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培尔在德国电影业上投入了他的很大一部分时间和精力。他经常看电影。许多部电影他看了不止一遍。他的办公处所,在柏林的官邸以及他在施旺思维德和朗克的私人田庄里都有设施完备的电影放映室。
在夺取政权之前,他曾经有一段时间热衷于把全国的电影工业一举收归国有的想法。但他很快地放弃了这个打算,因为他担心,这样一来会对电影工业的对外贸易关系产生不良影响。德国的电影公司虽然最终都成为“国有”的了,但这个过程是一步一步不引人注目地发生的。
帝国电影协会下面的少数几个处负责监督管理生产、摄制、技术、短电影、教学电影、国内外发行、电影院等等。但负责掌握电影行业各部门从业人员名单的部门是其最重要的部门之一。只有在纳粹党人看来“可以接受”的人才被允许登记入册。
而宣传部长本人对这一方针的态度却经常左右摇摆不定。例如,在刚刚夺取权力不久,他就试图任命有一半犹太血统的电影导演弗里茨·朗为乌发电影公司的生产负责人。戈培尔把朗召到部里,告诉他,多年以前在他和希特勒一起观看朗的《大都会》的时候,他们就已经决定,他们一上台就立即让这部电影的创作者成为德国电影生产的负责人
而当这位惊愕万分的导演声明他的母亲是犹太人的时候,戈培尔说,这一点他早已知道。但是鉴于朗的艺术成就以及他在世界大战中上前线打过仗这一事实,这一回可以算作例外,不向他要求一般来说应该具备的“纯雅利安人证明”。
朗请求给他二十四小时的时间进行考虑,然后便驱车回家。他收拾好一只手提箱,并请一个朋友用假名为他购买了一张开往巴黎的火车卧铺车票,当天晚上便离开了柏林,离开了他漂亮的房子和他的艺术收藏,直到希特勒的统治结束之后,他才又踏上了德国的土地。
这是,因为他在希特勒夺取政权前不久刚刚摄制完毕了一部新电影《马布斯博士的遗嘱》,在最初的那个版本中,民族社会主义运动受到了直言不讳的嘲讽。这位导演流亡国外之后,生产这部电影的公司试图在把它提交给电影审查部门之前通过一系统的剪辑和补拍使这部耗资巨大的影片可以被新政权“接受”。戈培尔为自己保留了关于该片的最后决定权。1933年10月,在举行了自己的生日庆祝会后,戈培尔在他的新官邸观看了这部电影。那时属于和戈培尔较亲近的圈子里的鲍利斯·鲍瑞斯霍姆和卡瑞娜·尼霍夫对整个过程做出了如下的描述:
……戈培尔拥有决定权。今天他准备行使他的权力了。从夏天开始他就一直住在紧挨伯兰登堡门的别墅里,在那儿他拥有自己的电影放映室。
“这部电影挺棒。”部长13岁的继子哈尔德·克迈特第一个说话。
几个人笑了笑,没有人答言。
“我准备下令禁演这部电影”,戈培尔总算开口了,“我之所以要下令禁放这部影片是因为它告诉人们,一个由男人组成的极端果决的集团,一旦他们真的愿意,他们就一定有力量用暴力把整个国家翻个个儿。”
他意味深长地停顿了一下:“在实在没有什么更好的题目交给他的情况下,一个杰出的导演也只好把自己的才智用在这样的一些东西上了。”
纳粹宣传部有一个专门的电影处来负责审查电影脚本。通过设立一个电影贷款银行,从中央一级解决了电影生产的经费问题。
1934年2月颁布的帝国电影法赋予了戈培尔的宣传部对每一部德国生产的电影的审查权。宣传部还有责任挑选出在政治上、艺术上、文化上、教育上值得推荐的影片。
最令人梦寐以求的评语自然是“富于政治上的价值”。戈培尔为最优秀的德国电影设立了高额奖金。第一个获得该奖金的影片是由乌发电影公司出品,古斯塔夫·乌希提导演的《逃犯》。这部电影反映了被迫向远东迁移的沃加德意志人的命运。仅仅从“民族社会主义的精神财富”中汲取养分的电影相对来说很少。除了一部试图美化霍斯特·威斯尔的生活经历的糟糕透顶的影片《汉斯·威斯特玛》之外,新政府成立的第一个月还拍摄了《冲锋队员布兰特》和《希特勒的少年魁克斯》。戈培尔这回相当聪明,他没有强求电影制作者选择重点宣扬民族社会主义的题材。
仅有的尽管是美化了民族社会主义,但仍保持了很高的艺术水准的电影是两部纪录片这两部影片由于它们高超的技巧在任何一个时代都可以属于一流的纪录影片。它们是反映纽伦堡纳粹党代会的纪录片《德意志的凯旋》和分为上下两集的《奥林匹亚》。这两部电影均出自列妮·伊芬施道尔之手。戈培尔分不得一杯羹。由于他根本就不能容忍伊芬施道尔,他甚至试图破坏她这两部影片的拍摄工作。然而伊芬施道尔成功地靠近了希特勒,在这位阴险的部长面前确保了希特勒对她的支持。几乎所有的东西都可以供她使用,而且她还有足够的时间。在第一部影片上她用了一年的时间,而第二部影片则几乎是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