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书和我一九三二年春在清华初识,一九三三年订婚,一九三五年结婚,同船到英国(我是自费留学),一九三七年秋同到法国,一九三八年秋同船回国。我母亲一年前去世,我苏州的家已被日寇抢劫一空,父亲避难上海,寄居我姐夫家。我急要省视老父,钟书在香港下船到昆明,我乘原船直接到上海。当时我中学母校的校长留我在“孤岛”的上海建立“分校”。二年后上海沦陷,“分校”停办,我暂当家庭教师,又在小学代课,业余创作话剧。钟书陷落上海没有工作,我父亲把自己在震旦女子文理学院授课的钟点让给他,我们就在上海艰苦度日。
有一次,我们同看我编写的话剧上演,回家后他说:“我想写一部长篇小说!”我大高兴,催他快写。那时他正偷空写短篇小说,怕没有时间写长篇。我说不要紧,他可以减少授课的时间,我们的生活很省俭,还可以更省俭。恰好我们的女佣因家乡生活好转要回去。我不勉强她,也不另觅女佣,只把她的工作自己兼任了。劈柴生火烧饭洗衣等等我是外行,经常给煤烟染成花脸,或熏得满眼是泪,或给滚油烫出泡来,或切破手指。可是我急切要看钟书写《围城》(他已把题目和主要内容和我讲过),做灶下婢也心甘情愿。
《围城》是一九四四年动笔,一九四六年完成的。他就像原《序》所说:“两年里忧世伤生”,有一种惶急的情绪,又忙着写《谈艺录》;他三十五岁生日诗里有一联:“书癖钻窗蜂未出,诗情绕树鹊难安”,正是写这种兼顾不来的心境。那时候我们住在钱家上海避难的大家庭里,包括钟书父亲一家和叔父一家。两家同住分炊,钟书的父亲一直在外地,钟书的弟弟妹妹弟媳和侄儿女等已先后离开上海,只剩他母亲没走,还有一个弟弟单身留在上海;所谓大家庭也只像个小家庭了。
以上我略叙钟书的经历、家庭背景和他撰写《围城》时的处境,为作者写个简介。下面就要为《围城》做些注解。
钟书从他熟悉的时代、熟悉的地方、熟悉的社会阶层取材。但组成故事的人物和情节全属虚构。尽管某几个角色稍有真人的影子,事情都子虚乌有;某些情节略具真实,人物却全是捏造的。
方鸿渐取材于两个亲戚:一个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爱自吹自唱。两人都读过《围城》,但是谁也没自认为方鸿渐,因为他们从未有方鸿渐的经历。钟书把方鸿渐作为故事的中心,常从他的眼里看事,从他的心里感受。不经意的读者会对他由了解而同情,由同情而关切,甚至把自己和他合而为一。许多读者以为他就是作者本人。法国十九世纪小说《包法利夫人》的作者福娄拜曾说:“包法利夫人,就是我。”那么,钱钟书照样可说:“方鸿渐,就是我。”不过还有许多男女角色都可说是钱钟书,不光是方鸿渐一个。方鸿渐和钱钟书不过都是无锡人罢了,他们的经历远不相同。
我们乘法国邮船阿多士Ⅱ(AthosⅡ)回国,甲板上的情景和《围城》里写的很像,包括法国警官和犹太女人调情,以及中国留学生打麻将等等。鲍小姐却纯是虚构。我们出国时同船有一个富有曲线的南洋姑娘,船上的外国人对她大有兴趣,把她看作东方美人。我们在牛津认识一个由未婚夫资助留学的女学生,听说很风流。牛津有个研究英国语文的埃及女学生,皮肤黑黑的,我们两人都觉得她很美。鲍小姐是综合了东方美人、风流未婚妻和埃及美人而抟捏出来的。钟书曾听到中国留学生在邮船上偷情的故事,小说里的方鸿渐就受了鲍小姐的引诱。鲍鱼之肆是臭的,所以那位小姐姓鲍。
苏小姐也是个复合体。她的相貌是经过美化的一个同学。她的心眼和感情属于另一个;这人可一点不美。走单帮贩私货的又另是一人。苏小姐做的那首诗是钟书央我翻译的,他嘱我不要翻得好,一般就行。苏小姐的丈夫是另一个同学,小说里乱点了鸳鸯谱。结婚穿黑色礼服、白硬领圈给汗水浸得又黄又软的那位新郎,不是别人,正是钟书自己。因为我们结婚的黄道吉日是一年里最热的日子。我们的结婚照上,新人、伴娘、提花篮的女孩子、提纱的男孩子,一个个都像刚被警察拿获的扒手。
赵辛楣是由我们喜欢的一个五六岁的男孩子变大的,钟书为他加上了二十多岁年纪。这孩子至今没有长成赵辛楣,当然也不可能有赵辛楣的经历。如果作者说:“方鸿渐,就是我,”他准也会说:“赵辛楣,就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