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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幸福就在正前方

前两天去姑姑家玩。

姑姑家在大埠头,合肥的近郊。以前算郊区,现在已经划归城市了。大片的农田和记忆里蜂碟缠绕的金黄油菜花都不见了,却是高楼林立,道路宽阔。

第一眼看到姑姑,大吃一惊,上次见她约是二十年前的事情,那时候她还是风华正茂的姑娘,而我是个没长开眉脸的少女。当时大约都是咱俩最漂亮的时光,二十年一弹指,我觉得自己胖得认不出模样了,看到姑姑才知道自己算苗条的。(种不好啊!)

姑姑居然好意思说:“哎呀!你怎么胖成这样!我走的那时候,你胳膊才吗秸秆一样地粗。”废话,那时候我有60斤么?

姑姑是个苦命人,传统定义上的苦命人。可她开朗奔放热情四射的面容,我压根读不出悲伤的痕迹。感谢奶奶家族的基因,让我秉承家族风范,任何时候都保持如奶奶姑姑父亲一样的心胸。

姑姑当年高中毕业后,不愿意在乡下务农,跑到城里来投奔哥哥,我妈给她在厂里找了份工作。没多久,姑姑恋爱了,结婚了。对象是个年轻英俊的小伙儿,俩人感情很好,每次上家来,都是手拉着手。小伙儿家条件也不错,在郊区有个白铁铺,生意红火得很。可惜美满不总是天长地久。婚后多年,姑姑想尽办法却总是不孕,战战兢兢怀上了,又保不住。

某日,婆婆早起开门,发现门外丢了个女婴。想来大约是附近的村民谁家听说姑姑不生,恰巧自己又得子未果,便托她抚养。婆婆劝姑姑,好歹留个后吧!

孩子留下没多久,姑姑就有喜了,又得了个亲闺女。

原本生活是如此美好,不成想,孩子还在襁褓,姑父酒后驾车除了车祸命赴黄泉。二十多岁的姑姑拖着两个女儿突然间就孤苦伶仃了。

爸爸妈妈去见过她,说她那时候一下老了很多,非常憔悴,以前嘻嘻哈哈的大姑娘突然成长成家庭的顶梁柱,上有老要侍奉,下有小要养活。

姑父生前的好友看不过眼,常常帮助孤儿寡母。不成想,没几年,好友的妻子一病呜呼,早早归西,留下一对男女。

两只苦命鸳鸯互相之间谁也不嫌弃谁,组成了一个航空母舰一样的超级家庭。

如果你现在让我想象家里养四个孩子,我大约会发疯。

这次去,我看到姑父了,不得不哀叹姑姑特别有男色之命。后继的姑父竟比前一个还帅,两种不一样的英俊。前一个我见的时候还是个毛头小伙儿,面色白净,而这个已有中年人的持重,因喜爱钓鱼的缘故,面色晒成流行的地中海古铜。

一进姑姑的家,让我惊诧于家庭的富足,装修得大方得体,立式空调和雅致的沙发,一点不输城里人,两相比较,倒显得大学公公家的装修落伍。我见到了几个妹妹,个个都出落成大姑娘了,都在念书。姑父还硬塞给我见面礼,算是给儿子的礼数。我推辞不掉。

以我看来,姑姑家定算不上富裕,两个人都在工厂做工。姑姑在听说我家保姆的工资之后都啧啧惊叹,可见工资并不高。但一家的生活被俩人安排得井井有条,温暖有序。

晚上姑父还请了亲戚们一起到饭店与我相聚。在这里我见到多年未见的四婶和从未谋面的漂亮堂妹。姑姑自己在城里站稳脚跟以后,贴心地把乡下的亲戚们都像老鼠咬尾巴一样一个个带出。堂妹走了姑姑的老路,在这里做工,嫁了个好丈夫。

席间,我鲜有动筷。因为我在严格减肥中。

姑姑一面劝菜,一面拍着肚子说,不行,我也要减,你瞧我这胖的!

可满桌菜还站稳脚,姑姑的筷子就先上去了,她夹着菜叹气:“我还是今晚先吃饱,明天再减吧!”过后又追加一句:“我今天要多吃点,存着。因为明天要减肥了。”

全桌哄堂。

姑父一直以爱怜的眼神看着姑姑,笑劝她:“别减了。好不容易才养起来的肉。要在印度,你多替我装门面呀!”又转头跟大家讲姑姑的笑话,说为减肥投资无数,买了呼啦圈,全家都转得起,就她转不起,每天爬五楼,都说要减肥,爬到三楼就要姑父背了。

以前我就听妈妈赞姑姑苦尽甘来好福气,上次奶奶去世,姑姑姑父一起回乡奔丧,姑姑出手阔绰,明显在家当家作主,而姑父特别宠爱她,竟然夜里替她打扇捏脚。今天看来一点不假的。

不明白这个胖胖的,其貌不扬的女人,有何过人之处,几经波折依旧拥有比蒙娜丽莎还美丽的笑容。如果换做我,也许就在水深火热中沉沦了,变成祥林嫂式的人物。我总害怕失去,并因此期望将幸福如沙般牢握手中,每看一颗沙粒漏去,都忍不住惊慌着心痛。而姑姑面对每一次的失去,都满怀期待地等待迎接更丰厚的幸福,她的路,就这样崎岖蜿蜒地走,不经意间,幸福就在正前方,且天堑变通途。

那是思念

新年就要到了。

按照惯例,每年年夜前的一晚上,无论多忙多晚,我都会做几十个蛋饺。新年的菜单年年变,惟独这个蛋饺是永恒的。只因外婆说:“汤里放几只蛋饺,金玉满堂。”

在我甚小的时候,外婆便把她的家传年节手艺传给小字辈。表姐学的是熏鱼,我学的是蛋饺。我喜欢年节时分,窗外白雪皑皑,透过结满冰花的玻璃窗,屋里暖洋洋的,我一手拿着长柄大铁勺,一手拿着筷子围坐在火炉旁边,暖暖的火炉烤着我的棉裤。旁边的小凳子上摆了好几个碗盏,一小碗蛋液,一小碟拌了葱姜的肉馅儿,一块肥肉。

用肥肉在铁勺内擦几擦,擦到勺底略泛油光,然后将蛋液舀一汤匙倒进去,手腕不停地转啊转,转出一张周正的蛋皮,夹一筷肉馅放进去,再用筷尖挑起蛋皮阖在在肉上,在哑哑的小火上转一个圈再让蛋饺翻个身,一个完美的元宝就诞生了。

那时的外婆还很年轻,很美丽,洋人一样的大眼睛内凹得象奥黛丽赫本,雪白的皮肤鲜有皱纹,步伐矫健,声音脆亮,每天带一窝小萝卜头也不疲倦。我现在有了一个儿子,还有保姆婆婆帮衬,都觉得很吃力,很难想象那时的外婆是以怎样的爱心在伺候我们。

她每天变着花样给我们做吃的。而且起的名字有趣动听。她管包着蛋糊的肉丝叫黄金肉(非常聪明地预见了过世后,老谋子会为她拍一部纪念电影。)管红烧肉叫“吃不烦”,直到现在我想起外婆的模样,她依旧是穿着油渍斑斑的大围裙站在灶台前。

转眼间,我从一个不谙世事的小丫头出落成阅尽悲欢的孩子妈。那漫天飘雪的冬夜也成了如火如荼的炽夏,烧着蜂窝煤的小煤炉被顺手拧开的煤气灶取代,不变的是那一套程序,我如二十多年前那样熟练操作,将一个个完美的蛋饺脱胎在碗碟上。

也许,另一端的中国,我的表姐正将一片片肥厚的鱼肉浸泡在酱油糖与调料的容器里,另一边的大锅上烧着旺旺的火,半锅油冒着烟。

我们俩都会一边干活,一边对自己的孩子说:“妈妈小的时候,妈妈的老外婆教我……”我曾经质疑过,人为什么要有孩子,人如何证明自己曾经活过,并常常感叹,生命如轻舟泛过江面,不留一点涟漪,你我都是宇宙间的一点尘埃,前一亿年与后一亿年,谁都不知道你我是谁。

活着只是一个过程,不会有人在意或记得。

去年,外婆去世了。她就象我说的一粒尘埃那样,轻飘飘地在宇宙中飘过95年。

今年是她过世后的第一个春节。

我一边做蛋饺,一边回忆外婆陪伴我们的美好时光。她爱我的点点滴滴。突然间,我的想法不那么理性了,不那么客观了,不那么超然了。

外婆已经很好地证明她曾经来过这个世界,她的子孙满堂,每到年节,孩子们会想起她的好,会思念。

我每年会在年夜前做蛋饺,每次做蛋饺都会想起天堂的老外婆。我在这世界上,最少还有三四十次机会可以思念。

生命的意义就在于,即使你不在了,依旧会留有思念。

娘亲

以前,我很难理解,为什么古人把妈妈叫“娘亲”。现在年纪越大,明白得越多。

回国前,我给家里人准备礼物,轮到妈妈,我给她打了个电话,说大商场里的耐克鞋子正在热卖,问她穿多大的合适。妈妈干脆地回绝说:“不要买,我什么都不缺。”

昨天回家,把给大家的礼物都分发出去,唯独没有母亲的。母亲替我翻箱倒柜地找冬衣。我回来是穿着短袖空手而归的,因为心里有数,妈妈总会替我打点一切。果然,妈妈从柜子里找出N年前冬天我离开上海时丢在那里的陈年老裤,一试,大小合适。(上帝保佑!)妈妈在捣腾的时候,我惊奇地发现,每次我们走时,都把如此浩大的工程丢给老母收拾,她把每次我们遗留的袜子裤子都洗干净收拾好,等待某天我们回来正好用得了。

她还预留了几套崭新的加厚棉毛衫裤,只等我回来穿。毛衣,是她从身上现脱的羊绒衫,还带着体温。夜半,她殷勤地让我把所有能穿的衣服都试一遍,尽可能地让我感到温暖。

只住一夜,一大早,我又要走了,留给母亲此后几日的操劳和长久的思念,我却急着回去看儿子,一天都不肯多呆。

我不让母亲送我,天太冷,去的时候我们打车,而回来,以母亲的克勤克俭,她是一定要坐公交车的。天那么冷,又是上班高峰,我总是在折磨母亲,无论是情感还是体力。我说,别送了,我打车就行了。

在执拗上,我从没赢过。母亲说,胡说!我前两天和你爸买票的时候就探好路了,你一个人去不熟悉,找不到地方怎么办?我陪你,反正我现在有的是时间。

我的心头一酸。母亲有的是时间,而我分给她的,却只有一夜。

母亲的想法很奇怪,她永远和别人对我的期望不一样,总跟我唱反调,都唱了三十多年了。以前特反感,觉得她怎么从没跟我站在一条阵线上过啊,我每次跟她解释,感觉我们俩虽然说的是同一种语言,却南辕北辙,得强压着耐性。越是成长,我越是明白她反对的心。

我说,今年,我要添个金猪闺女,给儿子生个伴儿。这件事情显然是大好事,公婆老公无不赞同,爸爸也是高兴的,家里多子多福总是好事。可妈妈却说:“生那么多做什么?一个就算有交代了,一个不生人家要说闲话,生多了你多受罪啊!我一想到你那时候怀孕9个月,睡不下起不来,走一步喘几喘,每天焦躁不安等孩子出来的样子,我就难受。”

我自己做了母亲,才知道妈妈的心,她是见不得宝贝女儿受罪。在她眼里,凡是叫女儿受罪的人都不是好人,叫女儿受罪的事情都不喜庆。我生孩子的时候,还在产床上,护士出来通报说:“儿子,健康。”我老公忍不住说了一句:“孩子平安就好了。”妈妈顿时暴怒,瞪着老公气鼓鼓的,心想,你得了儿子了,我女儿还在生死线上没下来呢!老公赶紧解释:“六六身体一向健康她不会有事的。”反正,我妈的心病是落下了,总觉得他不够爱我。

这我全看得很开。不是我豁达,而是女人生完孩子,重心就变了。我不在意他爱不爱我,当然,爱最好。不爱也无妨,反正我有儿子了。再说,他说那话的心情与我是相同的,儿子平安就好。

妈妈摸着我的脸说,你怎么面黄肌瘦的?怎么过得这么不好?上次来还唇红齿白一脸灿烂。

我说,这一向太累,又睡得少。

说真话,我离面黄肌瘦还有二万五千里的长征路要走,怎么都到达不了我期盼的那个境界。

妈妈又撅嘴,过半晌说:“一个女人,这么劳碌做什么?你真的很像你爸,不怕吃苦。”

我于是明白,为什么每次我说要给她买东西,她总是坚决拒绝。因为她一想到吃的穿的,都是我的血汗,会难过得吃不下去。我赶紧安慰她:“没关系,虽然有点累,但我心情愉快。忙完这一段,我好好补一补。大家都夸我这本书写得很好,我要继续努力。”

妈妈更不乐意了,说:“不要努什么力?不要写了,伤身体。我才不在意你是否有名有钱,你健康就好。才三十多,看着那么老,哪像以前你18岁的时候,脸光滑得像个剥了皮的煮鸡蛋……”

我永远活在妈妈记忆中最漂亮的时段。我都三十多了,皮肤要是还像去皮鸡蛋,就成妖怪了。

要上车了,栓票员把妈妈拦住。我对妈妈说:“回吧!我走了。”

妈妈也冲我一挥手,却转身小跑起来,边跑边说:“我从另一个门溜进去,我到车上看你。”

离发车只有几分钟而已,另一扇门很远,我怕妈妈过来的时候大约只能看见汽车绝尘而去,吓得我把行李塞给司机,自己赶紧从里面住外迎,全然不顾司机跟在后面追着喊:“要发车了!”

两人在大门处汇合,我再三催促妈妈回家。妈妈说,不要,我看着你的车走。

离别的场景最是伤心,原本是高兴着走的,却要上演苦情戏。妈妈送我上了车,看着时刻表说:“还有两分钟,我等司机上来我就下去。”妈妈一边嘱咐我,一边不时回头看钟,最终说了一句:“时间怎么跳这么快?”

司机上车了,妈妈有些笨拙地跳下车去,司机关门急了些,差点夹到妈妈的腿。

在车离开的一刹那,望着母亲略有蹒跚的背影,我都要掉泪了。

还是娘亲。

亲戚

今天做乖乖老婆,陪劳工走亲戚。

北京这边的亲戚都是婆婆家的亲人。劳工说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带我走亲戚,因为我会来事儿,眼里有活儿,省却他许多应酬的麻烦。而我,则打心眼里喜欢劳工家的亲戚们。

舅舅姨妈哥哥姐姐们都是平凡的人,与我在电视中看见的动辄爆发户,黑社会,掌权高官等皆不沾边,让我感受到真切的老百姓的恬淡。听说我们一家要来,还带个韩国学生,舅舅举家迁徙,搬到遥远的通县,把一套在市中心的房子腾给我们住,方便我们进出往来。

通县那套房子是二表妹的,一直空着,因为没开发好,设施不到位,四下荒芜一片。这对不问柴米的公公来说,太合胃口了!他一直说空气好,环境优美,旁边就是大运河,一级棒!殊不知这种悠闲的生活是大家合力营造的。

三姨家住陶然亭,70的满头银发的老太太每天拎两大包给养去郊外,从吃的到用的,连火烧馒头都往通县背。每天要倒三次车,大热的天儿,不堵车过去都要两个钟头。大表姐负责收拾家和做饭,一大早忙完自己家,送闺女一上路就往通县奔。大表哥更惨,为了给我带儿子,每天得从东郊阀头开过来。奔八十去的二姨,轻易不动窝,主要是眼也糊了,耳也背了,腿脚也不灵便了,听说我家的金疙瘩来了,也从东郊赶来探望。也就是说,我儿子乐不思蜀,忘记他还有个娘的生活,那是一大堆人的汗泡出来的。

通县那里的家还没装电话,跟公婆儿子保持联系的方法就是打各人的手机。手机号我都有,可一打都关机,一问,皆回答:“手机咱都用不惯,平时也没人打,都想不起来还要充电,早没电了。”应我的要求,现在各家都记着回去给手机充电,并24小时STANDBY.

早上给三姨去电话,说,今天去通县看儿子。三姨答,赶紧的,要不然来不及了。路上得俩多钟头呢!完了还得去你东郊二姨家,她前两天去通县想看外甥呢,谁知你们去了承德,老太太可失望啦!

我一琢磨,先去通县,接了儿子再去东郊,完了再送儿子回通县,再从通县赶回广外,得,一路光搭车半夜都回不来。于是我说:“姨,咱包辆车吧!这样来回也方便。”老太太一听就回绝了,说浪费那钱干吗呀?我说,别怕,我拿了票到编辑部去报销。老太太听是公家的钱,欣然应允。

这是我多年跟婆婆斗争的经验。你一说干啥花的是自己的钱,老太太那是坚决说不。而老太太出门唯一能吃饱的饭就是BUFFET.

这钱,是我自己出的。不过呢,跟报销一个样。我昨天花了半小时写了专栏换的500.于我而言,不写也就不写了。

路上,三姨东家长西家短。

这是我最喜欢的话题,鲜活得象刚从河里捞上的鱼一样甩着水珠打着挺儿。

在平常人家的嘴里,你听到是最平实的生活有时候无奈,有时候辛酸,但总体而言,非常有厚重感。感觉是脚踏在黄土地上,而不是人浮在半空中。

姨说,大表妹有了孩子以后就在家带孩子,生活很艰难。她可会过日子了,每次上她家,都是吃清汤寡面。人瘦得都成干儿了。

我眼里想的是十年前那个扎马尾巴的腼腆姑娘,而她在手脚如此紧张的情况下,还给我儿子买了衣服玩具。

姨说,你小胖哥终于熬到退休了。前十多年一直下岗,拿基本保障,愁得呀,头发都白了。这次来,看着胖哥见老吧?胡子都白了,牙都掉光了,才刚五十呢!

那个胖哥,每天来往于东郊和通县之间,光车费一天都要小十块。因为喜欢我的儿子,每次来都不空手来,不是带乳酸奶就是带小鸟儿,儿子一见到他,比亲爹还缠。据说能登他鼻子上脸。这些钱对我们来说不算什么,可对这样生活并不宽裕的人来说,是很大的支出了。一个人对你好坏的体现,不在于给了你多少的数目的钱。而在于给了你他能给的多大比例。

比方说,比尔盖茨给我500万美金,我也还是觉得他对我情浅。

而失学的孩子能给我一毛钱,都恩大于山。

姨说,你大舅这次表现可好啦!你不觉得他年纪越大脾气越好吗?

大舅是大家嘴里敬畏的长辈。他平时不多言不多语,见人不开笑脸儿,一不高兴就轰人的。可我一直印象里大舅就是这么和蔼,见了我总是笑咪咪的,不声不响替我干了很多实事。比方说,我们去承德的时候,他特地回来给家消毒,把地拖干净,把家归置好。

姨夫很少露面。我却总能感觉他无时不在注意我们。不时他就会来个电话,叮嘱我们去这怎么走去那找谁,并让我们备上他的电话,因为比110管用。

很多小事,一点一滴。别人并不言语,没人希望得到你的回报。也没人指望在你飞黄腾达的时候分粥讨好,可就是那么实心实意的,那么润物无声的,那么春风化雨的,走进你的脑海。那种亲情,熨烫着你的心,暖着你的胃,渗入你的发丝,透析进你的血脉。

让你不得不爱。

我总在抱怨,我说,脏。我说,乱。我说,烦。我说,厌。

可我还是隔一段就想回来。

我总想知道为什么。

原来,是因为这么多带不走的亲人们,让我觉得从骨子里发散出温暖。