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哪儿都脱不了规矩。规矩的繁重在舞台上可以说是登峰造极了。京戏里规律化的优美的动作,洋人称之为舞蹈,其实那就是一切礼仪的真髓。礼仪不一定有命意与作用,往往只是为行礼而行礼罢了。请安磕头现在早经废除。据说磕头磕得好看,很要一番研究。我虽不会磕,但逢时遇节很愿意磕两个头。一般的长辈总是嚷着:“鞠躬!鞠躬!”只有一次,我到祖姨家去,竟一路顺风地接连磕了几个头,谁也没拦我。晚近像他们这样惯于磕头的人家,业已少见。磕头见礼这一类的小小的,不碍事的束缚,大约从前的人并不觉得它的可爱,现在将要失传了,方才觉得可哀,但看学生们鱼贯上台领取毕业文凭,便知道中国人大都不会鞠躬。
顾兰君在《侬本痴情》里和丈夫闹决裂了,要离婚,临行时伸出手来和他握别。他疑心她不贞,理也不理她。她凄然自去。这一幕,若在西方,固然是入情入理,动人心弦,但在中国,就不然了。西方的握手的习惯已有几百年的历史,因之握手成了自然的表现,近于下意识作用。中国人在应酬场中也学会了握手,但在生离死别的一刹那,动了真感情的时候,绝想不到用握手作永诀的表示。在这种情形之下,握手固属不当,也不能拜辞,也不能万福或鞠躬。现代的中国是无礼可言的,除了在戏台上。京戏的象征派表现技术极为彻底,具有初民的风格,奇怪的就是,平剧在中国开始风行的时候,华夏的文明早已过了它的成熟期。粗鄙的民间产物怎么能够得到清朝末叶儒雅风流的统治阶级的器重呢?纽约人听信美术批评家的热烈推荐,接受了原始性的图画与农村自制的陶器。中国人舍昆曲而就京戏,却是违反了一般评剧家的言论。文明人听文明人的昆曲,恰配身分,然而,新兴的京戏里有一种孩子气的力量,合了我们内在的需要。中国人的原始性没有被根除,想必我们的文化过于随随便便之故。就在这一点上,我们不难找到中国人的永久的青春的秘密。
*初载一九四三年十一月上海《古今》第三十四期,收入《流言》。
更衣记
如 果当初世代相传的衣服没有大批卖给收旧货的,一年一度六月里晒衣裳,该是一件辉煌热闹的事罢。你在竹竿与竹竿之间走过,两边拦着绫罗绸缎的墙——那是埋在地底下的古代宫室里发掘出来的甬道。你把额角贴在织金的花绣上。太阳在这边的时候,将金线晒得滚烫,然而现在已经冷了。
从前的人吃力地过了一辈子,所作所为,渐渐蒙上了灰尘;子孙晾衣裳的时候又把灰尘给抖了下来,在黄色的太阳里飞舞着。回忆这东西若是有气味的话,那就是樟脑的香,甜而稳妥,像记得分明的快乐,甜而怅惘,像忘却了的忧愁。
我们不大能够想像过去的世界,这么迂缓,安静,齐整——在满清三百年的统治下,女人竟没有什么时装可言!一代又一代的人穿着同样的衣服而不觉得厌烦。开国的时候,因为“男降女不降”,女子的服装还保留着显著的明代遗风。从十七世纪中叶直到十九世纪末,流行着极度宽大的衫袴,有一种四平八稳的沉着气象。领圈很低,有等于无。穿在外面的是“大袄”。在非正式的场合,宽了衣,便露出“中袄”。“中袄”里面有紧窄合身的“小袄”,上床也不脱去,多半是娇媚的桃红或水红。三件袄子之上又加着“云肩背心”,黑缎宽镶,盘着大云头。
削肩,细腰,平胸,薄而小的标准美女在这一层层衣衫的重压下失踪了。她的本身是不存在的,不过是一个衣架子罢了。中国人不赞成太触目的女人。历史上记载的耸人听闻的美德——譬如说,一只胳膊被陌生男子拉了一把,便将它砍掉——虽然博得普通的赞叹,知识阶级对之总隐隐地觉得有点遗憾,因为一个女人不该吸引过度的注意;任是铁铮铮的名字,挂在千万人的嘴唇上,也在呼吸的水蒸气里生了锈。女人要想出众一点,连这样堂而皇之的途径都有人反对,何况奇装异服,自然那更是伤风败俗了。
出门时袴子上罩的裙子,其规律化更为彻底。通常都是黑色,逢着喜庆年节,太太穿红的,姨太太穿粉红。寡妇系黑裙,可是丈夫过世多年之后,如有公婆在堂,她可以穿湖色或雪青。裙上的细摺是女人的仪态最严格的试验。家教好的姑娘,莲步姗姗,百摺裙虽不至于纹丝不动,也只限于最轻微的摇颤。不惯穿裙的小家碧玉走起路来便予人以惊风骇浪的印象。更为苛刻的是新娘的红裙,裙腰垂下一条条半寸来宽的飘带,带端系着铃。行动时只许有一点隐约的叮噹,像远山上宝塔上的风铃。晚至一九二〇年左右,比较潇洒自由的宽摺裙入时了,这一类的裙子方才完全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