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七五四本前,书名“红楼梦”时,黛玉死后宝玉才定亲。明义“题红楼梦”诗有:“安得返魂香一缕,起卿沉痼续红丝?”第一个早本内大概也是这样,此后改为奉妃命定亲后黛玉才死。至书名“红楼梦”时已经又改了回来。为什么要改回来?
一七五四本前,第五十八回元妃已死。这一点一直就是这样--第一个早本已有第二十二回,回内灯谜预言元春就快死了。奉妃命联姻的本子里,遗命没有宣布,因为贾家给贾妃戴孝是国孝兼家孝,不能婚娶,早说穿了需要回避,种种不便。近八十回方才行聘,大概不久黛玉就死了,否则婚后与黛玉相处,实在无法下笔。宝玉婚后不会像贾琏那样与别房妇女隔离--贾母离不了他,与黛玉不免天天在贾母处见面。他们俩的关系有一种出尘之感,相形之下,有一方面已婚,就有泥土气了。仅只定了亲,宝钗不过来了,宝黛仍旧在贾母处吃饭,直到黛玉病倒,已经十分难堪--为了宝玉定亲而病剧,照当时的人看来,就有不贞的嫌疑,害得程本的黛玉临终向紫鹃自剖,斯文扫地。
要替黛玉留身份,唯有让她先死,也免得妨碍钗黛的友谊,尽管宝钗对婚事也未见得愿意。她对宝玉虽然未免有情,太志趣不合。
五详红楼梦--旧时真本(之四)相传旧本红楼末卷作袭人嫁琪官后,家道隆隆日起,袭人既享温饱,不复更忆故主。一日大雪,扶小婢出庭中赏雪,忽闻门外有诵经化斋之声,声音甚熟悉,而一时不能记忆为谁。遂偕小婢自户审视,化斋者恰至门前--则门内为袭人,门外为宝玉。彼此相视,皆不能出一语,默对许时,二人因仆地而殁。
--境遍佛声著“读红楼梦札记”(载一九一七年三月说丛第一期)在这本子里,宝玉出家为僧,但是并没有到青埂峰下“证前缘”,回到神话的框子里,而是极其平凡的乞讨斋饭。
程本写宝玉走失后,贾政看见他一次,已经做了和尚,与二仙偕行,神出鬼没。于是袭人别嫁。当时家境也还过得去,抄家荣府只抄了贾赦一房,一切照旧,因此袭人嫁人并不是为了生活。此本写袭人嫁后“温饱,不复更忆故主”,是说在贾家十分穷苦,与程本的情况不合。宝玉成了仙再来化斋,除非是试她的心--还有书名可试的?而且也不会死了。此本显然不是改写程本的结局,年代早于程本,因为程本一出,很少能不受影响的。
程本后四十回的作者写显然嫁蒋玉菡,是看了第二十八回茜香罗的暗示与第六十三回袭人的签诗“桃红又是一年春”。看过删批前各本都有的第二十八回总批的人,知道袭人后来与蒋玉菡一同供养宝玉宝钗,也未必一定照这条线索续书,因为也许觉得这样宝玉太没志气了。但是此本宝玉与已作他人妇的袭人同死,岂不更没出息?程本的袭人在宝玉失踪,证实做了和尚之后嫁人,已经挨骂。原著内宝玉没出家她倒已经出嫁了,太与当时一般的观点不合,所以几乎可以断言没一个续书人会写宝玉与背弃他的失节妇同死--太不值得。而且为了黛玉出家,倒又与袭人作同命鸳鸯,岂不矛盾?
但是书中两次预言宝玉为僧(第三十、三十一回),有一次是为袭人而发。袭人死了他也要做和尚。袭人虽然没死,他也失去了她。
宝玉四周这许多女性内,只有黛玉与袭人是他视为已有的,预期“同死同归”(第七十八回)。四儿说同一日生日就是夫妻(第七十七回)。黛玉袭人同一日生日(第六十二回)。当然她们俩的关系是通过宝玉。
那样爱晴雯,宝玉有一次说她“明儿你自已当家立事,难道也是这么顾前不顾后的?”分明预备过两年就放她出去择配。一语刺心,难怪晴雯立刻还嘴,袭人口中的“我们”又更火上浇油。
提起晴雯来,附带讨论明义“题红楼梦”诗有一首:锦衣公子茁兰芽,红粉佳人不破瓜。
少小不妨同室榻,梦魂多个账儿纱。
这是倒数第四首。上一首咏晴雯:生小金闺性自娇,可堪磨折儿多宵?
芙蓉吹断秋风狠,新诔空成何处招?
下一首粗看是咏黛玉初来时睡碧纱橱。周汝昌举出下列疑点:“一、明义诗二十篇,固然不是按回目次序而题的,但大致还是有个首尾结构。前边写黛玉已有多处,若要写碧纱橱,最早该写,为什么已写完了晴雯屈死,忽又‘退回’到那么远去?
二、‘红粉佳人’一词,不是写幼女少女所用。“三、宝黛幼时同室而未同榻。“‘梦魂多个账儿纱’,这是说虽然同室,而梦魂未通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