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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混水庄园

楔子

以前划分成分的时候,说的是“工农商学兵”。我读大学时候在正规野战军教导团军训过一个多月,好歹也沾到过兵味。大学毕业先进工厂基层劳动锻炼,倒了一年班,体会了一次大年三十在人家辉煌的烟火中栖栖惶惶骑车上夜班的凄凉,春节过出后说什么都不愿意再干下去,下海混进商潮。那时候下海的人少,我起步早,下手快,混水摸鱼颇赚了几个钱。说起来,我大致把“工商学兵”都混过一遍了,写出去,履历不是不精彩的。

商场上大家都说我是头狐狸精,但这并不是夸我长得好,长得好的狐狸精都是狐媚子,只有她们才配姓胡,我这种只有内在美的还是姓李算了,否则没的玷污了胡家的门楣。

年轻人都叫我“李姐”,不知我姓什么的就叫我“大姐”,其实我知道那些刚毕业新进的小年轻看着年龄想喊我“阿姨”的心都有,但是现在的年轻人八面玲珑,会得照顾我的一颗老心,看在我老大未嫁的面上,都春光灿烂地叫我一声“姐”,给了我很美好的享受和憧憬。

很多人问起过,我怎么会想到退居农家的,我的答案千篇一律,我就是想把“工农商学兵”中的“农”字给补全了,不想给此生留下遗憾。但是没人相信我的说法,(连我自己都不很相信),就象没人相信我真的会象武侠小说写的“金盆洗手”一样。第一年我正忙得屁颠屁颠地布局我的混水庄园的时候,几乎隔天就有人来看我,天天晚上有请我出山吃饭的电话,我知道他们都不相信我会歇手,保不准哪天凡心大起,丢下锄头杀回商场,他们那是不愿意断了与我的那根连线。但是时至今日,他们也都清楚了,今年“五一”,一个一直跟着我叫“李姐”,礼数从来不缺的小伙子结婚,我还是从别人嘴里得知,我知道我是真正的退出了。心里不是没起过一点涟漪的。

我的庄园建在一个向阳坡地上,旁边有条小河流过,初来的人都要先去小河实地考察一番,但一见小河清彻见底,明明不是混水,都不明白了。其实有什么可以不明白的,人家风雅的人会说“偷得浮生半日闲”,给自己的书斋起名叫“半闲”,咱什么人,俗不可耐的商人呐,当然只知“混水摸鱼”,滚滚红尘中我摸着鱼儿过自己的清闲日子,不亦快哉?

既是庄园,总得出产些什么,但是我费着脑筋取舍着春天灿烂的桃李花,炎夏累累的葡萄,金秋耀眼的银杏叶,寒冬飘香的腊梅后,最后小手一摆,咱又不愁钱,爱看什么种什么,爱吃什么种什么。所以外人进门一看,庄园里面乱糟糟的不成方圆,只有我自己知道,这才结果的葡萄是我到金华特意找来的美国红提名品“红地球”,那棵现在还光开花不结果的枣树是我亲自开车杀到山东临沂挖来的冬枣,还有那树莓,那蓝莓,那柚子,那枇杷,附近一所中学的生物老师对我这儿早垂涎三尺不只一天了,但我当作不知,否则他哪天领一群毛头小子进来开现场课,我这儿还不成了花果山?

一老狐狸的夜遇

每年的七八九月份,我们这儿总要刮几次台风,今天中午,我眼看着黑云从山那边推了过来,一早叫园里工作的人回家避风。然后我端把竹椅坐在背风的露台上,翘着脚看风生水起,乌云罩顶。不说我的那些没长大的果树给风扭得晕头转向,就是吊在钢架棚下面的丝瓜都挥得象狂热歌迷手中的塑料充气棒似地快,场面非常动感劲爆。我不由想起小时候看的《屈原》里面的一段:

鼓动吧,风!咆哮吧,雷!闪耀吧,电!把一切沉睡在黑暗怀里的东西,毁灭,毁灭,毁灭呀!

台风旋转得很快,强大的风势裹带着硕大的雨滴猛砸在露台地板上,溅起如烟的飞雾,露台即使有宽大的屋檐遮掩,我的两只脚还是浇得如浸在水里一般。此刻我很有冲出去在雨里透淋的冲动,但是略一抬身却又坐了回去。这等动作除非大喜大悲,浑然不觉之下做出来才看着合理,我去下面淋着干什么?回头还得收拾湿衣服。

但是风声雨势电闪雷鸣组合而成的交响实在太过震撼,用酸旧文人的话说是“当浮一大白”。浮就浮,庄园的地下室多的是自家果子浸出来的甜津津的果酒,我飞身下去拎了一瓶上来,就着灯光一看,原来是红树莓浸酒。果酒色如桃红葡萄酒,满满注入郁金香玻璃杯里,正待浮上一白,忽听风雨声中传来一阵打门声。什么人可能在风雨交加的夜晚到得混水庄园这等偏僻的地方?这等天气实在不是待客之时,倒是电影里杀人抢劫的时候常会出现这样的场景。我从内蒙带来的两条巨型牧羊犬这时不避风雨,悄悄掩过来把我护在中间。关键时刻,它们比一个男朋友还顶用。

我熄了走廊上面的灯,独亮大门旁边的路灯,如果是什么穷凶极恶的人带凶器过来,此刻他明我暗,应是无从下手。打点妥当,我才开了电动大门。

只见一个身材魁梧男子步履沉重地转进大门,也没说快跑几步,而是闲庭信步般径直来到我所处的屋檐下,见了我的两条牧羊犬四只火红灯笼般的眼睛才停下步来,然后就看看狗眼,再看看我的眼,还不忘四处打量几眼。而我的眼睛就清闲得多,只看住他一人就行。这人全身湿透,夏天单薄的衣服全紧贴其身,越发显示出他挺拔的身板,宽厚的胸膛,和粗壮的手臂。不过也看得出他身上应该没有携带什么武器弹药,只要不会使我一招毙命,相信我的两只大狗还是够对付他的。我这才放心重新打开廊灯。

“神仙?妖怪?鬼?”我终于还是不肯没创意地照搬照抄,挣扎着加了个“鬼”。我见那人只是微微抬抬眼皮,从睫毛下看看我,立刻又转掉眼光去看狗。虽然我知道我年老色衰不中看,但是被人这么轻视还是心有不甘。何况他身在我家屋檐下,居然还敢如此强项,视我若无物,真是可忍孰不可忍。

但是两人这么对着也不是办法,何况台风刮得正猛,又不好打发他走,这点善心我难得还是有点的。我推测一下问道:“开车进来迷路,车子陷沟里了,还是虐待自己斗天斗地妄图可以斗败大自然?”

那人终于回答了一句,不,只是两个字:“前者。”当真是惜字如金的典范。

嗯,这就是了。看看这人露在灯光下苦大仇深的半张脸,料想隐在背光处的另半张也一样仇深苦大,我简直不用动脑筋就可以猜出此人一定心有不满,拿汽油不要钱地来荒郊野地撒气,没想到会遇到暴风雨。不过这人的脾气也太大了点,台风天气里能绝境逢生撞到我这么温暖的所在,他好歹应该有所表示才是,怎么还是一付欠他三百两的长脸?唉,其实我实在不是那么八卦的人,我真的不想想那么多的,但是我实在是闷得慌了。

不过再怎么着,我曾经也是大姐过,关住嘴巴的这一点自制还是有一点的。俯身摸摸狗狗的头,转身进了客厅,等两只狗狗也跟进来了后,才淡淡地给了外面的人一句:“进来吧。”我看得出他忌惮我的两只狗,只要我的好狗挡着道,他是说什么不敢进门的,所谓的好汉不吃眼前亏。

对了,说了半天,还没告诉你们狗狗的名字,我是不是有点太不尊重我的狗狗了?我的两只狗狗一公一母,公的叫小黑,母的叫大黑,并不是因为他们身材有大小,实在是因为小黑不幸落在我这么个大女人主义的恶毒女子手里,它身材再魁梧,我也当没看见,就是叫它小黑。即使它儿女成群,还是做定了小黑。

那人一进客厅门,我立刻原谅了他的苦大愁深。你说哪张被打得象青面兽杨志的脸会是阳光灿烂的?我自觉从卧室掏了衣服出来,当作对那人脸上那团淤青视而不见地道:“这儿有条我托人买的姚明在火箭队的球衣,还有一次性裤,那儿是浴室。出来打赤脚也可,我的地板比有些人的饭桌还干净一点。”

见那人闷声不响接过衣物进去,我不用他提示,就下厨劳作。他要是在哪里歇脚吃过晚饭的话,就一定不会再出门顶风作案,非要来趟我这滩混水。而我如今又最是谦虚皮嫩,见不得人家为一碗饭对我道谢,或手足无措地站厨房门口感动,还是早早趁他洗澡时间做好小菜搁在桌上,相信此人犟头犟脑,定是端起碗吃饭,但放下碗未必会骂娘。

搬菜上桌,才看见此人居然携了那瓶果酒进来,而杯子里的酒早一干二净,想是他在门外已经吃干抹净。我干脆好人做到底,送佛上西天,又满满给他斟上一杯。于是红艳艳的酒衬着一盘半只白斩鸡,虾仁炒丝瓜和青瓜蛋花汤,有红有绿有白有黄,煞是好看,也好象很正式。

那人在我眼里自然高大,但是穿了姚明尺寸的衣服依然如偷穿大人衣服的孩子一般不合适,而且此人居然有两条与他的长相不相衬的颀长美腿,可惜生生被我挑的大衣服给遮了,只是偶尔露一下峥嵘。

他见到桌上的酒菜,居然还有时间来看看我,大概是估摸着天下居然真有免费的晚餐?其中一定有诈。我拍拍对着白斩鸡急眼的小黑,笑吟吟道:“这些菜有的加了蒙汗药,有的是我照着青蛙蚯蚓吹口气变的,你要抵住诱惑啊。”

不想那人终于给了我个惊喜:“饿急了人都会吃。”大刀金马坐下,先喝一口酒,评一句:“什么东西,甜甜的,淡出鸟来。”这话倒真有青面兽之风。然后拎出鸡头给了大黑,看不出他倒是个女士优先的绅士,又给了小黑一只鸡爪一只鸡尖,小黑反正在我这儿受的不公平待遇多矣,倒是不计较谁多谁少谁先谁后,喜孜孜叼了跑开啃去。

苦闷的台风天里终于盼来个说话的人,即使吵架也是好的。我不得不怀疑我的心理出了点小问题。不过总看着人家陌生男子吃饭也不大好,我跑去开了电脑打游戏。我打的游戏跑不出俄罗斯方块,空档接龙和拖拉机这老三篇,虽然空档接龙已经被我从零开始玩了个遍,但我还是玩它千遍不厌倦。又想了想开了音响,于是风声雨声中传出猫王深情款款的声音:Are

youlonesometonight,Doyoumissmetonight?Areyousorrywedriftedapart?

……我顿时大窘,这时候放出这首歌,不是很有点暗示的意思吗?但愿此人不识英语,最起码是不喜欢拿英语歌练听力。

那人风卷残云般吃完,就自发收拾碗筷进厨房去洗了,然后过来看我打游戏,才站了不到半分钟,就听他不耐道:“还玩这种东西,你不会上网去。”

我微一转头,却正对上那条美腿,忙慌慌地转回来对着屏幕眼观鼻,鼻观心,笑道:“手机上网实在太慢,来气,非不得已不上,没得亏了我的好电脑。”

那人拍拍我的肩,道:“你收留我算是留对人,你让位,我帮你做做手脚。我替你通过VCN拨到我的服务器上,最起码让你拥有猫的速度。”

我被他的术语搞得一愣一愣的,只好束手恭陪一边看他飞速在键盘上动作。只听他哼哼叽叽道:“嗯,这电脑真是好配置,可惜了。”我知道他可惜个啥,无非是叹电脑一朵鲜花插在我这堆牛粪上。不过我不生气,只要他替我帮电脑连得飞快,我以后就可以少了很多打发寂寞时间的机会,谢他还来不及。何况我是大姐啊,什么人没见过,还会被这等毛头小子的冷嘲热讽击倒?我旋身去冰箱拿了冰袋,拿块干毛巾包上,准备给他,看这淤青是今天刚形成的,冷敷应该有用。我认识这种毛头小子多了,越是有点水平越是狂,你与他对抗他会越挫越韧,但是你顺着毛捋,他立刻会得内疚反省,不信等着瞧。

三下两下,那人就起身道:“你试试。”

我递过冰包,指指自己的脸,也就不再管他,熟门熟路地在地址栏输入一串字母,果然,很快就跳出一个我熟悉多年的页面。我带点久违的激动拿鼠标随意滑着,点击看着,都反应迅速,犹如我离开前夕在公司用ADSL上网的速度。

“你认识俄文?”这回我有前车之鉴,转头的时候眼睛上视而不平视,免得又撞上那对美腿。“你也认识?”

“不,我看着象俄文。”看他已经把冰包敷在脸上,可见是个聪明人,一点就明。寻常人都是以为那时应该活血化淤的。

我感慨地道:“这是我以前每天必定光顾的网页,到现在拿起来,还是手不由己地打出那一列地址。非常感谢你,真不知你怎么弄的,速度竟然与我以前用ADSL时候一样快。”

果然这人拉了半夜的长脸终于在我的以退为进下瓦解了,脸上露出一丝客气的笑意,可是他不笑还好,一笑,那两只聚光的眼睛便不知踪影,更加难看。他居然还肯多说几句话,道:“我就是搞这行的,这些是雕虫小技。”

我也没与他客气,隔行如隔山,人家以为是小技,在我眼里惊为天人的多了,不只这IT一行。不过我还是给了他一句好听话,经商多年,美言他人是我必杀绝技。“我猜测你是这一行的翘楚了。”否则哪里会发生车陷水沟的窘境?起码说明他已经可以用技术挣到有车族的地位了。而他还是那么的年轻。

“可是我今天刚好丢了工作,如果不嫌,我来这儿给你守门如何?起码给你壮个胆。”看来他终于被我的软语温言消磨掉戾气,话多了,脸上肌肉也放松了,语调更是平稳一如常人。也可见他对丢工作是不怎么放在心上的。

既然他没气了,那我就要不老实了,我本来就不是个实诚人,何况最近又闷得慌,现在大好说话对手上门,怎么可以轻易放过?于是又掏出一只杯子注上酒,递一杯给那人,笑道:“我可不敢用你这样的人,辞个职也要与人干一仗的,我吃不消。”我稍稍对他脸上的伤打个擦边球,试探他的反应,如果没晴转多云,那就继续。我实在好奇这么庞大魁梧的一个人怎么会在要紧门面被人揍上那么一拳,那里面一定有个精彩动人的故事。

那人好奇道:“你怎么知道我是辞职时候挨拳的?”我笑道:“你信不信你明天早上醒来,发觉身下躺的是一个草堆,房子早不知去向?”

那人又笑了,这次笑得不怎么难看了,不过我怀疑是我这人比较宽容,对人要求不高。“怪不得你一猜就准,原来是个老狐狸。是,是我的老总打的,他今天终于出了憋在心口三年的恶气,这口气是我欠他的,所以我没还手。”

“你仗着技术出众一直在众人面前不给他面子?”我一听八卦的大门开了一丝小缝,立刻两眼发光,不过我竭力抑制,且兼道行高深,估计对面的小伙子看不出我的激动。

那人把一杯酒干了,酒杯往我面前一推,我忙讨好地给他注上,但是才注半杯,就发现酒瓶见底,忙道:“长夜清谈,岂可无酒,你等我一会儿。”下去地下又摸一瓶上来。这回的是蓝莓浸酒,不甜,但异香扑鼻。

那人喝了一口,说声:“这个还差不多,前面那酒纯是女人喝的。”自觉地自己动手倒满,又道:“三年前我进单位,抢走老总女朋友,两年前我们结婚,一年前出车祸,我伤她死,老总杀我的心都有,但是念在我合同还没到期一直没下手。我是看在他对我妻子的那份情上才没还手。”

我打量他几眼,道:“我不信,你那么难看的,而做得了你老总的起码当得起个年轻有为。”

那人果然被我激起,圆睁双眼道:“是男人都帅。”听出他话里的没好气,大黑小黑立刻竖起了头,看来他们是不那么容易被腐蚀的。

我哈哈大笑,这人真是有趣,自信得狂妄,怪不得他妻子会看上他,确有男子气。连我现在看着他都觉得顺眼多了。“不错,不错,这话我同意。”听得他说到死去的妻子,我就不敢再开他玩笑。风雨暗夜最是思念时间,我可不想招出他的情绪来。我八卦爱听,是非不惹。

可是换他招我了,“你一个人住这儿是算隐居吗?”对这问题我已经不胜其烦,道:“爱怎么看就怎么看,反正我就是住这儿了。”

他居然不生气,也没不以为然,只是笑笑道:“看不出归隐的人还脾气那么大。可见你以前赚这个庄园的时候是多么霸道。”我轻笑一声:“孺子可教。”想笑话我,没那么容易。

他正想反唇相讥,却听手机铃响,翻包掏出一看号码,就递给我,道:“我老总的,你帮我接。”

我不肯接,手背到身后,他们动手都来了,不知道电话里会怎么撕破脸皮,我可不想挨骂去。他急了,打开手机凑到我耳边。我别开头轻说了声“孬”,才接过“喂”地一声。我的声音压抑再压抑,务求温柔如水,激不出对方任何火气,甚至还指望消对方火气于无形。

对方显然愣了一愣,可能是为想不到接电话的人是女的而愣。那人说话声音沉稳有度,闻之使人好感:“麻烦你叫范建人接电话。”

我立刻鹦鹉学语:“小范你接电话。”那边范建人急急摆手,我无奈,只得道:“小范现在耍大牌,委托我做经纪人,老大你有什么话请只管对我说。”

那个人在电话那头斩钉截铁地道:“叫他明天就来上班,不然以后别想在省里混。”

我听了直翻白眼,什么是什么呀,当自己是黑道大佬吗?但听他口气很冲,不敢直捋虎须,依然温柔地道:“这个我就代小范说了吧,他那样子,起码两周不便见人,你给他两周的假,大家都有个缓冲,到时候我押他去上班。”

那人大概也知道我说的小范的不便是什么,强忍下一口气,道:“那好吧,你叫他好自为之。”然后又对我说了声“谢谢你”,挂了电话。这下我该面对小范范建人了。

“是你叫我接的电话,所以你主观已经认定这个时间我可以代你说话,是不是?”“是,但即使是我自己说的话也可以不作准。”

“那就好。我当时提到是你经济人的时候你没给我任何否认的话和动作,所以我也可以当你是变相承认了,对不起?”“为了和我老总寻开心,你当什么都无所谓。”

“我答应你老总,你两周后会去上班,你要不去,现在就表个态,我立刻驱逐你出门。我可不想说话不算数,大好名声栽在你手里。而你老总叫你好自为之,我看你也好自为之的好,因为他放下身段主动打电话给你,起码第一句话的态度是好的,这样的领导我看着还是难得的,你也别与他怄气,两周后就去上班吧。听口气,你的公司也是有点名气和地位的,做生不如做熟。”我惑于那个老总的声音,想着那把声音如果是对我低声说私话的时候,该是怎样的诱惑。所以我一径帮着他说话。

范建人有点迷惑:“我看着你本来挺圆滑的,怎么一下就婆婆妈妈了起来。老大许了你什么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