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分析许序与鲁迅的小说史,列举二人所记传闻的矛盾:
许:赵朴斋尽买其书而焚之。(显然出单行本时赵尚未死。)
鲁:赵重赂作者,出到第二十八回辍笔。赵死后乃续作全书。
许:作者曾救济赵。
鲁:赵常救济作者。
许:赵妹实曾为娼。
鲁:作者诬她为娼。
胡适又指出韩子云一八九一年秋到北京应乡试,与畅销作家海上漱石生(孙玉声)同行南归,孙可以证明他当时不是个穷极无聊靠敲诈为生的人。《海上花》已有廿四回稿,出示孙。次年二月,头两回就出版了,到十月出版到第二十八回停版,十四个月后出单行本。
写印一部二十五万字的大书要费多少时间?中间那有因得“重赂”而辍笔的时候?
又引末尾赵二宝被史三公子遗弃,吃尽苦头,被恶客打伤了,昏睡做了个梦,梦见三公子派人来接她,她梦中向她母亲说的一句话,觉得单凭这一句,“这书也就不是一部谤书”:
“妈,我们到了三公子家里,起先的事,不要去提起。”
这十九个字,字字是血,是泪,真有古人说的‘温柔敦厚,怨而不怒’的风格!这部《海上花列传》也就此结束了。
——胡适序第二节
此书结得现代化,戛然而止。作者踽踽走在时代前面,不免又有点心虚胆怯起来,找补了一篇跋,一一交代诸人下场,假托有个访客询问。其实如果有读者感到兴趣,决不会不问李浣芳是否嫁给陶玉甫,唯一的一个疑团。李漱芳死后,她母亲李秀姐要遵从她的遗志,把浣芳给玉甫作妾,玉甫坚拒,要认她作义女,李秀姐又不肯。陶云甫自称有办法解决,还没来得及说出来,被打断了,就此没有下文了。
陶云甫唯一关心的是他弟弟,而且也决没有逼着弟弟纳妾之理,不过他也觉得浣芳可爱(见第四十一回——原第四十三回),要防玉甫将来会懊悔,也许建议把浣芳交给云甫自己的太太,等她大一点再说,还是可以由玉甫遣嫁。但是玉甫会坚持名分未定,不能让她进门。僵持拖延下去,时间于李秀姐不利,因为浣芳不宜再在妓院里待下去。一明白了玉甫是真不要她,也就只好让他收作义女了。
浣芳虽然天真烂漫,对玉甫不是完全没有洛丽塔心理。纳博柯夫名著小说《洛丽塔》——拍成影片由詹姆斯梅逊主演——写一个中年男子与一个十二岁的女孩互相引诱成奸。在心理学上,小女孩会不自觉地诱惑自己父亲。浣芳不但不像洛丽塔早熟,而且晚熟到近于低能儿童,所以她初恋的激情更百无禁忌,而仍旧是无邪的。如果嫁了玉甫,两人之间过去的情事就仿佛给追加了一层暧昧的色彩。玉甫也许就为这缘故拒绝,也是向漱芳的亡灵自明心迹,一方面也对自己撇清——他不是铁石人,不会完全无动于衷。
作者不愿设法代为撮合,大快人心,但是再写下去又都是反高潮,认义女更大杀风景。及早剪断,不了了之,不失为一个聪明的办法。
刘半农惋惜此书没多写点下等妓院,而掉转笔锋写官场清客。我想这是刘先生自己不写小说,不知道写小说有时候只要剪裁得当,予人的印象仿佛对题材非常熟悉;其实韩子云对下级妓院恐怕知道的尽于此矣。从这书上我们也知道低级妓院有性病与被流氓殴打的危险,妓女本身也带流气,碰见殷实点的客人就会敲诈。大概只能偶一观光,不能常去。文艺没什么不应当写哪一个阶级。而且此处结构上也有必要,因为赵二宝跟着史三公子住进一笠园,过了一阵子神仙眷属的日子,才又一交栽下来,爬得高跌得重。如果光是在他公馆里两人镇日相对,她也还是不能完全进入他的世界,比较单调,容易腻烦。
写一笠园,至少让我们看到家妓制度的珍贵的一瞥。《红楼梦》里学戏的女孩子是特殊情形,专为供奉归宁的皇妃的。一般大概像此书的琪官、瑶官的境遇。瑶官虚岁十四,才十三岁,被主人收用已经有些时了。书中喜欢幼女的只有齐韵叟一人——别人只喜欢跟她们闹着玩。尹痴鸳倒是爱林翠芬,但是也宁可用张秀英泄欲。而齐韵叟也并不是因为年老体衰,应付不了成熟的女性——他的新宠是嫁人复出的苏冠香。
琪官、瑶官与孙素兰夜谈,瑶官说孙素兰跟华铁眉要好,一定是嫁他了。孙素兰笑她说得容易,取笑她们俩也嫁齐大人。瑶官说她“说说就说到歪里去”,也就是说老人奸淫幼女,不能相提并论。书中韵叟与琪官的场面写得十分蕴藉,只借口没遮拦的瑶官口中点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