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 在工业部和东北总工会联合召开的先进生产经验推广大会上发表讲话。
7月9日 周恩来向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报告:“前承中央同意并决定以彭副主席兼代总长,主管军委常务。我请求即日起解除我军委日常工作,直接向主席及中央负责,此后一切经我处转呈主席或交我阅办的军委文件,均改送彭副主席处理。”除代总参谋长仍由聂荣臻担任外,这一报告中各项均被批准。彭德怀对到军委工作一再推辞,到毛泽东处举荐改由高岗或邓小平担任,自己去搞农业,但未获批准,遂服从了中央决定。
7月17日 参加欢迎中央访问团大会并发表讲话。代表中央人民政府和毛泽东主席来东北访问的各少数民族代表团以彭泽民为团长,萨空了、朋斯克、阿艾沙为副团长。欢迎大会在市人民体育场举行,东北各族各界2.3万余人参加了大会。
7月21日 《东北日报》发表了橡胶四厂全体职工向高岗主席的报捷信。
8月31日 在东北一级党员干部会议上作《反对贪污腐化、反对官僚主义》的报告。
9月22日 出席青年团东北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并作报告。
9月23日 毛泽东致电高岗:“请你早日来中央着手建立由你担负的工作。何时可来,盼告。习仲勋同志明日可到北京担负中宣及文委工作。周总理陈云同志明日可回京,并告。”
10月1日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三周年,欢宴来沈阳市参加国庆观礼的战斗英雄与工农业劳动模范及各少数民族代表。
同日 在《东北日报》发表《迎接经济建设新时期——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三周年》文章。
10月8日 奉调进京,住翠花湾东北办事处。半月余返回沈阳处理有关事宜。
10月26日 在东北一级党员干部会议上作《全面开展增产节约运动,进一步深入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报告。
11月10日 在中共中央东北局召开的东北农村工作会议上发表讲话。
11月15日 中共中央决定,在中央人民政府下建立国家计划委员会,高岗任主席,陈云等15人为委员。
11月28日 出席东北人民政府委员会扩大会议并作报告。
12月初 由沈阳调到北京工作。来京后仍住翠花湾,1953年1月搬到东交民巷8号。
12月21日 毛泽东对东北农村工作会议有关文件批语:“周、朱、陈、薄阅,尚昆办。此件经廖鲁言、陈伯达二同志研究过。其修改几点伯达和我谈过,并得高岗同志同意。你们如无时间,只看东北局报告及中央复电即可。”
12月25日 毛泽东对高岗报送的在苏共十九大文件学习讨论会上的发言批语:“周、邓、陈、薄、曾山同志阅。退高岗同志:此件很好,使人一看知道我们商业工作的问题在什么地方。不知此次商业部会议的结果是否与高岗同志在此件中所说明相同。请曾山同志告我为盼。”
12月27日 《东北日报》发表了高岗在东北妇女二届代表大会上的讲话。
1953年 48岁
1月4日 毛泽东就曾山、姚依林关于商业问题的来信批示高岗等。
1月13日 参加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与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副主席刘少奇、朱德、李济深,秘书长林伯渠等在主席台上就座。
同日 毛泽东就中共中央山东分局第二副书记向明的报告批示高岗等:“关于领导责任和领导方法问题——领导的集中或分散的问题,在山东表现得颇严重,在向明这个报告中算是解决了。此问题,不但山东有,在各地也是有的,在中央也是有的。在过去的中央会议上,我曾几次提出过这个问题。向明的报告请你们看一看。中央1月5日的指示附后,请少奇、子恢二同志一阅。”
1月15日 毛泽东对国家计委关于1953年第一季度工作要点问题致信高岗、邓子恢说:“1953年1月14日收到的你们关于国家计划委员会去年12月的工作情况与今年第一季度的初步工作要点的报告,我已看过,认为很好,可即照此进行工作。此件并已送各政治局同志阅看。”
1月18日 周恩来书面报告毛泽东并刘少奇、朱德、高岗、彭真、邓小平:对印度尼西亚以大米换橡胶的合同已签,数量虽少,但对打破帝国主义的封锁是有利的。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我已告曾山、雷任民,将最近时期对属于资本主义体系国家的贸易情况向党中央作一综合报告,以便能在中央会议上作一次专门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