多的,但这无关大局,就不多说了。

第五,军器监法。

兵器不精良,犹如将士卒送给敌人。兵器的重要性自古以来就是这样。宋朝自仁宗以来,已经习惯了天下太平,兵器都已经腐朽得不能再用。熙宁五年(1072年),崇政殿说书王雱(王安石之子)上疏说:

汉宣帝号称贤明的中兴之主,史书上说,宣帝时的能工巧匠要比元帝和成帝的时候更技艺精良,这说明,虽然是政府某个部门的事,却也关系到朝廷的大政方针。如今,我们面临着对外防御边境的祸患和对内防范各地的盗贼两大任务,全国每年征收上来的弓弩、甲胄进入兵器库的有上千万件,其中竟没有一件锋利、结实、便利、实用的。我曾经到一些州府的兵器作坊去看过,制造兵器的工匠极为缺乏,竟到街上临时抓人来顶替,他们制造的兵器只能说是形似而已。兵器库的官吏也只是点清数量,收藏入库,是否能用就不管了。所以,保存的兵器虽多,大多数却是不合格的产品。平时做事如此,到了战争时想要取得胜利,把外族的军队挡在边境之外,国内也能平息盗贼,我觉得这是不可能的。或者想用放松军备来显示天下太平无事,但金、木、丝、麻、筋、胶、角、羽等材料可都是老百姓通过辛勤劳动生产出来的,没有任何理由让工匠毁坏它们,太可惜了。不如改变一下做法,集中几个州府的作坊到一个地方,就像如今监督钱币的铸造一样。选择懂得制造工艺的官员,使他专门负责这项工作,并且招募全国各地的优秀工匠,作为技师。朝廷之内设置管理工艺制造的官员总揽这项工作,检查产品是好是坏,分别给予奖励和惩罚。这样人人都能胜任自己的工作,不用特意责罚就能做得很好了。

皇上接受了他的建议。第二年,便设置了军器监,总管内外兵器制造的工作,设置判官一人、同判一人。最初,这项工作由三司直接负责,至此改由军器监负责。凡是对制造兵器内行的人都可以到军器监来介绍经验,于是官吏和民众中有很多人都到军器监来进献制造兵器的方法。

王雱是王安石的儿子,他的学问、才能都有超过一般人的地方,可惜他很早就去世了,没有机会展示。后来有人不遗余力地诋毁他,就是《宋史》对于这件事的记载,也以为他是在迎合皇上的意思,妄图改变过去的制度。旧制度既然已经如此破败,就是你不想改变它,也做不到呀。我们看他说的这番话,与当今东西各国的做法是完全一致的。大概这些国家要在军事上强大起来,没有不先改善其武器装备的。而既要改善武器装备,就一定要设置专门的官员来做这件事。如果像以前的制度那样,委托各州县的官吏按照惯例上缴,即使想要让它不腐朽,差不多还能凑合用,也是不可能的,还能进行改良有所创新吗?军器监的设立,即使在今日之中国也是当务之急呀,而执政者仍然糊里糊涂,看不到这一点。但王雱在千年之前就说出了这番话,他的见识不是很远大吗?按照《宋史·兵志》的记载,自军器监设置之后,所发明的新式兵器不一而足,工作效率也有很明显的改善。但是,到了元祐初年的时候,全部改弦更张,所有新法完全被废除,还是要求各路作坊继续按惯例上缴,这真是王雱说过的,把工人聚在一起毁坏天地间的有用之材啊!宋朝就是这样做的,虽然不想南渡,能做得到吗?

综合上述情况来看王安石的军事政治改革,大体上都是有道理的,与今日世界各国的军事政治比较接近,而他想要把募兵制改为民兵制,更是治理国家的谋略深远。今日中国仍然不能实行这种办法,但如果不能断然实行这种办法,就很难使中国变得强大起来。但是,他的保甲法完全仿照古人的做法,不仅使全民皆兵,还想使每个人每时每刻都是兵。全民皆兵,没有问题;每个人每时每刻都是兵,这在古代小国寡民的情况下或许还是可行的,却很难在秦以后的泱泱大国中实行这种办法。为什么呢?古代的部落把战争当作国家的第一件大事,而经济不过是为战争提供资金支持罢了。但在世界日益进步走向文明的时候,发展经济就成了国家的第一件大事,而战争不过是保护经济发展的工具罢了。每个人每时每刻都是兵,虽然也说是在农闲的时候习武,但妨碍生产的事情还真是不少,新法没能尽善尽美,这是一个方面。

而且,如果不是所有登记在册的人都成为兵,古代的小国寡民是很难抵御外来侵略的。后世中华大地成为一家,国民的人数从几千万增长到数亿,假使每个人每时每刻都是兵,一来国家用不了这么多兵,二来就是把全国的财富都集中起来,也养不起这么多兵啊。新法有不完善之处,这是第二个方面。

所以,唐朝的府兵变成了骑,除了管理国家的人无能,恐怕也是形势所迫,不得不如此吧?然而,王安石的全民皆兵就不能实行了吗?也不是这样。今天世界各国有常备军、预备兵、后备兵,用的就是这个方法。人人都有拿起武器保卫国家的义务,然而他们尽其义务,或一年,或二年,或三年,完成之后则继续做他的农民,除非有了大的变故,否则是不会征调他们的。这是各国都在实行的成法,即使将来有圣人问世,谅也不会有什么改变了。有人说:“以王安石的学识,难道这他都看不出来吗?”回答说:“王安石大概已经看到了。”又有人说:“既然看到了,为什么没有实行呢?”回答:“这应该看一看他所生活的时代。”在王安石执政的时候,国家已经有了招募来的士兵一百余万,这就相当于各国的常备军吧。按照王安石的计划,是想全部废除他们而让民兵取而代之。不过,自唐朝中叶以来积弊数百年,改革也不能太快,需要逐渐进行。于是,一方面减少募兵,另一方面用民兵补充它的缺额。这样就有了所谓上番,上番的民兵就是在尽常备军的义务;那些退番的民兵就是尽预备役、后备兵的义务。谁说王安石只是看到而没有实行呢?假如没有反对党的阻挠,且王安石在他的位子上做得更久一点儿,安知今天世界各国通行的军制不是我国在千年以前就创造出来,作为世界模范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