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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比脚(一)

皎洁的满月高高地悬在中天,宛若一位一丝不挂的美人。三更的梆锣刚刚敲过,县城一片静寂。夏夜的清风,携带着草木虫鱼的气息,如缀满珠花的无边无际的轻纱,铺天盖地而来。赤裸裸的月光,照耀着在自家院子里漫游的孙眉娘。她也是一丝不挂,与月亮上下辉映。月光如水,她就是一条银色的大鱼。这是一朵盛开的鲜花,一颗熟透了的果子,一个青春健美的身体。她从头到脚,除了脚大,别的无可挑剔。她皮肤光滑,惟一的一个疤,藏在脑后茂密的头发里。

这个疤是被一头尖嘴的毛驴咬的。那时她刚会爬行。她不知道母亲已经喝了鸦片,横躺在炕上死去。她在穿戴得齐齐整整的母亲身上爬着,恰似爬一座华丽的山脉。她饿了,想吃奶,吃不到,她哭。后来她跌到炕下,大哭。没人理她。她往门外爬去。她嗅到了一股奶腥味。她看到一匹小驴驹正在吃奶。驴驹的妈妈脾气暴躁,被主人拴在柳树下。她爬到了母驴身边,想与驴驹争奶吃。母驴很恼怒,张口咬住了她的脑袋,来回摆动了几下,就把她远远地甩了出去。鲜血染红了她的身体。她放声大哭,哭声惊动了邻居。好心的邻居大娘把她从地上抱起来,往她的伤口上撒上了许多石灰止血。她受伤很重,人们认为她必死无疑。她的风流成性的爹也认为她必死无疑,但她顽强地活了下来。十五岁前,她一直很瘦弱,后脑勺子上一个大疤明亮。她跟着爹的戏班子走南闯北,在舞台上演小孩,演小妖,扮小猫。十五岁那年,她如久旱的禾苗逢了春雨,个头噌噌地往上钻。十六岁时,她头上的黑发蓬勃生长,如砍掉了树冠的柳树,爆炸般地抽出了茁壮茂密的芽条。黑发很快地就把脑后的明疤遮住。十七岁时,她皮下的脂肪大量积淀,这时人们才知道她是一个姑娘。而在这之前,因为她的大脚和毛发稀少,戏班子里的人一直认为她是一个秃小子。十八岁时,她发育成为高密东北乡最美丽的姑娘。人们遗憾地说:

"这闺女,如果不是两只大脚,会被皇帝选做贵妃!"

因为两只大脚,这个致命的缺陷,二十岁时,她已经成了嫁不出去的老姑娘。

后来,美貌如花的孙眉娘委屈地嫁给了县城东关的屠户赵小甲。眉娘过门后,小甲的娘还没死。这个小脚的女人,厌恶透了儿媳的大脚,竟然异想天开地要儿子用剔骨的利刃把儿媳的大脚修理修理。小甲不敢动手,老太婆亲自动手。孙眉娘从小跟着戏班子野,舞枪弄棒翻筋斗,根本没有受三从四德的教育,基本上是个野孩子。

当了媳妇,忍气吞声,憋得要死。婆婆挥舞着小脚,持着刀子扑过来。积压在眉娘心头的怒火猛烈地爆发了。她飞起一脚,充分地显示出大脚的优越性和在戏班子里练出来的功夫。婆婆本来就因为小脚而站立不稳,如何能顶得住这样一个飞脚?--一脚飞出,婆婆应声倒地。她冲上前,骑在婆婆身上,如同武松打虎,一顿老拳,擂得婆婆哭天抢地,屎尿厨了一裤裆。挨了这顿饱打后,老太太心情不舒坦,得了气臌病,不久就死了。从此,孙眉娘获得了解放,成了实际上的家长。她在临街的南屋开了一家小酒馆,向县城人民供应热黄酒和熟狗肉。丈夫愚笨,女人风流,美人当垆,生意兴隆。城里的浮浪子弟,都想来沾点膻味,但似乎还没有一个得逞。

孙眉娘有三个外号:大脚仙子、半截美人、狗肉西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